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俊卿的幸福故事(7)
>>>12.機票的故事
2010年11月,北京—巴黎:2010年11月初,我與4位協會的副主席訪問法國。從北京去巴黎的時候,只能買到一張頭等艙的機票,秘書問我給誰買?我說給年紀最大的買。結果給了62歲的劉樹清副主席。到機場后,他堅決不要,把票推讓給了我,我當時才發現我們團里年紀最大的是64歲的茹伯興副主席,他也堅持不要,說應該主席坐。我說這裏沒有主席,只有長者,最後他才勉強坐了,中途還來要我換過去,輪流睡覺,被我謝絕了。
我們從巴黎回北京的時候,在戴高樂機場換機票時,我發現其他團里有一位70多歲的清華大學原副校長,他手裏拿着經濟艙的票。雖然我們是萍水相逢,但眼看着一位70多歲的老人坐在經濟艙里,自己坐頭等艙,怎麼也很難安心。於是,我把自己的頭等艙讓給了他。老校長很感激,說回京后一定聚聚。遺憾的是,一年過^H小說去了,我們還沒有時間相聚。
2010年12月,巴黎—北京:2010年12月,女兒盧星宇出席我們協會組織的“傑出華商財富歐洲行”活動。從巴黎回來的時候,她看到同團的一位企業家身體欠佳,又沒有買到頭等艙,便主動把自己的頭等艙讓給了那位企業家。她回來后告訴了我這件事,讓我感到很吃驚。心想,一個從小“被服務”的“富二代”,能夠做到如此,好不容易。為此,我按機票價格的2倍給她發了一個特別愛心獎。
2011年3月,中國—非洲:2011年3月,女兒與她的秘書甘迺迪去坦桑尼亞啟動中非希望工程,她給秘書也買了一張公務艙的票。後來我知道了,告訴她單位是按級別確定機票艙位的,她可以坐公務艙,秘書應該坐經濟艙,她違反了單位的規定。她向我解釋了兩個理由:一是她與秘書是同齡人,不好意思不一致。二是秘書是贊比亞前副總統的兒子,應該給予特殊禮遇。我說:“你有平等友善的觀念很好,但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你違反了制度,必須承擔責任。”結果,她主動拿了24000元機票差價悄悄地交給了財務,並未將此事告訴她的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