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貢賦第三十三(凡五章)

卷八 貢賦第三十三(凡五章)

貞觀二年,太宗謂朝集使曰:“任土作貢,布在前典,當州所產,則充庭實。

比聞都督、刺史邀射聲名,厥土所賦,或嫌其不善,逾境外求,更相仿效,遂以

成俗。極為勞擾,宜改此弊,不得更然。”

貞觀中,林邑國貢白鸚鵡,性辯慧,尤善應答,屢有苦寒之言。太宗愍之,

付其使,令還出於林藪。

貞觀十二年,疏勒、朱俱波、甘棠遣使貢方物。太宗謂群臣曰:“向使中國

不安,日南、西域朝貢使,亦何緣而至?朕何德以堪之!睹此翻懷危懼。近代平

一天下,拓定邊方者,惟秦皇、漢武。始皇暴虐,至子而亡。漢武驕奢,國祚幾

絕。朕提三尺劍以定四海,遠夷率服,億兆乂安,自謂不減二主也。然二主末途,

皆不能自保,由是每自懼危亡,必不敢懈怠。惟藉公等,直言正諫,以相匡弼。

若惟揚美隱惡,共進諛言,則國之危亡,可立而待也。”

貞觀十八年,太宗將伐高麗,其莫離支遣使貢白金。黃門侍郎褚遂良諫曰:

“莫離支虐殺其主,九夷所不容,陛下以之興兵,將事吊伐,為遼東之人,報主

辱之恥。古者討弒君之賊,不受其賂。昔宋督遺魯君以郜鼎,桓公受之於大廟,

臧哀伯諫曰:‘君人者將昭德塞違。今滅德立違,而寘其賂器於大廟,百官象之,

又何誅焉!武王克商,遷九鼎於雒邑,義士猶或非之。而況將昭違亂之賂器,寘

諸大廟,其若之何?’夫《春秋》之書,百王取則,若受不臣之筐篚,納弒逆之

朝貢,不以為愆,將何致伐?臣謂莫離支所獻,自不合受。”太宗從之。

貞觀十九年,高麗王高藏及莫離支蓋蘇文遣使獻二美女,太宗謂其使曰:

“朕憫此女離其父母兄弟於本國,若愛其色而傷其心,我不取也。”並卻還之本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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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政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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