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孝敬父母

四、孝敬父母

1、孝出於天性

談到孝順,很多人認為,那是儒家的專利吧。其實不然,道家也強調“孝”。莊子說:“子之愛親,命也,不可解於心。”(《莊子·人間世》)子女愛慕父母,這是命中注定的,是你內心不能解除的;你再怎麼說我有超脫的智慧,我有不同的人生觀,你還是會愛自己父母。為什麼呢?道理很簡單,因為父母如果過得不快樂,做子女的一定會擔心,這是天生的。

孔子說:“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則以喜,一則以懼。”(《論語·里仁》)父母親的年紀,做子女的不能不記得;一方面為了他們得享高壽而歡喜,另一方面也為他們日漸老邁而憂慮。這句話很讓人感動。因為根據司馬遷的說法,孔子三歲父親過世,十七歲母親過世,他根本沒有機會感受到父母年老時做子女的心情,但卻說出如此貼切子女之心的話,可見他過人的感通能力以及對人生現象的深入觀察。人的生命總是有限的,看到父母年紀越來越大,做子女的會越來越擔心,這是人之常情。

孟子以舜做例子,“人悅之、好色、富貴,無足以解憂者:惟順於父母,可以解憂。”(《孟子·萬章上》)舜當了天子,天下人都喜歡他,堯又把兩個女兒嫁給他,他自己既富且貴,但仍然不快樂;只有父母都順心了,才能讓舜解除憂愁。為什麼?因為總覺得父母親沒有順心,是因為自己還不夠孝順,一定要做到讓父母親都開心了,他才沒有憂愁。孟子稱讚舜是孝順的最大榜樣,“大孝終身慕父母。五十而慕者,予於大舜見之矣”,舜到了五十歲還在思慕父母,一個人能夠如此不忘本,無怪乎成為聖人。這也提醒我們,真正的孝順是不分年齡的。一個人年紀不論長到多大,也不要忘記小時候跟父母相處的情況。那時我們吃喝拉撒全靠父母照顧,跟父母的關係是多麼密切啊。我常勸一些年輕的朋友,有空可以把小時候的照片翻一翻,看看自己小時候是什麼樣子,父母是什麼樣子。小時候的照片大都是跟父母合照的,你看看當時父母多麼年輕健康,現在呢,開始衰老了,也可能生病了。你多看看這些照片,會使自己的生命連貫起來,不會有了今天就忘了昨天。一個人一定要把握生命的整體意義,才能覺悟到一些做人的根本道理。

儒家為什麼要花這麼多時間講“孝”呢?因為孝順出於人性,是一個人立身處世最基本的品德。只要是人,都應該孝順,也願意孝順。古代有所謂“五倫”,也就是《中庸》裏說的“五達道”:君臣、父子、夫婦、昆弟、朋友。其中三項:父子、夫婦、昆弟都屬於家庭。家庭是一個人的脈絡,離開這一脈絡,人就無法定位自己、定義自己,不知道自己究竟在什麼地方,又為何在這個世界上。而父母子女之間的關係又是家庭的基礎,如果父子之間不能夠做到“孝”,夫婦、昆弟的關係也不容易相處得好。把家庭這三種關係推到外面,才有朋友之間的交往;再進一步推到社會上,才有君臣之間的關係(在今天這個社會,所謂君臣是指老和員工或長官和下屬之間的關係)。不管是什麼樣的關係,家庭是每個人成長的必經之路,是一切人生關係的基礎。一個人一定是從家庭出發,再到社會、國家,到為天下人去努力奮鬥,在歷史上留下功業和名聲。你說你要報效國家,想在歷史上留得好的名聲,但是如果你在家裏面都不能夠對父母孝順的話,其他一切都是空談。有一次有人勸孔子做官,孔子說:書云:“孝乎惟孝,友於兄弟,施於有政。”是亦為政,奚其為政?(《論語·為政》)

《書經》上說:“最重要的是孝順父母,友愛兄弟,再推廣到政治上去。”這就是參與政治了,不然,如何才算參與政治呢?

人活在世界上,需要一個個生命的圈圈,從內往外,由核心往四周擴散,而圈圈的核心,自然就是家庭。家庭是社會的一個小小單位,一家人和和樂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是最令人羨慕的。如果家庭能做到這一步,再向外推廣到社會上,社會的風氣就會慢慢改善,政治自然會走上軌道。因此,在家庭中對父母孝順也等於是從政了,可以發展出很大的影響力。

那麼子女與父母之間要如何相處,才算得上孝順?其實,不只是孝順,人與人相處要合乎“善”的要求,都要考慮以下三點:第一、內心感受要真誠。你一定要常常問自己,我是不是真心希望父母快樂,是不是真誠由內而發希望孝順父母。換言之,孝順需由內而發,若無內在情感,只有外在形式,任何事情都是虛偽的。人是由內心和外在一起表現的生物;若內外不能配合,就容易產生人格分裂。第二、對方期許要溝通。父母對你有什麼要求、期待,要跟他們溝通一下,了解他們的需要,再設法回應,盡量做到。像我們小時候讀《二十四孝的故事》,看到王祥“卧冰求鯉”,吳猛“脫衣飽蚊”,都很孝順,但現在還需要你這麼去做嗎?真的這樣做,父母會說你孝順嗎?他們會認為你讀書把腦子讀壞了。第三、遵守社會規範。父母要我做一件事,如果違背社會規範,我做不做呢?譬如父母親生病了,要我想辦法弄錢給他們治病,那我想什麼辦法呢?如果是違法的事怎麼辦?無論如何你不能違背社會規範,否則就算你做到孝順,將來也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內心感受要真誠,對方期許要溝通,社會規範要遵守;這三點是包括父子在內的任何人際關係都要考慮到的。三方面發生衝突怎麼辦?以真誠為主。我們講孝順重要是因為它出於人性最自然的情感。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父母所生,每一個人都欠父母的深情,平常並不自覺,直到自己身為父母時,才知道它的重要,即所謂“養兒方知父母恩”。因此,談到孝順時,並非提示教條,而是要指出一條最適合人性發展所需的途徑。

2、敬愛父母

沒有人會反對孝順,但怎麼樣做才算孝順?這是一個大問題。有個故事,公公年紀大了,吃飯時手發抖,經常把碗摔破,媳婦為了省錢,就買了個木碗給公公使用。有一天這媳婦下班回家,看見自己的兒子坐在門檻上,拿個小刀在刻木頭。媳婦問,兒子你做什麼呢?兒子說,我在刻兩個木頭碗,將來一個給爸爸用,一個給媽媽用。媳婦聽了,心裏一驚,知道自己做了壞的示範,給公公用木碗固然摔不破,事實上卻是對公公不尊敬,只考慮到金錢的損失,而沒有想到他的尊嚴。因此,孝順只滿足父母的需求是不夠的,還要有尊敬之心,照顧到父母的尊嚴。

子游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論語·為政》)

子游請教什麼是孝。孔子說:“現在所謂的孝,是指能夠奉養父母。就連狗與馬,也都能服侍人。如果少了尊敬,有要怎樣分辨這兩者呢?”

“能養”包括飲食起居的照顧與侍奉。有人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理解為:我們如果只是養活父母而沒有尊敬他們,就等於把父母當作犬馬來養一樣。這種翻譯是不對的。在古代社會,犬替人看門,馬替人拉車,兩種動物都是可以為人類服務的。到現在我們還經常說,你對我真好,將來我要效“犬馬之勞”。孔子在這裏以犬馬做比喻,是說如果子女奉養父母就像犬馬服侍人一樣,只是完成任務,而沒有尊敬之心,那跟犬馬又有什麼差別呢?譬如我們成家立業之後,每月按時送上生活費,但心中不一定尊敬父母。我們認為父母可能念書不多,社會成就不高,卻沒有想到父母對我們的恩情像天地一樣,因為他們我們才得以出生、成長,活在這個世界上,所以我們終身都要尊敬父母。

孔子的另一位學生子夏,有一次也問到怎樣做才算孝順?孔子因材施教,給出另一個答案。

子夏問孝。子曰:“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論語·為政》)

子夏請教什麼是孝。孔子說:“子女保持和悅的臉色是最難的。有事要辦時,年輕人代勞;有酒菜食物時,讓年長的人吃喝;這樣就可以算是孝順了嗎?”

孔子認為,孝順出於子女愛父母之心,這種愛心自然表現為和悅的神情與臉色。這一點確實遠比為父母做事和請父母吃飯要困難多了。譬如父母年紀大了,生病需要我們照顧,這時父母就要看我們的臉色了。如果你臉色不好看,讓父母覺得好像是麻煩你了,那就算你做到了父母的要求,也不算是孝順。這時候你就要想到我們小時候生病,父母是怎麼樣不眠不休、衣不解帶的照顧我們,從來沒有抱怨。現在父母年紀大了,需要我們照顧,我們怎麼可以忍心給父母臉色看呢?

二十四孝里有一個人叫老萊子,活到七十幾歲,父母都還健在。他為了讓父母開心,經常穿一些彩色的衣服,好像幼兒園的小朋友一樣,唱歌跳舞給父母看,有時候還會假裝摔跤,發出嬰兒一樣的哭聲讓父母開心,因為在父母眼中,孩子不管多大,永遠都是孩子。我們當然不必這麼誇張,但是在孝順父母時,除了為父母做事,使他們不憂慮生活之外,同時還要注意到自己的臉色是否非常和悅,要讓父母親覺得我的孝順是心甘情願的。

《詩經》說:“哀哀父母,生我劬勞。哀哀父母,生我勞瘁。無父何怙,無母何恃。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長我育我。欲報之德,昊天罔極。”父母親生我養我,太辛勞了。沒有父親,有誰可以依賴呢?沒有母親,有誰可以依靠呢?出了門就感到哀傷,回家也看不到父母親。父母生了我、懷抱我、照顧我、養育我,對我們的恩情真是無話可說。父母老了,如果我們不能孝順他們,尊敬他們,又如何心安呢?況且,當我們壯年時,也應該想到自己年老時也會有被小孩照顧的一天,那時候子女如果對我們態度不敬,我們的心裏又會作何感想呢?

所以,一個人光孝順是不夠的,還要知道為什麼孝順,怎麼樣做才算孝順。你光能滿足父母的生活需求是不夠的,還要從心底里尊敬父母,理解父母;看父母快不快樂,想自己如何才能讓父母快樂。儒家的思想,不是盲目的教條,也不是單方面的權威要求,而是希望我們透過理性的思維,從內心真誠的情感出發,去做到孝順的要求。

3、委婉溝通

很多人聽過一句話“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話既不是孔子說的,也不是孟子說的,是宋朝以後的學者自己歸納出來的,強調天下的父母都是關懷子女的,希望天下人都能孝順父母。不過,今天看這句話,很容易產生誤會。天下的父母都是好的,可能嗎?不可能,理由很簡單,“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父母也是人,是人都會犯錯,父母也會犯錯,有時是認知錯誤,有時是判斷偏差,有時甚至是蓄意為惡呢。父母犯錯時,子女應該怎麼辦?父母怎麼說,子女怎麼做,那就是孝順嗎?這不是儒家的意思。

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論語·里仁》)

孔子說:“服侍父母時,發現父母有什麼過錯,要委婉勸阻;看到自己的心意沒有被接受,仍然要恭敬地不觸犯他們,內心憂愁但是不去抱怨。”

孔子講得很清楚,父母也會做錯事。有的父母說不定做的工作對社會來說都是不允許的,但他們也很用心地把孩子撫養長大。孩子念了書,啟蒙了,知道什麼是善惡是非,這時也許想來規勸父母。因為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一個人不走上正路,終究會有問題。但是你規勸父母的方式要委婉,不能夠疾言厲色,好像老師教學生一樣,那樣父母是不會接受的,反而會覺得這孩子忤逆不孝。如果實在行不通,孔子說做子女的仍然要謹守“不違不怨”的原則,還是很尊敬他們,不要違背他們,努力做好該做的事,不要抱怨,避免傷害親情。

孟子說:“親之過大而不怨,是愈疏也;親之過小而怨,是不可磯也。愈疏,不孝也;不可磯,亦不孝也。”(《孟子·告子下》)父母犯了大的過失,子女若不去抱怨,不去勸阻,則表示關係更加疏遠,那是子女不孝;父母有了微小的過失,子女若執意批評,斤斤計較,也是不孝。為什麼呢?因為父母如果犯了大錯,你不去勸阻,讓父母一路錯下去,說不定最後釀成大錯,成為危害社會的人,那時候就悔之已晚了;但是父母如果有了小錯,你就不要勸了,人誰沒有小錯呢,小錯也要勸,家庭就變得像學校一樣了,孩子變成老師,父母整天戰戰兢兢的,生怕犯什麼錯,影響親子關係的和諧;相反,如果孩子有了小錯,父母也像老師一樣嚴厲對待,家就不像家了。

孟子舉了一個例子,說這裏有個人,如果是越國人(外國人或敵人)拿弓箭射他,他可以有說有笑地講述這件事,因為他和越國人的關係很疏遠。但如果是他的哥哥拿弓箭射他,他就會哭哭啼啼地講述這件事了。為什麼?因為哥哥是親人,親人對我不好,自然使我傷心痛苦了。所謂“愛之深,責之切”,父母對子女充滿了期望之情。因為期許深切,所以有一點傷害,都會難過不已。但這並不是認為子女應該盲目依從父母,否認父母的一切過錯,也不是盲目肯定父母的一切過錯,而是隨着內心的情感要求,對父母的作為表達適當的態度。這裏的“適當”二字十分重要。在什麼樣的情況,什麼樣的關係,什麼樣的條件下,應該以什麼樣的方式來互相對待,儒家在這方面是很用心的,非常合乎人情世故,通情達理。儒家所說的孝順,不是愚昧的孝順,而是你自己要能判斷父母的過失,委婉地勸阻他們。因時代不同造成觀念上的差異,或個性不同導致處世作風的差別,不要去刻意強求;但有些明顯是違法亂紀、傷害社會公共秩序的過失,就要特別小心了。而且勸導父母時,要選擇適當的時機。譬如父母過生日的時候,心情好的時候,你去勸,比較有效;真的勸不動,也不要勉強。因為父母年紀大了,性格很難改了,做子女的只有自己努力積德行善,替父母補救過錯。

《易傳》裏有一句話“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中國人認為,善與惡是以家庭為單位的。一個家庭一路下來,如果多做好事,子孫就會有一些福報;如果做了很多不該做的事,子孫也會受到影響。古人這麼說,正是希望子女和父母一起行善,才能“家和萬事興”,對社會起到正面影響。如果一個家庭的價值觀出現偏差,只知道不擇手段去賺錢,那麼即使取得成就,也可能對社會造成傷害。所以,不管父母是好是壞,子女都要盡好自己的責任,多多積德行善,也算是孝順了。

4、孝與健康

我們年輕的時候容易讓父母操心,這是每一個人都有的經驗。我們有時會想,是父母自己願意操心的啊,我們又沒做什麼事情讓他們擔心。真是這樣嗎?俗話說,兒行千里母擔憂。就算子女什麼都沒幹,只是出了一趟遠門,做父母也會擔憂不已。所以孔子才會說: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論語·里仁》)

父母在世時,子女不出遠門;如果出遠門,就必須有一定的去處。

古人出門離家大概有四種情況:一是遊學,到外面去求學;二是游仕,去外面做官;三是遊歷,看看各地的山川風物或古迹名勝;四是遊玩,到朋友家裏去玩。古時候通訊不發達,不像現在人人有手機,到任何地方都可以發短訊、打電話向父母彙報;在古代,子女一旦出遠門,會好多天音信全無,聯繫不上,父母會非常地擔心、挂念,不知道子女在外面會發生什麼狀況。所以孔子才會說,父母親在世的時候,做子女的盡量不出遠門,以免讓他們挂念,這是一種孝順。不過孔子的意思並不是不讓你出門,而是你出門到什麼地方去,要讓父母知道,要常常想到父母在為你擔心;想到我現在做這件事,到這個地方去,父母會擔心嗎?如果父母會擔心,就不要去做。

此外,孔子認為,做子女的懂得保養身體,做到身體健康,少生病,這也是一種孝順。

孟武伯問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憂。”(《論語·為政》)

孟武伯請教什麼是孝順。孔子說:“讓父母只為子女的疾病憂愁。”

《論語》中,弟子與時人向孔子“問孝”的地方很多,孔子“因材施教”,每一次給出的答案都不一樣。孟武伯是魯國大夫孟懿子的兒子,是貴族子弟。這一次他向孔子問孝,孔子給出的答案很簡單:健康就是孝順,讓父母只為你的疾病憂愁。什麼意思呢?人生病總是難免的,天氣的變化,飲食的問題,都可能導致生病。除了生病,其他所有的事情,包括念書、交友、做事,都不讓父母擔心,那你就是非常孝順了。這句話聽起來不難,真要做到卻不容易。可憐天下父母心,為子女操勞一生。子女生病時,甚至願以身相代。我們今天為人父母者,如果子女真能做到讓我們什麼都不必擔心,而只擔心他們有沒有生病,那麼我們除了慶幸自己有了孝順的子女,還能說什麼呢?

有一位學生高柴,孔子說他“柴也愚”,比較愚昧,為什麼呢?因為他的父母過世時,他過於悲痛,哭幹了眼淚,甚至哭出血來。由此可知他不懂得適可而止地自我控制。孔子對他說,你懷念父母是對的,但是不知保重身體就是不明智了。因為你自己還有家庭子女要照顧,有社會責任要承擔,如果你的身體出現了問題,父母就算地下有知,也不會心安啊。所以,高柴雖然孝順,但在孔子看來,傷心到傷害自己的身體,是不對的。

因此,做子女的愛惜身體,保持健康,不僅是做人的責任,也是孝道的根本。儒家談孝順,強調“將心比心”,要替父母着想,替父母着想的方法是把自己當成父母來思考。有一句話說得好,“養兒方知父母心”。我們在做子女的時候,往往不太能夠了解父母的心情;只有等到自己也做了父母,有了子女之後,才會想到父母從前是怎樣替自己擔心了。所以儒家說,一個人上有父母,下有子女,才比較可能表現出深刻的孝順,這是人性自然的道理。

人長大成熟之後,一方面有了自己的孩子,要跟孩子一起成長。因為我們長大之後,往往會忘記自己過去的經驗,忘記了父母的恩情,而孩子會提醒我們,父母也是這樣辛苦地把我們養大的。另一方面,也要跟父母一起成熟。看到父母親年紀越來越大,就要想到將來我們也會跟父母一樣,衰老、生病,接近到生命的終點。所以,一個人有父母,有子女,有一個完整的家,是人生非常大的幸福。看到子女,會想到自己小時候的樣子;看到父母,可以去想像自己年老時的樣子。一個人有過去有未來,他的現在才不至於是落空的,他的生命才有原有本,慢慢成熟。

5、法理與人情

儒家思想經常受到質疑的一個問題是:到底儒家是不是為了人情而忽略法理?或者儒家思想是不是欠缺法治的精神,不太適合現代社會?最大的爭執點源於下面這段話: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論語·子路》)葉公(楚國大夫)告訴孔子:“我們鄉里有個正直的人名叫躬的,他的父親偷了羊,他親自去檢舉。”孔子說:“我們鄉里正直人的做法不一樣:父親替兒子隱瞞,兒子替父親隱瞞。這裏面自然就有正直了。”

照理說,“正直”的品德,要求我們舉發一切不義之事。因此,父親偷羊,兒子告發,不是標準的正直模式嗎?但是孔子聽了,不能接受。父親偷羊,任何人都可以去證明,但是兒子不能去證明,直系親屬不能去證明,因為作證就違背了親屬之間的倫理道德。孔子提出“隱”,再怎麼樣也不能以兒子的立場去舉發父親,或者以父親的立場去舉發兒子,因為父子之前的親情勝過法律。孔子還認為在“父子相隱”之中可以找到“直”。為什麼呢?理由有二:一是任何品德都應以真誠感受為基礎。一個人如果沒有真誠的心,即使表現出正義的行為,也很難持久;因為他也許是為了討好社會,或者表面上好像主張正義,而內心已經背離了人性的要求。在人的一切感受之中,沒有比親情更重要的了,隱瞞親人所犯的過錯,是出於真誠的情感,不忍心看到自己的親人受到制裁,不去舉發並不代表違抗社會上的公權力,否則所有的人都由自己家人來舉發的話,還需要法官警察做什麼呢?為了正直而犧牲親情,等於為了對群體負責而放棄個人責任,本末輕重正好顛倒。再者,任何行為是否“直”,皆需考慮行為者與對方的關係,只要恰如其分,就可以稱為“直”。孔子說:“好直不好學,其弊也絞。”(《論語·陽貨》)如果不肯學習人間事理,光是一意孤行,追求所謂的正義,結果是“行事怪異,刺痛人心”。

孟子裏也有一段故事。一個學生請教孟子:“舜是天子,皋陶是法官,如果舜的父親殺了人,應該怎麼辦?”孟子說:“逮捕他就是了。”學生問:“那舜不會阻止嗎?”孟子說:“舜怎麼阻止?皋陶是有法律依據的。”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何況天子的父親犯法,當然要接受法律制裁。學生再問:“那麼舜會怎麼辦?”孟子回答:“舜視棄天下,猶棄敝屣也。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終身欣然,樂而忘天下。”(《孟子·盡心上》)舜會把天子的位子丟開,就好像丟掉一隻舊草鞋一樣,然後自己背着父親偷偷跑到海邊躲起來,一輩子都很開心,快樂得忘記了天下。

孟子為什麼要這樣講呢?難道舜的父親殺人是冤枉的嗎?或者被殺的人的家人難道不難過,不痛苦嗎?舜的選擇其實很簡單,你要當天子就要維持社會正義,派法官去抓父親,但是如果你不當天子,只是一個單純的兒子,就要以孝道為先,想盡辦法來保護父親。這種觀念與孔子所謂“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的立場是一致的。法律是社會的需要,人倫則是天性的要求,我們不能因為社會的需要而傷害天性的要求。

不過,對於這種做法,一般人恐怕覺得難以接受,這豈非為了家庭的親情而傷害了社會正義?但不要忘記,舜已經做出了選擇,兩者不可得兼,只能取一個自己可以接受的結果,而你能夠接受的結果當然是出於人性真誠的情感保護父親,否則你繼續當天子,而父親被關在牢裏,甚至被判處死刑,你還能夠安心嗎?還能夠用心替百姓服務嗎?

由此可知,儒家的思考模式並不是要違背法律,而是要讓你知道法律是要建立在人性真誠的情感上面的,如果這種情感受到威脅,整個社會的架構恐怕也難以長期維持。一個社會不可能十全十美,許多事情都有它的代價,在儒家看來不應該為了追求社會法律上的正義而犧牲了家人的親情,因為親情是唯一的,是無法替代的。而且如果要犧牲,請問要犧牲到什麼程度呢?事實上,“大義滅親”絕不是儒家的思想。儒家認為你如果不能夠真誠的面對自己希望父母平安快樂的心情,而是直接跳到社會正義上,父母犯錯就立刻去舉報,讓父母受到懲罰,這是違背人的情感的。儒家思想作為一派哲學,要解釋人類生活的經驗,壓力很大。因為人類生活經驗充滿各種矛盾,各種複雜的事實,殺人偷羊的背後也許還有許多複雜的因素,不是可以簡單判斷的。儒家寧可在這個時候說,你要出於內心的情感保護父母親,但是如果法律判父母親有罪,也不用抗拒,做錯事應該負責任,這才是正確合理的態度。

6、孝與守禮

所謂“孝”,是人類真情最基本的一種表現,所謂“禮”,是一種大家都遵守的社會規範。孝和禮有什麼關係呢?孔子認為有關係。有一次孟懿子向他請教什麼是孝?孔子只回答了兩個字“無違”,不要違背禮制。

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論語·為政》)

父母活着的時候,依禮的規定來服侍他們;父母過世后,依禮的規定來埋葬他們,依禮的規定來祭祀他們。

孔子為什麼會這麼回答?因材施教。當時魯國由孟、叔、季三位大夫把持朝政,經常違禮僭禮,做出很多不合禮法的事情來。譬如孔子的學生冉有給季氏當總管,季氏想去泰山祭祀,孔子讓冉有勸阻,因為這是違背禮制的事情。只有天子和諸侯才有資格祭祀泰山,季氏身為魯國大夫,此舉屬於僭越行為。結果冉有說他勸不了,孔子非常失望。

這一次提問的孟懿子也是一位大夫子弟。他小孔子二十歲,曾經奉父親孟僖子之命,向孔子學禮。所以當他請教孔子什麼是孝順時,孔子簡潔而堅定的回答:不要違背禮制。也即在提醒他,一個貴族子弟不能因為有錢有權,就逾越了“禮”的規定,舉行超出身分的喪葬儀式,讓天下人都知道我孝順父母。在孔子看來,這是違背禮制的,是不孝的。只有無違於禮,才能實現孝順的心意。內在的孝心與外在的禮法配合,才是孝的實踐。

此外,孔子認為,孝與禮的關係還表現在:

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論語·學而》)

觀察一個人,要看他在父親活着的時候選擇什麼志向,在父親過世以後表現什麼行為。如果他能三年之久不改變父親做人處事的原則,就可以稱得上孝順了。

為什麼“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就是孝呢?這與禮的規定有關。古制父母亡故,子女守喪三年。根據荀子的說法,這三年不是真正的三年,而是二十五個月。很多人問,如果三年無改於父之道,萬一父親的原則是不好的,怎麼辦?應該立刻改過來,為什麼要等三年才改呢?反之,如果父親的原則很好,三年之後為什麼要改呢?可以接着做下去嘛。這個問題很複雜,因為每一對父子的性格作風不同,“父之道”的現實情況也十分複雜,“三年無改父之道”是基於此的一種穩健做法。譬如父親喜歡救濟孤兒院,我喜歡救濟養老院;父親過世三年之內,我是繼續照他的意思救濟孤兒院呢?還是按照我的想法,把錢捐贈給養老院?孔子認為,恐怕你還是要照着父親的習慣繼續做三年,為什麼呢?避免讓原來受他照顧的人感覺失望。你可以做滿三年之後,再按照自己的想法進行改革。

以孔子的學生曾參來說,曾參的父親年紀大了,他伺候父親每頓飯都有酒有菜。用完餐之後,他問父親,剩下的飯菜要給誰?父親說,這次給隔壁的張家吧。曾參尊重父親的想法,讓父親有安排剩飯菜的自由,讓他感覺到自己雖然年紀大了,但還是有能力幫助更窮困的人,這說明曾參很孝順。等到曾參自己老了以後,他兒子奉養他就不一樣了。每頓飯也是有酒有菜,但是吃完之後,不再問他該把剩下的飯菜怎麼處理。他問,還有剩的嗎?兒子說,沒有了。為什麼?嫌麻煩。但是孝與不孝的差別就在這裏。曾參侍奉父親時,讓父親照顧窮人的願望得以實現,曾參的兒子奉養他時,就忽略這一點。當然我們也可以說曾參自己很孝順,卻沒有把自己的兒子教好,這是另一回事。

所以,孔子談到孝順,除了要有真誠的情感之外,禮制也是必須要遵守的。這樣一來,人的行為才不至於“過度”,也不至於“不及”,各種情感才能“發而皆中節”,“節”就是適當的分寸。人不管處於任何時代,任何社會,只有守法和重禮兩項配合起來,人生之路才可以走得非常穩健。也許有人會說,儒家的思想會不會有些保守啊。但是不要忘記,一個人活在世界上,只有保守穩健,才能夠慢慢成長;否則禮儀制度方面改變太快,到最後恐怕無所措其手足,反而亂了分寸。

7、三年之喪

“三年之喪”算是《論語》裏最尖銳的一段對話。孔子有個學生叫做宰我,是言語科的第一名。這位學生每次出現,似乎都會給孔子帶來一些不快。譬如他白天睡覺,孔子說他“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杇也”,不可救藥了。為什麼?因為古時候沒有電燈,晚上非睡不可,白天就應該念書工作。一個人大白天睡覺不是沒志氣,就是懶惰,所以孔子批評他。不過,這一次在關於孝順的問題上,宰予倒是提出了一個好問題。

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谷既沒,新谷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曰:“安。”《論語·陽貨》宰我請教說:“為父母守喪三年,時間未免太長了。君子三年不舉行禮儀,禮儀一定會荒廢;三年不演奏音樂,音樂一定會散亂。舊谷吃完,新谷也已收成;打火的燧木輪用了一次。所以守喪一年就可以了。”孔子說:“守喪未滿三年,就吃白米飯,穿錦緞衣,你心裏安不安呢?”宰我說:“安。”

父母過世,子女守喪三年,這是商朝的規定,事實上周朝已經不太流行了。孔子的祖先是商朝人,他總認為祖先那一套還適用,結果宰我提出質疑。他說,三年守喪,時間未免太長了吧,三年不能行禮作樂,一定禮壞樂崩。這就像小孩學鋼琴一樣,三年不准他彈琴,再彈的時候一定不成調兒,這是人文世界的情況。自然世界呢?古時候魯國一年收成一次,舊米吃完,新米收成要一年。取火用的木頭,也是一年輪用一次。宰我很有邏輯頭腦,他說人文世界三年太長,自然世界一年一循環,所以守喪一年就夠了。

照理說,這個質疑很難反駁。孔子總不能說,宰我,你說三年不行禮樂,禮樂必定崩壞,你做過調查嗎?或者你去過台灣沒有,台灣是一年收成三次而不是一次呀?這麼扯就扯不完了。孔子畢竟是一位偉大的老師。他立刻把倫理規範的基礎轉移到心理情感上。他說父母過世了,你自己守喪未滿三年,就吃好的穿好的,你心裏安不安呢?誰知宰我不客氣的回答:“安。”心安理得。所以說宰我是壞學生呢,完全不了解老師的用心,這種事情怎麼可以說“安”呢?假設宰我的父母在世,聽到兒子這麼說一定很難過;假設宰我的父母過世,那他以前替父母守喪時,心思一定轉來轉去的,不想守太長時間。孔子聽了宰我的回答,只好說:“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孔子說:“你心安,就去做吧!君子在守喪的時候,吃美食不辨滋味,聽音樂不感快樂,住家裏不覺舒適,所以他不這麼做。他寧可吃的簡單,住的簡陋,也要替父母守喪。現在既然你心安,你就去做吧!”宰我退出房間后,孔子說:“宰我沒有真誠的情感啊!小孩子生下來三歲才能離開父母的懷抱。為父母守喪三年,天下人都是這麼做的。宰我曾經受到父母三年懷抱的照顧嗎?”

“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這話過去一直被中國哲學家所忽視。怎麼可以拿“生下來被父母懷抱三年,所以父母死了就要守喪三年”做論證呢?許多人都一笑了之,不去多想。然而,幾年前美國一份心理學雜誌所發表的研究報告卻證實了孔子兩千多前的見地是多麼了不起。

有一家專門收容棄嬰的醫院,收容了五十名棄嬰,有專人去照顧固定的吃、喝。這五十個小孩的反應都差不多,目光獃滯,面無表情,了無生趣,他們的身體在成長,但是躺在那兒奄奄一息的樣子。其中只有一個小孩例外,每天總是嘻嘻哈哈,見了人就笑。醫生和護士覺得很奇怪:大家都是棄嬰,每個人的表情都死氣沉沉,為什麼他那麼高興呢?於是在房間裏裝上閉路電視,二十四小時觀察這個小孩身上是否發生了什麼特別的事。一星期下來,觀察結果發現,原來每天下午下班時間,有一位到醫院收垃圾、掃地的老太太,經過這個小孩時,會逗逗他,陪他玩半個小時。就是這每天半小時的差別,使這個小孩出乎其類、拔乎其萃,成為這些棄嬰當中最特殊的一個。於是發現了,原來小孩需要有一個人以主體的身份去關懷他,跟他互動,他的生命力才能得到正常的發展。否則,只是餓了給他吃,渴了給他喝,而沒有一個人真正去關懷他,他內在的心理能力就無法發揮,只能死氣沉沉的呆在那兒,不知如何與人互動。

這個研究使得美國心理學界相當震撼。在美國人的家庭里,小孩生下來,大一點之後,就放到小房間裏一人睡。小孩哭,讓他哭,哭累了就睡著了,變得很有獨立性。但是這種獨立性對人性而言,是一種傷害,事實上違背了人性自然的要求。人類與動物的差別之一,是人類的幼兒依賴期是最長的,人類所生的小孩依賴父母的時間最長,遠超過其他動物。人類的孩子一般要在父母懷中三年,才能夠穩健的獨立行走。這種長期在生理上依賴父母的狀況,自然在心理上發展出特殊的結構,即孩子和父母之間永遠有着互相關懷的心理情感。相反,在成長的最初過程中,若是缺少了父母的特殊關懷,則這種遺憾一生都無法彌補;若要彌補,日後必須付出加倍的代價。

從生理需求到心理情感,最後才出現所謂“三年之喪”的倫理規範。也就是說,人間的倫理規範(三年之喪)是為了響應心理情感(安)而定的;然後,心理情感又可以推源於生理特性(三年免懷)。如此形成“生理——心理——倫理”的觀點,可以說明人性的開展過程以及人性何以向善,亦即為何不守三年之喪就會不安。所以孔子懷疑宰我是否曾受過父母三年懷抱的照顧,說他“不仁”,忽略了人心的情感需要。換言之,孔子心目中的人性,是不能離開人的生命之具體存在及成長處境的。“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是他對人性的深入觀察。“三年之喪”是配合我們內心情感需要的外在表達形式。我們在成長過程中,身體上受到父母照顧,心理上和父母有長期依賴,所以父母過世,守喪三年,才能使我們心安。

因此,儒家講求的倫理規範,並非由外在的壓力而來,而是內在心理情感的適當表達。外在的禮儀、禮節、禮貌只是個表現形式,它的前提在於內心真誠的情感。若沒有真情實感,外面也不用去做那些形式了,一切只會淪為教條。這才是儒家真正的思想。兩千多年一路下來,一直到清末,很多人都說儒家是禮教吃人,吃人禮教,好像學了儒家之後,就被那種三綱五常給限定死了,好好的人生就被約束得沒什麼樂趣了。事實上,儒家對於中國傳統所規定的“禮”提供了哲學說明。這個說明是合乎經驗、合乎理性、合乎理想的,使我們活在世上有原有本,有內在的情感,也有外在表達的形式。兩者配合,內外相得,才能構成一個和諧的人生與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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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學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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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孝敬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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