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房屋銷售價格指數:各敲各的鑼(3..
毫無疑問,只有權威的統計數據才有參考價值,可是面對這麼多自稱“權威”的統計數據,公眾還真的不知道該信誰的。
同濟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副院長施建剛認為,“這些數據都不可信”。因為從道理上看,統計口子雖然非常多,但不外乎4種途徑:網絡數據*、政府提供、多年積累、地方政府行業協會提供。而不同對象提供的數據不一樣,動態樣本不一樣,結論就不一樣。按照要求,選擇樣本要強調3個方面,即足夠數量、具有代表性、均勻分佈,但很多機構沒能做到這一點,所以它們的“分析未必錯,結論卻未必對”。
遺憾的是,目前還沒有一個管理機構來管理這些混亂的房地產數據市場。發佈房屋銷售價格指數的部門缺乏協調,既浪費大量的人財物資源,又讓公眾莫衷一是,直接降低了這些數據的可信度。
通過數據對比容易看出,在公佈的各種房屋銷售價格指數中,一般來說統計部門公佈的數據比建設部門公佈的數據小。
究其原因在於兩者的統計對象不同——統計部門針對的是已竣工項目,建設部門針對的是期房銷售價格。嚴格地說,建設部門的房屋銷售價格指數屬於開發統計,並不是房地產市場統計,它的主要目的是為政府經濟工作決策提供依據的。
除此以外,在國家統計局發佈的房屋銷售價格指數中,“房屋”的概念不僅包括“居民住房”,還包括大量的“非住房”。
在這些“居民住房”中,既包括新建的商品住房,也包括“二手房”,顯而易見,二手房的價格上漲幅度一般來說要低於新建商品住房價格的上漲幅度。
與此同時,國家統計局的“居民住房”指標中,還專門有一項“城鎮和工礦區個人建房”,這通常被業內人士看做是為領導幹部和其他特權人士建造的“疑似福利房”。
不用說,這種“疑似福利房”價格很便宜,而且數量不少。把它們加權統計在房屋銷售價格中,無疑會大大拉低房屋銷售價格指數。從《中國統計年鑒》中的數據可以看到,2004年全國房地產市場商品住宅銷售面積為3.3819億平方米,這種“城鎮和工礦區個人建房”的竣工面積居然高達2.1248億平方米!
從中也容易想見,國家統計局對外公佈的數據為什麼叫“房屋銷售價格”而不是“商品房市場價格”了。而“個人建房”,顯然應該包括在“房屋銷售”之中。公眾用“商品房”市場價格的上漲幅度去對比統計局公佈的“房屋”銷售價格指數,當然就有差距了。
另外還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是,在這些“非住房”中既有商業營業用房,也有工業廠房用房(包括廠房和倉庫)。據不完全統計,這些“非住房”要佔到每年“房屋銷售”總數的30%左右。
這樣一來問題就很清楚了:眾所周知,在我國城市房地產市場中價格上漲幅度最快的是新建居民商品住房,如果把價格長年不動的“非住房”也加權統計到房價漲幅中去,又怎麼能反映真實市場行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