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從蔣中正與毛澤東說到袁世凱
《紐約時報》現任駐華特派員泰勒(PatrickE.Tyler),最近於二月六日該報發表一篇有關浙江奉化溪口鎮,蔣介石故居的“專訪”。他說近年來蔣在大陸上已不再是個“暴徒惡棍”。相反的,他在溪口的故居已成為海內外遊客的朝山聖地(mecca)。每年平均有訪客百餘萬,且在逐年增漲之中。這些訪客百分之九十是大陸人,然台灣往訪者每年亦不下十餘萬。
作者並感慨地說,文化大革命期中,蔣母王太夫人之墓遭到嚴重破壞。老人的骸骨與墓石,被紅衛兵亂拋于山林之間。可想像是慘不忍睹。但是近年皆全部修復,煥然一新;連那座寺廟“文昌閣”亦經重建,而當今的管理員六十四歲的王某卻正是三十年前的紅衛兵之一。王某自述是屬於當時反對毀墓的“保守派”——其實也是天曉得也。
記得七、八十年代之間,我個人亦曾數度返鄉。舊中國的骨肉之情,還使我幻想去“訪舊宅、掃祖墓”。數度試探沒結果之後,返美曾作了一些還鄉詩,有句說:“指點鄉農識墓門,煙雲遙拜淚沾襟。先塋哪有孤墳跡,祖宅真無片瓦存……”——我因回去得早,國家還沒有開放重建。有些誠實的“鄉農”故舊,尚告訴我實情。那些在開放后才回去的至親好友,還鄉之後,居然還能“哀毀骨立”、“泣血哭墓”,回來告訴我說:“媽媽的墳還在!媽媽的墳還在!”吾知其為“保守派”紅衛兵之傑作也。
前些年與好友游台中“日月潭”,見老總統蔣公曾在潭畔建了一座巍峨的七級浮屠“慈恩塔”,祭祀的是蔣母遺像。——這位基督大總統,為何建了一座佛教式的浮屠高塔呢?——慚愧的做了個“歷史學家”,吾知其心境也。
據泰勒的報導說,蔣公近日在大陸(尤其是在浙江奉化一帶),其聲望至少是與毛某平起平坐的。連中共治下的公務人員,都承認“蔣介石不是個壞領袖”。他和毛澤東的分別,只是在意識型態上“各為其主(義)”而已。——毛所致力實行的是共產主義;蔣所致力實行的則是民族主義、民權主義和民生主義,如此而已。但是言外之意。在當今世界上,“共產主義”連“共產主義者”對它老人家都已失去信心,則蔣在大陸人民心目中的聲望似乎正在直線上升呢!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紐約時報》這家當今世界上最有權威,也是辦得最好的一份報紙,它對中國新聞報導的態度(包括泰勒本人以及十多位他的前任)一向都有其偏見的;尤其是對中國的中央政府。因此中國中央執政者,自西太后、袁世凱而下,諸位總統、主席,到“假皇帝鄧小平”(這也是該報封給鄧的榮街),直至江澤民、李鵬。在該報的評述之中簡直就沒一個好東西。
該報每天都刊在第一版左上角的大牛皮,什麼“凡天下可刊載的新聞,無不刊載”(Allthenewsthatsfittoprint)。可是去秋江澤民訪美,美國工商界在華爾道夫大旅館,由季辛吉主持的盛大招待會,這則“可刊載”的天大新聞,《紐約時報》硬是來它個“隻字不提”,把老江封殺得乾乾淨淨。
《紐約時報》這種偏見,因而使早年的國民黨和近年的共產黨對它都恨得牙痒痒的。巴不得它關門大吉才好。可是《紐約時報》對我們國共兩黨,如稍示青睞,則被讚譽者又無不喜形於色,爭相轉播,視若殊榮——乖乖,真是一字之褒,寵逾華袞;一字之貶,嚴於斧鉞。
1.1 四星級的模範監獄
《紐約時報》何以如此偏激呢?說穿了也沒啥深文大義。須知美國這個國家,一開始便是個中產階級的國家。——它在“殖民時代”(ColonialPeriod)於維吉尼亞(孫立人的母校所在地)一帶,搞“計口授田”(五個黑口可抵三個白口),是一夫授田五十英畝(合三百華畝)。瞧瞧,一個農夫向政府領取耕地,一領便是一口三百畝。五口之家,便是一千五百畝。在中國歷史上,有幾個大地主(包括“官僚大地主”像李鴻章那樣),一家能擁有如許的土地?——這還是殖民時代呢!工業化以後的美國,那還要談嗎?大地主洛克菲勒向政府捐地築路,一捐就是四十英里(一百二十華里)。哈里曼一捐就包括大湖七個,今日紐約郊區的“七湖公園”。
可憐我們的土包子毛主席,眼皮淺。他把中國的“地主、富農”列為五毒之首,加以“鬥爭”。斗他個死去活來,人頭滾滾——中共土改時向國際公開的數字是殺地主八十萬人!據洋專家說,這數字是實有數字的十分之一。朋友。我們的地主,富農之所有,往往不過三五畝土地啊!有什麼可“斗”的呢?
因此,以毛公那樣不刷牙、不洗澡的“農民領袖”,去和五帝之首的“美帝”打交道,他知道啥叫“美帝”呢?——但是毛主席牛皮可大啊!他老人家卻要領導咱貧下中農,去鬥爭美帝,搞世界革命啰!其結果(讓我們掉句文),那就叫“奚待蓍龜”啊!可是把話反過來說。那些飛去飛來宰相家,平時錦衣玉食,滿口民主人權的《紐約時報》諸老編,和他們“自由主義者”的政論家和政客們,又哪裏知道咱貧下中農的社會是怎麼回事呢?由他們信口開河來縱論中國問題,其不流於瞎扯淡,也就不可得矣。
毛死二十年了。再看看今天的情況。前不久,在我們紐約華人社區強力反對之下,美國政府罔顧我社區利益,在我“華埠”隔街建了個“模範監獄”。——乖乖,這哪叫“監獄”呢?它是一座四星級大賓館哩!你如把它搬到北京的長安大街之上,它比那髒兮兮的“北京飯店”闊氣多了呢!那些所謂“三星級”、“二星級”等等,簡直就不能望其項背!——它們二者之間的區別便是顧客的人身自由了:一個是顧客可自由出入;另一個顧客就只能進不能出而已。
因此,在“自由女神”裙下住慣了模範監獄的美國小資產階級的自由主義者(liberals)。就牛皮通天,正氣昂然,開口閉口什麼“金錢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你真叫他們去做做毛主席治下、大躍進期間餓死的兩千五百萬的“貧下中農”看看,那他們就只要半升米,自由不需要了。——筆者本人就有一位親堂弟夫婦二人。和兩個幼兒,一家四口,在毛主席的大躍進中,活活餓死。他們死狀之慘是不忍卒述的。但他們也只是當時被餓死的千百萬寃魂之一而已。與毛主席的惡政相比,想想“人民公敵蔣介石”(陳伯達所著的書名)治下的中國,也還不算太壞呢!“人民眼睛是雪亮的”,因此蔣公敵和毛公敵在今日大陸,也就平起平坐了。
《紐約時報》是一份美國中產階級自由主義者的報紙。它的言論、立場,以及它一切對中國的評述,都是從美國中產階級自由主義者的價值觀念出發的。它的千百萬讀者和它臭味相投,因而它能一唱百和,成為今日西方最有權威、最有影響力的報紙。——正因為它被西方讀者寵壞了,東方讀者不知其所以然,震於它的盛名,被它洗了腦,也跟着它起鬨,是十分可笑的。相反的,無產階級的同志們亂罵資產階級和他們的喉舌,實在也是“不怪自家無見識”了。
筆者不敏,謬讀時報四十餘年,中了毒、上了癮。每日清晨喝咖啡、吃麵包,簡直到了非看它不歡的程度。雖然對它論中國事,強不知以為知的橫蠻態度,有時也恨得牙痒痒的。——不過,“新聞歸新聞,評論歸評論”,它對世界各地新聞報導的深入與詳盡,在當今全球各大報中倒是首屆一指的。
因此,今日看到泰勒君有關共產黨治下,人民對蔣介石印象之轉變的好奇心,倒引發我想起國民黨當政數十年中,對袁世凱的評論了。——事實上,直至今日,國、共兩黨的革命史家,對袁世凱這個“皇帝”,就說(罵)得一無是處。與毛、蔣二公相比,袁世凱其人其行是否就真的腐爛到底,像國、共兩黨史家所說的,一無是處呢?
1.2 最正式的正式大總統
在本篇拙作里,筆者絕無心去替袁世凱平反,說他想做皇帝,沒啥不對。我只是覺得這是個“邏輯的問題”。天下事——尤其是政論家論政,歷史家論史——哪有什麼全是全非的事體呢?愚者千慮必有一得嘛!要搞全是全非,則不特有違於我儒才德、陰陽之道,它也大謬於唯物主義者統一、對立之說。——如此,那就既難服人之口,更難服人之心了。
再者,值此台灣“民選總統”緊鑼密鼓之際,各路英雄,赤膊上陣,其結果必然是四隻老公雞三死一活!死者固然日薄西山,氣息奄奄,人命危淺,景況堪憐。而活者,在冠歪毛脫,血跡斑斑之下,真能仰首一嗚,天下皆白哉?我輩“歷史學家”,不疑處有疑也。
根據“中華民國”搞“共和政體”(republicanism)的“法統”(legitimacy)來說——不!根據世界各國搞共和政體的法統來說——任何法學家、歷史家都下能否認袁世凱是“中華民主共和國”,簡稱“中華民國”的第一任合法的正式大總統。——他比他的繼任“總統”——從黎元洪到李登輝——都更為“正式”,更為“合法”。
黎元洪繼任時還有過《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和《中華民國約法》之爭;而蔣經國和李登輝的“中華民國”還要加個“在台灣”三字,才能算“合法”呢!
袁世凱就不然了。他是中華民國全國大一統,包括外蒙古、唐努烏粱海和西藏在內(台灣那時在國際法上和香港一樣,是被割讓成外國的殖民地了),皆有合法代表的各黨各派(包括“國民黨”),一致公選的、合法的、正式的中華民國的“第一任(正式)大總統”!
從純法理(注意這個“純”字)上說,袁世凱大總統的正統地位(legitimatestatus),和美國第一任大總統,不!世界史上第一個民主共和國,第一任大總統華盛頓的“正統地位”是完全一樣的。——諸位知道,美國的國父華盛頓大總統,並不是“全民直選”的呢!他是在美國“正式獨立”(英美《巴黎和約》,經英國國會於一七八三年正式通過,承認美國獨立)之後五年,才由美國國會公選(並非全民直選)出來,翌年(一七八九)在紐約宣誓當總統的呢!
袁世凱則是在“辛亥武昌起義”一周年時,經由中華民國正式國會,合法選出來的第一任正式大總統。其合法性,和當選的法律程序(dueprocessof1aw),和華盛頓所經過的法律程序,幾乎(不,不是“幾乎”,是事實上)完全一樣的。可是他的繼任國家元首,從黎元洪……曹錕、段祺瑞……張作霖……蔣中正……毛澤東……到李登輝、江澤民……,在法理學(jurisprudence)上說,就沒那麼光鮮了。
1.3 袁后李前的國家元首
袁之後且選幾個重要的後任總統看看:
黎元洪像美國的克利夫蘭一樣,一共幹了不連續的兩任總統。第一任(一九一六~一九一七)之糾紛已如上述。第二任(一九二二~一九二三)就更可笑了。那是“直系軍閥”先貴之、后賤之的結果。
在黎的兩任之間幹得最長的是徐世昌大總統(一九一八~一九二二)。徐是“皖系軍閥”所導演的“安福國會”所選出的。這個國會就是當時孫中山、陸榮廷等南方政客和軍閥所領導的“護法運動”中,所要打倒的對象,其法律地位亦可知矣。
這些總統幹得最愚蠢的是那位文盲大總統,布販子出身的曹錕。他花五千銀元一張票,在合法的國會之內,收買了一些“豬仔”議員去投票選舉他。終於當了個“賄選大總統”(一九二三~一九二四)。——這些“豬仔”和他們的買主,在法律上都應該是刑事犯,雖然豬仔們都是合法選出的。
其後繼曹而來的國家元首有所謂段執政(祺瑞,一九二四~一九二六)和張大元帥(作霖,一九二七~一九二八),他二人連個“總統”名稱都不敢當,那就更無法律之可言了。
軍閥終於被打倒了。繼起的是國共兩黨“以黨治國”的政權。
【附註】共產黨的領袖們,尤其是毛澤東,硬說“以黨治國”是國民黨專有的“反動統治”的形式。他們的政權是人民直接建立的“人民政權”,不是“以黨治國”——這一點筆者不敢苟同。我認為“人民政權”的統治形式,也是“以黨治國”。——劉少奇、周恩柬兩位革命領袖在臨終之前,口中念念不忘的都是“歷史是人民寫的”。在人民所寫的歷史書中,中共今天的政權也是個“以黨治國”的政權。這一結論我想一般讀者人民,都能接受的。
要言不繁:既然是“一黨專政”,“以黨治國”;以黨的“領袖”來代替國家的“元首”。那麼從“純法理”上說,則這種元首、總統、主席、大元帥……只是一種法律代用品(legalsubstitute)。因為“黨”與“國”,究竟是兩回事嘛!
就以“老總統”蔣中正先生來說吧!他老人家做了數任“國府主席”,但那都是國民黨“以黨治(代)國”期中中常會指派的。後來“行憲”了。當了國家元首的“第一任總統”。搞歷史的人不能說蔣總統不合法。他們只能說;“國家者,土地、人民、主權三要素之組合也。”在那“戡亂”未了時期,“三元素”一樣不全,那行憲總統也就不是三全總統了。
1.4 毛澤東不通西學,袁世凱土法鍊鋼
等到毛主席打平天下,霸佔了“美廬”,那就更是無法無天一團糟了。中共建國以後,根據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先是“共同綱領”,后是“憲法”,老毛幹了兩任國家元首“主席”(一九四九~五四~五九),五年一任。依法毛主席是“選”出來的。可是毛公公開聲明,他的元首地位不是選出來的。文革期間,毛對歐洲來訪的貴賓們就坦白地說;
有人說選舉很好,很民主,我看選舉是個文明的字眼,我就不承認有真正的選舉。(一九六七年五月一日毛澤東,載一九六九年中國出版只供“內部參考”之《毛澤東思想萬歲》,頁六七三)
既然沒有“真正的選舉”,所以他一再說,“選舉我是不相信的”;“我們的國家是軍隊打的”(見一九六七年二月三日毛澤東,載同上書,頁六六七)。
毛公此言不打緊,但是我們讀史者就要替投票選毛的“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們不平了。遙想當年出賣靈魂的老國會議員,他們選舉曹大總統的選票,還值五千銀子一張。如今選舉毛主席的選票,竟至“一文不值”?!豈非咄咄怪事?
再者,毛又自稱他“焚書坑儒”十倍百倍於秦始皇。事實上,他所直接、間接殺害的人數可能也超過人類歷史上,所有暴君殺人的總和!——他哪裏來這麼大的權力呢?關於他所掌握的生殺之權,毛氏也有一番怪論。他說:
清朝末年,一些人主張“中學為體,西學為用”。“體”好比我們的總路線,那是不能變的。西學的“體”不能用。民主共和國的“體”也不能用。“天賦人權”、“天演論”也不能用。只能用西方的技術。當然,“天賦人權”也是一種錯誤的思想。什麼“天賦人權”,還不是“人”賦“人權”。我們這些人的權是天賦的嗎?我們的權是老百姓賦予的,首先是工人階級和貧下中農賦予的。(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毛澤東,載前書頁六二四~六二五)
有心的讀者士女,您讀到毛主席這一席話,您會感覺到毛骨悚然吧!毛公這位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的元首,居然認為“民主共和國的‘體’也不能用”,那用什麼‘體’呢?君主專政?個人獨裁?
讀罷毛公此言,那我們又怎能多怪對“共和政體”沒信心,而要回頭去做皇帝的袁世凱呢?——孫中山先生晚年也曾對民主共和失去信心,所以改搞“以俄為師”。張學良、蔣介石和許多“黃埔生”對民主共和失去信心,乃以墨索里尼、希特拉為師,去組織褐衫黨、藍衣社。毛澤東、鄧小平等人則去學列寧、斯大林。袁世凱這位中華民國第一任正式大總統,他生也早(比毛澤東大四十四歲),當他發現“民主共和國的‘體’也不能用”時,列寧、墨索里尼、希特拉……這些洋老師都還未出現,他就只有回頭去搞“土法大鍊鋼”,找雍正皇帝做老師了。——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寫傳記的人,月旦時賢,多學點比較傳記學,他對他的英雄(或狗熊),就會有更深一層的了解了。
1.5 民國獨裁領袖有共同次文化
再者,所謂“民主共和國”(republic)原是個徹頭徹尾的洋東西。對西學沒有較深的暸解,卻偏好強不知以為知,而又頗能舉一反三的老學者(包括很多遺老型的國學大師),和五四新青年(像毛澤東),往往對若干基本觀念也搞不清楚。若據此一知半解的標語政治學,一朝得志,便號令天下,怎能不誤盡蒼生?有心讀者如稍稍瀏覽毛公這一小段錄音講辭,便知講話者和他身邊的“英文老師”章含之小姐和李志綏博士等,都該打爛屁股。教不嚴、師之惰也。在這篇講稿里毛公把英文的right(權利)和power(權力)都弄不清楚,而謬釋典籍,怎能不誤國誤己呢?
“天演論”里的“天賦人權”者,天生吾民,與生俱來,不可剝奪之“人的權利”(humanright)也。毛公所說“我們這些人的權是天賦的嗎?”這個“權”則是毛氏和他的大小幹部所掌握的生殺與奪之“權力”(power)也——分不清這個現代文明的基本觀念,而欲天下澄清,完成從帝制向民治的政治轉型,那就緣木求魚了。
但在這些基本敦義的認知上,袁世凱有時反而較毛澤東更為虛心。對許多現代觀念的詮釋,袁還不敢強不知以為知。他要靠他朝中的一些博學鴻儒,什麼東西洋“兩顧問”,什麼“六君子”、“十三太保”等代為吹噓,加以解釋。“宰相要用讀書人”嘛!當續論之。
毛就不然了。他決定要做秦始皇,則宸綱獨斷,將相聖哲一身兼之,把六君子、十三太保等臭老九,也殺得精光。朋友,吾人啜茗獨坐,民國史一卷在手,褒貶之間,欲把袁、毛一一公比較一番,則上述對待臭老九的態度,恐怕是他二人最大的區別了。
更有趣的是,筆者近月讀《袁世凱全傳》(侯宜傑着,一九九四年北京當代出版社出版)。全書凡四十四萬餘言,厚五百六十餘頁之巨着。全書每見大陸上新發現之史料,徵引詳博,足見功力。然一字不遺細讀之,則知作者筆法仍不脫“竊國”(陳伯達)、“盜國”(黃毅)之舊調。在比較傳記學上着力甚微。青燈獨坐,筆者戲以鉛筆,把百十條作者評袁之辭上“袁世凱”三字劃掉,改以“蔣介石”或“毛澤東”三字補入之,再重讀全文,竟發現也切貼入微,天衣無縫。啞然失笑之餘,也恍然有悟——原來在近代中國“政治轉型史”中,我們的搞獨裁的民族領袖們,原是一母所生,有其“通性”。這在現代社會學上,便叫做“次文化”(subculture)了。——讀者士女,你我升斗小民,如果忽然黃粱一夢,做起了主席、總統或大元帥來,恐怕也要依樣畫葫蘆——這在近代中國政治轉型過程中也是一種“客觀實在”(且用個“辯證法”的名詞)。形勢比人強,任何人鑽入那個形勢,都逃不掉那種臉譜!歷史家如厚責於袁、蔣、毛三公,那就在“歷史學轉型”中開倒車,把現代歷史科學,又領回司馬溫公的“臣光曰”的老套路中去了。
1.6 沒有警察的警察國家
讀者如不憚煩,讓我隨手(真的是“隨手”一翻)抄一段侯宜傑敵授評袁之辭。我把袁世凱三字用×××代之。讀者可用袁、蔣、毛三公大名補入而重讀之。自己再“臣光日”一下,就知道了。原文如下:
在×××的封建法西斯統治之下,人身自由毫無保障。在北京,有權逮捕人的機關有十餘處,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是京畿軍政執法處、京師警察廳和北京警備司令部。偵探密佈,軍警四齣,人人自危,稍一不慎,即罹逮捕殺頭的慘禍。在“二次革命”期間,×××更是百倍千倍的兇狠,對反對者恣意殺戮,整個北京一片白色恐怖,暗無天日。議員伍漢持、徐秀鈞,工黨領袖徐企文皆被處以極刑。一般人慘遭殺害者不計其數。(見上引《袁世凱全傳》,頁三三六~三三七)
這一段極其精彩動人的有關獨裁者“次文化”的描述,對袁似稍嫌過分——非袁較蔣、毛仁慈也。是他的老特務東廠、錦衣衛、血滴子那一套,不夠現代化也(搞秘密警察也有其“轉型”的過程)。
這一段對蔣,尤其是對毛,則頗嫌不足。蓋蔣所搞的還是以德、義、俄、日為師那種老式的“警察國家”(policestate);毛所搞的則是兼東西之長,已臻化境的“沒有警察的警察國家”(apolicestatewithoutpoloice)。這一老套路,我國自文武周公時代即已有之,所謂“使民戰傈”也。至始皇帝搞焚書、坑儒,偶語棄市。而登峰造極。其後漢唐酷吏亦間有發明。——毛公所搞的則是冶希特拉、斯大林和秦始皇於一爐的,時人(包括侯宜傑教授)所說的“封建法西斯統治”。——用這套後文革名詞,袁世凱還不大夠資格。
我們中國入學習西方“共和政體”何以走上這條絕路呢?小可曲不離口,講了三十多年的“轉型論(病)”,和黑格爾、馬克思師徒的“辯證法”,均可從不同角度加以解釋。司馬光的“臣光曰的歷史哲學”也可解釋一部分——從行為科學的觀點,回看司馬光的“才德論”,也有他的獨到之處也;畢竟是中國人說中國事嘛!至於辯證邏輯那一套,原是從純白種文明的經驗中發展出來的,套上東方文明,就死角太多了;“西方”的人權論,也跳不開這個框框——有暇當以歷史史實印證之,以就教於高明。歷史哲學若不以歷史事實加以說明,就是“空談”了。
1.7 要做偽君子,莫做真小人
再具體的回溯一下。在清末民初的政治轉型運動中,轉來轉去沒個出路。到頭來大家都要搞“寡頭政治”,搞個人獨裁。此非袁、蔣、毛三公如此;中山亦不能免也。睹此,我們就可想像出問題之嚴重,不是司馬光的單純“才德論”所可規範了。
寡頭政治的最高形式便是做皇帝。事實上,在孫、袁、蔣、毛四人之中,大家的最後志願都是搞個人獨裁的最高形式(皇帝)。而在此項追求之中,反以袁為最“低調”(lowprofile)。他口口聲聲只想做個“君主立憲”制下的洪憲皇帝,那就於願已足了。洪憲者,洪(宏)揚憲法也。
可是毛澤東的干法,豈是洪憲而已哉?他造憲毀憲。把個依憲法產生的國家元首(劉少奇)殺掉不算;再把個依“黨憲”產生的接班黨魁(林彪)也趕盡殺絕。最後還要把個潑辣荒淫的老婆(江青)培植成“秦二世”。這算啥名堂呢?
老蔣總統當年為爭取革命,趕走汪精衛,關起胡漢民。把個監察委員派作執行委員會主席。其後為培養經國二世,把康澤變成共俘,又驅除CC(陳立夫),氣死黃埔頭頭(陳誠)。最後還搞個“于右任”(余又任諧音)、“吳三連”(吾三連諧音)……君主而不立憲——不也是個皇帝?!
縱使是我們的孫老國父,他也不是要黨員“按指模”,“盲從”黨魁。國父老人家“革命尚未成功”。他老人家如果革命及身成功,他不是個孫列寧才怪呢?!——做了列寧,那就不止是皇帝了;而是太祖高皇帝了。老實說,中山先生是有主義、有政治德行的政治家也。但是形勢比人強。在那時代的形勢之下(所謂“時勢”),他也只好做太祖高皇帝。
中山如系迫於時勢,蔣、毛又何獨不然?蔣、毛如為時勢所造之英雄,袁世凱又何獨不然呢,只是我們中國人搞政治最重“名、器”。
子曰:“唯名與器,不可以假人。”
蔣、毛二公雖都有做皇帝之實,而二人不敢蹈袁皇帝之覆轍,力避做皇帝之名。
袁公之不幸,是他原無做皇帝之實,卻背了個做皇帝之名。“皇帝”在“近代中國政治轉型史”中,被認為是“萬惡之源”。一個政客,一旦背上做“皇帝”之惡名,他就會變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而遺臭萬年了。
可是一個野心政客如果想做皇帝,就真的去搞個帝制運動,努力去做皇帝,這種政客雖是個“真小人”;但是某些野心政客、寡頭獨裁者,他分明早已是個事實上的皇帝,而表面上卻偏偏偽裝成“主席”、“總統”去向人民打馬虎眼,那這種政客就是“偽君子”了。我們如從“社會倫理學”(socialethics)的觀點來看,則“做偽君子”反不若“做真小人”之有道德勇氣也!
可是,朋友知否,在我們中國的政治圈內,做“偽君子”無傷也。您千萬不能做“真小人”。何也?因為在政治圈內耍政治的政客,哪一位不是偽君子呢?大家都是一丘之貉,狐鼠成群,爾虞我詐。兵來將擋,水至火迎。如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偽君子有啥稀罕?為啥要大驚小怪呢?!
“真小人”就不然了。真小人的表現,第一是“率直”;第二是“笨”。這兩重德性,在政治圈內是不易生存的。縱能勉強生存,也要遺臭後世的。
我國政治史上,那位“治世之能臣,亂世之梟雄”的曹操,便是個真小人。但是“天下無孤,不知幾人稱帝,幾人稱王”,他是有其安定漢末亂局之功勛的。可是他遭人辱罵,也是兩千年不能平反。
我民國政治史上,第一任正式大總統袁世凱,原也是個第一等大政客,偽君子。不幸受了兒子愚弄,群小包圍,以一念之差,偶一失足,變成了真小人。——至今不能翻身,亦可嘆矣。讀者如有興趣,筆者如有時間,當續論之。
今值中華民國現任大總統正在“打拚”時間,我們第一任大總統的故事,對現任的政策與行為,有無直接意義呢?
曰:其契機仍在“偽君子”與“真小人”之間也。憶數載之前,愚有“黃石公園”之游,曾親聞黃信介君的讜論曰;
“反攻大陸”,說得做不得。
“台灣獨立”,做得說不得。
說而不做者,偽君子也。做而不說者,真小人也。前車可鑒!為國為民;為歷史,為真理:為愛護歷史人物;為兩千一百萬台胞的福祉,吾深願當屆大總統(不是最後一任大總統),盡量做偽君子。千萬莫做真小人也。
*一九九六年二月二十五日脫稿於北美洲
原載於台北《傳記文學》第六十八卷第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