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7.第1467章 明正典刑

1467.第1467章 明正典刑

“君明臣賢的政治是所有人胡理想,我也認同君主政治或許是更適合國情的理想政治,可是這些必須需要的前提條件不僅僅是君主機制的完善,還必須需要民眾有一定深刻而成熟的覺悟。很長時間以來,我在教化百姓和改造社會方面做的工作太多,是的很多人甚至相比前朝更加不知道當面臨一個君主不能有效發揮作用的時候應該如何作為了。這其實是伙相比後代的不成器更為擔心的。一個心術不正的君主在一個民智已開並擁有成熟社會觀念的社會也有很大可能成為明君。而在一個民眾沒有足夠的社會認識更沒有足夠權益意識的社會,一個優秀而有能力的君王就算在一開始的時候能夠有所成就,也會在這樣的環境下逐步喪失了動力。所以我必須表明自己的態度,不能讓這剛剛萌芽起來的維護階層利益訴求的舉動被威懾或扼殺在萌芽之中。”張海認真而鄭重的說道。

如果是許多年以前的柳香或許還會有很多個人的牽絆與顧慮,可這個時候的柳香通過與張海更長時間的真心相處之後已經更加明白自己的丈夫同一切君王的不同,乃至最大的理想與人生追求究竟是什麼。

為了讓張海更沒有顧慮,柳香沒有從太大的地方來附和,只是說道:“天兒的事情或許我們也有一定的責任,但歸根結底,人生的道路都是自己做出的選擇。天兒做出了這樣的選擇也就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我不會有什麼疑義或阻撓的,相信夥同的父母也不會有。哦,海兒也無需過度為我擔憂。去年的時候張洋不還是從東洲大陸有過來信么?天兒在新大陸已經成家立業並擁有了兩個兒子三個女兒。我不會因為這件事情而受到太大的打擊的。。。”

就這樣,張海做出了最後的決斷。不過在進行具體問題的處理的時候還是頗花費了不少心思。因為如果自己的指示過於明顯,干涉的手段過重,那等於還是在為民眾做保姆。如果以後遇到並不像自己一樣擁有真正理想的君主那些人還會擁有足夠的勇氣來爭取自身的利益嗎?

最終,在命令包括外事局與內情部的人盡全力追查此事並逮捕張天歸案的同時,還以秘密的手段暗中鼓動廣州以外其他一些地方的工人與學生進行擴大規模的活動。新華周報對這樣的事情雖然不做明確的表態只做不帶立場的論述,可是學院系統的一些中央邊緣範疇的報紙刊物卻做了譴責為所欲為的廣州暴行,新朝也必將對此事嚴懲的表態。

在這樣的安排之下,在壓抑中沉默了不少時候的事件終於重新的擴大開來。按照張海的安排,不少地方的團體還有意打出了天帝的招牌,暗示如果不在這樣的事情上秉公處理,新朝聖主就有可能不是真的新朝聖主。

而這更是在不少的地方引起了軒然大波。

此時讓張海最為顧慮的事情反而是張天很有可能逃之夭夭,或者因為種種原因即便被找到,基層出於各種各樣的原因與顧慮也不能真正的將其繩之以法,而是會以種種替身湊合。

為了防止這樣的情況出現,張海在新一代的親衛連戰士當中選擇了三名以重理想與剛正文明的人做為”欽差“來督辦此事並且做了明確的說明。

當然,在這個時代受技術條件的制約,有些事情是不論如何都難以真正嚴謹的進行證明的,不過為了鄭重起見,張海還是決定親自南下廣州一趟,也只有如此才能真正的建立起新朝律法必要的威望與信用。

同張海的想像大不相同,張天並沒有亡命天涯的想法。所謂的逃亡在張天的心目中不過是為了避免朝廷的難看而做做樣子。他相信自己就算做出這樣的事情並被宣判處以極刑也僅僅是做做樣子,自己最為嚴重的後果不過是被軟禁一生罷了。如果自己在軟禁之中表現優秀,那說不定還有能跟新大陸的家人團聚的機會。當然更有可能的情況是:這種事情根本就不會有人認真的來查找自己。

在這個時代其實找一個人並不十分容易。廣州城曾經成為很多勢力魚目混珠的地方也在於從這裏逃往海外實際上非常的方便。即便是天下前所未有的真正意義上接近一統的此時,還是有很多能夠適宜生存的化外之地。

可是在張天完全沒有有意識逃亡而且就住在海南臨高縣城最大一間客棧,連化名都沒有改的情況下,在事情發生后的第十天,自南京乘蒸汽船火速而來的親衛欽差抵達后的第二天就被找到了門上。

張天雖然顯得沒有多少牽挂與顧慮,不過從新大陸跟隨而來的那十來個人卻沒有張天一般的底氣。在張天的默許之下還是有兩人最終向海南黎區逃去,而其餘的八個人沒有走完全是想不到在事情發生后的第十天就能有人找上門來。

見到其他八個人被親衛欽差直接帶領的人找上門后那種恐懼的樣子,張天多少也覺得有些掛不住,就求情道:”我跟你們走就可以了吧?這些人難道不能網開一面?“這個時候的張天甚至有了一點兒衝動:要是這些人一點兒面子也不給,那麼自己。

張天沒有想到的是張海身邊這些新來不久的親衛並非尋常秀才遇見的大兵那種角色,而是鄭重的說道:“不僅僅是你身邊的那些人,你身邊的那些人我也可以完全不理,甚至不帶人來著兒。可是這種事情真能永久的隱瞞在歷史之上嗎?試看史書上的種種陰謀詭計,究竟有幾件重要的史實能夠隱瞞的過去?我不想若干年後等到事實真相大白的時候會有人因為你我之間的事情而牽連到新朝乃至聖主的名望。。。而且,這也是聖主自己的決定,非我們所能越俎代庖的。。。”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明末英雄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軍事歷史 明末英雄
上一章下一章

1467.第1467章 明正典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