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變房東,房產還是最佳選擇嗎(2)
其實,在新《婚姻法》解釋三出台前,聶小姐一直沒有購房的打算。一方面因為她的父母在武漢有兩套房子,同時男朋友在武漢也準備好了一套婚房,所以在房子方面她一點壓力都沒有。另外,在聶小姐以往的觀念里,她覺得結婚後,老公的房子就是她的房子,她自己沒有再買一套房子的必要。然而,新《婚姻法》解釋三的出台把她這種根深蒂固的觀點轟炸得蕩然無存。她身邊的閨蜜私底下都勸她最好在結婚前購買一套房子,這樣才能免掉後顧之憂。
聶小姐大學畢業后,因為工作單位離家近,吃住都在家裏,這樣她每個月的開銷特別少,所以賬戶上已經積攢了30多萬元的存款。另外由於她的名下沒有任何住房,即使有了如今的限購令,她仍然還有貸款買房的資格。所以,聶小姐幾經努力說服了男朋友,將婚期推遲,一心一意購房去了。
是的,新形勢之下,未婚女性朋友們再也不能把買房的希望寄予男人。要知道,他的房產是他的,你的房產是你的。如果說以前的你結婚會考慮到房子,那麼現在沒這個必要了,女人只有擁有一套真正屬於自己的房子才是王道!再說,現在的房價有下降的趨勢,而通貨膨脹卻步步加劇,多擁有一套不動產對於投資增值也有不少好處,女性朋友是應該獨立起來買房了。
未婚女性可以購置婚前房產以尋求自我財產的保護,那麼已婚的女性又該怎樣做才能使自己的權#小說益在婚姻生活中得到有效保護呢?
一方面,已婚女性可以對老公“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說服他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如果你們有足夠的存款,而且有購置二套房的打算,那麼二套房的房產證上就簽署你的名字。
另一方面,就像前面一節所說的那樣,已婚女性要增強理財意識。如果房產證上無法添加你的名字,你可以把眼光放到購買基金和保險上。可以加大對壽險保額、投資型基金的投入,也可以籌措孩子的教育金或者購買女性險。
誠然,時下老公變成了房東,房產已不是婚姻的最佳選擇了。無論是已婚女性還是未婚女性,都應該注重理財,自立自強,只有財務獨立才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