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腐蝕》開始寫作於一九四一年孟夏,是在鄒韜奮主編的《大眾生活》(香港出版)上連續發表的。
《大眾生活》籌備出版之時,編輯委員會同人以為須有一長篇小說連載,而且為的要趕在刊物的創刊號上登出來,故而又必須於一星期內交第一批稿;當時既無現成的稿子,而倉卒間也找不到適當的人來擔負這一工作,於是只好由我承乏,勉為其難。這結果就是《腐蝕》。《大眾生活》是周刊,每期留給《腐蝕》的篇幅是三千到五千字,但既開始登載了,就不能中斷,——中斷了會引起讀者的責難,因此我又只能邊寫邊發表。
雖然是邊寫邊發表,但在我寫本書第一段的時候,也不是全然沒有總的結構計劃的。原來的計劃是:寫到小昭被害,本書就結束。但是,正當我打算照原定計劃開始“結束”的時候,來了意料外的要求。這要求來自兩方面。從讀者方面來的要求是:作者打算給趙惠明(書中女主角)一個怎樣的結局?讀者們要求給她一條自新之路。《大眾生活》編輯部接到這樣的讀者的來信一天多似一天,以致編輯部終於向我提出,要求我予以考慮。另一方面的要求是從《大眾生活》的發行部來的。發行部要求我多“拖”幾期,具體說,即拖到第二十六期(?)結束此連載的小說。理由是:二十六期的刊物將合為一個合訂本,如果我不多拖幾期,則下一個長篇連載(夏衍的《春寒》)將有一個頭登在此合訂本上,而本身則在下一合訂本,這對於讀者是很不便的。(而這,對於預定刊物半年者亦不利,因為從第二十七期起訂閱的讀者將看不到《春寒》的頭)。
我不能不接受這兩方面提出的對於我的要求。結果是在原定結構上再生枝節,而且給了趙惠明一條自新之路。
一九四一年的讀者為什麼要求給予趙惠明以一條自新之路呢?是不是為了同情於趙惠明的“遭遇”?就我所知,因同情於趙惠明而要求給她以自新之路的讀者,只是很少數;極大多數要求給以自新之路的讀者倒是看清了趙惠明這個人物的本質的,——她雖然聰明能幹,然而虛榮心很重,“不明大義”(就是敵我界限不明),雖然也反抗着高級特務對於她的壓迫和侮辱,然而她的反抗動機是個人主義的,就是以個人的利害為權衡的,而且一到緊要關頭,她又常常是軟下來的;但是,一九四一年的極大多數的讀者既然看清了趙惠明這個人物的本質,而又要求給以自新之路,則是因為他們考慮到:(一)既然《腐蝕》是通過了趙惠明這個人物暴露了一九四一年頃國民黨特務之殘酷、卑劣與無恥,暴露了國民黨特務組織只是日本特務組織的“蔣記派出所”(在當時,社會上還有不少人受了欺騙,以為國民黨特務組織雖然反共,卻也是反日的),暴露了國民黨特務組織中的不少青年分子是受騙、被迫,一旦陷入而無以自拔的,那麼,(二)為了分化、瓦解這些脅從者(儘管這些脅從者手上也是染了血的),而給《腐蝕》中的趙惠明以自新之路,在當時的宣傳策略上看來,似亦未始不可。這種種,是當時的很大一部分讀者提出他們的要求的論據,而作者的我,也是在這樣的論據上接受了他們的要求的。(當然,這樣做了,是否曾發生預期的作用,那是另一回事。)
以上,簡略地述說了《腐蝕》寫作的經過,說明了以小昭之被害作為趙惠明生活的轉折點,其實不是原定的計劃,而是迫於要求,將就地“拖”出來的。
但也因為這一“拖”,今天的有些讀者或者無條件地對於趙惠明抱同情,或者認為這樣一個滿手血污的特務(儘管是小特務)不該給她以自新之路,而第三種說法則認為:正由於讀者會對趙惠明抱同情,也就是對於特務抱同情,因而就會發生嚴重的後果,即鬆懈了對於特務的警惕。
這些意見之所以分歧,恐怕是因為對於趙惠明這個人物的認識有偏差。《腐蝕》是採用日記體裁的,日記的主人就是書中的主角。日記中趙惠明的自訟,自解嘲,自己的辯護等等,如果太老實地從正面去理解,那就會對於趙惠明發生無條件的同情;反之,如果考慮到日記體裁的小說的特殊性,而對於趙惠明的自訟,自解嘲,自己辯護等等不作正面的理解,那麼,便能看到這些自訟,自解嘲,自己辯護等等正是暴露了趙惠明的矛盾,個人主義,“不明大義”和缺乏節操了;在這一點上,我覺得一九四一年向作者提出要求的大多數讀者是看清了趙惠明的本質的。
人民文學出版社將重排《腐蝕》,問我對原書有無修改。
我在考慮了這幾年來我所聽到的關於《腐蝕》的幾種意見(略如上舉)以後,終於不作任何修改。我想,如果我現在要把蔣匪幫特務在今天的罪惡活動作為題材而寫小說,我將不用日記體,將不寫趙惠明那樣的人,——當然書名也決定不會是《腐蝕》一類的詞兒了;但《腐蝕》既是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寫成的,那麼,如果我再按照今天的要求來修改,恐怕不但是大可不必,而且反會弄成進退失據罷?
可是,鑒於這二、三年來頗有些天真的讀者寫信來問我:《腐蝕》當真是你從防空洞中得到的一冊日記么?趙惠明何以如此粗心竟把日記遺失在防空洞?趙惠明後來下落如何?——等等疑問,不一而足;因此,我又願藉此機會,寫這一篇後記,聊以代替答覆。
茅盾一九五四年七月二十九日於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