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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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遇Peter,是在上個星期的K歌局上。
局是林艷組的。除了校園,我和林艷的人際圈子其實沒有重合的地方,彼此也從未想過要涉足對方的世界,但這並不影響我們之間的友情——或者應該說,正是因為有着這般的默契,我們才能真正成為朋友。所以那天晚上,收到林艷的邀約電話,我其實頗為驚訝——“有兩個朋友臨時放飛機,所以想問問你來不來唄。”林艷在電話里給出原因,然後她頓一頓,“失戀嘛,就應該多出來玩玩!”
沒有拒絕的理由。所以我去了。所以我就看到了Peter——當我推開包廂的門時,第一眼見到的就是他。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因為在這之前我們不過只見過一次。而Peter儘管稱得上高大英俊,但在林艷那堆金光閃亮的朋友里,其實並不見得出挑。性格也安靜。我見到他的時候,他正獨自坐在角落裏酌着酒。身上一件黑色外^H小說套,在燈光昏暗的包廂里,看上去就像融進了背景。是這樣的一個人。我不明白自己為什麼能夠一眼就將他從人群里分辨出來。更重要的是,當我視線朝向他的那一刻,他竟也恰好抬頭看向了我——如果將我的人生分散成一幀幀的膠片,那麼當時的那一格,無疑是值得放大50倍掛在牆頭的一張。我會在它的左邊掛上士多店前的方宇。在它左邊的左邊,掛上說著“我就是那個肥婆”的林艷。它們之間共同的特徵,就是都讓我在彼時感覺到某種說不清道不明的玩意兒。諸如[命運],諸如[天意],又或者更好聽點的,[緣分]。
我其實不太信這個。但無可否認地,這個詞的存在本身,就像一塊帶着濃厚血腥氣的生肉。我知道遲早會有猛獸循着這血味,找上門來。
事實上她已經來了。她本來就沒有遠離過。
“余裴裴你終於來啦!還半個小時呢,這都快一個小時了!你還能再晚點嗎?”林艷的聲音朗朗傳來。她化了比平時濃至少一倍的妝。新燙的頭髮打着捲兒地垂在肩上,兩個亮晶晶的銀質耳環在亞麻色的髮絲下若隱若現。“跟大家介紹一下,這是我大學最好的朋友余裴裴。”她女主人般挽過我的手臂。不等我分辨清話中的重音究竟是落在“大學”還是“最好”,對方已將我拉到了點歌處。“快點歌快點歌!”她一邊叫一邊遞來一杯酒。“喝酒喝酒。”此時新的旋律響起,她一聲“啊,我的!”便拾起話筒跑去了中場。剩我一人傻乎乎地對着點歌台。弄不懂這個女人為什麼連唱個K也能搞得這麼雷厲風行。然後我點了一首歌。喝了兩口酒。猶豫片刻,又喝了兩口,才站起來朝Peter的位置走去——在這片燈紅酒綠的吵雜里。似乎只有他所處的那一小塊範圍,能讓我稍微感覺安靜。我不知道這是為什麼。所以我只能再次將原因歸類進那些玩意兒里:
命運、天意。或者更好聽點的,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