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父親,母親,家
下了車,踏上熟悉的土地,胡非吁了口氣。這兩年家裏催的厲害,老是說要他回來相親,他一直躲,算起來,都有兩年沒回來過年了。
這是第三年。胡非摸出支煙,笑了笑,不知道老父母他們怎樣了,是不是又蒼老了些。
胡非的家離公路還有大約兩百米的距離,是臨近公路的一個山坳里。和公路恰好呈一個之字行。直行五十米,轉彎一百米進了山坳里,一種熟悉的雞鳴犬吠聲傳來。
正是下午,胡非忽然有些近鄉情怯。山坳里大約有幾十戶人家,幾戶臨近,散落在四周。由於大多數人都外出打工,現在這個山坳顯得頗為寧靜。不時有些炊煙冒起,是晚飯的時間到了。在鄉村裡,大都吃飯較早,又是冬季,吃過飯一般就躺床上或火盆看電視去了。
胡非接連吸了幾口煙,轉過第二道彎,已經能看到熟悉的兩層樓房,一個着藍色灰撲撲中山裝的男人正在房子前劈材。
那便是自己的父親了。胡非忽然有些感慨,心潮澎湃,他抑制不住的叫了聲,“爸。”
男人略微佝僂着腰,頭髮灰白一片,五十多歲的年紀已經是個老年人模樣了。他正在劈材,聽見這一聲呼喚,轉身看了過來。
胡非心裏有些悲傷蔓延了開來,自己的父親,他已經老成這個模樣了嗎?眼睛裏有些澀,他一把摘下自己的背包,小跑着奔了過去,“老爸。”
男人終於看見了胡非,臉上沒帶太多的情緒,只是眼底的那抹欣慰還是停留了好久。他看了眼胡非,淡淡道,“人老了,這眼睛不好使了。”
胡非忽然發現自己跑過來居然和這個男人沒什麼話說,這個一直就不善言辭的男人,從來都不會在自己的兒女面前流露過哪怕一點點的軟弱,同樣的,也從來不會說一些關懷的話,每次自己打電話回去,基本就是兩句話,在外還好吧?好就好!
他只會在屋前的雜物上找個位置坐着抽煙,只會在看電視的時候打瞌睡,只會在清晨獨自起床做飯然後外出,只會在晚間回來自己吃一些殘羹冷飯,只會默默的為他籌措學費,只會安靜的為家庭兒女為活着而活着。
他不會去給兒女買一件衣服,不會關心他在外苦不苦,不會噓寒問暖,不會問他有沒有錢,甚至不會摸着他的頭說兒子你是最棒的。
他只是一個普通而又沉默的男人,他不會在兒女面前流淚或說辛苦勞累的話,他永遠只會簡單的說,還好吧?好就好。
胡非深吸一口氣,又嘆了口氣,他想起了馬如龍,那個背負了一世親情枷鎖的男人。
大愛無言,能感覺的人其實並不多。他放下包,從兜里掏出煙,笑了笑道,”老爸,抽一隻吧。“
父親沒有說話,接過煙點燃又走到一旁的木墩上坐了下來,“抽煙對身體不好。”
胡非給自己點了一根,笑道,“我知道。”事實上,他也根本不知道和父親如何對話。
此時一個女人從家裏一瘸一拐的走了出來,這是他母親,患風濕多年,據說風濕是個不治之症,然後十幾年下來,到現在走路都不太平穩。
她聽到了腳步和談話聲,馬上就跑了出來,看見胡非,滿是皺紋的臉上笑的很是舒懷,“回來拉,回來就好。進來吧,把包放下吃點東西,我已經在煮飯了。”
胡非點了點頭,朝一旁沉默吸煙的父親道,“吃飯了,老爸。小理”
晚飯很是豐盛,農村一般不會整天吃些大魚大肉的,一來那些東西要去集市上買,二來也是勤儉持家。今晚殺了一隻雞,還有一碗蘿蔔絲和白菜。
雞是用燉的,裏面還和了些木耳。吃着菜,和着溫暖,胡非的肚子填的很滿。
吃飯的時候跑來一個小傢伙,一身髒兮兮的模樣,鼻涕掛在稚氣的臉上,看見胡非,有些怕生,母親告訴他,“叫舅舅。”
小傢伙愣是眨吧着眼睛沒反應,最後母親給出了答案,這小子是因為你沒買東西給他。
胡非哭笑不得,自己兩年沒回來就多了個這麼大的外甥了,而且這個兩歲的外甥看上去還相當的勢利。他蹲下去哄道,“舅舅今天忘記了,明天在帶起去集市行不行。”
小外甥聽着這話,眼睛裏冒出了光,馬上就不怕生的用力點頭,然後奶聲奶氣喊道,“舅舅,舅舅。”
這小子很聰明,這是胡非後來和母親說的,和我小時候有得一比。
父親第一個吃完飯,然後照例走到房子前坐着抽煙。大口嚼着雞肉的胡非看了眼父親佝僂的背影,他手裏還抓了塊雞肉,站起來喊道,“老爸,這麼快就吃完了啊?”
“吃完了,”父親頭也不回,灰白的頭髮在夕陽下有些刺眼。
桌上的雞肉父親根本就沒吃什麼,胡非一瞥眼,發現碗裏還有兩隻雞爪,他夾了起來,“老爸,吃只雞爪吧,反正閑着。”
他就要提腳追上去,一旁給外甥喂飯的母親淡淡道,“不用了,他現在啃不動雞爪了。”
胡非愣了愣,沒反應過來,記憶中父親最喜歡吃雞爪的啊,現在,啃不動了?
母親不以為然的繼續道,“他的牙齒都已經鬆動了,哪裏還能啃的動。”
胡非總算是明白了過來,他看着父親消失在門口的身影,哦了聲,又坐了下來。父親老了,這是他腦海里冒出的第一句話,這個一直為他擋風遮雨的男人,他老了。
看了眼這隻白白凈凈的雞爪,胡非抓過來就咬。雞是餵了幾年的下蛋老母雞,並未燉很久。將雞爪放進嘴巴,胡非第一次發現這種老母雞的腳真的很難啃。
在外面他有吃過一些雞腳,但是那些入口便散了。哪像這種雞爪,費了半天勁,胡非流了滿地的口水才撕下一隻腳趾。
那隻雞腳趾在胡非嘴巴轉過來轉過去,終於剝下一層枯樹般的老皮下來。
真沒味,胡非一把將手裏的雞爪扔到一旁,驀然記起了自己在家可是從來不吃雞腳的。當然相對的,父親也從來沒吃過雞腿肉。
看了眼碗裏的雞腿,還剩一隻,一隻在外甥的碗裏,那麼,父親不是一點都沒吃。
二十多年,二十多年啊。父親一直就說雞爪好吃,他已經吃了二十多年的枯樹皮,可能他喜歡或者漸漸習慣了吃枯樹皮吧,然而到了今天,他居然到連枯樹皮都啃不動的年紀了,卻依然習慣不去吃那些柔嫩的雞肉。
胡非嘆息,看了眼外甥,以後,我最喜歡吃雞鴨鵝的腳。
貌似,今天是五一先祝各位看過本書的朋友節日快樂,然後,請給我一點點的支持和鼓勵吧鞠躬,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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