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節 土地問題(二)
“哼”萬曆輕哼一聲:“賦役還是要征的,要不然朕用何給你們發放俸銀祿米啊。起來回話吧,你剛才說的是不是把軍屯田地也包括其中了?”
“是的,皇上,除去九邊諸衛所,其餘衛所多數都在各宗室勛戚封地之內,朝廷雖有明文,衛營方圓百里,所營方圓二十里,歸衛所經營。但為避擾民,衛所營房多建在偏辟處,又建有練兵場、住地、兵造坊、糧倉等,再加衛所轄領又有重疊,因此軍屯田地多數都在方圓之外,這些田地也就被一併劃為宗室勛戚所有。而方圓之內田地又要劃出相當部份給將官做為養廉田,剩下的根本無法維持軍餉所需,比起以前不但可以自已解餉,還富庶有餘上交國庫,真是天壤之別。
後來朝廷為解這一困局,多次下文調整,如在封地外另闢一地令兵士墾荒,但這些荒地卻是隔着百里,有些甚至達數百里之多,兵士若想耕種,就必須派人長駐於此,還有一些划給衛所的可屯荒地,都已經到了其他衛所的防地之內,按着成制,各衛所兵士未得上諭是不能出了各自防地,所以也就無法屯墾,於是,只好將這些土地低價轉賣。而那些新屯之田不久又大多會成為另一個宗王的封地。如此一來,各衛所常有缺餉的時候,為兵缺泛操練而不成兵,為民無心耕種而不算民,其遺害之大,無以言表。
之後朝廷又曾下文,讓各宗王勛戚將封地之內的荒地獻出一些,讓兵士屯墾,可適合屯田的荒地宗王們大都留自己屯墾,獻出來的荒地不是貧瘠,就是處在缺少水源的地方,屯成田地,一畝若能收得八斗已算不錯了,而且多數都不能種植稻米,只能種粟、稷等。皇上剛才算的全國每年得糧數是對,但兌成銀兩卻要比皇上算的少了許多,粟、稷等雜糧雖也能食,但價要賤於米,粟三石才賣一兩,稷則要五石。
推行清丈為的就是將一切冊外田土一律入冊,並定下除賜田外,其餘一律都要納糧,如臣家中數畝田地是祖上留下的,並非皇上賜賞,現在也就要納糧了,而宗王勛戚封地里初封時的田畝可看做是賜田,受封后或新屯,或侵佔之田畝一律都要納糧。此番清丈,包括宗王勛戚、官員商賈、普通百姓等為避稅而瞞報之田畝,共新增入冊一百餘萬頃,再加上像臣等也要納糧,今年朝廷財賦肯定要多出去年許多。皇上擔心的田主或有可能加租轉役,只要朝廷頒下嚴令,再加各地官府督辦得力,還是可以避免的”
金學曾再次把張居正歌頌了一番,萬曆卻沒聽進去,金學曾說的這些與此前自己所了解的有着一些出入,真如其所言,那麼自己之前整頓京軍時的做法就有些不妥了,擔心的問道:“你對此前整頓京軍有何看法?”
“回皇上,京師乃天子腳下,情況要比地方簡單一些,又無宗室封地,勛戚賜田也不延世,皇上此番整頓京軍田畝,可謂擊中要害,但前朝元人不善耕種,京師田畝多為我朝新屯之官田,又以軍屯為多,這此清丈就新入冊田地兩萬六千餘頃,都是被京軍將官或侵佔、或瞞報,將田畝轉賣民間,入的是戶部田冊。臣以為,皇上既然下旨徹查,就不能以兵部在冊軍田為基,應該由戶部共同協理。另外,皇上此法雖擊中要害,卻難以在全國推行,以朝廷財賦根本無法將天下田地悉數購回,再分租給百姓耕種。臣以為,除了嚴文各地不管是宗室封地還是田主私田一律不得加租外,還應下旨禁止各宗室勛戚封地內的田畝不可包租與逐利商賈,使佃戶無端被人漁利,而增加負擔”
“朕已經決定撤消宗人府,此事母后也已允准,並應下由她與宗人府交涉辦理”萬曆平淡的說道。
金學曾聽了卻瞪大了眼珠子,大感意外,一會才反應過來,高聲唱道:“皇上英明,皇母太后聖德無邊”
“宗人府雖撤,但也是要給他們一些好處的,讓他們可以離開封地,可以出商入仕,也要留着王候名聲,最起碼見官不必下跪,同時,也要給他們一些錢。現在,宗室勛戚名下田地加上官員賜田佔了天下田畝的幾成啊?”
“五六成之間!”
萬曆皺起眉:“那剩下的豈不都是民田?要說屯田都納入官田,朝廷歷年來也沒賣出這般多田地籌銀吧,為何民田會有這麼多?”
“回皇上,宗室勛戚多有自行在封地內屯田之舉,曾經就發生過宗王令封地內的衛所兵士為其屯田,從而引發兵變的事情,這些屯田宗室怕會被朝廷收回,大凡都不入黃冊而私下賣給商賈財主,而買了地的不想繳稅,也不會到官衙登入黃冊。歷代君上都曾下旨禁止封地屯田,但各地官府人微言輕,除了把被賣的田地登入黃冊,可以從中征繳賦役外,根本就無從監管,這才讓民田數目變的如此之多”金學曾對大明朝的土地了解的很深,現在萬曆連宗室都敢撤,他也就更沒必要顧慮什麼了,如數家珍般的說了出來。
朱元璋當年為了打擊地主階級,而始終讓官田數目大於民田,使得地主無法加租,也算是一種市場調控手段。當然,朱元璋是沒有什麼階級與市場調控概念的,但他確實這般做了,只是他的後世子孫沒把家看住而已。
萬曆點點頭:“五六成,朕準備每頃給宗室補銀一兩,五六百萬兩朝廷還是拿的出來的,往後再按封地田地的不同,每年從租銀中支出一些給他們,應該不敢再站出來嚷嚷了。而那些被宗室私下買賣的,賣者不法,買者亦然,朕不予治罪,就悉數收回吧。除卻這些,民田還有幾許?”
金學曾腦中儘是永樂盛景,臉上綻滿笑容的回道:“那就只有兩成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