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王朝的盛衰周期(2)
人才的選拔機制是否合理
再說盛衰周期。朝代剛起來的時候,似乎滿地都是人才;朝代結束的時候,人才都不見了。這並不是說天地生才在不同的時段有不同的分佈,而是有才之士能不能被吸收到國家的管理機構之中,以維持一個有效的管理體系。中國歷代的王朝都是帝國制度,而且中央集權的趨向一朝比一朝嚴重。也就是說,統治階層是一個密封的集團。在開國之初,功臣將相來自各方,成分是多元而複雜的,這些人才放在一起,又經過打天下的歷練,都是富有經驗的人物,他們的合作確實可以形成一個很強的團隊。一代、兩代過下去,功臣子弟成了紈絝,只知享樂,不會辦事。皇室集團本身是一個非常狹小的團體,再加上逐漸有了皇權傳嫡子的規矩,這個可以從中選擇領導的人才庫,就非常狹小了。皇權本身是不容挑戰的,於是,依附在皇權四周的權貴—包括宦官和寵臣,代表皇權統治整個龐大的國家。這個團體延續日久,吸收新生力量的可能性也越小。固然中國有長期存在的科舉制度,理論上可以選拔全國最好的人才進入政府;不過,上面向下選拔人才,一定是挑最聽話的人。於是,雖然有新人進入這小圈子,兩三代以後,這小圈子的新生力量也只是陳舊力量的複製品。他們不會有新的觀念,也沒有勇氣作新的嘗試。一個掌握絕對權力的小圈子,如果兩三代以後,只是同樣形態人物的複製,而兩三代之後隨着內外環境的改變,必定出現新的挑戰,這些領導者就不能應付了。
國家政權與社會力量的互動
中國這個龐大的帝國,自從秦漢以後,下層和上層之間都存在一定的互動關係。幾千萬到上億的人口,散居在龐大的疆之內,不能完全靠國家權力來管理,必定要創造合作與共處的環境。因此,在國家公權力之外,一定還會有社會力量結合,與國家一起來維持社會秩序的穩定。在秦漢時代,所謂豪族、大族,有一部分是依附在政權上形成的權貴,另外一大部分,卻是在地方上形成的宗族力量。廣土眾民的中國,政府也沒法純粹靠公權力來管一個個老百姓,老百姓抱成團,對國家的@統治也是有幫助的—政府只要管住每個地方的大族,大族會管好自己的成員。這裏面所說的“大族”不一定是親緣團體,也可能是地緣團體結合在一些有聲望的人物周圍。用個比喻,中國黃土高原上發展的夯土建築,就是將鬆散的黃土粒子夯成一個一個的方塊,直的可以成牆,橫的可以作地基,大族、豪族就猶如黃土粒子構成的夯土塊。最常見的形式,是親緣和地緣的結合,宗族鄰里共同組成一個有機整體。秦漢的大族、豪族在中國歷史上延續很久,雖然名稱不一定相同,這種結構卻總是存在的,這是龐大人口和地域能夠結合成一個大國的基本條件。這種團體聚合形成的社會力,不僅能夠協調群眾權益與政治權力的平衡,它也能發揮一種社會福利的功能,為團體之內的群眾謀取社會福利,使窮苦無依、鰥寡孤獨的成員有所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