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日本人(12)

第七章:日本人(12)

在公立學校里,日本孩子以循規蹈矩、彬彬有禮及學習勤奮而出名,並受到老師的喜愛。

由於日裔在任何一個地區的人數都很少,所以日本兒童上的學校幾乎都是種族混合的學校,老師對他們非常好。

這些孩子在學校里的成績不亞於白人孩子,智商也不相上下,儘管他們的家人不講英語,儘管從父母的職業來看,正規教育並沒有多明顯的作用。

何況鑒於相當日裔受歧視的狀況,教育對他們自己將來的職業選擇能派何種用場,也是未知數。

他們只不過認為,品學兼優牽涉到榮譽問題,不可等閑視之。第一代日本移民時常教導其子女,要維護自己家庭和整個日本民族在美國的榮譽。

除了家庭的嚴格約束和管教外,孩子們還受到當地日裔社團的影響,加之日本人又往往住在一起,誰家孩子淘氣,街坊鄰里的閑言碎語就會讓你吃不消。

這類社會控+激情制遠遠超出孩子的範圍之外。日裔社區很少發生重大案件,少年犯罪率很低,其他形式的社會狀態也不多見。

早在移民初期,美籍日本人社區的犯罪率就比其他美國人低,即使犯罪,也多屬輕微的。

這在美國本土和夏威夷都一樣。越軌行為不僅使肇事者受到家庭的壓力,也受到親戚、鄰居乃至全體日裔美國人的責怪,很少有人能承受這麼大的壓力。

極個別不顧社區的行為規範而繼續胡作非為的人,會被送回日本,不讓他在美國人民面前給日裔美國人的臉上抹黑。

放縱的個人主義在日本的價值體系中素無立足之地,他們視集體利益高於一切。

日語中壓根兒就沒有

“私隱”這個詞。第一代日本移民踏上美國國土之後不久,便成立了

“日本人聯誼會”。該會在各大城市的分部,既充當日裔社區內部的控制組織,又起到與外界聯絡的作用。

日本人聯誼會設法遏止賣淫和賭博,並防止其他會使日本人在美國社會上丟臉的不良行為。

它主辦娛樂性及社會公益活動,它也向警方及其他美方行政當局或日本領事館(因為第一代日本移民在仍算日本公民)報告犯罪行為,也轉達個別日本人的不滿和申訴。

總之,它是第一代日裔美國人的集體代言人。規模小一些的組織,也分佈在各地日裔美國人的社區。

從日本不同地區來的移民,在美國成立了各自的同鄉組織。這些組織可以提供娛樂及社會活動的去處,並向不幸者伸出援助之手。

由於接受慈善施捨被日本人看做丟臉的事,所以他們只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接受此類援助。

不過,除了向家庭和日裔美國人內部的社區組織尋求接濟之外,日本人幾乎沒有向公共救濟機構伸手的現象。

甚至在1906年三藩市地震之後,當10000名日本人無家可歸時,也幾乎沒有人申請社會救濟,因為他們的地區組織給了他們以大量的援助。

在20世紀30年代的大蕭條時期,幾乎沒有一個日本人申請社會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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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種族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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