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4章 拉人墊背

4.第4章 拉人墊背

“七郎,你此言當真?”謝睿淵仍感震驚,不敢相信地追問出聲。

謝瑾目光清澈沒有半分恐懼,頷首道:“大人面前謝瑾豈敢虛言?自是認真。”

謝睿淵微不可覺地點點頭,心裏面卻有些遲疑,他擔任謝氏宗長已近十年,心裏面卻一直對大房頗為忌憚,不僅僅因為謝懷玉只是失蹤並未死去,更加重要一點便是謝瑾已經慢慢長大,再過幾年便可行冠禮成人,依照祖宗之法,謝氏大房嫡系子嗣成人後就可繼承宗長之位,屆時他這個現任宗長又該如何處之?難道真要拱手交權么?這十年來的幸苦操勞,豈不是為他人作了嫁裳?每每想到這裏,謝睿淵便甚覺不甘心。

這宗長之位雖非朝廷命官,然在世家大族中卻是極其顯赫。唐朝特別看重宗族血緣,孝悌倫理,崇尚三代同財共居,《永徽律疏》更規定“父母在,子孫不得分家”,違者將處以重罰,百姓鄉里尚且如此,況乎世家望族?

世家大族各支以房劃分﹐長次之間並有大房、二房、三房等分別,陳郡謝氏除大房外,遷來江寧定居的還有七個支房,里裡外外算來也有三百餘男丁,家族矛盾各房糾紛自然需要謝氏宗長調解解決,宗長更可憑藉宗法懲治族人,可謂權威極大,更何況如陳郡謝氏這般的名門望族宗長,即便是刺史縣令見了,也會以禮相待,宗長之位在族人們眼中自然炙手可熱。

此刻謝睿淵很想點頭對謝瑾施以杖責,然卻顧及到對方畢竟身為大房,且還是孤兒寡母,倘若板子這樣打下去,難保族人們不會說閑話,以為他謝睿淵借題發揮欺壓大房。

坐在旁邊的謝景成見老父沉吟不決,心知他顧及何事,心念閃動已經計上心來,忽地笑道:“七郎自知犯錯而自請責罰,實乃族人表率,這等鐵面無私之舉正應該褒獎讚揚,大人身為我族宗長,不能因為私情而罔顧宗法,依兒之見,不如將七郎受罰經過公佈於眾,族人們既可引以為鑒,又可了解事情真相,豈非一舉兩得?”

謝瑾聽得暗自冷笑,他寄人籬下多年,其心智比同齡人成熟不知幾多,謝景成一席話聽似光面堂皇,實則綿里藏針,這樣一來,豈不是謝氏所有人都會知道大房謝瑾不學無術被夫子趕出學堂?況且一頓板子打下來,他最多落得一個以身作則的印象,而謝睿淵卻可將打他板子一事推卸得乾乾淨淨,不會留人詬病,實在陰狠。

謝睿淵聽得老眼一閃,故作為難地點頭道:“既然七郎執意如此,那麼老夫也只能如你所言秉公處理了,來人,將七郎帶下施以杖責。”

侍立在門口的兩名青衣家丁聞聲而動,走入堂中便要將謝瑾押出去。

“大人且慢!”陸三娘悲呼一聲跪在地上,聲淚俱下地請求道:“大人,打在兒身痛在娘心,懷玉現在下落不明,養不教母子過也!奴(唐朝女子自稱)甘願替七郎領這三十杖責,請大人成全。”

陸三娘身材單薄嬌弱,傷風感冒等小病一直也是不斷,這三十杖責打下去,豈不是會要她半條命?謝瑾見阿娘這般維護自己,一時間忍不住熱淚盈眶了,急忙將陸三娘扶起安慰道:“阿娘放心,三十杖責如同瘙癢,兒忍一忍便能承受,況且兒受罰時還有同伴,並不會覺得孤單。”

謝睿淵聽得一愣,問道:“謝瑾,你此話何意?”

謝瑾拍拍陸三娘的肩頭,給了她一個不必擔心的眼神后,這才拱手問道:“敢問大人,國法宗法孰輕孰重?”

謝睿淵想也不想便回答道:“自是國法為重,宗法次之。”

“既然如此,那麼謝瑾對大人時才所判不服,請大人明鑒。”

郎朗嗓音在正堂內回蕩着,謝睿淵驚愕地瞪大老眼,半響之後忍不住失笑道:“什麼?老夫所判有誤?謝瑾啊謝瑾,時才可是你點頭服氣同意如此判罰的,現在怎麼又言而無信呢?”

謝太真眼見謝瑾竟敢當面反駁祖父,怒不可遏地開口道:“祖父大人,你休要聽他胡攪蠻纏,說了這麼多,他還不是想逃避責罰。”

謝瑾儀態自若,正色道:“大人,謝瑾對自身所受責罰並無異議,之所以提醒大人判罰有誤,是因為大人似乎忘記今日並非只有謝瑾一人犯錯,還有一人也應當受到責罰。”

此言一出,堂內眾人疑惑更甚,謝睿淵慢慢地捋着頜下長須,疑惑不解地問道:“哦,不知七郎口中那人是誰?”

謝瑾微微一笑,那笑容卻有些促狹的意味,他站起身來指着正在旁邊憤憤不平看熱鬧的謝太真道:“還有他,謝六郎!”

如果說剛才謝瑾帶給眾人的是疑惑不解,那麼現在肯定是震驚莫名了,就連一直盤坐在羅漢床上的謝睿淵,也驚訝得兩條白眉高高挑起。

明晃晃的燭火搖曳不止,撒下一片片淡淡的光暈,正堂內的氣氛在這一刻彷彿是凝固了,唯聞輕輕的喘息呼氣聲。

未及片刻,謝太真當先回過神來,尖聲嚷嚷道:“好你個謝瑾,憑什麼你做錯了事還要連累我受罰,當真是豈有此理!你這呆瓜該不會是暈了頭吧?”

謝瑾平日寡言少語,確實會給人一種呆愣的感覺,這不過是因為他懶得與某些不相干的人說太多廢話,比如在這謝府之中,能夠說知心話的唯有娘親和幼娘兩人。

謝睿淵以為謝瑾是想戲弄自己,臉色立即為之一沉,口氣也陡然冷了下來:“七郎,你這是什麼意思?六郎何錯之有?”

“對,我何錯之有?”謝太真立即憤憤然地補充了一句。

“大人既然說國法為重,宗法次之,那麼且聽謝瑾之言。”謝瑾看也不看謝太真一眼,拱手正色道,“根據《永徽律疏·斗訟》規定:告發宗親尊長、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者,即便所告之罪屬實,告發之人也得徒兩年,至於告發五服之內親屬,則徒一年。今日謝太真首在學堂內告發於我,其後又回到府中再次告發,我們兩人乃五服之內兄弟,正好符合徒一年之刑規,還請大人明察秋毫,對謝太真給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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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掌武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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