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推理的譯寫之道(2)
因此,這些國家的早期推理小說傳播者,為了讓這種新興的大眾文學類型能儘快地被在地讀者人群所接受,將不得不從事所謂“譯寫”的工作。“譯寫”的實質是在推理小說的譯介過程中對其進行“去西方化”處理,這在各國的推理小說發展初期大體由翻譯和改寫兩個步驟構成,先把原作品翻譯成在地當時通行的語言文字,再對原作品中與西洋文化有關的內容進行改寫。誠然,對於推理小說的“譯寫”並非水到渠成之事,它是一個比較複雜耗時的工程,因為這不僅僅是文學敘事形式層面的挪移嫁接,更牽涉到與傳統東方文化有着較大差異的法律制度、社會正義、科學理性、文化背景、殖民現代性等西式元素的“在地化”改寫。想要達到真正意義上的改造和創新,並進而產出完全具備本地文化特色的原創作品,中國等亞洲諸國尚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日本已基本實現“譯寫”工作,至今已自成體系,足以與歐美分庭抗禮,甚至保留了不少現在的英、美、法、德等國已然消逝的推理小說類型,且這些僅存於日本的類型都在不斷發展前進中,真是令人欣慰和感慨萬千),杜撰以《魑魅之影》為代表的“民國舊案系列”長篇創作正是其中一種可貴的嘗試和探索。
上文所述之“譯寫”工作幾乎貫穿了自1896年張坤德譯介《記謳者復仇事》今譯《駝背人》。等四部福爾摩斯探案故事以來的中國推理小說發展史的全過程關於中國“譯寫”推理小說的過程及其成就,可參見筆者為《冥海花》(吳昉著,新星出版社2011年4月版)所撰寫的《武俠推理:本土原創的另一種可能》一文。。迄今,中國本土推理的“去西方化”早已從最初外形上的簡單移植,轉向在深度和廣度兩個方面實現對推理小說中的西方元素予以最大程度的干預,這使得國內原創作品的一些佼佼者近乎完美地“脫胎換骨”,基本上看不到外國文化的印記(只保留了推理小說最核心的“三部曲”形態),而體現出濃郁的中華情調,掀起了一股所謂的“中國風”。此類作品在故事形態、題材選用、體裁變化、結構特點、詭計設計、敘事手法、角色設定、行文筆法等諸方面,均跳出了西方語境和文化內質的影響,紛紛與中國傳統的或現代的獨特元素相結合,比如“筆記體”和“章回體”的運用(以筆記小說和章回小說的筆法來寫推理)、“國學詭計”的熟練使用(一個複雜謎團的設置和破解主要取決於對詩詞曲賦、散文小說等中國古典文學名著的深刻解讀)、“穿越題材+王朝推理”的出現(杜撰的“民國舊案系列”或可視作其變種)、“公安文學”的嬗變(社會政治傾向的隱匿和人民警察形象的“惡化”)、人物對話獨白的方言化(如李柏青的“疑難雜症事務所”系列大量出現台灣腔,橘右黑所撰寫的青幫題材短篇推理系列則大段使用江湖隱語、幫派切口等)、“武俠推理”的流行(將武俠小說的敘事結構和精神特質納入到推理小說的書寫系統之中而產生的一種極具天~朝~特色的全新推理類型)等。但反過來說,一旦連推理小說最核心的部分都一併去除,即使附上再多的中國風土民情和歷史文化符號,也會因為沒有了能體現其文類特點和存在價值的東西而使得“譯寫”不具有任何意義,只可能被認定是非推理的大眾文學范型。因此,對從事“譯寫”工作、擁有一個特殊的“譯者身份”的推理@作家來說,形塑和完善自己的“譯寫策略”也是一門必修課。杜撰着力打造包括本書在內的“民國舊案系列”推理長篇,正是其“譯寫策略”的最新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