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什麼(4)
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
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是指家庭成員之間的互相依存、互相作用和互相聯繫。例如,嚴父慈母或者父慈子孝說的是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手足眈眈、親兄熱弟、姐妹情深,說的是手足間的親情;強勢的父親與寬容的母親或者嘮叨的母親與沉默的父親,是父母之間的交流與互動。
家與外部環境的關係
人是社會性的動物,只有在與他人的互動中,才能生成各種各樣的情感,而只有情感才能超越時空和物質條件,維繫着每個人與家的聯繫。這種關係包括:“我們家”與“姥姥家”、“姑姑家”的關係,與鄰居的關係,與全村的關係,等等。
愛——家存在的最簡單、最美好的意義
一個家是否能夠存在,取決於它是否有存在的意義,即系統的統一性。有的家是為了維持“忠孝持家”、“四代同堂”的聲望才聚在一起的;有的家是為了“孩子”才沒有分崩離析的,雖然這樣對孩子極為不公——他要承擔“家庭完整”的責任,他是父母不快樂的根源,他要對父母犧牲個人幸福而給“他”一個家心存感激。這樣長大的孩子,總有一天會對父母說:“你們不如早離婚算了!”或者說:“你們當初沒有離婚,別賴我!”這些“意義”都不夠長久,也不夠穩定,更不能帶給人終極的快樂。
家存在的最簡單、最美好的意義,應該是愛。婚姻的基礎本來就是愛,是給予和接納。有了孩子,家庭更完整了,成員間互相的尊重、信任、寬容和扶持,是家庭給予其成員的最寶貴的饋贈,也是各位成員維持家庭存在的主要原因。只有家能夠給予這麼純粹、這麼無條件的愛,這凸顯了家的不同,家存在的必要性。
同是一個家,父母與孩子卻有不同的看法和感受。作為孩子,更看重家的庇護和接納、安全與歸屬。孩子當然有物質的需要,但是孩子更需要家長的關愛與呵護、照顧與支持、鼓勵與原諒、反饋與指導。孩子作為家裏后加入的成員,理所應當享受家的物質基礎並得到關愛,但同時,孩子的誕生,也給家帶來了更多的愛、生機和意義。
等孩子長大,建立自己的家時,首先要解決的是意義問題。我為什麼要建一個自己的家?我的家應該有什麼,不應該有什麼?我對家裏將要有的成員的期待……作為家長,我們是家的創始人、負責人,必須對家庭的平衡與富足承擔責(色色小說任。具體到教育孩子這件事上,就是平衡好家長的四個角色——權威、夥伴、嚮導和榜樣。
一個家的富足與美好,取決於物質基礎、社會成就、關係和意義這四個方面的豐盛和平衡。每一個方面的建設和投入,有賴於全部家庭成員的共同努力和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