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一章

「阿黎,那你現在……」他環顧房間四周,「這裏現在是你一個人住吧?」

「是啊,我大學畢業后就逃走了。」她一副解脫了的神情,「我媽的確很愛我,但,和她一起生活,我真的會死。養說我不孝順也沒關係,這種情況下我只能顧自己了。」

「你媽媽……那麼放心讓你離開嗎?」他仍然擔心。

「當然沒有那麼容易。一開始也是哭啊鬧的要我回去,但是這一年多來我在寫作上有了點成果,算是符合她對我的部分要求吧,她在朋友之間很有面子。於是,我和她說,我也很愛她,但我還是希望得到讓她更滿意的成果,所以我需要自己的空間專心寫作。」

「阿黎,你會恨媽媽嗎?」

「說不恨是假的。」她將雙腿縮到面前,抱膝坐着。「我真的曾經希望她會因為我的成功而感到欣慰,但後來我發現,就算我不是作家而真去做了心理諮商師,她也不會為了我所做的任何一件事感到高興。因為,不管我變成什麼樣子,我那個從沒見過的爸爸也不會再看她一眼。她大概也知道吧,只是從來不願意承認而已。」

在他面前,她難得露出脆弱的一面,像個歷劫歸來的大孩子,滿身傷痕與疲累。輕輕地,他將她攬進懷裏,「阿黎,所以第一次在攝影棚,你說的那個娃娃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阿黎曾經是個很棒的娃娃,但是媽媽不喜歡,所以拆了阿黎的身體、頭髮,想把阿黎變成她喜歡的樣子,卻發現無論怎麼改造,她都覺得不好,而阿黎也慢慢壞掉了。」他的懷抱像暖暖的被窩,讓她放心地依賴着,「不過算了,阿黎已經把自己修好了,過去的都不重要了。」

「你已經做得很好了。」他鼓勵她,即使這些話她早就有所自覺。「不是每個女孩在二十四歲的時候都能有你這樣的成果。」

「為自己努力是最踏實的。」她拿起啤酒罐,喝了一大口,「所以,我沒想把什麼人當作生活寄託,我只能為自己。你剛剛提起的失落感,我還沒有感觸。也可能時間太早了吧,畢竟我才剛從牢籠里出來。」

也是。

逃出沉重的童年與原生家庭,她的人生才剛開始,天地之大,任她不受限制地以肉身與靈魂試煉人生的限度,不讓任何人成為負累,對她理所當然是最好的。

包括感情。

「也許,是你還沒有遇見能放心依賴的人。」

但,有可能是他嗎?

「那就更難說了。」也許她可以瀟洒地收放感情,但是在某一層面上,她對愛也是絕望的。「愛情是更難掌握的事。」

在所有她參與過的愛情故事裏,她曾經是被遺棄的洋娃娃,也曾經是狠心把人遺棄的變心者。

「的確,感情是誰也說不準的。」包括此時此刻,就算她對他坦白了私密的心事,他也無法肯定能就此留住她。不光是毫無把握,而是他又開始不安了。黎詩雨是那樣自由的女孩,留住她,到底能不能讓她幸福?「告訴我吧,那些男人又讓你經歷了什麼?」

他無辜的眼神,她看在眼底。

小說家總在說別人的故事,像造物主般左右角色的命運,將自身藏在不起眼的角落,一團謎般,不容被拆穿或看破,她卻打破自己訂下的規則,不光是藏在記憶底層的成長晦暗,她甚至劃開胸口,讓他看見那方寸劇場裏演出過的情海波折。

然而,分不清究竟是被母親壓迫后,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的疲勞心態,或是天性的善變,凡出現在生命里的男人她都愛過,卻從來沒有辦法好好維持一段關係。從情竇初開的年紀至今,她談過的感情早難以計數。

她狠狠暗戀過。

高中時期,數學老師曾在她心裏捲起狂濤。由於年齡差距與身分懸殊,她深知不可能有結果,想要剋制卻還是在每一次的數學課時淪陷。那一陣子,她的痛與心動是並存的,黑板上每一個數字計算的都是無法負載的崩潰,而他與她四目相對時的笑容,又成了暫時的止痛劑。這樣的「致命眷戀症候群」侵蝕她好幾個月以後,她以為永遠都無法逃開這種折磨,不能吃不能睡不能讀書甚至不能活。

事實上,與愛情相關的疾病卻似乎都不會致命,時光漸漸沖淡情緒,她不再為他狂烈心跳,也不再痛苦。當初心裏認定的「沒有他如何活下去」頓時成為戲言。

她也時常為愛失去耐心。

經驗告訴她,任何一個男人站在面前,一旦心跳出現反常的節奏、無法控制,便可以肯定,那就是愛情。順利展開交往時,總是少不了情侶間的必定行程:寫情書、牽手、擁抱……然而,狂烈的心跳總會在一段時間后之後回復正常,自此以後,對方所做的每一件事,她都覺得無聊、不感興趣。主動提出分手的堅決,總讓錯愕的男人一再懇求她給予機會。可是,她就是不愛了啊,心就像被拔掉的插頭,再多的擁抱、親吻或情書,都不再有反應與溫度。

有時候,對方變心的速度甚至快過她。

她付出了她認為的所有,對方的心卻漸漸淡了,曾經熾烈燃燒的靈魂,成了他最不願意承認的荒唐,好像最初的電光石火是多麼不理智的錯。她不理解,人心有什麼特殊的化學成分,可以在霎時間洶湧,卻也能轉瞬湮滅……當她意識到自己像個失寵的洋娃娃被遺棄在房裏,可能已是對方摟着其它女孩的時候了。胸腔傳來的碎裂聲,總會讓她想起,那些被她拋棄的男人轉身離開前,如墜入黑洞般的眼眸。

每一個和她演過對手戲的角色,教會她讀懂愛情里的必然反應與情緒循環,卻都無法持續存在於劇情之中。

身邊的人總是輕描淡寫地說,她太年輕,沒有足夠的成熟度找到與她攜手走向結局的人。但是,她卻漸漸明白,愛情之中不可信任的,並不是愛情本身,而是投入的心。

人心,唯一不變的,就是時時在變。

所以,奢求長久、永恆,又有什麼意義呢?那樣的時間線,本是人無法與之抗衡的。心跳,只是盛開的花朵,轉眼就成落紅,相愛,只是一閃而過的流星,落地后就成塵埃。

人心的善變既無法改變,就得學會應變。

她一副洋溢藝術氣息的皮囊與得以信手拈來的才華,讓她從不缺少譜寫新戀情的機會。但是,已記不起從什麼時候開始,她一樣談感情,也放任自己的心為可能的人產生反應,卻要求、約束它只記得當下。能擁抱時便放肆燃燒,能瘋狂時就任心妄動,把一瞬當永恆,等到感情劃下句點那天便揮揮手祝福對方,再去追求下一個使她失控的當下。

她一天比一天自在,即使無法和喜歡的人在一起,也可以獨享暗戀的竊喜與神秘。愛情變成生活上的點綴,是附送的驚喜,應避免拖沓冗長、藕斷絲連。所有「難分難捨」、「天長地久」的感情觀,只會在她的小說里出現。

凡事都有一體兩面,如果愛的反面是恨,那麼瀟洒的反面就是絕望;因為對人心難以信任,一份足以託付終身的感情只是奢求,連自己都不堪一擊,也就只好瀟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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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一念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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