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屬性
呃,我承認我是掛了羊頭賣狗肉,刺客的確是盜版的DND規則,今天發個關於屬性的設定,再次澄清一下,喜歡DND的朋友,不要和君一般見識,也不要太激動,寫本YY書而已,沒到侮辱DND規則那麼誇張。
寫網游做設定,其實不適合硬套任何一種規則,即使再全面再完善,達不到想寫的效果,一樣沒意義。
早先說過,刺客是雜糅了DND、大菠蘿、魔獸做的設定,現在把屬性作用貼出來,不合理的歡迎提意見。
以下,所有屬性都不是單純作用的,必須要和職業成長結合起來計算。
力量:決定人物負重能力,物理攻擊力。
格擋、震退、僵直、衝撞,等等都和力量有關,發揮出多大的攻擊力也和力量使用的大小有關。這點不需要懷疑吧?總之,力量的作用,想像一下現實中兩人打架,就差不多了
敏捷:決定人物移動速度、攻擊速度。
特此說明,反映速度和敏捷有關,但不大,反映速度更多的是需要自行鍛煉。如果連反映速度都被屬性給限制死,那麼這遊戲玩起來可夠枯燥了。
另外,移動速度不是恆定的,系統最大速度,是某一時間段內的平均速度,瞬間爆發速度一定很快,這道理很簡單吧?
攻擊速度有一個發揮問題,系統給出的屬性是最大速度,但實際上由於種種原因,很難在戰鬥中發揮得淋漓盡致。
體質:決定人物生命、生命恢復速度,防禦力,異常狀態抵抗力。
防禦力包含魔法防禦力,但作用不大。異常狀態抵抗力,主要指重傷、輕傷、中毒、撕裂、貫穿等等等等……反正跟恢復力能沾上邊的,都有或大或小的作用。
智慧:決定人物魔法攻擊力、魔力、魔力回復速度、微弱提升魔防。
沒什麼好說的。補充一點,法術本身有距離限制,也許大於視野,也許小於視野,和弓箭手相反
感知:決定人物攻擊修正、視野、弓箭手最大攻擊距離
感知對於弓箭手來說無比重要,因為射箭技術可以苦練,但攻擊距離被感知限定了。通常最高攻擊距離比視野大上一些,那就是傳說中的盲射或者流彈了……
魅力:決定人物神術能力、狀態類法術持續能力以及效果
所有種族的牧師、祭祀類職業,都和魅力大小緊密相關。另外,狀態類法術——包括法師法術,都和魅力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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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總結一下職業需要的屬性吧,以下都是大致情況,例外完全可以存在。
近戰:力量、敏捷、體質、感知、智慧。仨仨組合,敏戰、力戰、魔戰、偷襲戰、血牛戰……大家可以繼續想像。
弓手:力量、敏捷、感知、智慧。對應狙擊弓、速射弓、魔弓——這些都是大類,還是繼續想像。
法師:智慧、感知、魅力、敏捷。敏法、攻法、狀態法……貌似也有可能會有人練血法?!
牧師(and聖74):魅力、智慧、體質、力量。神術效果首先相關魅力,其次智慧。另外牧師是狀態法術的真正持有者,比如各類加持。74也很需要魅力,因為這職業根本就是另類的魔戰。
差不多就這樣,側重點不一樣,職業修正不一樣,專長、天賦、技能、專精方向不一樣,人物到最後戰鬥能力千奇百怪,這樣才會平衡,沒有什麼是無法剋制的,每個人都是一個齜牙咧嘴的木桶,誰能把短木板補長,誰就相對上強。
關於學習能力,和屬性無關。在遊戲裏知識性的東西,看本人,明白就是明白,不明白……那就不明白。
非知識性的,用技能和專長彌補吧。否則,練個採集術還得先學習解剖學,練個藥劑術還得背本草綱目……那不是玩遊戲,是玩人。
關於和NPC交往的能力,用魅力來決定,個人感覺很傻。
在遊戲裏,一切看你和NPC的性格對譜不。
你交際能力強,那麼就受青睞。你聲望高,那麼有任務就比較容易接。你如果像無常雪那樣可以讓NPC佩服……下本書主角就是你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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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最後提醒一下大家,有話好好說,君是個很喜歡接受意見的人。
單純點寫書會比較沒負擔,大家也沒負擔,挺好吧?
(下一章可能7點以後更新,沒辦法,弄這個東西浪費了很多時間,但一定會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