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節 土地問題(三)

第三十八節 土地問題(三)

“剩下的這兩成多朝廷要想悉數購回也是不可能,強制收回就是不顧民聲、與民奪利了,可也不能讓其繼續自行定租盤剝百姓。朕想下一道旨意,規定人均佔有田地與山林荒地不得超過各一頃之數,多餘的可以賣給他人,也可賣給朝廷,你看是否可行?”

萬曆是想以此來打壓地主、平衡地租,雖說有七成多的官田可以做為衝擊田租市場的主力,但在江南一地,這樣的衝擊力卻要小了很多,這當中主要的原因是江南一地民田要比官田多。

江南現在是全國糧食的主產地,也是工商業最為發達的地方,其經濟地位在明代以前就已經確定。在農業社會,經濟的發展代表着農業的發達,也就是說在江南可以屯田的地方早被屯墾了,明代開朝之初至今一百多年來,在蘇、淞、浙地區總屯田數不過才兩萬餘頃。而在明朝之前,江南一帶的官田本來也就不多,後來朱元璋打擊土豪,讓一些富豪遷到自己的老家鳳陽去,好把自己的老家變成另一個江南,這才讓官田數量與民田大體相當。

後來一些官田又被賜給官員勛戚,而有意思的是,每每被賜田的官員多數都難有好的下場,這當中的原因無非就在於他們侵佔田地的行為直接影響到了朝廷的利益。於是賜了再抄,抄了再賜,幾經返復,這些官田也就被朝廷在缺銀時給賣掉了。官田數量增加的不多,而賣的多,也就變成是賣一畝少一畝,長期下來,也就幾近無存了。

如果要解決土地問題,江南就首當其衝,這裏面有財賦收入的關係,也有解決在江南已經非常惡劣的社會矛盾的關係。另外,通過人均一頃的規定製約,促使大多數人將手中多餘田地賣掉,當到了供大於求、急於脫手的情況,地價自然會下跌,可以使得朝廷以較少的成本收回土地,又可以使得富人因手中田地變少,不再可能以經營土地為生,從而改變守土的觀念,轉而從事工商業。

而定下一頃之數,萬曆也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他不得不為將來要進行的移民先留下一個空間。

金學曾聽了卻不得不有另一層考慮:“皇上此法雖妙,卻不易實現。當年太祖皇帝也推行過類似的治法,但那些田主卻將手中的田地寄到親戚族人,或者是家中僕役的名下,也就避開朝廷政令約束了”

“這一點朕也知道,要想實施不能單靠官府監督,也不能光靠朕的旨意,若是旨意能夠通行,太祖皇帝時也就不會有這般情況了。朕欲改《大明律》,將戶篇田宅卷加以改變,將官田如何分租與民、民田個人佔有數量、如何徵稅等等都要詳加列述,定下獎懲之法。像你剛才所說的問題,除了定下敢於違法者,其田地悉數抄沒等懲罰外,還要加強地契明文,官府只認地契,而不認他們私下商定,如果將田主敢把田地寄到親戚族人等名下,那麼親戚族人大可將其賣了,看還有誰敢寄名逃避!”

“皇上,《大明律》萬不可更改,這有違祖制啊!”金學曾提醒道。

萬曆現在最煩的就是有人跟他提什麼祖制,自己宗室都敢廢,還有什麼祖制不能變的?正想發怒駁斥,金學曾卻搶先接著說道:“大凡祖制,就是後世遇事,而前朝已有先例者,就當依前例而行之意,皇上今日施行之治,後世也當依此實施。雖然也有明文,後人若有更為合適的處置之法可適當更改,但《大明律》卻不在此列,太祖皇帝在《大明律》中定有明文,嚴禁嗣君“變亂成法”,後世要依律行事,不得更改,皇上若改,《大明律》將不存矣,國法又當何在?”

這一點萬曆是沒想到的,既然入了《大明律》,那就與其它的祖制不一樣了,人都說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自己這個皇帝是絕不能帶這個頭的,可立法權是一定要抓到自己手裏的,歷史上弘治、嘉靖、萬曆三朝都有過修改,他們又是怎麼實行的呢?

“那應該如何?”萬曆詢問道。

金學曾想了一下:“改是不行,但可以修!弘治十三年就修有《問刑條例》二百七十九條,到嘉靖二十九年又增至三百七十六條。皇上可將修律一事交給內閣六部公議,再將皇上要推行的法度條目修成例,如在田宅卷外,再修一田宅新例,做為輔律推行!”

中國的語言文字被這樣使用,不知道是可悲還是可喜,這不就是在玩文字遊戲嗎?萬曆在心裏嘀咕道。不過金學曾的話倒也讓他本有的修訂法案的想法,不得不做出一些改變。修訂法案不單單是為了依法治國,法律還是一種統治武器。可現在這大明律對他來說,就像是一部憲法一樣,自己要想修訂的任何法令都將不能與之衝突,原來自己想要廢除定罪“八議”,現在也只能先繼續用着,或許可以將“八議”的權利收回,自己還可以用這個權利,先對大明律中像誅連這樣過於嚴刻的刑罰做緩和處理。

明白了其中道理的萬曆,點點頭認可了金學曾的提議:“既然是新修,也就沒必要叫例了,前例可依也可不依,因此不具約束,還是叫法吧,律法律法,律前法后,也不違太祖定的《大明律》”

萬曆自己也玩了一把文字遊戲,金學曾在心裏偷笑一聲,也沒接話。

萬曆接著說道:“原督察院都御史陳玠為官不行,但與法一道還是頗有研究的,先生幾年前讓他領着督察院,也正是看中他這一點。朕想將他調往大理寺任寺卿,再在大理寺下新設一修律司,專職修訂各種律法。朕不但要修田宅法,還要修商法、工法等。原大理寺寺卿宋應昌就調往兵部頂替張佳胤的空缺,任兵部右侍郎”

PS:(宋應昌(1536-1606),歷史上1592年與日第一戰,此人是經略使,也就是總指揮,就在要將日軍全數趕下海時,朝廷主和,使援朝抗倭之戰未收全功。回朝後,立馬請辭,被允准,歸隱西湖孤山。歷史,或許我們應該記住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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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新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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