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日本人(7)
由於日本在19世紀和20世紀之交崛起而為世界強國之一—在1895年戰勝了中國,1905年又戰勝了俄國—美國不能像30年前那樣以突然的、單方面的輕蔑方式去終止中國向美移民的方式,去終止日本向美國移民。
美日兩國政府之間於1908年達成了一個保全體面的協定,史稱
“君子協定”。該協定規定,日本嚴格限制赴美的移民人數,而美方則允諾已經在美的日裔人的妻子得以來美與丈夫團聚,並允許雙親及子女來美團聚。
這樣,伴隨着中國移民被終止時發生的+激情那種兩性比例嚴重失調的情況,就沒有在日本移民中重演。
在君子協定之後數量有所減少的日本移民,大多是婦女。雖然最初日裔在美國本土的兩性比例失調狀況與第一代中國移民相差無幾—1900年日裔男性與女性比例為24∶1—但後來,這種失調就逐步得到緩解。
到1910年,
“僅僅”是7∶1,到1920年,就不足2∶1了。一些來美的婦女是尋找丈夫的妻子,另一些婦女則是在日本通過代理人辦了婚姻手續,以便合法地來美,后一種人被稱為
“照片新娘”,由在日本的家長選中后,將其照片寄到美國的男方對象,在美的日本男子看中了就可成婚。
由父母包辦的婚姻在日本屬司空見慣,而這些跨太平洋婚姻也都是門當戶對的。
但這種做法使美國人感到震驚,加劇了他們的反日情緒。然而,日本人在美國土地上成立一個家庭,就標誌着在美國紮下了根,也就不再是旅居異國他鄉的行蹤不定的寓客,而成了美籍日本人。
仍有不少人陸續返回日本,包括某些從日本嫁過來的女性。可是,那些留下來的人就成了第一代美籍日本人,叫做一世,以別於二世(第二代)和三世(第三代)。
移民的日裔與其他國家不同,日本沒有把它的那些筋疲力盡、貧困潦倒及蜷縮一團的勞苦大眾送給美國。
在向美國移民這一點,日本人與眾不同。日本移民是經過嚴格挑選的優秀公民,但他們通常也不是來自富裕家庭。
日本移民帶往美國的平均盤纏,從1896年的11美元到1904年的26美元不等。
在這方面,他們更像窮困的東南歐國家的移民,而不像西北歐國家的移民。
他們的可取之處不在於有錢,而在於有本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