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好奇心能害死的不僅是貓

第3章 好奇心能害死的不僅是貓

我心裏沉了一下,雖然我是一個暴力而沒有同情心的女人,但我還沒有惡毒到真的希望別人被活活打死的地步。一時間,我忘記了隱藏自己,直接站到了巷子口,隨後我看到了他,看到那個自找苦吃的傻逼。

他軟綿綿地靠坐在牆邊,軟得像一張雞蛋餅,他的身上全是血跡,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他還沒死。因為他看着我,那雙眼睛像黑曜石一樣,彷彿帶有特殊的光澤,在對上他的眼神的一瞬間,我似乎感覺自己做了什麼不該做的事,因此我很快挪開了目光。

但是我已經逃不掉了,因為那些混混看見了我,他們說:“喲,這小妞是誰啊!”

這一刻,我真希望自己長得跟如花一樣,那才足以把他們嚇跑。

“既然被你看到了,就不能讓你輕易回去了!”其中一個混混說。

“小妞,雖然胸不大,但至少還算苗條,怎麼,給我們爽爽不?”

我覺得自己才是一個傻逼,為了看另一個傻逼而將自己捲入了危險中去。

我也算是練過一點武術的人,但是對上這麼多混混的時候,我實在是沒有一點勝算,只聽哐地一聲響,一個板磚砸在我頭上,接着是火辣辣的疼,然後我感覺到有一個大腳丫子踹在了我的背上,另外有噼里啪啦雨點一樣的攻擊落在我身上……

在失去意識之前,我所想的是:以後再也不多管閑事了!

睜開眼睛時,我已經躺在醫院裏了,頭上纏着紗布,一扭頭,腦袋鈍鈍地疼。我費力地坐起身,看到躺在旁邊的人,不由感慨——真是冤家路窄啊!為什麼又是這個傻逼?不過,看到他渾身纏滿繃帶的樣子,還是挺爽的!

醫院裏很靜,一股消毒水的味道,一個護士經過,見我醒了,進來嘰里咕嚕說了一堆話,可我一句都沒聽懂。

“CanyouspeakChinese?”

“No!”然後又是一大堆話,這回我聽出來了,她說的是英語,可惜實在不太標準。

“你說韓語或者日語得了!”我用英文吼道,她愣了一下,竟然真的說起日本語,還好我學過一些日語,大致聽懂了——反正就是讓我好好休息,別亂跑的意思。

護士離開后,我左右張望,出門時隨身帶的包早已不見了,手機稍微裂了點,放在病床邊上。我坐直了身子,拿起手機,一按亮屏幕,就看到許多未讀信息。

是柳泉的,我在把他的號碼存作了“緊急聯繫人”,所以把我送到醫院來的人就撥打了他的電話。柳泉說他已經和醫院聯繫過,我沒有什麼大礙,他今晚會過來看我,要我好好休息。

頭還在疼,我估摸着這會兒再躺下估計也睡不着。也許是第一次被人打進醫院的關係,我竟有些隱隱的興奮。我側頭,看着躺在不遠處的……呃,我不清楚現在是不是還要叫他傻逼,因為我做的事並不比他聰明到哪裏去。如果走到病房門口的話,應該能看見名牌,不過我現在並沒有那個力氣。

他躺着的樣子可比他站着的樣子可愛多了,現在看起來,那張臉不像之前那樣可氣,甚至顯得俊俏起來,說不定還挺招女孩子喜歡。當然,再俊的人也俊不過柳泉,所以我當然不會對他的外貌大驚小怪。

“好無聊啊……”

手機電量不多了,對了,得讓柳泉幫我把充電器帶來……

發完短訊,我在病床上百無聊賴地發了一會兒呆,過不一會兒,邊上的病床傳來了動靜,我扭過頭,看見那傻逼動了動身子,睜開了眼睛。

我們對視了,然後同時挪開了目光。

“喲,又見面了。”我說。

他想了一會兒,才想起我是誰,說道:“又見面了。”大概是身體虛弱的關係,他的嗓音有些黯啞。

“唉,我竟然和一個自討苦吃的笨蛋分在了一個病房。”我說。

“因為看別人被打而被送進醫院的人沒有資格說我……咳!咳!”他說。

我不再理會他,自顧自玩手游,玩了好一會兒,眼看已經快沒電了,不能再玩手游,我就上了聊天軟件。好友很多,但是想聊的人一個都沒有,我百無聊賴地看了一會兒別人發的狀態,隨手點進了“附近的人”。平時我幾乎從來不用這個功能,今日陰差陽錯點進來,排在最前面的,是一個網名叫“夾心餅乾”的人物。

夾心餅乾,有趣。我想起了自己當年吃奧利奧吃得滿嘴黑牙,走出去嚇哭了小朋友的事迹。

這位餅乾君的頭像是一張毫無意義的風景照,我試着打開了臨時對話框,給對方打了個招呼。

“喲,餅乾君!”

對面馬上回復:“喲,麥片粥!(這是我的網名)”

聊天如下:

麥片粥:“餅乾君,你為啥叫夾心餅乾?”

夾心餅乾:“這個問題有意義嗎?”

麥片粥:“我只是單純地無聊,沒別的事可干。”

我原以為他會回答我愛吃餅乾什麼的,沒想到過了很久,那邊也沒有回復,我抬起頭,看見旁邊的傻逼也在耍手機。

手機震動,餅乾回我了,回了一串長篇大論:

“餅乾,是一種世俗的無奈;夾心,是無奈的人!你看過一部叫《雙面膠》的小說嗎?夾心餅乾的含義和雙面膠近似——兩個對你都很重要的人發生了爭執,你選誰?誰都不能選,只能夾在中間,如果他們要打起架來,你可能被擠出去,也可能被擠扁,總之無論如何都沒有好日子過,就是這樣。當然,餅乾可不僅僅指代兩個人,它還可以是兩種文化,兩種觀念,兩種……反正很多很多東西。”

“挺複雜的,你的人生一定充滿糾結。”我回。

“嗯。”這次答得又太簡短了。

“你是什麼夾心?奶油的?巧克力的?我喜歡谷香的。”

“我?看心情吧,反正都是要被擠扁的,愛什麼就什麼吧。”

手機屏幕暗了一下,電量只剩百分之五了,我回了一句:“快沒電了,先不聊了。”把手機放到一邊,重新躺下。

迷迷糊糊地睡了有兩三個小時,醒來時,我看見旁邊的床上駕着一塊畫板。

他在畫畫。

我動了動身子,試着走下床去,湊到他的病床邊上。

他畫的是一隻麻雀,只完成了小半。出乎我的意料,他的畫技,比我想像的要好得多,麻雀的羽毛栩栩如生,眼睛也水潤潤的,儘管並不完整,也彷彿馬上就能動起來一般,我差點大呼一聲“卡哇伊”,把手指戳上去,不過還是忍住了。

“想不到你還是個才子。”我說。

“素描興趣班的作業。”他說。

“對了,你叫什麼名字?”我說,“看這樣子我們還得在這住幾天,總不能老是你啊你的叫吧?”

“中文名林書南,日文名七夜徹,英文名埃德蒙。”

他用背書一般的語氣說。

“這麼多名字?”我說,“你到底是哪國人?”

他笑了笑,說:“我是加拿大人。”

看他長相,顯然是亞洲人,而且他的普通話比我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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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上暖男有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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