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務農第三十(凡四章)

卷八 務農第三十(凡四章)

貞觀二年,太宗謂侍臣曰:“凡事皆須務本,國以人為本,人以衣食為本,

凡營衣食,以不失時為本。夫不失時者,在人君簡靜乃可致耳。若兵戈屢動,土

木不息,而欲不奪農時,其可得乎?”王珪曰:“昔秦皇、漢武,外則窮極兵戈,

內則崇侈宮室,人力既竭,禍難遂興,彼豈不欲安人乎?失所以安人之道也。亡

隋之轍,殷鑒不遠,陛下親承其弊,知所以易之,然在初則易,終之實難。伏願

慎終如始,方盡其美。”太宗曰:“公言是也。夫安人寧國,惟在於君,君無為

則人樂,君多欲則人苦,朕所以抑情損欲,克己自勵耳。”

貞觀二年,京師旱,蝗蟲大起。太宗入苑視禾,見蝗蟲,掇數枚而咒曰:

“人以穀為命,而汝食之,是害於百姓。百姓有過,在予一人,爾其有靈,但當

蝕我心,無害百姓。”將吞之,左右遽諫曰:“恐成疾,不可。”太宗曰:“所

冀移災朕躬,何疾之避!”遂吞之。自是蝗不復為災。

貞觀五年,有司上書言:“皇太子將行冠禮,宜用二月為吉,請追兵以備儀

注。”太宗曰:“今東作方興,恐妨農事,令改用十月。”太子少保蕭瑀奏言:

“准陰陽家,用二月為勝。”太宗曰:“陰陽拘忌,朕所不行,若動靜必依陰陽,

不顧理義,欲求福祐,其可得乎?若所行皆遵正道,自然常與吉會。且吉凶在人,

豈假陰陽拘忌?農時甚要,不可蹔失。”

貞觀十六年,太宗以天下粟價率計斗直五錢,其尤賤處,計斗直三錢,因謂

侍臣曰:“國以民為本,人以食為命,若禾黍不登,則兆庶非國家所有。既屬豐

稔若斯,朕為億兆人父母,唯欲躬務儉約,必不輒為奢侈。朕常欲賜天下之人,

皆使富貴。今省徭賦,不奪其時,使比屋之人,恣其耕稼,此則富矣。敦行禮讓,

使鄉閭之間,少敬長,妻敬夫,此則貴矣。但令天下皆然,朕不聽管弦,不從畋

獵,樂在其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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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政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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