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加賦的真相

永不加賦的真相

滿清最好的皇帝的真相!---康熙的真面目

滿清所謂的統一的特徵是以部落制奴隸制的殘餘毒化以天下觀大一統的理念統合在一起各族人民創造的中華文明,使中華文明停滯,從世界範圍看是倒退,不但引進了戰亂與殺戮,還引進了民族矛盾、壓迫、種族隔離和對人權生命的輕蔑,這些東西對中華文明的破壞是巨大的,也是中國走向衰敗的原因之一,美國人坦普爾根據李約瑟的《中國科技史》寫了《中國:發明和發現的國度》一書,裏面列舉中國一百個世界第一,清朝沒有佔有一項

所謂康熙滅南明,平三藩,收復台灣是一片腥風血雨.徹底奉行的是民族屠殺,民族隔離,侮辱奴化中華民族文明政策

“遇抵抗,必屠城”,崑山——約四萬;涇縣——約五萬;舟山——第一次約萬餘,第二次全部沉海溺殺,數字不可考;蘇州——因為投降的早,僅屠半城,約十餘萬;嘉興——約十餘萬;金華——約五萬;贛州府——合計約四十萬;南昌府——合計約四十萬;南雄——約兩萬;廣州——八萬餘;潮州——約兩萬;湘潭——僅存百餘,被屠者約四到五萬;大同——兵民全部被屠絕,僅存五人;汾州、太谷、泌州、澤州——全部屠絕,合計超過四十萬;沅江——約十餘萬;福建省——合計過百萬;四川省——到湖廣填四川的時候,全省有丁一萬八千人……

而這遍及中華大地的大屠殺只為了“留髮不留頭“,只為了侮辱,奴化光榮的中華文明

這遍及中華大地的大屠殺重要操刀者正是康熙大狄.康熙大狄正應為四川和東南的屠殺負責.

所謂康熙經史子集、天文、算術無不通曉,沒有留任何著作,沒有看到他哪怕在兒孫親近之間留下什麼推進推廣他們學習的行為.

而這些史料更戳破這個華麗的畫皮:

康熙的道德:

這位君主,要想成為一切人的品德上的楷范,還有待於更好地信仰基督教,別無他法,可惜,他有耽溺享樂的傾向。

——南懷仁(FerdinandVerbiest)《韃靼旅行記》

康熙的文章:

下列諸書是以玄燁的名義刊行的,但有些肯定是朝臣們寫的:………。玄燁被說成是一位書法家,但最近看到的被確認為是他的真跡的複製品並不說明的他的書法非常高明。

———恆慕義(A.W.Hummel)《清代名人傳》

康熙的科學知識:

這位皇帝認為他自己是一位出色的音樂家,又是卓越的數學家,但是,儘管總的說來他對科學以及其它知識懷有興趣,他對音樂一無所知,也幾乎不懂最基礎的數學知識。

——馬國賢(MatteoRipa)《馬國賢神父回憶錄》

再看看祖上做過康熙漢文老師的金庸大吹特吹的“永不加賦”.

金庸胡扯的康熙從順治那得遺命造福天下“永不加賦”的真面目:

1712年4月4日康熙五十一年清廷下詔的“永不加賦”是在經歷近百年的屠殺、投充、圈地等野蠻政策后的所謂仁政。

康熙一朝徵收稅款的基礎是按人頭收稅,人口愈多,則地方上繳的稅愈多。這種設計造成的後果,是地方官吏不願意(同時統計技術上也有限制)據實上報人口,因為報得愈多,稅就得繳得愈多。康熙永不加賦的政策就是把各地方按耕地面積上繳固定的稅金,與人口數無關,藉以鼓勵地方據實上報人口——因為人丁興旺是所謂太平盛世的表徵。

以這種方式來彰顯盛世不過是滿韃穩定民族奴役的手段。造成的是土地賦稅不均,富者勾結營私,雖坐擁千畝田產而不需繳稅,貧者無立錐之地,卻有勞動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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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耳盜鈴的“永不加賦”

所謂“清朝的賦稅”是歷代最輕的,這只是表面現象,因為自清初以來便有“永不加賦”之說,而且表面看來賦額較明朝為輕,但實際這僅是一種“掩耳盜鈴。

第一,眾所周知,清代漢民族百姓必須養活史上最龐大之白吃群體----旗人。

第二,“減賦”實為掩耳盜鈴。從康熙到乾隆,滿清政府一再宣揚減賦,而雍正以後實行攤丁入畝,按理說假如田地數目不變,那麼田賦數目應該較之康熙初年有減無增才對,但事實卻並非如此。

以佔全國稅賦七分之一的蘇南地區為例,乾隆31年和康熙26年相比,田地減少了15000餘頃,賦銀也減收了42萬餘兩,但征糧卻增加了200萬石之多,如果按銀價摺合,即使按照最低的銀價計算,也增加了150萬兩,這就是說,從康熙26年到乾隆31年,清政府數次宣稱“減賦”,賦銀也的確減少了一些,但實際上蘇南的稅賦卻凈增110萬兩白銀,而這還是最低估算----因為大體上看,有清一代的銀價一直在上漲,金田起義前某些地方的銀價已經上漲為康熙中葉的三倍,如果我們取折中即1.5倍銀價計算,那麼僅蘇南稅賦就凈增250萬兩,而這還是在田地減少15000餘頃的情況下徵收的!清王朝的“減賦”“永不加賦”,純屬掩耳盜鈴,愚弄百姓!

第三4浮收折勒嚴重

江南諸省每年從田糧中抽出若干漕運京師,漕糧轉運數干里,運費皆出自納糧戶,這就是所謂“浮收”。所有額徵田糧,幾乎無不浮收。又每年徵收賦糧,往往折錢交納,謂之“折色”。但無論漕糧折色或地丁銀折錢交納,摺合之時,莫不高出當時當地銀價很多,這就是所謂“勒折”。由於“折勒”自康熙年間便屢禁不能,百姓僅僅因此一項,實際交納的賦額就可達正額的二~四倍。而在雍正推行“火耗歸公”之前情況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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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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