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2)

前言(2)

作者注意到胡適“在所謂‘私’域裏的行為,包括他對婚姻與愛情的處理方式,與他在‘公’領域的作為,是息息相關,有其共同的模式可循的”。他認為:胡適“在‘公’領域國際關係和政治參與等所揭櫫的行為準則,與他在‘私’領域對自己所做的要求是一致的,那就是:理性、法治、井然有序”(頁81-82)。但是,這個發現不知為何沒有被作者當成指導原則貫穿全書的始終,從實際的內容看,似乎只有江冬秀獨享着同情的理解,一旦超出江冬秀或胡江婚姻的範圍,就不再適用。

尤小立這個批評我完全接受。這點疏漏,就證明了作者在寫書的時候,如果不小心,可能就會產生首尾不相連、以及論點無疾而終、或虎頭蛇尾的問題。我感謝尤小立電郵寄贈該書評,讓我能在本書的增訂版中針對這個缺失從事修訂的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尤小立的書評也同時流露了胡適研究領域裏的男性宰制的意識。他說:“從《胡適的情感世界》的描述中,不難看出,胡適這個所謂‘太陽’周圍的‘三個月亮’以及若干‘星星’性格上的共性,這一共性就是外向和主動。韋蓮司是教授的女兒,身兼現代主義畫家,她的性格雖然不太外露,甚至常與胡適討論嚴肅*的問題,而被胡適稱為‘知識上的伴侶’,可一旦感情的閘門打開,也是一發而不可收。在胡適的美國戀人中,哈德門、瘦琴、羅慰慈,無一不是主動熱情,甚至大膽而近乎偏執。”

韋蓮司是否外向和主動,是否“一旦感情的閘門打開,也是一發而不可收。”我自己的看法完全跟尤小立相反。胡適是三生有幸,得着了韋蓮司這樣一位有智慧的戀人。在所有胡適的女友里,韋蓮司可能是在自製、在謹守私隱甚至幫胡適謹守私隱方面,最能夠跟胡適匹配的。她也是所有胡適的異性朋友里最富有創意,對愛的思考、體會、和付出最為深刻,寫下雋永、深刻、讓人可以吟詠、咀嚼的珠璣最多的一位。但這不是此處討論的重點。重點在於尤小立把這些胡適的“月亮”、“星星”歸納出了一個共性:外向和主動。言外之意,胡適其實是蠻無辜、無奈的,都是這些“月亮”和“星星”主動去招惹他的。她們既然“大膽而近乎偏執”地自己送上了門,我們怎能苛求胡適要向柳下惠看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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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月亮•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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