攪拌式舉證目的何在?
——駁成興邦的“關於《金山》涉嫌剽竊抄襲《殘月樓》的線索”
經過一個多月“專家團”的努力舉證,“長江”終於拿出了獨立評論員成興邦的舉證結果,包括《金山》(十月文藝出版社,2009)跟英語小說的詳細對比表。似乎張翎《金山》抄襲英語小說鄭靄齡的《妾的兒女》和李群英的《殘月樓》(SkyLee,DisappearingMoonCafé.Quebec:Douglas&McIntyre,1991)就此坐定了。可是,我們認為,讀過英語小說的人一看就能發現舉證和對比表錯誤百出。不少例子是作者把《金山》的情節、細節、語言拷貝到相對應的英語小說中,或者改變英語小說或《金山》的原意原文,把它們攪拌在一起,製造成“抄襲”。
成評論員對《殘月樓》的理解膚淺、狹窄,居然認為“張翎的長篇小說《金山》所描寫的主題、故事,部分內容與李群英的長篇小說《殘月樓》相同”。讀過《殘月樓》的人都知道小說通過對Wong家四代女性之間複雜關係的描寫,揭露傳統的以男權為中心的文化對女性的迫害,以及年輕一代女性為爭取自己性別獨立和平等與傳統所做的抗爭。小說交叉着家庭里的女與男之間的複雜關係,涉及到同性戀、亂倫、自殺等等,是一部被女性主義所推崇的小說。與此同時,華裔在加拿大的生活經歷和歷史描寫是它的時代背景。小說的寫作手法非常後現代,全知全覺的敘述跟第一人稱敘述互換,基本以人物心理的變化為結構,以華裔女性的心理歷程豐富全書的血脈肌理。
《金山》的主題則圍繞着加拿大華工史,描述華工及後代在加拿大追尋黃金夢的史實和他們在彼岸另一半的生活經歷,縱深近一個半世紀。是史詩般的寫作。兩部小說的主題迥然不同。
成評論員對小說結構的評論給人一種缺乏文學基本常識的印象。結構有開頭、中間和結尾是亞里士多德的plot理論。有獨立引子和結尾的加拿大華裔英語小說不止《殘月樓》一部,方曼俏的《午夜龍記》(2005)和JenSookfongLee的TheEndofEast(2008)都採取了這一結構,出版都晚於《殘月樓》,難道她們也抄了李群英嗎?喬治·艾略特的長篇小說《米德鎮的春天》(1871)也有引子和尾聲,是不是成先生應該先指控李群英抄了喬治·艾略特?艾米·布朗特的《呼嘯山莊》(1868)和加拿大女作家卡羅爾·希爾德的《斯通家史札記》(1993),也都有像成評論員所說的“佈局相似、結構相同”的家族圖譜。看來成評論員不知道文學藝術手法一旦創出來,任何作家都可以借鑒使用的基本常識,就如意識流、蒙太奇、精神分析等手法,日記體、書信體等形式。19世紀末20世紀初西方文學進入中國后,中國現代作家大量借鑒引用西方小說的表現手法,從而使中國文學形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成評論員一定知道這一段歷史吧?
成文接下去的論斷“李群英《殘月樓》的創作模式是時間跳躍、空間穿插、大洋兩岸互動、加拿大與中國之間往複穿梭。張翎的《金山》的寫作手法與李群英《殘月樓》創作模式一般無二”讓人感到此人其實沒有讀過《殘月樓》,要麼根本就沒讀懂。《殘月樓》的場景基本在加拿大,沒有以中國為場景的情節故事的發展,除了女主角在北京學中文時的一段簡短描寫,何來的“空間穿插,大洋兩岸互動,加拿大與中國之間往複穿梭”?不知成評論員如何虛構出《殘月樓》裏沒有的模式?如何得出這“創作模式一般無二”的結論?
緊接着成評論員提出的具體“舉證”更加荒唐:
“李群英長篇小說《殘月樓》‘引子’、‘尾聲’的脈絡:男主人公黃貴昌迷路——瀕臨絕境時遇救(施救者:印第安姑娘卡蘿拉)——印第安姑娘喂水喂飯倍加照顧——被印第安姑娘卡蘿拉帶回部落——與印第安姑娘相遇相識相戀相愛——逃婚遠遁——與別人結婚生子——晚年發現秘密(自己年輕的時候與印第安姑娘歡好使之懷孕,後生子)——夢中重逢且在孤寂與惆悵中離開人世。
張翎長篇小說《金山》第五章一部分、第八章一部分的脈絡:男主人公方錦山昏迷——瀕臨絕境時遇救(施救者:印第安姑娘桑丹絲父女)——印第安姑娘喂水喂飯倍加照顧——被印第安姑娘桑丹絲帶回部落——與印第安姑娘相遇相識相戀相愛——與印第安姑娘差點兒結婚——逃婚遠遁——與別人同居生子——晚年頻頻在夢中與戀人相會……發現秘密(自己年輕的時候與印第安姑娘歡好使之懷孕,後生子)——在孤寂與惆悵中離開人世。”
這麼一對照確實如成興邦所嘆“兩相對照,簡直就是孿生子雙胞胎,何其相似、何其雷同乃爾!”可是,問題在於《殘月樓》的情節恰恰不是如成興邦所寫的那樣。《殘月樓》的引子描寫男主人公在尋找華工白骨時由印地安女孩卡羅拉搭救帶回部落,並跟她相愛,共同生活三年後決定跟她分手的經過。根本沒有逃婚的情節,他跟卡羅拉討論了分手的原因,她也接受了這一事實。幾年後,他又回到部落,發現卡羅拉已經去世,留下他們的男孩。男主人公就把男孩帶回家,一直把他撫養長大成人。(Lee,1-5;7-18;234-235)
“晚年發現秘密(自己年輕的時候與印第安姑娘歡好使之懷孕,後生子)”卻是《金山》的情節。《金山》中男主角方得法的長子方錦山是被印地安男人在河裏救出來的,並帶回家,根本不是父女倆,更沒有“印第安姑娘喂水喂飯倍加照顧”的細節,也不是“被印地安姑娘桑丹絲帶回部落”。錦山從來沒有愛上桑丹絲,但是女孩卻很愛他,還誘惑他,跟他發生了性關係,一心想嫁給他。桑丹絲父親開始並不想把女兒嫁給錦山,成文的“桑丹絲的家人希望方錦山和桑丹絲結婚,並且開始着手為這兩位年輕人的婚禮做準備”是錯誤的,因為錦山偷了牧師的照相機,桑丹絲的父親甚至要按照印地安的習俗懲罰他,驅逐他。但是桑丹絲非他不嫁,父親只好妥協,答應婚事。但是錦山卻不願結婚,馬上逃離。這些情節都是在很短的時間內發生。晚年的錦山根本沒有“頻頻在夢中與戀人相會”,那是《殘月樓》裏的情節。桑丹絲最後找到錦山,讓他知道了他們有個兒子后就離開了他。他們幾十年後的再相見,使錦山卻感到情願一生沒有再見過。當夜錦山猝死。(張,438-441)
成興邦接着寫道,“他們兩個人的印第安情人竟統統都是混血兒——而且統統都是與華人有關的混血兒!”這也是在攪拌。從血緣關係上看,《殘月樓》裏的印第安女孩是白人/印地安人的混血,跟華人並無關係;桑丹絲則是華人/印地安人/白人的混血,1/4華人和1/4白人血統。張翎在寫作《金山》時,多次採訪華工後代加拿大華裔女作家劉慧琴,聽她講家屬里印地安與華人混血成員的故事,張翎自己也曾深入印地安保護區體驗生活。華人和印第安人之間的婚姻或性關係絕不會是某個華工生活中的特例,這一點生活在中國的成興邦不懂還可以理解,可是生活在多元文化國家作為加拿大移民的“長江”不懂,這一現象就很令人懷疑了。為什麼《金山》中對華人/印第安人的混血就不能是根據生活中的原型進行的文學創作,一定是抄襲?難道李群英寫了印地安混血兒后,別的人就不能再寫了?
我們認為,“長江”和成興邦對張翎《金山》對鄭靄翎《妾的兒女》的抄襲舉證同樣是錯誤百出。因為此文專門反駁成評論員的“關於《金山》涉嫌剽竊抄襲《殘月樓》的線索”,所以在此僅舉一二基本事例。“長江”引用成評論員的舉證時說,“鄭靄齡《妾的兒女》故事的敘述方式是以一個華裔家族第四代知識女性鄭靄齡(作者本人)在上個世紀80年代歸國尋根,到廣東僑鄉尋找先祖的遺迹和故居開始……張翎《金山》故事的敘述則同樣是以一個華裔家族第四代知識女性艾米,在上個世紀80年代歸國尋根,到廣東僑鄉尋找先祖的遺迹和故居開始……”
事實上,《妾的兒女》的作者是小說中的第三代,小說的開篇倒敘上世紀30年代發生的事,不是80年代;《金山》的艾米是小說中的第五代,作品始於2004年,也不是上世紀80年代。《妾的兒女》中返鄉探親的是母女兩位女性,第三代的鄭靄齡那時已經在北京居住了將近3年,因其男朋友合同即將滿期很快要離開中國返回加拿大,便極力動員從未回國過的母親去探望自己的胞姊和同父異母的兄長;《金山》中的艾米則應開平地方政府邀請,於2004年第一次回老家簽房約。在“長江”和成興邦的舉證里,《妾的兒女》中第二,第三代變成了第四代,《金山》則從第五代降為第四代。他們兩邊攪攪靠靠就坐成了《金山》的抄襲!使人不得不懷疑這些指控的真實目的。諸如此類的攪拌太多了,需要的話,我們可以再著文一一指出。
長江、成興邦舉證的方法令治學嚴謹的學者不屑一顧。從內容上看,他們扭曲篡改作品以削足適履,從技術/方法上看,他們不提供所用的英語小說的版本,因此所有的標出的頁數沒有任何意義,因為那些英語原著都已多次再版,不同版本的總頁數不同,研究者和讀者無法核實他們的“舉證”,而核實文獻出處是學術研究的要務,更何況長江、成興邦是在指控。
日前《文學報》總編輯陳歆耕提出由第三方組建權威專家組來對《金山》和同一題材的英語小說做文本分析比較鑒定,從而得出具有權威性、公正性結論的建議,得到了一些研究加拿大華裔文學的學者們的響應。希望這一專家組會儘快設立,以正視聽。
撰稿:徐學清、嚴歌苓
附原編者按:2011年第1期《新民周刊》報道了張翎“抄襲”案風波,並刊登了獨立評論員成興邦《關於〈金山〉涉嫌剽竊抄襲〈殘月樓〉的線索》一文,編輯部收到了不同的反饋意見,特刊發加拿大約克大學學者徐學清和美國華裔作家嚴歌苓的署名反駁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