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末世來臨(三)
庄毅不會用槍,就挑了一把唐刀,刀身長84厘米,有三尖兩刃,沒有血槽,造型和刀鞘有點像日本刀,卻是一把典型陌刀。
唐代典籍記載:刀之制有四,一曰儀刀,二曰障刀,三曰橫刀,四曰陌刀。陌刀也被稱為斬馬刀,適合雙手揮動,庄毅力氣很大,這把刀倒也適合他。
但是庄毅挑刀的時候卻沒有想那麼多,只是覺得這一把是這些收藏品中最長的,也是最精美漂亮的,被鄭寧遠鄭重的擺在正中間,故而他認為,這把刀最厲害——有了最好的武器,才能好好的保護小遠。
鄭寧遠又給他選了一把五四式手槍,這種槍比較易學,槍身整體小巧,插在後腰放下衣服就能夠被很好的掩蓋,是保命的武器。
其實根據上一世的經驗來看,鄭寧遠知道,喪屍其實並不可怕,再怎麼樣也是行動緩慢的怪物罷了,只要掌握了要訣,就能殺死。
可怕的反而是人,秩序被打破,政府雖然掌握着軍隊和熱武器,但是軍隊卻是人口密集的地方,身體素質好的人轉化而成的喪屍也更加難纏,政府也來不及反應,力量大幅度的縮水,在信號中斷了之後,與中央失去聯繫的各地地方政權開始各自為政,小集權雨後春筍一般紛紛冒出來,他們這樣的小城市,早早就被政府放棄,以至於宋瑾之流,都能憑藉幾把槍,拉了一伙人當老大。
鄭寧遠教庄毅打槍,並不吝惜子彈,黑子那裏有門子,而且他也做了一些準備,手裏這些東西只是前期資本,槍和子彈,以後都會有的。
庄毅學的很快,他今年28歲,精氣神都處於一個男人整個人生階段的高峰,人又聰明,學什麼都很快,而且他雖然沒有摸過真槍,遊戲是玩過的,準頭並不差,動作也很敏捷利落。
就這麼呆到了晚上,慘叫聲漸漸少了許多,付出無數鮮血的代價,現在還活着的人都認清了事實,找了各種各樣的犄角旮旯或者自認為安全的地方躲了起來,小區里,只剩下喪屍在無意識的遊盪。
晚飯鄭寧遠做的很豐盛,醋溜魚、糖醋排骨、鍋包肉、清炒西蘭花。
維愛吃魚,庄毅喜歡吃酸甜口的。
維依舊保持話很少的作風,飯好了就開吃,完全沒有任何謙讓或者不好意思的舉動,庄毅最喜歡吃鄭寧遠做的鍋包肉,眯起眼睛神色滿足,像愜意的貓,一塊肉還沒咽下,卻突然跳起來,大叫一聲:“啊!壞了!”
鄭寧遠翻個白眼,庄毅這是緩過來了,又開始不着調起來。
無奈問道:“怎麼了?”
庄毅不舍的看着眼前的美食,放下筷子,哭喪着臉道:“小遠,咱家吃的東西夠么,這麼一頓四個菜的吃下去,用不了多久就斷糧了吧?要不然,還是省着點吧,每頓吃半飽,也能多抗一陣子……”
維依舊面無表情的運筷如飛,醋溜魚轉瞬□□掉了一半。
鄭寧遠淡定的安慰他:“忘了我管你借那麼多錢了?放心吧,買了好多存着呢,餓不着你,趕緊吃吧。”
庄毅這才眉開眼笑,拿起筷子剛要夾魚吃,卻眼睜睜的看着最後一塊魚肉落在維的碗裏,頓時目瞪口呆,這速度,非人類啊!兩句話的工夫,一條魚就沒了?這不科學!
鄭寧遠卻是習以為常,夾了一塊糖醋排骨,唔,真不錯,我做的簡直太好吃了!
庄毅悲憤的開始轉戰鍋包肉和糖醋排骨,西蘭花什麼的,也就小遠愛吃,他可是食肉動物。
幸好除了偏愛魚之外,維就不挑食了,其實是吃完了魚之後,他就沒再動筷子夾菜了,只是一個勁兒的扒米飯。
一塊排骨憑空落進碗裏,維詫異抬頭,鄭寧遠眉眼彎彎的看着他,眼睛裏滿含期待:“試一試,我的廚藝並不差勁呢。”
皺着眉頭看了那塊排骨半響,鄭寧遠亮晶晶的眼睛逐漸暗淡下去,維卻夾起那塊排骨塞進了嘴裏,眼睛微不可查的一亮,吐出一塊光溜溜的骨頭,含糊道:“不錯。”
於是,排骨減少的速度開始明顯加快,正在慢條斯理的享受美食的庄毅心裏哀嚎一聲,不得不提高速度,但是動作還是不夠敏捷,最後一塊排骨仍然進了維的嘴巴。
“吃飯速度不能太快,不然容易傷胃。”庄毅望着已經放下碗筷,神色慵懶的轉着一個蘋果消食兒的維,“好心”的提醒道。
維戲謔的看他一眼,對鄭寧遠道:“排骨也很好吃。”
轉着蘋果悠哉悠哉的回房間了。
庄毅氣的肝疼,向鄭寧遠抱怨:“他到底是什麼人啊,在這兒不準備走了是不是?你存了多少食物啊,他吃的可不少!”
鄭寧遠沒想到他遭遇的第一個內訌居然是因為一塊排骨,神色獃滯了半天,才指着庄毅大笑出聲:“庄毅,你……哈哈哈,居然因為一塊排骨……”
庄毅羞窘,他才不是那麼小氣的人呢,只不過那傢伙太臭屁,他看不慣罷了。
憑什麼他能跟小遠睡一個房間,憑什麼他能讓小遠這麼心甘情願的伺候他,明明他才是小遠最好的朋友,如果沒有這傢伙,現在他過的就是跟小遠雙宿雙飛的美好日子……(親,你真的想多了。)
鄭寧遠卻在笑了兩聲之後就笑不下去,他想到了上一世許多人因為一塊麵包的歸屬權而大打出手甚至殺人的情景,包容心?道德感?人格?哈,值一塊麵包么?
苦笑了一聲,鄭寧遠正色道:“庄毅,你應該知道,我雖然有點爛好心,但也有自己的底限,更何況,在經過了……之後,做事情更是不會無的放矢。維從哪兒來,是什麼人,我都不知道,但是他對我很重要,所以我希望你以後也把他當成朋友,好不好?”
庄毅面色一點點沉下來:“他對你很重要?小遠,你不會……”
“不是的,你想到哪兒去了?能不能正經說話了?”鄭寧遠急紅了臉,開口打斷他:“沒有的事兒,我現在說不清楚,你以後就知道了,反正你別再這麼針對他了,我會擔心的。”
“你擔心他被我欺負?”庄毅面色緩和了一點,問道。
“我擔心你惹怒他!他不是好惹的,別再去招惹他了,不然後果怎樣,我都不清楚。”想起記憶中男人的強大,鄭寧遠縮了一下肩膀。
沒有錯過小遠眼中閃過的驚懼,庄毅試探的壓低聲音問:“再厲害也厲害不過槍吧?既然不放心,何不……”
“不行!我說你都想什麼呢?我說了他對我很重要,很重要你懂不懂?你聽我的就行了,真是的!”鄭寧遠急了,從果盤裏撈起一個蘋果砸過去。
庄毅伸手接住蘋果咬了一口:“急什麼,我知道了。重要的人的話,小遠……”庄毅咬着蘋果看向鄭寧遠,有點欲言又止。
這個話題太危險,鄭寧遠猛的站起來:“我看看外面的情況怎麼樣了。”逃一樣走到陽台去。
卧室內,維抱着手臂背靠着房門靜靜站立,低眉細細思索,良久,同樣的四個字幾不可聞的吐出,沒有被任何人聽到又消散在空中:“重要的人……”
夏天夜晚來得遲,現在七點多,天還大亮着。
推開窗戶透氣,鄭寧遠手撐在窗台上往下看,深深吐出一口濁氣。
庄毅的感情他不可能回應,更沒有勇氣點破,只好維持着這薄薄的一層窗戶紙,看能支持到何時罷了,他不想傷害他,更無法勉強自己。
抬頭向外看去,遊盪的喪屍毫無目的的來來回回走着,到處是殘破的屍體和乾涸的血跡,往日這個時候都熱熱鬧鬧的小廣場上寂靜無聲,再也沒有了跳廣場舞的大媽們的低音炮和不得安睡的居民怒罵的大嗓門。
空氣中血腥氣很重,鄭寧遠知道,這種氣味,以後會很常見,它會像毒一樣,透過皮膚,滲入骨髓,直到將整個人都染成黑色,不到死去,無法擺脫。
一陣清風吹來,寂靜的小區里,花草招搖着枝葉,沙沙作響,鄭寧遠低頭盯着樓下綠化帶旁邊的一扇窗戶,那個窗戶里伸出了一桿小旗,說是小旗,但其實就是一個掃帚的金屬把,上頭繫上了一塊撕破的襯衫罷了。
吸引鄭寧遠目光的,是那個襯衫上用黑色水筆畫著三個大大的SOS,他們房子的下方再下方,住着的是張大娘和他的遠房侄子,鄭寧遠的小夥計,順子。
鄭寧遠張口喊了一聲:“順子,順子,是你嗎?”
長滿凌亂頭髮的黑色腦袋探出窗口向上看,驚喜的呼救:“是我,張大娘變成那種怪物了,我出不去,老闆,救命啊。”
鄭寧遠氣結,看着遠處搖搖擺擺順着聲音往順子那個窗戶哪兒移動的喪屍,趕緊道:“關上窗戶,進去等着,不要再發出聲音了,聲音會吸引喪屍的。”
順子已經看到了往他這兒過來的喪屍,嚇的砰的一聲關了窗戶,沒聲音了。
庄毅聽到鄭寧遠叫第一聲的時候已經趕了過來,看到鄭寧遠關了窗戶,問道:“順子?”庄毅經常到他小超市去,跟順子也挺熟。
鄭寧遠點點頭:“我去帶他上來。”
庄毅攔住他,看着他比自己矮了半顆頭的小身板:“還是我去吧,你擱家等着好了。”
鄭寧遠似笑非笑的看他,要是末世里那個庄毅這麼跟他說,他肯定就應了,能不動手,他是樂的清閑的。
可是現在,末世第一天的庄毅,他可不敢相信。
“怎麼?不信我?”庄毅挑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