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帝國制度

一、帝國制度

──讀錢穆《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錢穆先生《中國歷代政治得失》一書,幾乎從頭到尾都貫穿了這樣一個觀點:“任何一制度,絕不能有利而無弊。任何一制度,亦絕不能歷久而不衰”;但在其創立之初,則一定是利大於弊的,也一定是好的或比較好的。因為在錢穆先生看來,只有處以公心而創立的才可以叫制度,出於私心的則只能叫法術(方法和權術)。“法術只是些事情和手段,不好說是政治。”因此,人類歷史上所有的政治,只要可以當之無愧稱為制度,開始時便一定是好的或比較好的。但久而久之,則又一定會變壞,所以需要變法和改制。

這就引起了我極大的興趣,很想知道這是為什麼。對此,錢穆先生的解釋是:“一項好制度,若能永遠好下去,便將使政治窒息,再不需後代人來努力政治了。”這當然也是一種解釋,但卻不能就此止步。如果這樣一講便釋然,那就連歷代政治的得失也用不着討論,──反正任何制度,為使後人“繼續努力,永久改進”計,總是要預留將來變壞之餘地,或者再好的制度實行了一兩百年以後也終究是要變壞的。那又管他做甚呢?到時候再說好了。

我想這決非錢穆先生的本意。何況就算如此,歷代政治的得失也還是要檢討。這正如我們大家都知道一個年輕人若干年後肯定要變老,最後還會死,卻仍然要研究人為什麼會生老病死一樣。其結論,當然不能是“人總是要死的”。同樣,我們研究歷代政治制度,結論也不能是“任何好制度總是要變壞的”。我們要弄清楚的是:第一,好制度是怎樣變成壞制度的;第二,好制度何以變成了壞制度;第三,我們能不能防止好制度變成壞制度。

回答這三個問題,可以有不同立場和方法。站在古人立場,以當時人切身感受為依據的,錢穆先生稱之為“歷史意見”。站在今人立場,根據自己所處環境和需要來批評的,錢穆先生稱之為“時代意見”。如果站在研究者的立場,發表自己個人看法的,又該叫什麼呢?錢穆先生沒有說,姑且叫做“個人意見”吧!上述三個問題,第一個關乎史實,需要“歷史意見”;第二個關乎認識,恐怕非有“時代意見”不可。至於第三個問題,能不能回答都很可疑,則大約只能發表一點我自己的“個人意見”了。這是需要聲明的第一點。

第二點,即我們將要討論的,只是中國傳統的政治制度,既不包括外國的,也不包括現在的。而且講傳統政治制度,也只限於從秦漢到明清。這是因為本文作為一篇讀書筆記,自然應以錢穆先生的範圍為範圍。何況錢先生劃定的範圍,也並非沒有道理。第一,真正影響當代中國的,是秦以後的制度,不是秦以前的。第二,我們中華民族進入國家時代的時間雖早,但直到秦漢,所謂“中國”才在法理上正式成為“一個國家”。在此之前,則是“許多國家”。而且,自從秦始皇把這“許多國家”或“若干國家”變成“一個國家”以後,中國就基本上是“一個國家”了。其間雖有分裂,有反覆,有變動,有多民族政權或同一民族多個政權的共存(如漢末同時存在魏蜀吳三個漢族政權,宋代同時存在宋、遼、金、西夏、大理多個政權),但在中國人心目中,仍以漢、唐、宋、明、清這些統一大王朝為正宗,為正統。從這個意義上講,中國傳統政治制度,也可以說就是漢、唐、宋、明、清的制度。

漢、唐、宋、明、清的制度是秦開創的。所謂“百代皆行秦政治”,應該說是歷史的事實,也是科學的結論。因此,我們在討論好制度是怎樣和何以變成壞制度之前,便先要討論秦制度,即弄清秦進行的究竟是一場怎樣的革命,它開創的又是一種什麼制度。

這就得先說點我的“個人意見”。

我以為,就國家制度而言,中國歷史上可以說有三次巨變,即西周封建、秦滅六國和辛亥革命。三次變革的意義,都在於建立了一種新的國家制度。辛亥革命以後建立的,是“共和制”(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共和制);秦滅六國以前實行的,則可以稱之為“邦國制”。邦國,是類似於聯邦或邦聯的國家制度。為什麼說是“類似於”呢?因為邦國和聯邦或邦聯形似而神不似,或者說“似而不是”。聯邦和邦聯的共同特點是有憲法。邦聯內各國都有自己的憲法,聯邦則不但各邦或各州(state)有自己的“邦憲法”或“州憲法”,還有統一的“聯邦憲法”。這是邦國沒有的。西周沒有,東周沒有,春秋戰國也沒有。

不過,邦國雖無“憲法”,卻有“共主”,即“周天子”。天子擁有的是“天下”。這個“天下”的範圍雖然還沒有現在的中國大,但在當時的中國人看來卻已經是“全世界”了。所以在當時人的心目中,天子不是“國王”,而是“世界王”。國王是諸侯,只不過不能叫做“王”,只能叫做“君”,稱王是以後的事。諸侯擁有的是“國”,它又叫“邦”。“國”以下,是“家”,歸大夫所有。天下、國、家,就構成了當時我們中國人心目中的世界,而其中最重要的則是諸侯的“國”。因為“天下”不過“聯合國”,“家”則不過“聚居地”(發展為國家也是後來的事),唯獨諸侯的“國”具有國家性質,擁有領土與主權、政府與軍隊,相互之間可以進行外交活動(當時即叫“邦交”),可以締約、結盟、通商、宣戰,還可以兼并。各“國”之間,語言異聲,文字異形,衣冠異制,律令異法,“國內”則統一。總之,這個時候是“以邦為國”的,因此叫“邦國”。

邦國與聯邦或邦聯的不同,還在於聯邦或邦聯是聯合而成的,邦國卻是天子“分封”的,叫“封建”。封就是封土,即劃定國界;建就是建國,即指定國君。不但天子可以封建,諸侯也可以,即封采邑(家),建家君(大夫)。可見邦國制度最重要的特徵,就是“封”和“建”(這兩個都是動詞)。這是邦國制度的成因,也是邦國制度的本質,更是“封建”一詞的本來意義,本文也只在這個意義上使用“封建”這個詞,與通常所謂“封建社會”的意思不同,這是必須事先說清楚的。

秦始皇滅了六國以後,就不“封建”了(其實在一統天下之前,秦就不再“封建”)。這就把中華大地上的國家狀態,由“許多國家”變成了“一個國家”(它同時也等於“天下”)。原來那些各自獨立分散的“國”和“家”,則變成了這個統一國家的“郡”和“縣”。這就是“郡縣制”。郡縣制和封建制的區別是:第一,封建時代的國和家是封給諸侯和大夫的,其土地和人民歸諸侯和大夫所有,諸侯和大夫對他們的國和家擁有主權。郡縣時代的郡和縣卻是統一王朝的,其土地和人民歸統一國家所有,郡的行政長官(郡守)和縣的行政長官(縣令)對他們的郡和縣決不擁有主權。第二,諸侯和大夫是世襲的,也是終身的,因為國或家原本就是他們的。郡的行政長官(太守)和縣的行政長官(縣令)則是任命的,也是流動的(可以調動,也可以罷免),因為郡和縣原本不是他們的。第三,諸侯和諸侯,國與國,雖然也有等級(公侯伯子男),卻相互獨立,並不從屬。郡和縣與最高當局則是從屬關係。縣從屬於郡,郡從屬於朝廷,它們又都從屬於皇帝。皇帝的命令朝廷要聽,朝廷的命令郡縣要聽。皇帝是這個統一國家的國家元首和最高領袖,同時也是唯一的領袖(邦國時代有多少封國就有多少元首,上面再一個超級元首,王室式微則群龍無首)。皇帝君臨天下,富有四海,所有的郡縣都是他的轄地,所有的人民都是他的子民,不像以前那樣分屬諸侯和大夫。總之,這個時候的中國,可以說是“一個國家,一個主權,一個政府,一個領袖”。國家的象徵不再是諸侯而是皇帝,國家的實體也不再是諸侯的封國,而是由皇帝統一起來的天下。這樣一種制度,當然不好再叫“邦國制”,只能叫做“帝國制”。

所以秦滅六國,實在是一場革命。因為它徹底顛覆了舊制度,建立了一種新制度。這也是辛亥革命以前一直實行着的制度。自秦漢至明清,中國的情況雖多有變化,具體的制度也多有變更,但要有一個皇帝(管不管事則另當別論)和不再分封諸侯(要封也只封爵不封土)這兩點,卻一以貫之,始終不變。因此我們也可以說,從西周封建到春秋戰國這一千多年是邦國時代(封建時代),從秦漢到明清這二千多年是帝國時代(郡縣時代)。現在我們要討論的,便正是郡縣時代的制度,──帝國制度;而我們要弄清楚的,則是它怎樣從“好制度”變成了“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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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的惆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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