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第二十五
大舜云:“書用識哉!”所以記時事也。蓋聖賢言辭,總為之書,書之為體,
主言者也。揚雄曰:“言,心聲也;書,心畫也。聲畫形,君子小人見矣。”故
書者,舒也。舒布其言,陳之簡牘,取象於夬,貴在明決而已。
三代政暇,文翰頗疏。春秋聘繁,書介彌盛。繞朝贈士會以策,子家與趙宣
以書,巫臣之遺子反,子產之諫范宣,詳觀四書,辭若對面。又子叔敬叔進弔書
於滕君,固知行人挈辭,多被翰墨矣。及七國獻書,詭麗輻輳;漢來筆札,辭氣
紛紜。觀史遷之《報任安》,東方之《難公孫》,楊惲之《酬會宗》,子云之
《答劉歆》,志氣槃桓,各含殊采;並杼軸乎尺素,抑揚乎寸心。逮後漢書記,
則崔瑗尤善。魏之元瑜,號稱翩翩;文舉屬章,半簡必錄;休璉好事,留意詞翰,
抑其次也。嵇康《絕交》,實志高而文偉矣;趙至敘離,乃少年之激切也。至如
陳遵占辭,百封各意;彌衡代書,親疏得宜:斯又尺牘之偏才也。
詳總書體,本在盡言,言所以散鬱陶,托風采,故宜條暢以任氣,優柔以懌
懷;文明從容,亦心聲之獻酬也。若夫尊貴差序,則肅以節文。戰國以前,君臣
同書,秦漢立儀,始有表奏,王公國內,亦稱奏書,張敞奏書於膠后,其義美矣。
迄至後漢,稍有名品,公府奏記,而郡將奏箋。記之言志,進己志也。箋者,表
也,表識其情也。崔寔奏記於公府,則崇讓之德音矣;黃香奏箋於江夏,亦肅恭
之遺式矣。公幹箋記,麗而規益,子桓弗論,故世所共遺。若略名取實,則有美
於為詩矣。劉廙謝恩,喻切以至,陸機自理,情周而巧,箋之為美者也。原箋記
之為式,既上窺乎表,亦下睨乎書,使敬而不懾,簡而無傲,清美以惠其才,彪
蔚以文其響,蓋箋記之分也。
夫書記廣大,衣被事體,筆札雜名,古今多品。是以總領黎庶,則有譜籍簿
錄;醫歷星筮,則有方術占試;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朝市徵信,則有符契
券疏;百官詢事,則有關刺解牒;萬民達志,則有狀列辭諺:並述理於心,著言
於翰,雖藝文之末品,而政事之先務也。
故謂譜者,普也。注序世統,事資周普,鄭氏譜《詩》,蓋取乎此。
籍者,借也。歲借民力,條之於版,春秋司籍,即其事也。
簿者,圃也。草木區別,文書類聚,張湯、李廣,為吏所簿,別情偽也。
錄者,領也。古史《世本》,編以簡策,領其名數,故曰錄也。
方者,隅也。醫藥攻病,各有所主,專精一隅,故葯術稱方。
術者,路也。算曆極數,見路乃明,《九章》積微,故以為術,《淮南》、
《萬畢》,皆其類也。
占者,覘也。星辰飛伏,伺候乃見,精觀書雲,故曰占也。
式者,則也。陰陽盈虛,五行消息,變雖不常,而稽之有則也。
律者,中也。黃鐘調起,五音以正,法律馭民,八刑克平,以律為名,取中
正也。
令者,命也。出命申禁,有若自天,管仲下命如流水,使民從也。
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也。
制者,裁也。上行於下,如匠之制器也。
符者,孚也。徵召防偽,事資中孚。三代玉瑞,漢世金竹,末代從省,易以
書翰矣。
契者,結也。上古純質,結繩執契,今羌胡征數,負販記緡,其遺風歟!
券者,束也。明白約束,以備情偽,字形半分,故周稱判書。古有鐵券,以
堅信誓;王褒髯奴,則券之諧也。
疏者,布也。佈置物類,撮題近意,故小券短書,號為疏也。
關者,閉也。出入由門,關閉當審;庶務在政,通塞應詳。韓非云:“孫亶
回,聖相也,而關於州部。”蓋謂此也。
刺者,達也。詩人諷刺,周禮三刺,事敘相達,若針之通結矣。
解者,釋也。解釋結滯,征事以對也。
牒者,葉也。短簡編牒,如葉在枝,溫舒截蒲,即其事也。議政未定,故短
牒咨謀。牒之尤密,謂之為簽。簽者,纖密者也。
狀者,貌也。體貌本原,取其事實,先賢表謚,並有行狀,狀之大者也。
列者,陳也。陳列事情,昭然可見也。
辭者,舌端之文,通己於人。子產有辭,諸侯所賴,不可已也。
諺者,直語也。喪言亦不及文,故吊亦稱諺。廛路淺言,有實無華。
鄒穆公雲“囊滿儲中”,皆其類也。《太誓》曰:“古人有言,牝雞無晨。”
《大雅》雲“人亦有言”、“惟憂用老”,並上古遺諺,《詩》、《書》可引者
也。至於陳琳諫辭,稱“掩目捕雀”,潘岳哀辭,稱“掌珠”、“伉儷”,並引
俗說而為文辭者也。夫文辭鄙俚,莫過於諺,而聖賢《詩》、《書》,采以為談,
況逾於此,豈可忽哉!
觀此四條,並書記所總:或事本相通,而文意各異,或全任質素,或雜用文
綺,隨事立體,貴乎精要;意少一字則義闕,句長一言則辭妨,並有司之實務,
而浮藻之所忽也。然才冠鴻筆,多疏尺牘,譬九方堙之識駿足,而不知毛色牝牡
也。言既身文,信亦邦瑞,翰林之士,思理實焉。
贊曰:文藻條流,托在筆札。既馳金相,亦運木訥。
萬古聲薦,千里應拔。庶務紛綸,因書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