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疑古第三
蓋古之史氏,區分有二焉:一曰記言,二曰記事。而古人所學,以言為首。
至若虞、夏之典,商、周之誥,仲虺、周任之言,史佚、臧文之說,凡有游談、
專對、獻策、上書者,莫不引為端緒,歸其的准。其於事也則不然。至若少昊之
以鳥名官,陶唐之御龍拜職。夏氏之中衰也,其盜有后羿、寒浞;齊邦之始建也,
其君有蒲姑、伯陵。斯並開國承家,異聞其事。而後世學者,罕傳其說。唯夫博
物君子,或粗知其一隅。此則記事之史不行,而記言之書見重,斷可知矣。及左
氏之為《傳》也,雖義釋本《經》,而語雜它事。遂使兩漢儒者,嫉之若仇。故
二《傳》大行,擅名於世。又孔門之著錄也,《論語》專述言辭,《家語》兼陳
事業。而自古學徒相授,唯稱《論語》而已。由斯而談,並古人輕事重言之明效
也。然則上起唐堯,下終秦穆,其《書》所錄,唯有百篇。而《書》之所載,以
言為主。至於廢興行事,萬不記一。語其缺略,可勝道哉!故令後人有言,唐、
虞以下帝王之事,未易明也。
案《論語》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又曰:“成事不說,遂事
不諫,既往不咎。”又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夫聖人立教,其言若
是。在於史籍,其義亦然。是以美者因其美而美之,雖有其惡,不加毀也,惡者
因其惡而惡之,雖有其美,不加譽也。故孟子曰:“堯、舜不勝其美,桀、紂不
勝其惡。”魏文帝:“舜、禹之事,吾知之矣。”漢景帝曰:“言學者,無言湯、
武受命,不為愚。”斯並曩賢精鑒,已有先覺。而拘於禮法,限以師訓,雖口不
能言,而心知其不可者,蓋亦多矣。
又案魯史之有《春秋》也,外為賢者,內為本國,事靡洪纖,動皆隱諱。斯
乃周公之格言。然何必《春秋》,在於六《經》,亦皆如此。故觀夫子之刊書也,
夏桀讓湯,武王斬紂,其事甚著,而芟夷不存。觀夫子之定禮也,隱、閔非命,
惡、視不終,而奮筆昌言,雲“魯無篡弒”。觀夫子之刪《詩》也,凡諸《國風》,
皆有怨剌,在於魯國,獨無其章。觀夫子之《論語》也,君娶於吳,是為同姓,
而司敗發問,對以“知禮”。斯驗世人之飾智矜愚,愛憎由己者多矣。
加以古文載事,其詞簡約,推者難詳,缺漏無補。遂令後來學者莫究其源,
蒙然靡察,有如聾瞽。今故訐其疑事,以著於篇。凡有十條,列之於後。
蓋《虞書》之美放勛也,雲“克明俊德。”而陸賈《新語》又曰:“堯、舜
之人,比屋可封。”蓋因《堯典》成文而廣造奇說也。案《春秋傳》云:高陽、
高辛二氏各有才子八人,謂之“元”、“凱”。此十六族也。世濟其美,不隕其
名,以至於堯,堯不能舉。帝鴻氏、少昊氏、顓頊氏各有不才子,謂之“渾沌”、
“窮奇”、“檮杌”。此三族也,世濟其凶,增其惡名,以至於堯,堯不能去。
縉雲氏亦有不才子,天下謂之“饕餮”,以比三族,俱稱“四凶”。而堯亦不能
去。斯則當堯之世,小人君子,比肩齊列,善惡不分,賢愚共貫。且《論語》有
云:舜舉咎繇,不仁者遠。是則當咎繇未舉,不仁甚多,彌驗堯時,群小在位者
矣。又安得謂之“克明俊德”、“比屋可封”者乎?其疑一也。
《堯典·序》又云:“將遜於位,讓於虞舜。”孔氏《注》曰:“堯知子丹
朱不肖,故有禪位之志。”案《汲冢瑣語》云:“舜放堯於平陽。”而書雲其地
有城,以“囚堯”為號。識者憑斯異說,頗為禪授為疑。然則觀此二書,已足為
證者矣,而猶有所未睹也。何者?據《山海經》謂放勛之子為帝丹朱,而列君於
帝者,得非舜雖廢堯,仍立堯子,俄又奪其帝者乎?觀近古有奸雄奮發,自號勤
王,或廢父而立其子,或黜兄而奉其弟,始則示相推戴,終亦成其篡奪。求諸歷
代,往往而有。必以古方今,千載一揆。斯則堯之授舜,其事難明,謂之讓國,
徒虛語耳。其疑二也。
《虞書·舜典》又云:“五十載,陟方乃死。”《注》云:“死蒼梧之野,
因葬焉。”案蒼梧者,於楚則川號汨羅,在漢則邑稱零桂。地總百越,山連五嶺。
人風婐嫿,地氣歊瘴。雖使百金之子,猶憚經履其途;況以萬乘之君,而堪
巡幸其國?且舜必以精華既竭,形神告勞,捨茲寶位,如釋重負。何得以垂歿
之年,更踐不毛之地?兼復二紀不從,怨曠生離,萬里無依,孤魂溘盡,讓王高
蹈,豈其若是者乎?歷觀自古人君廢逐,若夏桀放於南巢,趙遷遷於房陵,周王
流彘,楚帝徙郴,語其艱棘,未有如斯之甚者也。斯則陟方之死,其殆文命之志
乎?其疑三也。
《汲冢書》云:“舜放堯於平陽,益為啟所誅。”又曰:“太甲殺伊尹,文
丁殺季歷。”凡此數事,語異正經。其書近出,世人多不之信也。案舜之放堯,
無事別說,足驗其情,已於此篇前言之詳矣。夫唯益與伊尹見戮,並於正書,猶
無其證。推而論之,如啟之誅益,仍可覆也。何者?舜廢堯而立丹朱,禹黜舜而
立商均,益手握機權,勢同舜、禹,而欲因循故事,坐膺天祿。其事不成,自貽
伊咎。觀夫近古篡奪,桓獨不全,馬仍反正。若啟之誅益,亦由晉之殺玄乎?若
舜、禹相代,事業皆成,唯益覆車,伏辜夏后,亦猶桓效曹、馬,而獨致元興之
禍者平?其疑四也。
《湯誓序》云:“湯伐桀,戰於鳴條。”又云:“湯放桀於南巢,唯有慚德。”
而《周書·殷祝》篇稱“桀讓湯王位”云云。此則有異於《尚書》。如《周書》
之所說,豈非湯既勝桀,力制夏人,使桀推讓,歸王於己。蓋欲比跡堯、舜,襲
其高名者乎?又案《墨子》云:湯以天下讓務光,而使人說曰:湯欲加惡名於汝。
務光遂投清泠之泉而死。湯乃即位無疑。然則湯之飾讓,偽跡甚多。考墨家所言,
雅與《周書》相會。夫《書》之作,本出《尚書》,孔父截翦浮詞,裁成雅誥,
去其鄙事,直雲“慚德”,豈非欲滅湯之過,增桀之惡者乎?其疑五也。
夫《五經》立言,千載猶仰,而求其前後,理甚相乖。何者?稱周之盛也,
則雲三分有二,商紂為獨夫;語殷之敗也,又雲紂有臣億萬人,其亡流血漂杵。
斯則是非無准,向背不同者焉。又案武王為《泰誓》,數紂過失,亦猶近代之有
呂相為晉絕秦,陳琳為袁檄魏,欲加之罪,能無辭乎?而後來諸子,承其偽說,
競列紂罪,有倍《五經》。故子貢曰:桀、紂之惡不至是,君子惡居下流。班生
亦云:安有據婦人臨朝!劉向又曰:世人有弒父害君,桀、紂不至於是,而天下
惡者,必以桀、紂為先。此其自古言辛、癸之罪,將非厚誣者平?其疑六也。
《微子之命》篇《序》云:“殺武庚”。案祿父即商紂之子也。屬社稷傾覆,
家國淪亡,父首梟懸,母軀分裂,永言怨恥,生人莫二。向使其侯服事周,而全
軀保其妻子也,仰天俯地,何以為生?含齒戴髮,何以為貌?既而合謀二叔,徇
節三監,雖君親之怨不除,而臣子之誠可見,考諸名教,生死無慚。議者苟以其
功業不成,便以頑人為目。必如是,則有君若夏少康,有臣若伍子胥,向若隕仇
雪怨,眾敗身滅,亦當隸跡醜徒,編名逆黨者邪?其疑七也。
《論語》曰:“大矣!周之德也,三分天下有其二,猶服事殷。”案《尚書
·序》云:“西伯戡黎,殷始咎周。”夫姬氏爵乃諸侯,而輒行征伐,結怨王室,
殊無愧畏。此則《春秋》荊蠻之滅諸姬,《論語》季氏之伐顓臾也。又案某書曰:
朱雀云云,文王受命稱王云云。夫天無二日,地惟一人,有殷猶存,而王號遽立,
此即《春秋》楚及吳、越僣號而陵天子也。然則戡黎滅崇,自同王者,服事之道,
理不如斯。亦猶近者魏司馬文王害權臣,黜少帝,坐加九錫,行駕六馬。及其歿
也,而荀勖猶謂之人臣以終。蓋姬之事殷,當比馬之臣魏,必稱周德之大者,不
亦虛為其說乎?其疑八也。
《論語》曰:“太伯可謂至德也已。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案《呂
氏春秋》所載云云,斯則太王鍾愛厥孫,將立其父。太伯年居長嫡,地實妨賢。
向若強顏苟視,懷疑不去,大則類衛伋之誅,小則同楚建之逐,雖欲勿讓,君親
其立諸?且太王之殂,太伯來赴,季歷承考遺命,推讓厥昆。太伯以形質已殘,
有辭獲免。原夫毀茲玉體,從彼被發者,本以外絕嫌疑,內釋猜忌,譬雄雞自斷
其尾,用獲免於人犠者焉。又案《春秋》,晉士蒍見申生之將廢也,曰:為吳太
伯,猶有令名。斯則太伯、申生,事如一體。直以出處有異,故成敗不同。若夫
子之論太伯也,不美其因病成妍,轉禍為福,斯則當矣。如雲“可謂至德”者,
無乃謬為其譽乎?其疑九也。
《尚書·金縢》篇云:“管、蔡流言,公將不利於孺子。”《左傳》云:
“周公殺管叔而放蔡叔,夫豈不愛,王室故也。”案《尚書·君奭》篇《序》云:
“召公為保,周公為師,相成王為左右。召公不說。”斯則旦行不臣之禮,挾震
主之威,跡居疑似,坐招訕謗。雖奭以亞聖之德,負明允之才,目睹其事,猶懷
憤懣。況彼二叔者,才處中人,地居下國,側聞異議,能不懷猜?原其推戈反噬,
事由誤我。而周公自以不諴,遽加顯戮,與夫漢代之赦淮南,明帝之寬阜陵,一
何遠哉!斯則周公於友於之義薄矣。而《書》之所述,用為美談者,何哉?其疑
十也。
大抵自《春秋》以前,《尚書》之世,其作者述事如此。今取其正經雅言,
理有難曉,諸子異說,義或可憑,參而會之,以相研核。如異於此,則無論焉。
夫遠古之書,與近古之史,非唯繁約不類,固亦向背皆殊。何者?近古之史也,
言唯詳備,事罕甄擇,使夫學者睹一邦之政,則善惡相參;觀一主之才,而賢愚
殆半。至於遠古則不然。夫其所錄也,略舉綱維,務存褒諱,尋其終始,隱沒者
多。嘗試言之,向使漢、魏、晉、宋之君生於上代,堯、舜、禹、湯之主出於中
葉,俾史官易地而書,各敘時事,校其得失,固未可量。若乃輪扁稱其糟粕,孔
氏述其傳疑,孟子曰:盡信書,不如無書。《武成》之篇,吾取其二三簡。推此
而言,則遠古之書,其妄甚矣。豈比夫王沈之不實,沈約之多詐,若斯而已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