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品牌到底是什麼?(6)
既然是做“人”的工作,最好的方式就是以人為本,施予人本情懷。當企業贏得了客戶這個“人”,也就贏得了背後的終極利潤。2009年,真維斯重金聘請日本設計師設計店鋪,至今品牌專賣店裝修風格已演化到第六代D。
當消費者走進每一家精心佈局的真維斯專賣店,面對琳琅滿目的貨品,用較低的價格買到品質不打折的商品,不知能否體會到真維斯處處營造“物超所值”的良苦用心?
品牌的常識——名牌大眾化
菲利普-科特勒在《營銷管理》一書中指出:品牌的6層含義是——屬性、利益、價值、文化、個性、使用者。品牌首先建立在產品的形象識別上,然後引發價值、文化、個性的感受和認同。屬性不外乎兩點:質量、價格,只有二者協調統一時才可能打開市場。
按科特勒的說法,品牌“塑造形象識別”而後“引發感受認同”的時間性決定了其在成為名牌前必須經過重重檢驗,最終找到“價格”和“質量”的平衡點,從而打開市場。
一種觀念根深蒂固,即認為那些出類拔萃、認知度高的品牌才是名牌,那麼名牌理所當然應該較之於一般品牌享受更高“溢價”,因而很多名牌喜歡擺出高不可攀的形象,似乎只是少數人的標籤。
久而久之,名牌成為高價的代名詞,距離普通人越來越遠。然而,當自持身價成為吸引眼球的賣點,這是否違背了品牌的意義?同時,“不懂品牌”的老闆們固執於“砸錢宣傳、售後環節缺失”的商業規律,依靠廣告、代言等外圍因素作為噱頭營銷品牌,這又是否有“揠苗助長”的嫌疑?最後,倘若以犧牲大眾的消費基礎為代價,即便獲取高額利潤,名牌背後的社會價值又將如何體現?
市場初期,行業領先者具有技術和生產優勢,戰略層面一般面臨選擇:從供求關係角度出發,生產優勢使大規模生產成為可能,進而導致降價。不過,戰略分野激發不同的品牌訴求,前者被塑造為奢侈品,後者則衍生為大眾化名牌。
宜家創始人英格*瓦-坎普拉德在《一個傢具商的遺囑》一文中描述宜家的企業目標:“我們想讓我們的商品擁有更漂亮的外觀、更實用的功能而又價格公道,使許多人都買得起。”這位企業領袖告訴他的員工,“要不遺餘力地維持低價。與我們的對手保持明顯的價格差異絕對必要。在所有領域,我們都要一直成為價格最公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