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稱呼漫談

唐代稱呼漫談

中國的稱呼從唐代到明、清兩代,曾有過巨大的變化,而我們今天所熟悉的古代稱呼多是明、清兩代之稱呼。至於唐時所用之稱呼,無論電視中亦或小說中,都少有提及。現將唐代稱呼略述如下:

唐代時稱呼皇帝多用“聖人”,至於和其親近之人或其近侍則稱其為“大家”“官家”,有趣的是在唐代,女子稱呼其婆婆亦呼為“大家”。至於像唐明皇這樣的風liu天子,則親近者俱呼其為“三郎”,而呼太真妃為“娘子”;至於皇太子,則常被左右之人稱為“郎君”;皇子封王,則被左右稱為“大王”,而公主被稱為“貴主”,例如薛用弱《郁輪袍傳》中,“岐王入曰:‘承貴主出內故攜酒樂,奉宴’”。

太子、諸王有時自稱為“寡人”,此稱呼多見,聊舉幾例,《隋唐嘉話》卷上有記載太宗為秦王時與鄂國公尉遲敬德的對話,秦王說:“寡人持弓箭,公把長槍相副,雖百萬眾亦無奈我何”,另《舊唐書·永王璘傳》中永王說:“寡人上皇天屬,皇帝友於”;國公會自稱為“孤”,此可見《大唐創業起居注》中,時為唐國公的李淵的講話。例如,在起兵的那年夏五月甲子旦,唐國公對大家說:“當今天下賊盜,十室而九,稱帝圖王,專城據郡。孤荷文皇殊寵,思報厚恩,欲與諸賢立功王室”。

而對於太真妃和太子的“娘子”、“郎君”之呼非憑空無據,在唐代,奴僕稱呼男主人為“阿郎”或“郎”等;而稱呼少主人為“郎君”;稱呼主母和小姐俱為“娘子”。但是,“娘子”、“郎君”並非只用於奴僕稱呼主人,旁人見了女子亦呼其為“娘子”,見了少年女子也有呼為“小娘子”者;年長者也會叫少年人為“郎”或“郎君”,像李白的一句詩中就描寫有:一個老人問李白“郎今欲渡緣何事”?然後告誡他“如此風波不可行”。

另外,唐代的皇帝稱呼其姑姑等女眷時候,也會像民間一樣呼為“姑”、“姊”等,例如《李德裕全集校箋》中,收載的李德裕為唐武宗寫《賜太和公主敕書》中有:“姑遠嫁絕域,二十餘年,跋履險難,備罹屯苦,朕每念於此,良用惘然……想姑見舊國之城邑,能不銷-魂,望漢將之旌麾,必當流涕……”。

而皇帝在稱呼其叔伯及兄弟時,常常將封號貫於稱呼之上,例如,《朝野僉載》卷三有:騰王嬰,蔣王惲皆不能廉慎,大帝(高宗——姬水客注)賜諸王,名五王,不及二王,敕曰:“騰叔、蔣兄自解經濟,不勞賜物與之”。《酉陽雜俎》卷十二:上(明皇——姬水客注)知之,大笑,書報寧王:“寧哥大能處置此僧也”。又如,《因話錄》中載:寧王對御座,噴一口飯,直及龍顏。上曰:“寧哥何以錯喉。”

皇帝稱呼子侄輩,常用其封號加上行第以呼之,例如,元稹之《連昌宮詞》自注有云:念奴,天寶中名倡,善歌。每歲樓下酺宴,累日之後,萬眾喧隘。嚴安之、韋黃裳輩辟易不能禁,眾樂為之罷奏。明皇遣高力士大呼於樓上曰:“欲遣念奴唱歌,邠二十五郎吹小管逐,看人能聽否”?邠二十五郎者,章懷太子男邠王守禮之子嗣邠王承寧也,明皇之從侄。

在唐代,稱呼相熟悉的男子多以其姓加上行第呼之,例如,白居易呼元縝為“元九”,唐德宗曾呼陸贄為“陸九”;而稱呼女子則多以其姓加行第再加“娘”呼之,例如:“公孫大娘”、“李十二娘”等等叫法。而“蕭郎”和“蕭娘”作為普遍的代稱,早是大家所熟知的了。

另外,既講到了“郎”,另兩個稱呼也不可不提:當時,女子稱呼丈夫的弟弟為“小郎”;而女婿又被稱為“郎子”,就如《無雙傳》中,無雙家人從小就戲呼王仙客為“王郎子”。

當時稱呼女子,也常常將女子的姓氏前加上“阿”字稱呼,例如在《齊推女》(作者牛僧儒),中有:“元和中,饒州刺史齊推女,適隴西李某。……先生詰之,不伏。乃命追阿齊旨”。夫妻之間,丈夫稱呼妻子也可如此稱呼,這個也是從古傳承下來的,例如《酉陽雜俎》中記載了魏韋英卒后,妻梁氏嫁向子集。嫁日,英歸至庭,呼曰:“阿梁,卿忘我耶”?《舊唐書·卷一o一·辛替否傳》,辛替否在給睿宗的奏摺中有:“昔陛下為皇太子,在阿韋之時……”《舊唐書·卷九二·韋安石傳附從祖兄子巨源傳》中有:“於是太平公主矯為陳謨,上官昭容紿草遺詔,故得今上輔政,阿韋參謀……以阿韋臨朝,以韋溫當國”。

另外,唐代婦女嫁人後,一般被尊稱為夫人,但是前面所貫姓氏為女子姓氏,例如《唐國史補》寫道:“苗夫人,其父太師也(苗晉卿——姬水客注),其舅張河東也(張嘉貞——姬水客注),其夫延賞也,其子弘靖也,其子婿韋太尉也”。又如《朝野僉載》卷一,杭州刺史裴有敞疾甚,令錢塘縣主簿夏榮看之。榮曰:“使君百無一慮,夫人早須崇福以禳之。”崔夫人曰:“禳須何物”。再如《北夢瑣言》卷八:張褐尚書典晉州,外貯所愛營妓,生一子。其內蘇氏妒忌,不敢取歸……蘇夫人泣而謂諸子曰:“誠有此子,吾知之矣”。而正史如《舊唐書》中亦多有此記載,例如《舊唐書·卷一六六·元稹傳》中亦有記載:“其母鄭夫人,賢明婦人也,家貧,為稹自授書,教之書學”。《舊唐書·卷一七一·李渤傳》中稱呼崔發的母親為“韋夫人”:“逢吉等奏對曰:‘崔發凌轢中人,誠大不敬。然發母是故相韋貫之姊……韋夫人號哭,對中使杖發四十,拜章謝恩,帝又遣中使慰安之”。而《新唐書》,中亦復如此《新唐書·卷七七·后妃傳上·昭德王皇後傳》:“將葬,後母郕國鄭夫人請設奠,有詔祭物無用寓,欲祭聽之”。《新唐書·卷一六三·柳公綽附玭傳》:“山南曾祖母長孫夫人年高無齒,祖母唐夫人事姑孝,每旦,櫛縱笄拜階下,升堂乳姑,長孫不粒食者數年”。而未見從夫姓稱呼者也。

說了這麼多,才發現還沒有講到當時的自稱。當時的男子多自稱為“某”,也有謙稱“仆”的,稱呼就比較多了。而女子除了像後來的女子那樣謙稱為“奴”外,更多的是自稱為“兒”,同時,也有女子自稱為“某”的。

在唐代,只有宰相才被稱為“相公”,而不像後來那樣用的普遍;中書省和門下省的官員相互之間稱為“閣老”;刺使被尊稱為“使君”;縣令的尊稱為“明府”;至於縣丞等則被稱為“少府”。而他們都常被尊稱為“明公”。

另外,看看唐代官場中的相互稱呼和百姓見了皇帝或官員的稱呼,就感到那時人們間的關係遠較明、清時代更加平等:

在唐代,“大人”只是作為父親的尊稱,並不用於稱呼地位高於自己的官員,而且下級官員見了上級官員或者百姓見了官員,也並不像後世那樣奴顏婢膝。當時,對於官員的稱呼普遍是呼其官職的,除非是相熟之人可稱其“行第”。宰相見了一個刺使會自稱為“某”,而稱呼此刺使為“某刺使”或者是“某使君”,而這個刺使對宰相的自稱亦是“某”,同樣,這個刺使治下之民稱呼這個刺使,也是“某刺使”或者是“某使君”,而刺使對百姓的自稱亦同百姓對刺使的自稱——“某“

例如,像郭子儀這樣地位的人,對給他家修牆的工人講話時,自稱為“某”,而工人回話是也自稱為“某”。

同樣,對於一個侍郎,無論是其長官或是其下級以至於百姓,俱呼其為“某侍郎”,而對於大理寺卿即使是在獄中待審的囚犯,也是稱呼其為“某卿”,例如,張文瓘為大理寺卿的時候,獲罪的人都說:“張卿所罰,不為枉也”。即使在公堂之上,百姓若是男子也是自稱為“某”,而女子亦自稱“兒”同常時一樣,例,《開元傳信記》中記載,裴寬審案,曾接到狀紙,為兩女子爭貓,其狀紙雲“若是兒貓,即是兒貓。若不是兒貓,即不是兒貓”,這狀紙也可為一笑。

唐代官員有自稱為“卑官”者,但記載中很少見。《大唐新語》卷三有拾遺王求禮謂欽望說:“卑官貧迫,奈何不使其知而欺奪之,豈國之柄耶?”

另外,百姓見了皇帝,也同百官一樣自稱為“臣”,這可見於明皇逃難時和一蓍老的對話,以及德宗出巡時與一農民之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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