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本來不想再考慮那件事,可是我收到了你的來信。是紗英那封信的複印件,接着又寄來載有真紀告白的博客內容和你的信,你的信只有一行:
我已經原諒你們了。
這不是很奇怪嗎?我們到底對你和惠美理做過什麼?你讀了紗英的信,認為是自己把紗英逼到這步田地,對不對?十多年前,你出於一時衝動,說了一句不理智的話,當得知其中一個孩子一直沒有擺脫那句話的陰影,忍受了超乎想像的重負,你不知道如何是好,於是趕緊給其他三人寄去那封信的複印件,不是這樣嗎?然而,你沒想到真紀又殺了人。
原本你是希望類似的事情不要重演,所以寄了那封信,你後悔沒能讓大家了解你的初衷,於是後來又附上一句話,可是,緊接着又有一個女孩殺了人。據說她沒有看那封信,你想能挽救最後一個人也好,於是直接來見我,對吧?
你做事情總是半途而廢,一邊責備是自己造成了這一局面,同時卻有些自我陶醉,所以你才說出原諒的話。
在紗英的婚禮上,你如果能表示歉意,說上一句“當時說那麼過分的話,真對不起”,紗英也不至於深陷在與你的約定中難以自拔。還有,在給真紀的信中,如果在寄去紗英信件的同時,你還能添上一句“忘記當時的約定吧”,真紀也不會把自己逼到那個地步,不是嗎?至於晶子,我不太清楚她受你的影響有多大,而我呢,這件事和你完全沒有關係。
其實你早已經來了,對吧?
看到真紀的陳述中提到自由學校那個老師的名字,我大吃一驚,我想和真紀聯繫,於是先聯繫了真紀的妹妹……就在我不緊不慢地做着這些事情的時候,晶子出了事,可能由於紗英和真紀的事發生在離自己很遠的地方,我對她們殺人的嚴重性沒有特彆強烈實際的感受,而晶子仍住在那個小鎮,我不是警察,如果我說那個人也許就是罪犯,即使說錯了也不會有人譴責我。我想必須讓事情有個了解。
我把姐夫叫到公寓,告訴他有重要的話要說。不明白姐夫如何解讀了“重要的話”,他來之後,一開門就跪在我的腳下說:“我會盡量給你補償,希望你不要說出這孩子是我的。”我肚子高凸,沒法看清清楚姐夫的臉,但能感覺到他非常不安,或許在他來這裏之前,姐姐說了什麼。我的房間在二層的樓梯旁邊,也許有人會從這裏經過,可是面前這個人一直低着頭跪在那裏,還辯解似的說:“不是我的孩子……”那樣子看上去很可憐。他就是孩子的父親,想到這一點,我感到很悲哀。為什麼要向這種人講重要的事情?而且,如果去縣警察局,不是有安藤在嗎?我後悔為什麼一直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我正準備離開房間,忽然被他從後面緊緊抱住,一直被逼到樓梯口。
姐夫要殺了我,不,是要殺了我肚子裏的孩子。儘管是他的孩子,他這麼做是為了姐姐,姐姐對他很重要,為了姐姐,他要奪走我珍愛的東西,這絕不可能!
只是,我再怎麼生氣,想保護自己的孩子,姐夫儘管瘦,也畢竟是男人,而且還是警察,我使勁掙扎,也沒能掙脫他的胳膊,我已經被逼到樓梯邊緣,一隻腳踏空。我心想,這下完了。就在此時,裝在裙子口袋裏的手機響了,是某著名刑偵片的主題曲。那一瞬間,姐夫似乎吃了一驚,鬆了手。
與此同時,我扭過身子,用力掙脫出來的一隻手使勁推姐夫的胸脯。
對不起,姐姐發來了短訊。
姐夫好像沒救了。
那時的電話就是你打來的,對吧?姐夫滾下樓梯后,我打開手機準備叫救護車,看到一個未知號碼的來電顯示。儘管心裏有些疑惑,我還是先叫了救護車,並向趕來的急救人員說明事情經過。
“是我的錯。我想起十五年前那件凶殺案的相關線索,就叫來當警察的姐夫,準備和他談談,最後我們決定一起去警察局,因為走得急,我差點踩空樓梯……結果,準備救我的姐夫一腳踏空,滾下樓梯。對不起,對不起……”
我哭着哭着,忽然肚子開始疼起來,雖然離預產期還有些早,最後還是一起坐着救護車來到這裏。之後不久就接到你的電話,說剛好來到附近,希望見個面,於是我就叫你來醫院。是不是當時你已經到了我的公寓?而且,你還看到事情的部分經過。正好在那生死關頭打來電話,未免太巧了。
……果然是那樣。
你在想能夠救我真是太好了,對嗎?或者你是感到非常不安?最後一個女孩終於也殺了人,並且就在你眼前。你感到不安嗎?如果是那樣,為什麼不早點制止我?你來到公寓后,看到有男人來我的房間,出於好奇就暗地裏觀察,對不對?
你所謂對我們感到非常抱歉只是一句空話,也許你仍然在恨我們,認為惠美理被殺是我們的錯。
可是我不這麼認為。實際上我們僅僅是被卷進那起案件,兇手不是從我們五人中選出惠美理,而是從一開始就盯上了她。是不是和當時那枚寶貝戒指有關係?而且,是不是和作為戒指持有人的你也有關聯呢?或許,你是不是認識那個經營自由學校的姓南條的男子呢?
至於證據……曾經從朋友那裏聽到過一個傳聞,就是那個因預產期的事和丈夫吵架的朋友,她說惠美理和他的爸爸沒有血緣關係。不久前社長換了,對吧?好像當時發生了不少事。傳言也許都是子虛烏有,可是我覺得也不能完全否定,這不僅僅是憑妊娠期的直覺做出的判斷。
比如惠美理細長的眼角和你們夫婦都不像,難道是遺傳不可靠嗎?還有,你把我們叫過去的時候,說過這樣的話:“只有作為惠美理的媽媽的我有這樣的權利。只有我……”
這個書籤給你,不知道能不能成為證據,或者作為你救了我肚子裏孩子的謝禮……我一直認為只有我沒有受那件事的影響,可是,或許最終還是沒能擺脫你那句話的詛咒。
現在,四個人都履行了和你的約定,不是嗎?那麼,你接下來打算怎麼辦?的確,你有錢有勢,可以告訴警察,是我把姐夫推下了樓梯,任你怎麼處理,但我不會因為你袒護我而對你表示感謝。
我該去產房了。漫長的一天,漫長的十五年,現在我只有一個想法,我寶貝的生日不是八月十四日就好了。
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