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荀子的禮治及其局限性(4)
因此,荀子和霍布斯類似,認為人類的危機和希望都在於其才智。預見到自然狀態的可怕后*潢色小說http://Www.ShuBao2.CoM/class12/1.html果,人類有能力自救,通過建立政府給社會帶來秩序。畢竟,趨利避害是人生來的本性。《荀子·性惡》。假如沒有政府,放蕩不羈、不受控制的貪婪和欲求將導致人類相互攻訐,進而產生極大的混亂,而政府的作用正是在於防止這樣的災難。荀子為此強調,賞罰和刑法是實現社會秩序、和平與繁榮的必要手段。但和霍布斯不同的是,荀子相信人類有能力改善自己的本性,並通過道德修鍊改邪歸正、化惡為善。因此,他認為禮比什麼都重要,並將其作為法律和正義的基礎。荀子理想中的“禮治”是聖王通過修身完善自己之後,為了拯救人類免於自我毀滅而設計的一套社會規範體系。《荀子·禮論》。對於荀子禮治理論的闡釋,參見陳大齊:《荀子理論》,華港出版社1971年版,第144頁;陳飛龍:《荀子禮學研究》,文史哲出版社1979年版,第96-127頁;翁惠美:《荀子論人研究》,正中書局1988年版,第183-187頁;金炳采:《荀子哲學的現代意義》,載周博裕主編:《傳統儒學的現代詮釋》,文津出版社1994年版,第167-174頁。
這個區別表明,荀子對人類**的寬容並沒有使其接受自由主義。一般認為,霍布斯首先發展了現代自由主義的系統理論,徹底顛覆了亞里士多德的古典目的論。對於霍布斯來說,人類的道德“目標”是不能被先驗設定的,而是必須由生活在一定自然和社會環境下的大眾實際需要決定的。和荀子一樣,霍布斯假定了消極的人性觀;在自然狀態下,人並非適合和諧相處的社會動物。霍布斯將自然狀態的悲慘狀態令人難忘地描繪為“孤獨、貧困、齷齪、野蠻、短命”,ThomasHobbes,Leviathan,C*盉*盡acphersoned**,NewYork:Penguin(1985),p**187。然而,霍布斯的方案和荀子的方案是根本不同的。霍布斯雖然也假定人性惡,卻似乎並不認為有必要或有可能改變人性。儘管個人仍被要求遵守“基本自然法”Hobbes,Leviathan,p**190*保*但這些法則只是極為基本的生存底線,而霍布斯從來不認為通過像禮這麼複雜的道德體系轉化人性是可行或可取的。荀子則從不放棄轉化人性的希望,並相信禮制對於社會秩序和繁榮來說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他堅定不移地遵循儒家德育教化之路,並和孟子一樣重視人的道德轉化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