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六 如此帝國
雍正的帝國情況不妙。
雍正的前任聖祖仁皇帝康熙,親手創造了一個“太平盛世”,也留下了嚴重的後遺症:吏治腐敗、稅收短缺、國庫空虛。雍正接手時,國庫儲銀僅八百萬兩,而虧空的數字卻大得驚人。雍正說:“歷年戶部庫銀虧空數百萬兩,朕在藩邸,知之甚悉。”又說,“近日道府州縣虧空錢糧者正復不少”,“藩庫錢糧虧空,近來或多至數十萬”。如此看來,則堂堂大清帝國,竟是一個空架子。外面看強盛無比,內里卻空空如也。
國庫空虛,關係非淺,新皇帝豈能坐視?
康熙皇帝去世剛好一個月時,雍正皇帝下令戶部全面清查虧空錢糧。雍正不顧乃父“屍骨未寒”,就要對康熙留下的積弊大動干戈,可見其決心之大,也可見事情之緊迫。這是雍正即位之後的第一個大戰役,關乎國本,也關乎帝位。中央的政令到了下面,沒有不打折扣的。清查虧空牽扯到那麼多官員的切身利益,豈有不研究對策之理?那好,你研究,我也研究。你有對策,我更有對策。我的對策是:先研究你的對策,再出台我的政策。我的政策是針對你的對策來的,看你還有多少對策!
這一下,貪官污吏全都傻了眼。
雍正確實太了解下情了。他知道,靠貪污犯去查自己的貪污,那是永遠也查不出來的。他們的上司也同樣不可靠。因為沒有一個貪污犯不巴結上司,不給上司行賄送禮。如果他不巴結上司,或者上司不接受賄賂,他還能混到今天?早就被查出來,被彈劾罷官了。即使他的上司是清廉的,也不可靠。因為地方上的虧空如此嚴重,貪墨如此猖獗,他們居然毫無動作,那就只可能是三種情況:要麼是昏官,對下情一無所知;要麼是庸官,知情而不敢舉報,或無力糾察;要麼是混蛋,為了保住自己的官位官聲,對下面的胡作非為睜眼閉眼,包庇縱容,搞“地方保護主義”。靠這些人去清查虧空,那才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因此即便他們手腳乾淨,也不能依靠。
雍正的對策是派出欽差大臣。這些省級或副部級的特派員直屬中央,與地方沒有任何瓜葛,而且都是為官清正又精明強幹的能員。這些人,既無前車之鑒,又無後顧之憂,且直接歸皇帝領導,不盡心也會盡心。何況,這些特派員也不是光桿司令。雍正從各地抽調了一大批候補州縣隨團到省,與特派員一起查賬。查出一個貪官污吏,立即就地免職,從調查團里選一個同級官員接任。這是一着妙棋,也是一着狠棋。因為雍正深知,官官相護,是官場頑症。歷來的繼任官,總是會幫着前任補窟窿,然後自己再留下一大筆虧空,讓後任去擦屁股。虧空之所以總也補不上,這是其中的原因之一。但這一回,後任是來查賬的,當然不會替他打圓場,做掩護。這樣,這個貪官就再也無處遁逃,只有低頭認罪,接受處罰。而且,因為沒有後任給他補漏洞,他當然也不願意為前任背黑鍋。於是,就連他的前任,甚至前任的前任,如有貪污挪用,也難逃法網。
貪官們當然不願束手就擒。他們還有對策,即借錢借糧來填補虧空。這也是老辦法:上面要來查賬時,就從當地富戶那裏借些錢糧來放在庫里。上面的來人一看,分文不少,檢查團一走,這些錢糧又還回去。因為是官借,利息既高,又不怕不還,再說富戶們也不想得罪地方官,因此這個辦法也屢試不爽。
可惜這種伎倆也逃不過雍正的法眼。雍正在派出特派員的同時,也給這個地方的老百姓先打招呼:誰也不能借錢糧給官府。要借也可以,這些錢糧既然被說成是官府的,朕就認它是國家所有,你們這些借錢借糧給官府的人,就再也別想把它們收回去。
這一下,誰也不肯借錢借糧給貪官們了。富戶們不想得罪官員,更怕得罪皇帝。再說,他們也不願意自己的錢糧白白地送給公家。貪官污吏的又一條對策被雍正事先粉碎。
不過,這還只是雍正一系列對策的一部分。
雍正的又一個重要舉措是成立“會考府”。會考府是一個獨立的核查審計機關,成立於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正月十四日。它的任務,是稽查核實中央各部院的錢糧奏銷。雍正深知,錢糧奏銷,漏洞很大。
雍正先查挪用,后查貪污。而且,在追補賠償時,先賠挪用部分,后賠貪污部分,一分一厘都不能少。更重要的是,無論貪污還是挪用,每一筆賬都要查清楚,不能混淆。這一下,貪官們最後一條退路也被堵死。
雍正的高明,還不僅於此。
就在舉國上下窮追贓款、整治貪官的同時,雍正也在思考一個更帶根本性的問題:怎樣才能從制度上杜絕貪墨,保住官員的清廉?
這個問題想得很深。我們知道,反腐和倡廉是聯繫在一起的。而且,倡廉比反腐更重要。沒有保證官吏清廉的制度,腐敗就會像割不盡的韭菜,一茬又一茬,真的“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於是,雍正決定進行兩項重要的制度改革,那就是耗羨歸公和高薪養廉。
耗羨,也就是我們前一章說到的“常例”,即火耗、米耗等等。是一種正常稅收外的附加稅。這是一種半公開、半合法的貪污,弊端甚多。
雍正規定,歸公的耗羨,有三大用途。一是填補虧空,二是留作公用,三是發放“養廉銀”。這是耗羨歸公的配套措施,也是反腐倡廉的配套措施。雍正為人雖然不免冷酷刻薄,但他的冷酷刻薄只用於權力鬥爭,也只施加於他仇恨和憎惡的人。對於一般人,他是通情達理的。他並不要求官員們餓着肚子辦公(也辦不到),相反還主張他們有體面的生活。他認為,大小官員,都應該“取所當取而不傷乎廉,用所當用而不涉乎濫”,既不可以盤剝百姓魚肉子民,也不可以故作清貧沽名釣譽。但是,俸祿不能提高,而貪污又不允許,官員們怎樣才能保證生活的體面呢?這就要靠“養廉銀”。所以,耗羨不可不收,也不能不給官員們用,但要有規矩。一是要適度,二是要合理。其標準,則是官職的高低、政務的繁簡和賦稅的多寡。由這三個坐標系定出養廉銀的數額,多收就是貪墨。
現在雍正幾乎把所有導致腐敗的漏洞全堵住了。他應該成功了吧?可惜沒有。
雍正改革賴以成功的條件和他改革的目標是根本相悖的。雍正要懲治的是腐敗,反腐敗的力量是他的特權,而特權又恰是腐敗之源。沒有特權,不會滋生腐敗;沒有特權,又無法懲治腐敗。這是一個死結。在封建專制的王朝時代,沒有人解得開,雍正也不例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