第六十七章 一生只夠愛一個人
關於那場屬於男人之間的較量,立銘瑄和席譽鈞俱都默契地選擇了充耳不聞,在莫施面前,隻字不提。
回到家,看到莫施坐在吧枱前安靜看書的樣子,立銘瑄忽然覺得,這個只出現在他生活里半年時間的女子,每一天都在帶給他不同的改變,他,好像是捨不得往後的日子裏,沒有她的存在。
所以,沒有道理將她拱手相讓給別人,不是么?況且,這麼美好的一個人,還是他正大光明可以留住的妻子。
只這一條理由,就夠了。
莫施看書看得入迷,不曾注意自己的一舉一動都落在了立銘瑄的眼裏。她時而蹙眉,時而點頭。白皙的長頸深埋在書里,吧枱昏黃的燈光映照在她脖頸上,灑下點點光暈,襯得畫面溫馨典雅,更讓本就溫婉端莊的女子,多了絲遺世獨立的縹緲之感,真實的令人不敢碰觸,生怕一個不小心,驚着了她。
立銘瑄輕輕地將外套與公文包放在茶几上,然後繞過沙發,緩緩走到了吧枱邊。
感覺身邊多了一絲熟悉的氣息,莫施這才驚覺,抬頭,立銘瑄正靠在吧枱上,以手支頤,好整以暇地凝視着自己。
她嗔道:“你鼠貓的么?回來了也沒有一絲動靜。”
“有動靜的,”他笑,“是你看書看得太入迷,沒有注意到。”末了,他又問看的什麼書,說著便伸手拿了過來。
莫施是坐着的,高腳椅的高度讓她佔了優勢,此刻與立銘瑄站着的身高不差上下。
見自己正看着的書被人拿了去,她也不惱,只是溫馨提示着:“輕點。”
立銘瑄笑着看向她,不言語,隨手翻起了手裏的書。
是一本年代久遠的詩歌集。
這本書,他見過,在莫施原來的房間裏,就放在床頭上方的小型書架上的第一排。看來是上次回來時,她特意帶的。一定是很喜歡的一本書,不然也不會千里迢迢地從A市帶到B市。況且,從已經起毛的頁腳推測,這本詩集,她經常翻看。
像是陷入某種回憶,兩人俱都不言語,只是一個安靜地翻書,一個安靜地看着一個翻書,氣氛倒也出奇和諧。
“很喜歡這本詩集?”翻到夾着書籤的一頁,立銘瑄停了下來,淡淡地瞥了眼書上的內容,心驀然地被什麼東西重重一擊,沉吟許久,他才抬起頭,目光一瞬不瞬地凝視起莫施,慢慢開口詢問。
莫施一直都在看立銘瑄低頭翻書的樣子,看得入了迷,不曾料到他會突然抬頭,四目相對的瞬間,她驀地紅了臉。
“你在看我。”陳述加肯定的語氣,立銘瑄眼角張揚,像是陳述一個客觀事實,渾身上下都透着一種愉悅。
“我……誰在看你啦!”被抓包的某人目光閃爍,抵死不認,儘管吞吐結巴的語氣已經說明一切,她依然理直氣壯。
立銘瑄合上書,一個轉身前傾,瞬間將莫施固定在胸前。
突然湊近的俊臉驚得莫施下意識地往後仰去,卻被眼疾手快的立銘瑄拉了回來。一退一拉間,也不知是誰的唇先貼上了另一個的唇。四唇相碰間,電光火石。
短暫的停留,莫施率先退開,卻退無可退,她已經被固定在吧枱與立銘瑄之間,一寸之地,哪裏都是他的氣息。本就紅了的臉再次難為情地紅了起來。
立銘瑄像撿了寶貝似的,不由地低笑起來,莫施一急,急忙伸出手去捂住他那雙滿帶風情的桃花眼,嘴裏還不停地嗔怪着:“笑什麼笑,不許看不許看!”
“你親的我,我都沒說什麼,你倒是還有意見了。”他也不躲開,依舊笑的興緻勃勃。
聞言,莫施惱了,什麼叫她親的他?明明是他拉她拉太用力,剛巧力度不小心適合了一點,這才親上的,怎麼能怪她?!
“誰親你?你還親我了呢。我有說什麼嗎?”
嘿!立銘瑄哭笑不得,他難得地被堵到無言以對還那麼樂不思蜀的,這樣胡攪蠻纏的小女人倒是讓他想起了一句話:“千萬不要和女人講道理。”
“什麼時候,你也這樣蠻不講理了?”他笑問,卻叫莫施一下子怔忪了起來。
是,剛才,她失言了。
原本還刁鑽促狹的眸子,剎那便黯淡了顏色,莫施收回雙手,低頭不再言語。
見狀,立銘瑄意識到說了錯話,輕蹙眉頭,他怎麼就忘了她其實是個敏感的人了呢?
在心底長長地嘆了口氣,他伸出右手去拉她交握在一起的雙手。
“莫施,別這樣,你知道我不是那個意思。”
“不是你的錯,是我自己忘了分寸。”
分寸?她是在暗示他什麼嗎?他自嘲地笑,她時刻都在記着婚前的那個協議是么?她想一直遵守?可他並不想那麼做!
“如果我說我願意呢?”
話落,她抬眸,震驚地看向他,他同樣也在看着自己。
他說他願意?願意縱容無理取鬧的她?還是願意與她一樣,尊重遵守協議的她?
立銘瑄,你知道么?你的話,是一個多項選擇,每一個答案都能叫我陷入萬丈深淵。我不能退,亦不敢前進。
進退兩難。
他凝視她,不再言語,像是在等她的答案,又像是不需要她的答案。
許久,立銘瑄微微傾身上前,唇再次貼上她的。
他說:“我願意縱容你的所有。”
莫施愣神的空擋,立銘瑄靈動的舌已經長驅直入,在她的嘴裏點起大片大片的火花,燙的她差點掉淚。
第一次看他吻自己的樣子,他閉着眼,吻得認真,長而密的睫毛微微扇動,英眉舒展,眉宇間自有一股暢然,高挺的鼻樑竟然能很和諧地與她的小鼻子共處。
以前看外國電影,男主角吻女主角的時候,她就老在想,為什麼男主的鼻子那麼高挺,接吻時居然可以不碰到女主的鼻子,真是稀奇。
直到與立銘瑄第一次接吻,到現在,她才知道,原來當初的自己,有多麼幼稚。接吻的時候,鼻子根本不會碰到一起。
想到此,她不由地痴笑起來。
立銘瑄自然是知道她沒有閉眼的,在接吻時走神,她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不悅地蹙起眉,他輕咬她的唇,語氣頗是不滿地警告:“閉上眼睛,跟我接吻的時候專心點。”
莫施痛,掙扎。
他也不勉強,離開了她的唇。
“咬出血了怎麼辦?”她嬌嗔道。
他無辜地聳聳肩,一臉茫然道:“哪裏有血?”
“你這個無賴!”
說著莫施作勢就要咬回去,卻在剛要碰到他薄唇的時候改變了策略。
拉過他的右手欲咬上他的手指,卻在看到他無名指上的素戒時,再也不能平靜。
他戴了結婚戒指。
他居然戴着結婚戒指?!在沒有任何需要偽裝的場合下,他戴了他們的結婚戒指。那麼,她是不是可以理解為,這場婚姻,他已經開始在乎了?
原本就是任她嬉鬧的,卻沒有看到她接下來的舉動,順着她的視線看去,立銘瑄笑意定格在嘴角。
“最近覺得你的眼光還是不錯的,”他笑着揉她的長發,這個動作,他很喜歡,“這戒指戴在手上,挺好看的。”
文件簽名的時候,鍾思雅總是會盯着他的右手看很久,時不時眼裏還會流露出一種叫做羨慕的情緒。
開始的時候立銘瑄並不明白,一枚很普通的戒指而已,怎麼會讓一個女人有那樣的情緒。
後來經過秘書室的時候,聽到袁昊與鍾思雅的對話,他才明白,原來道理真的是那麼簡單而深奧的東西。
鍾思雅:“從A市回來后,總裁感覺像變了一個人。”
袁昊:“難道又變帥了?”
這個袁昊,立銘瑄想,下次一定要好好教育教育他,看問題不能老是那麼透徹。
鍾思雅:“總裁戴了枚戒指,右手無名指上。”
袁昊:“所以?”
鍾思雅:“那枚戒指,我看到總裁夫人也有戴。所以我敢斷定,一定是結婚戒指!”
袁昊:“他們都結婚那麼久了,有結婚戒指不稀奇。”
鍾思雅:“可是之前總裁併沒有戴,而現在他卻戴了。”
袁昊:“有什麼聯繫?”
鍾思雅:“我終於知道為什麼你還是單身了。一個男人,一個事業有成的精英男人,他願意在公開的場合下,公然戴婚戒,承認他已婚的事實,不論這場婚姻最初是以什麼方式結合的,身為他背後的那個女人,都會感到莫大的滿足與幸福。有時候,外界的看法抵不過他一個小小的舉動。我打包票,施姐一定很幸福!”
袁昊:“……”
立銘瑄愕然,原來這麼簡單的一件事竟可以讓她們這麼動容么?
如今看到莫施的神情,不用佐證,他已經知曉答案。
“你戴戒指,真的挺好看。”盯着他戴了戒指的手看了許久,她才淡淡開口,似讚美,更似一種承認。
“你的呢?”立銘瑄這才看清,莫施左手的無名指上並沒有戴着戒指,不禁有點生氣。
因為之前做飯的原因,莫施洗菜時將一直戴着的戒指取了下來。
“放卧室了,洗菜時取下的。”她還記得生病住院時,被學生們調侃要給她介紹男朋友那會兒,他霸道地將戒指亮在眾人面前的場景,以及後來他提出必須戴戒指的要求。
滿意地點點頭,他湊上前,再度親了親她,還沒等她抱怨,他就道:“去把戒指拿來。”
於是莫施聽話的跳下高腳椅,徑直朝卧室走去。
瞥了眼吧枱上安靜地躺着的詩集,立銘瑄輕輕笑了起來。
詩里說的對,你鎖了,人家就懂了。
莫施的容貌與氣質很難不讓人喜歡,看來他是需要做點什麼,才能杜絕一些不懷好意的人對她心存幻想。
只是,一生只夠一個人的意境,會不會稍顯禪意了些?
此時的立銘瑄並沒有意識到,有一天,只愛莫施,更愛莫施成了他這輩子都在參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