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當來變經
佛說當來變經
聞如是。一時。佛在舍衛國只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俱。比丘五百及諸菩薩。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將來之世。當有比丘。因有一法不從法化。令法毀滅。不得長益。何謂為一。不護禁戒。不能守心。不修智慧。放逸其意。唯求善名。不順道教。不肯勤慕度世之業。是為一事。令法毀滅。
佛告比丘。復有二事。令法毀滅。何謂為二。一、不護禁戒。不攝其心。不修智慧。畜妻養子。放心恣意。賈作治生。以共相活。二、伴黨相着。憎奉法者。欲令陷墮。故為言義。謂之諛諂。內犯惡行。外佯清白。是為二事。令法毀滅。
佛告諸比丘。復有三事。令法毀滅。何謂為三。一、既不護禁戒。不能攝心。不修智慧。二、自讀文字。不識句逗。以上着下。以下着上。頭尾顛倒。不能解了義之所歸。自以為是。三、明者呵之。不從其教。反懷嗔恨。謂相嫉妒。識義者少。多不別理。咸云為是。是為三事。令法毀滅。
佛告諸比丘。復有四事。令法毀滅。何謂為四。一、將來比丘。已舍家業。在空閑處。不修道業。二、嬉遊人間。憒鬧之中。行來談言。求好袈裟。五色之服。三、高聽遠視。以為綺雅。自以高德。無能及者。以雜碎智。比日月之明畜已。四、不攝三事。不護根門。行婦女間。宣文飾辭。多言合偶。以動人心。使清變濁。身行荒亂。正法廢遲。是為四事。令法毀滅。
佛告比丘。復有五事。令法毀滅。何謂為五。一、或有比丘。本以法故。出家修道。廢深經教。十二因緣。三十七品。方等深妙玄虛之慧。智度無極。善權方便。空無相願。至化之節。二、反習雜句淺末小經。世俗行故。王者經典亂道之原。好講此業。易解世事。趣得人心。令其歡喜。因致名聞。三、新聞法人。淺解之士。意用妙快。深達之士。不用為佳。四、天龍鬼神不以為喜。心懷悒戚。口發斯言。**欲滅。故使其然。舍妙法化。反宣雜句。諸天流淚。速逝而去。五、由是正法。稍稍見舍。無精修者。是為五事。令法毀滅。
佛告比丘。吾滅度后。有此邪事十五之亂。令法毀滅。一何痛哉。
若有比丘。欲諦學道。棄捐綺飾。不求名聞。質樸守真。宣傳正經。
佛之雅典。深法之化。不用多言。案本說經。不舍正句。希言屢中。不失佛意。
粗衣趣食。得美不甘。得粗不惡。衣食好醜。隨施者意。不以嗔喜。
攝身口意。守諸根門。不違佛教。
念命甚炬。恍惚以過。如夢所見。覺不知處。三途之難。不可稱計。勤修佛法。猶救頭然。
五戒十善。六度無極。四等四恩。智慧善權。咸可精行。雖不值佛世。出家為道。學不唐捐。平其本心。愍念一切。十方蒙恩。佛說如是。
諸比丘悲喜前自歸佛。作禮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