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戰爭初期國民黨大本營體系
抗日戰爭初期國民黨大本營體系
一、國防最高會議
1937年7月抗日戰爭爆發,gmd於8月11日舉行中央政治委員會第五十一次會議,會議為謀在作戰期間統一指揮黨政軍一切事項,將原設立的國防會議及國防委員會合併,設立國防最高會議,同時將原國防會議撤銷.
1937年8月11日gmd中央政治委員會第五十一次會議決議通過了《國防最高會議組織條例》,並送經gmd中央常務委員會第五十次會議決議通過.1937年11月中央常務委員會決議.將中央政治委員會之職權暫行停止,由國防最高會議代行國防最高會議應設在軍事委員會委員長所在地.1938年2月23日國防最高會議第七次會議決議修正《國防最高會議組織條例》,並送經中央常務會員會第七十次會議決議通過。6月又經中央常務委員會第八十一次會議修正,《國防最高會議組織條例》共10條。條例規定,國防最高會議為全國國防最高決定機關,對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委員會負責.
國防最高會議設主席、副主席各1人,以軍事委員會委員長為主席,中央政治委員會主席為副主席.委員有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秘書長、各部部長、中央監察委員會常務委員、中央政治委員會秘書長;五院院長、副院長;行政院秘書長、各部部長,軍事委員會委員;參謀總長、副參謀總長;軍令部、軍政部、軍訓部、政治部各部部長:軍事參議院院長和由主席提出經本會議通過者;主席在上述委員中指定9人為常務委員,其他各關係人員遇有必要時、可由主席通知列席會議.國防最高會議的職權為,國防方針之決定;國防經費之決定;國家總動員事項之決定和其他與國防有關重要事項之決定、
國防最高會議常務委員會議每星期開會2次,全體委員會議由主席隨時召集之;作戰期間關於黨政軍—切事項,國防最高會議主席可不依平時程序以命令.採取簡便措施。國防最高會議設秘書處,處理會議一切事務.秘書長由主席指定任之.1939年1月gmd召開第五屆五次中央全會,決定設置國防最高委員會,取代國防最高會議。
二、大本營
1937年7月抗日戰爭爆發.8月20日,gmd政府為領導抗戰,成立大本營:其職權為統率陸海空軍,及指導全民力求我中華民族之永久生存.和國家主權領土之完整,對於侵犯我主權領土與企圖毀滅我民族生存之敵國倭寇,決以武力解決之.大本營最高領導為大元帥.以蔣介石任之。設參謀總長、副參謀總長各1員,程潛為參謀總長,其職權為指揮大本位各部、輔助大元帥策劃全局;白崇禧為副參謀總長,襄助參謀總長指揮幕僚,達成全任務,並設立秘書廳、以張群為秘書長,陳布雷為副秘書長.
大本營對於作戰指導,以達成“持久戰”為主旨,因此將軍令、政略、財政、經濟、宣傳、訓練劃為6個部,分擔任務,各應本主旨,適切運用,緊密聯繫,俾獲最後之勝利,為共同一致最高之原則.
大本營成立后.為動員組織全國抗戰,頒發《國軍作戰指導計劃》、《第三戰區作戰指導計劃訓令稿》等訓令,同時.將全國劃分為5個戰區,組建4個預備軍和利組建若干個集團軍,指揮了華北方面的抗戰和淞滬會戰等。8月30日蔣介石決定,仍以軍事委員會為抗戰最高統帥部.不另設大本營,原大本營所設各部均轉隸軍事委員會,大本營於1938年1月正式撤銷.
三、大本營所屬各部
第一部該部於1937年8月20日成立.掌作戰。大本營第一號訓令規定該部直接指導後方勤務部.任命黃紹竑為部長.11月13日部長易徐永昌,王俊、張定璠先後於9月11日和11月18日任副部長.12月27日任命王鴻韶為該部辦公廳主任,1938年1月該部和參謀本部合併編成軍令部
第二部該部於1937年8月20日成立、掌政略。8月20日任命張群為部長:9月11日張他調,任命熊式輝為部長、周佛海、盧作孚為副部長。11月16日該部歸併於國家總動員設計委員會。
第三部該部於1937年8月20日成立。先為掌財政金融,后改掌國防工業。8月20日任命孔祥熙為部長。9月11日任命翁文灝為部長,錢昌照、俞大維為副部長.1938年1月該部歸併於經濟部及其地有關各部。
第四部該部於1937年8月20日成立,掌國防經濟:任命吳鼎昌為部長,何廉、黃季陸為副部長。1938年1月該部歸併於經濟部及有關各部。
第五部該部於1937年8月20日成立,掌國際宣傳,陳公博任部長,董顯光於11月2日接陳任部長.9月11日任命谷正綱、董顯光為副部長。該部於11月16日取消.其業務歸gmd中央宣傳部辦理。
第六部該部於1937年8月20日成立,掌民眾訓練。任命陳立夫為部長.張厲生、劉健群為副部長。11月16日該部併入中央組織、訓練兩部。
第二節軍事委員會及所屬
一、軍事委員會
1937年7月抗日戰爭爆發。8月12日,gm政府國防最高會議和黨政聯席會議決定以軍事委員會為抗戰最高統帥部,並授
權軍事委員會對黨政軍實行統一指揮.8月20日,《大本營國軍作戰指導計劃訓令》曾擬議成立大本營,統率陸海空軍及指導全民抗戰.以下成立第一至第六部及後方勤務、管理、衛生勤務等各部,作為辦事機構。8月30日蔣介石決定,以軍事委員會為抗戰最高統帥部,不另設大本營,原大本營所屬第一至第六部及管理部歸軍事委員會統轄。9月8日為整肅軍隊又成立軍法執行總監部。設立國家總動員設計委員會,蔣介石兼主任。9月17日gmd中央常務委員會議決定,由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行使陸海空軍最高統率之權,並授權軍事委員會對於黨政實行統一指揮。在其之下,又相繼設立農產調整委員會,以周作民為主任委員;工礦調整委員會,以翁文灝為主任委員;貿易調整委員會,以盧作孚為主任委員。11月又在3個委員會之下設立水陸運輸聯合辦事處。是年11月26日gmd中央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非常時期黨政機構調整及人員疏散辦法》,其中關於軍事委員會的有:中央黨部之組織、宣傳、訓練3個部暫歸軍事委員會指揮,其職掌與總動員委員會有關係者,歸併國家總動員設計委員會辦理.貿易調整委員會改隸行政院財政部,禁煙委員會改隸行政院內政部。所建6個部有的合併,有的取消,並由參謀總長擬訂軍事委員會其他單位機構調整辦法。
1937年12月13日南京淪陷后.gm政府遷至武漢;1938年1月17日軍事委員會又進行改組,將黨政軍分開。《修正軍事
委員會組織大綱》規定,軍事委員會為戰時統轄全國軍民作戰,直隸gm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統率全國陸海空軍,並指揮全民,負國防之全責。軍事委員會設委員7—9人,由中央政治委員會選定,由gm政府特任之。此外,參謀總長、副參謀總長,軍令部、軍政部、軍訓部、政治部4部部長及軍事參議院院長為當然委員,委員之職責為贊襄委員長籌劃國防用兵大計。1月15日gm政府重新任命閻錫山、馮玉祥、李宗仁、程潛、陳紹寬、李濟深為軍事委員會委員:根據《修正軍事委員會組織大綱》規定,參謀總長何應欽、副參謀總長白崇禧、軍令部部長徐永昌、軍政部部長何應欽,軍訓部部長白崇禧、政治部部長陳誠、軍事參議院院長陳調元為當然委員。
軍事委員會內設辦公廳。1937年2月17日原主任朱培德病逝;3月6日徐永昌接任主任;1938年1月徐永昌調任軍令部部長,賀耀組任主任;
調整后的軍事委員會設參謀總長、副參謀總長.原參謀本部和原大本營第一部合併為軍令部,專掌軍令。參謀總長為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之幕僚長,指導軍事委員會所屬各部、會、廳.襄助委員長處理軍事委員會一切業務。
軍事委員會經過這次改組、機構基本固定下來,此後除增加或擴編一些新的機構外,直到抗日戰爭結束,沒有多大變化.
二、軍政部
1937年7月全面抗戰爆發8月12日gm政府國防最高會議和黨政聯席會議決定以軍事委員會為抗戰最高統帥部,並授權
軍事委員會對黨政軍實行統一指揮:軍政部由此時歸軍事委員會指揮.1938年1月公佈的《軍事委員會組織大綱》規定,該部
部長何應欽為軍事委員會當然委員.政務次長仍為曹浩森,常務次長陳誠.1938年1月陳誠調任政治部部長,張定璠接任常務
次長.同時,經過修訂的軍事委員會組織大綱.對該部的職掌作了具體規定:(1)陸海軍建設改進、人馬之維持補充、交通通訊之整備,及全國總動員之籌劃。(2)陸海軍軍需、糧秣、被服、裝具、營繕及其他軍需品之籌辦、分配。(3)軍械彈藥之籌辦分配.場廠倉庫之建設管理,及民間有關工業資源之利用。(4)陸海軍之衛生保健,及衛生機關之籌劃運用:與此同時,軍政部所屬之各署、司機構亦有變動:
軍務司司長仍為王文宣.該司轄軍事、防務、整備3個科。1937年7月為適應抗戰需要增設要塞組,負責各要塞之整理、建設與行政教育事項。1938年為統籌辦理炮兵部隊.成立炮兵組,專司其責,
軍法司1937年9月軍事委員會軍法執行總監部成立,將該司所屬軍法處併入軍法執行總監部審判組,仍由軍法司人員兼辦:該司司長仍為王震南:
交通司司長王景祿。抗日戰爭爆發后,由於交通業務日益繁重,陸續增設汽車、燃料、經理3個科.
兵工署仍以俞大維擔任署長。所屬除署本部外,軍械司、司長陳隱冀.1938年陳隱冀調任參事,陳東生任司長:1937年9月增設機械、兵器2個科:製造司。司長楊繼曾。技術司,司長仍由俞大維兼任。
軍需署署長周駿彥,所屬各司基本沒有變化。
軍醫署1937年9月由軍醫司擴大而成,司長原為梅貽琳,擴大為署後於1938年7月任命胡蘭生為署長,下設3個處及1個視察室,以下分科辦事:第一處分人事、經理、事務3個科及會計室:第二處分醫務、傷病處理、材料3個科;第三處分教
育、衛生2個科及統計室。1937年9月張建調任軍醫學校教育長,胡蘭生接任署長。
會計處1937年10月設立軍政部武昌辦事處,1938年冬,又在桂林設立分處,均受會計長指揮:軍事委員會計政室於1938年6月歸併於會計處,定名為軍政部會計處軍事計政設計委員會,內分歲計、會計、審核、統計各組,每組設組長1人,辦理關於規劃、改進軍事計政業務:會計長仍為陳良.
該部所屬總務廳、馬政司等人事、職掌仍舊:
三、軍令部
1938年初,gmd國防最高會議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決定,將原大本營所設第一部與gm政府參謀本部合併組成為軍令部。該部於2月1日正式成立,直隸軍事委員會,掌國防建設、地方綏靖及陸海空軍之動員作戰;後方勤務之籌劃運用;情報及國際政情之搜集整理;參謀人員、陸軍大學、測量總局及駐外武官之統轄與運用等事項:以徐永昌為部長,熊斌、楊傑為次長.軍令部下設總務及第一、第二3個廳:第一廳掌關於國防作戰事宜,轄4個處12個科;第二廳掌關於情報與派遣駐外武官及外國武官接待等事宜,轄4個處12個科及技術室、偵查電台;總務廳掌關於參謀人事教育及總務章則等事宜,轄3個處6個科。每廳設廳長、副廳長各1人。1938年3月28日任命劉斐為第一廳廳長,徐培根為第二廳廳長,陳焯為總務廳廳長。另外設有部屬幕僚,由主任高級參謀、主任秘書及高級副官分別主管各有關業務,即高級參謀掌不屬於各廳的機要及審核章則等事宜,部成立之後,任命張華甫為主任高級參謀,張元祜、劉雲乾、楊宣誠等18人為特級高級參謀;主任秘書掌擬各種文牘及部分會報等事宜;高級副官掌接待中外來賓及傳達重要命令等事宜.旋因人事、經費無着,仍於2月間先後呈准設將級高級參謀18人,校級參謀40人.6月該部呈奉核定顧問3人,附員80人.
根據軍令部組織法,該部下轄工兵指揮部、炮兵指揮部、通訊兵指揮部、戰史編纂委員會,通訊總所、技術室、各省測量局、各種測量隊、陸軍大學暨參謀班、中央陸地測量學校暨分校、邊務研究所、重慶核心陣地參謀團、特種兵器實驗組、通訊人員訓練班、諜報參謀訓練班等。工兵指揮部掌一般工兵的使用計劃與作戰指導,獨立工兵的指揮;工兵部隊的編組、整補、訓練、考核:工兵技術的設計改進;預備陣地的偵察、永久工事位置的算勘及作業指導等事宜.炮兵指揮部掌各戰區有關炮兵的使用計劃及考核各炮兵部隊的戰鬥指揮、整補、訓練等事宜.通訊兵指揮部掌一切通訊兵使用的計劃與指導;通訊兵的調查分派;研究關於通訊兵的使用對策及技術設計等事宜.戰史編纂委員會掌戰史的編纂及編譯事宜。各省測量局掌各省測量及其行政事宜:各種測量隊掌測量事宜.陸軍大學掌高等軍事教育,中央測量學校掌測量教育:邊務研究所掌邊務教育。重慶核心陣地參謀團掌重慶核心工事的規劃並監督其實施事宜。特種兵器實驗組掌水雷及江湖阻塞兵器的研究事宜。通訊人員訓練班掌情報通訊教育。諜報參謀訓練班掌諜報參謀教育。
四、軍訓部
1938年1月軍事委員會對所屬進行改組.將gm政府訓練總監部改為軍訓部。2月16日任命白崇禧為部長。3月1日任命劉土毅、陳繼承為次長。7月16日陳繼承調任中央軍校教育長.調黃琪翔接任次長該部掌全國陸軍訓練、整理、校閱;軍事學校教育建設改進;國民兵教育規劃、校閱.
成立后的軍訓部下轄機構大致同原訓練總監部。設有參事室,掌理關於法令章制之撰擬及交辦事項,1938年2月任命徐
國鎮為主任參事,另有若干名參事;秘書室,掌機要電文撰擬及交辦事項;總務廳,下轄3個科及醫務、印刷所.掌理該部日常事務,廳長以參事室主任徐國鎮兼任;步兵監.1938年2月以阮肇昌任之,該監下設3個科,掌理步兵軍隊、院校教育、校閱及本兵科科典範令、參考書編訂和編製裝備研究事項;騎兵監,1938年2月以門炳岳任之,該監下設2個科,掌理騎兵部隊、軍校的教育、校閱和騎兵的科典範令參考書的編訂、修正審查以及騎兵編製裝備、軍馬繁殖與調養等事項;炮兵監,1938年2月以劉翰東任之,該監下設有辦公室、3個科和1個視察組,掌理炮兵教育、人事考核和炮兵的建設整理,以及校閱、遊動教育事項;工兵監,1938年2月以林伯森任之.該監下設2個科,掌關於工兵(包括鐵道隊)教育指導、校閱視察及院校教育、建設事項和關於工兵編製裝備、技術器材研究、科典範令修訂等事項;輜重監,1938年2月以毛福成任之,該監下設2個科,掌理本兵科科典範令參考書編訂、編製裝備、運輸工具研究和部隊(包括鐵道船舶運輸)教育規劃、校閱視察及所屬軍校教育計劃指導建設事項;通信兵監,1938年3月以華振麟任之,該監下設2個科,掌本兵科學校教育規劃指導,科典範令、參考書修訂和本兵科部隊教育指導、校閱視察及編製裝備技術器材之研究等事項;機械兵監,1938年3月以徐庭瑤任之,該監下設3個科,掌機械化部隊、學校教育規劃、校閱視察、建設改進事項和本兵科科典範令、參考書編訂修正審查事項以及部隊器材裝備研究改善、軍用車輛檢查事項;國民教育處,1938年2月以杜心如為處長,該處下設兩科,掌教育計劃及教材編訂事項和校閱統計、人事考核事項;軍事編輯處,1938年2月以楊言昌為處長,掌軍事參考圖書編輯、翻譯審核及搜集保管事項。
五、軍事參議院
1938年1月17日為適應抗戰的需要,軍事參議院由直隸於gm政府改為隸隸于軍事委員會,為軍事研究及建議機關.
軍事參議院院長為陳調元,根據1938年1月17日修正之軍事委員會組織大綱,院長為軍事委員會當然委員;副院長王樹常.1938年2月1日又任命張鈁為副院長。軍事參議院下分軍事、總務2個廳,軍事廳廳長為周維寅、總務廳廳長為厲爾康.
六、軍法執行總監部
1937年7月抗日戰爭爆發,9月8日軍事委員會為整肅軍紀,組建軍法執行總監部,特派唐生智為總監;9月16日派谷正倫、王懋功為副監。
軍法執行總監部,掌理軍隊紀律之維持與軍法執行事務.該部下分總務、審判和督察3個組:總務組,掌理該部文電收發.承辦文書典守印信、編審預算及經費出納並庶務和官兵升降開補功過、賞罰請假曠職等各項事項。審判組,並軍政部軍法司而成立,掌軍人犯罪案件審核事項;非軍人犯漢奸、煙毒、盜匪、貪污及其他法令應歸軍法審判案件之審理、審核事項;關於軍法法規審查事項;關於解答法律疑問事項;關於軍事犯處理事項;關於該組禁閉人犯收管、戒護衛生登記、接見檢查書籍信件各事項;關於軍法行政事項。督察組,掌前後方文武機關人員違反軍事法令之事項;關於考察各級司令部軍法處有無枉縱事項;關於消查各地漢奸活動加以制裁事項;關於考察軍情戰況、交通運輸、防空警衛、救護衛生及民眾組織訓練各事項.
1938年2月9日免唐生智總監職,以鹿鍾麟任之.是年6月14日鹿鍾麟他調,以何成浚任總監。1940年12月秦德純代理副監,1942年10月實任。1941年1月免去谷正倫副監職,賀國光繼任副監。
七、政治部
1938年1月將原大本營第六部、軍事委員會政訓處、訓練總監部政訓處合併成立為政治部;1月任命陳誠為部長,2月正式成立。同時任命周恩來、黃琪翔為副部長,是年7月黃琪翔調任軍訓部副部長,張厲生接任副部長。
政治部設有秘書長,1938年1月以張厲生任之;7月張他調,遺缺由第一廳廳長賀衷寒兼任。總務廳,朱代傑任廳長,掌經理人員訓練、考核調查登記和經費預算等事項.第—廳,1938年1月任命賀衷寒為廳長,下設3個科和人事行政研究會.掌法規方案編審、政工人員任免銓敘事項,關於幹部選拔、通信聯絡及人事登記事項,關於全部政工人員考績考核、獎懲撫恤事項,關於人事行政研究事項;第二廳,1938年2月任命康澤為廳長,下設3個科和訓練研究會,掌關於訓練和政工方面設計事項,關於訓練方面指導與考核事項,關於訓練方面編審事項,關於訓練方面的研究事項等;第三廳,1938年2月任命郭沫若為廳長,下設3個科,其中第二科設美術工廠和國際問題研究委員會、藝術問題研究委員會等,掌關於各種宣傳之設計指導事項,關於對國內國外及敵偽各種宣傳品之編審事項,關於慰勞徵募、印刷發行、設計考核及文化服務事項,關於敵情及國際問題研究事項,關於戲劇、電影、音樂、歌詠、繪畫等研究事項,其中第二科美術工廠,掌關於國際宣傳畫報編輯、木刻製作及有關抗戰建國之照片攝影搜集事項。
八、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
抗日戰爭開始后不久,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隨gm政府由南京撤遷武漢。1938年夏在武漢會戰前夕,又由武漢撤至重慶.
侍從室的組織,除原已成立的各處、組外,1938年在武漢又成立了第六組,隸屬第二處,同時也受第一處領導,綜理一切特工組織的情報業務,派唐縱任組長。
侍從室第一處,主任錢大鈞。錢於1938年3月調任航空委員會主任,林蔚接任主任。同時,陳希曾接莫我若任第一組組長。兼侍衛長錢大鈞調離后,侍衛長一職空缺,王世和接陳善周任第三組組長,並代理副侍衛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