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透不過氣來了

我透不過氣來了

林·拉德納著

孫仲旭譯

7月12日

我要跟耐特姑父和朱爾姑姑在這間酒店待兩個星期,我想在這段時間,我要記點類似於日記什麼的,好打發時間,也可以對經過什麼事有個記錄,不過上帝作證,根本就不會有什麼事,也就是說讓耐特姑父和朱爾姑姑謀划幹什麼,根本沒什麼叫人興奮的,因為他們都至少有三十五歲了,沒準兒還要老一點。

爸爸和媽媽出國一個月,我來這兒,按說是作為不帶我一起去而補償我的。補得好嘛,把我撇給了兩個老人,來這種地方休息。儘管這樣,換種情形,這兒就是個天堂一樣的地方,比如說要是沃爾特也在的話,他在就美上天了,一想到這兒,就能讓我心跳停止。

我受不了了,我不要再想了。

這是我們訂婚後第一次分開,快十七天了,明天就滿十七天了。晚餐時酒店裏的樂隊演出了那首老歌《噢,今天晚上我真想你》,好像肯定是專門為我表演的,不過當然,歌里那個人說的是他們有多麼想念自己的媽媽。儘管我當然也想念我的媽媽,可是一個人想念媽媽,想想也就習慣了,而想念沃爾特或者跟你訂了婚的人就不一樣。

不過沒多久就根本不會再有分離了,我們十二月份就要結婚,即使在我告訴媽媽的時候,她的確笑了起來,因為她說我瘋了,我連十八歲時考慮結婚就已經是瘋掉了。

她自己就是十八歲結的婚,可是當然那“不一樣”,她不像我這樣瘋,她知道她要嫁的是什麼人,說得好像沃爾特是個警昨晚剛洗的衣察或者外國人什麼的。她還說她只訂過一次婚,而我從十四歲以來,每年就至少訂五次婚,當然事實上沒那麼誇張,事實上我所稱為的訂婚,總共才六次而已,可是訂婚怨我嗎,是他們非要這樣,死打爛纏,你不答應,他們就一直不肯回家。

可是跟沃爾特就不一樣了,我真的相信就算他不開口,我也會向他開口。當然我不會,可是我會死掉的。我訂婚是真的想結婚,這還是第一次。別的時候,他們提起我們什麼時候結婚,我只是笑他們,可是我跟沃爾特訂婚後還不到十分鐘,他就提起結婚這件事,我沒笑。除非要結婚,否則我是不會訂婚的。我受不了了。

不管怎麼樣,對這個主意,媽媽還是習慣的好,因為這次“根本不是胡鬧”,我們全計劃好了,要在家裏結婚,然後去加利福尼亞和荷里活度蜜月。十二月,還有五個月。我受不了了,我等不及了。

今天晚上有兩個帥得要命的小夥子,只有他們兩人坐在一起。一個沒什麼,可是另外一個長得可愛。他——

伴舞樂隊在演奏《永遠》,就是我遇到沃爾特那天貝爾特摩飯店裏樂隊演奏的。“不要才一個鐘頭,不要才一天。”我沒法活了,我透不過氣。

7月13日

今天這一天,比我在這種情況下原先估計的要刺激得多。首先我收到了兩封很長的夜間電報,一封沃爾特發的,一封戈登·弗林特發的。我不知道沃爾特怎麼敢去發那封電報,裏面什麼都說,報務員讀給他聽和數字數的時候,肯定讓他窘壞了,還不用說報務員怎麼窘了。

可是戈登發的那封有點讓我大吃一驚。他環球旅遊后剛回來,去年十二月走的,昨天打電話到我家,海爾加給他說了我的地址。他的電報,唉,幾乎跟沃爾特的一樣不對勁兒。麻煩的是戈登走的時候,我們還訂着婚,要麼說至少他是那麼以為的,所以他走後一直給我寫信、發電報什麼的,後來我就搞不清楚他的行程了,沒法給他寫信。我跟沃爾特真的訂婚時,沒法通知戈登,因為我不知道他在哪兒,再說,我也不想讓他旅遊得不開心。

到現在他還以為我們訂着婚,明天要從芝加哥給我打電話,我到底能怎麼跟他解釋,讓他明白呢,因為他很認真,我一直一直很喜歡他,在很多方面他比沃爾特更好,不是真的更好,而是長得更帥。他們的舞技也沒法比,沃爾特怎麼樣也學不會跳舞,也就是說真正的跳舞,他說那是因為他是個平板足,他是當成玩笑說的,可這是真的,我打心底希望不是。

整個上午我都在想啊想啊,想戈登打電話時我怎麼跟他說,最後再想下去我就受不了了,就下決心不要再想了。不過我還是要實話實說,儘管傷害他我也沒法活下去。

我跟耐特姑父和朱爾姑姑下樓吃午餐,下午他們要去打高爾夫,非讓我也一起去,可是我跟他們說我頭疼,然後費了好大勁兒才讓他們自己去。我根本沒頭疼,只是想自個兒待着想沃爾特,再說跟耐特姑父打球時,他老是糾正我的站立姿勢、揮杆動作什麼的,還老是把手放到我的胳膊或者肩膀上,指點我正確的姿勢,我受不了老頭兒碰我,即使是我的姑父。

最後我甩掉了他們,我正坐着看打網球,昨天晚上看到的那個小夥子——可愛的那個——走過來緊挨着我坐,我當然沒瞧他。我想抽根煙,卻發現我把打火機忘樓上了,正想起身去找打火機,突然他給我打着了火,我拒絕的話,怎麼也會顯得沒禮貌。我們就聊起天來,他甚至比他看上去還要可愛,我相信是我遇到過的最與眾不同、說話最風趣的人,我從來沒有笑得那麼厲害過,也不知道笑了多久。

他首先問我有沒有聽過洛克菲勒之歌,我說沒有,他就開始唱《只有石油》。然後他問我知不知道桔子水歌,我還是跟他說沒有,他說唱的是“桔子水,對不起你讓我哭了”。我們在一起還不到十分鐘,我就幾乎笑岔了氣。

他叫弗蘭克·卡斯韋爾,一年前從達特默思學院畢業,今年二十四歲,還不算特別老,只比沃爾特大兩歲,比戈登大三歲。我不喜歡弗蘭克這個名字,不過卡斯韋爾這個姓挺好,而且他很有意思。

他去年冬天在加利福尼亞,去過荷里活,誰都見過,他說話讓人聽得着迷。他見過諾瑪·希勒,他說他本來覺得希勒是他所見過的最漂亮的人兒,他說的是“我的確覺得她是全世界最漂亮的人兒,直到今天”。我想裝作沒聽懂,不過最後我跟他說還是理智點吧,否則我再也不相信他的話了。

對了,他想讓我今天晚上晚餐後跟他跳舞,馬上就有個問題,就是怎樣跟耐特姑父和朱爾姑姑解釋我們是怎麼認識的,弗蘭克說這件事交給他吧。一點沒錯,耐特姑父打球回來后,他向耐特姑父做了自我介紹。晚餐后,耐特姑父把他介紹給我和朱爾姑姑,我們整晚都在一起跳舞,不包括朱爾姑姑。他們去睡覺了,謝天謝地。

他跳得出色之極,跟戈登跳得一樣好。我們正在跳一輪舞,作為加演節目之一,樂隊演奏起了《在瀑布旁邊的小屋裏》,我真的沒法跳了,只是站着不動,說:“哎,我受不了了,我透不過氣來了。”可憐的弗蘭克以為我病了還是怎麼樣,我只得跟他解釋那天晚上我在巴尼·蓋倫特餐館坐在傑克·巴里莫爾旁邊那張桌時,樂隊演奏的也是這首曲子。

我讓他在那首曲子中間坐着不跳舞,也不讓他說話,直到他們演奏完。後來他們演奏起別的,我又沒事了。弗蘭克跟我說了認識傑克·巴里莫爾的事。想想看吧,竟然認識他。我活不下去了。

我答應朱爾姑姑十一點睡覺,現在早就過了十一點,不過我完全準備好睡覺了,現在只是寫這個。明天戈登要打電話來,我該跟怎麼說?我真的不願意去想。

7月14日

戈登今天上午從芝加哥打來電話,再次聽到他的聲音很高興,可是線路很糟糕。他問我還愛不愛他,我想跟他說不,可是知道那樣說,就意味着得解釋半天,線路那麼糟糕,我怎麼說也不能讓他理解,我就說愛,可我有意幾乎是悄悄說的,想着他聽不到。可是他聽到了,他說那樣就萬事如意。他說他還以為我已經不再愛他了,因為我沒有再寫信。

我真希望線路沒問題,就能跟他說清楚,可現在真是要命,他打算在我回到紐約的當天也趕到去,天曉得我該怎麼做,因為沃爾特也在那兒。我真的不要再想了。

我剛跟戈登打完電話,朱爾姑姑就進了我的房間,謝天謝地。房間裏放滿了花,沃爾特送了一些,弗蘭克也送了。我又收到了沃爾特發的一封長長的夜間電報,跟第一封一樣傻。我真希望那些話他都寫到信里,而不是發夜間電報,這樣就不會讓全世界每個人都看到了。朱爾姑姑想讓我大聲念給她聽。我快窘死了。

她還在我房間裏的時候,弗蘭克打電話給我,要我去跟他打高爾夫,我說行,朱爾姑姑說她挺高興我頭不痛了。她只是想逗我而已。

今天下午我跟弗蘭克打高爾夫球。他是個球技高超的球手,看他擊球很讓人興奮,他的揮杆動作比沃爾特的還要優雅得多。我讓他看我揮杆,跟我說說我哪兒有問題,可是他說他除了看我的臉,別的什麼都看不到,我的臉是一點問題也沒有。

他告訴我原來跟他在一起的那個小夥子被叫回去了,他挺高興,因為我也許會更喜歡那一位,而不是他。我跟他說不可能,他問我是真的嗎,我說當然,可是我說的時候,是笑着說的,好讓他不會太當回事。

今天晚上我們又跳舞了,耐特姑父和朱爾姑姑跟我們坐了一會兒,他們自己也跳了一兩輪,可是他們之所以在那兒,實際上是想跟弗蘭克更熟悉一些,看看我跟他在一起,他讓不讓人放心。我知道他們自己當然不可能跳得開心,老人們沒有誰會真的跳得開心,因為他們真的什麼也做不了。

他們對弗蘭克印象不錯,我覺得,至少朱爾姑姑沒說我必須十一點睡覺,只是說別待得太晚。我想對一個女孩的父母、姑姑和姑父來說,看到跟你一起玩的小夥子讓人放心,肯定會大吃一驚。他們總似乎覺得如果我好像喜歡誰,那個人也稍微注意一下我,那人肯定就是個罪犯或者警昨晚剛洗的衣察,要麼醉鬼,要麼什麼古怪角色,什麼呀。

今天晚上弗蘭克又給我唱了幾首歌。他問我知不知道哮喘歌,我說我不知道,他就說:“哦,你肯定知道,是這樣唱的:‘對,先生,哮喘孩子。’”他又跟我說了內衣歌:“今夜我把寶貝當內衣。”他一直讓人幾乎笑岔氣,可是他也有嚴肅的時候,事實上他跟我道晚安的時候嚴肅得很,他眼裏真的亮閃閃的。我真希望沃爾特在有些方面更像他那樣,可是我一定不要再想了。

7月14日

我真的活不下去了,我知道今天晚上我再也睡不着覺了。我的處境為難之極,說得更準確一點,我不知道我是不是這樣,明天才知道,正是這樣才要命呢。

我們跳了兩三輪后,弗蘭克讓我跟他去兜風。我們開他的車去兜風,他帶了些雞尾酒,兜風的時候,他就着一個瓶子喝了幾口,最後他說他喜歡我,我說別犯傻了,可是他說他絕對是認真的,他的舉止當然也顯得認真。他問我是不是愛着別人,我說對,他問我是不是更愛他,我說對,但只是因為我覺得他大概已經喝得太多,反正不會記得,最好順着他說話。

後來,他突然問我什麼時候能嫁給他,我只是開玩笑說我十二月前不可能嫁給他。他說那要等很久,可是我當然值得等。他還說了很多別的事,也許我順着他順得有點太過分了,可是麻煩就在這兒,我說不好。

我當時絕對肯定他喝多了,後來會忘得一乾二淨,可是那會兒晚上還早,我們說晚安時,他比原來清醒了很多很多,現在我不會知道結果會怎樣。他要是忘得一乾二淨,我當然一點也無所謂。可是如果他真的記得,如果他拿我的話當真,我真的得告訴他沃爾特的事,要麼也告訴他戈登的事,不會容易的。就是因為擔心這個,快把人逼瘋了,我知道今天晚上我怎麼也活不過去了。

7月16日

我受不了了,我透不過氣來了,日子真是沒法過了。昨天晚上的事弗蘭克全記得,堅信不疑我們訂婚了,要在十二月結婚。他家在紐約,他說我回去的時候他也回去,還要讓他家裏人跟我見面。

當然不能再這樣繼續下去了,明天我會跟他說沃爾特或者戈登的事,要麼把兩個人的事都說了。我知道這樣會很傷他的心,沒準毀了他一輩子,無論如何我也不願意發生這種事。我很不願意傷他的心,因為他除了很好玩,長得又帥,人還這麼好。

今天早上他給我送來了最漂亮的花,十點鐘又打電話給我,想知道他多快能見到我。我希望總機女孩沒在偷聽,因為他說的話,唉,就跟沃爾特發的夜間電報一樣。

還有件要命的事,今天我沒收到沃爾特的夜間電報,而是收到他的一封平信,我裝在手提包里今天下午和晚上帶來帶去,卻一直沒看,直到十分鐘前我回到房間才看。沃爾特不放心,因為我到這兒后,只給他發過兩封電報,寫過兩封信。要是他知道現在又發生了什麼事,他會擔心得更厲害,儘管發生過的事當然不會有什麼影響,因為他是我真的訂了婚還要嫁的人,也是我告訴媽媽我要在十二月嫁的人,我才不敢跟她說換了人呢。

午餐時我遇到弗蘭克,我們下午開車去兜了風,他愛我愛得那麼深切,又對我好得不得了,我真的不忍心告訴他實情,明天肯定要告訴他,今天告訴,只是意味着我們倆多過一天不開心的日子。

他說他家裏很有錢,他爸爸提出讓他當合伙人,他有可能接受,但是他覺得真正適合他的是新聞界,他的最終目標是寫小說,要是我願意只是一開始過得略微艱難一點,以後我們很可能都會過得更幸福,如果他所做的是他真正喜歡的。我不知道該說什麼,不過最後我說我想讓他隨着心愿做去,金錢並不能代表一切。

他問我想去哪兒度蜜月,我想我應該告訴他我的蜜月全計劃好了,我要去加利福尼亞,跟沃爾特一起。可是我只是說我一直想去加利福尼亞,他興沖沖地說我們一定要去,他會帶我去荷里活,去年冬天他在那兒認識那麼多出色的人,他都介紹我跟他們認識。和一個真的認識人、處處通行無阻的人一起去,這讓我想一想就幾乎透不過氣來。

今天晚上我們又跳舞了,只跳了兩三輪,後來出去坐在網球場上,可是我上樓上得早,因為晚餐時朱爾姑姑顯得有點古怪。再說我也想一個人待着,可是我越想越不可收拾。

有時我真希望我死了,也許那是惟一的解決辦法,這樣對涉及到的每個人都最好了。再繼續下去,我會死的。可是當然明天就都會結束了,我是說跟弗蘭克,因為我一定要告訴他實情,不管會讓我們倆都多麼受傷,不過我對自己多受傷沒什麼所謂。一想到傷害弗蘭克,就快把我逼瘋了。我受不了了。

7月18日

昨天沒寫日記。昨天我每分鐘都在忙,我累壞了,上了樓,想不脫衣服就倒在床上睡覺。先是戈登從芝加哥打電話,提醒我等我回到紐約,那天他也會在,他來后,想一直只跟我在一起,我們可以為婚禮做計劃。電話線路還是不好,我真的沒法跟他解釋沃爾特的事。

我跟弗蘭克約好吃午餐,我們正要走,又來了個長途電話,這次是沃爾特。他想知道我為什麼沒有再給他寫信或者發電報,問我是不是還愛他,我當然說是,因為我真的還愛着他。接着他問我是不是在這兒認識了別的男的,我跟他說我認識了一個,耐特姑父的朋友——畢竟是耐特姑父把我介紹給弗蘭克認識的。他提醒我二十五號他會到紐約,那天也是我預計回到紐約的日子,他還說他到時候會弄來當天晚上的戲票,然後我們找個地方跳舞。

弗蘭克非想知道是誰耽誤了我那麼久,我跟他說是我很認識很久的一個小夥子,是我很好的朋友,也是世交。弗蘭克吃醋了,一個勁兒盤問我,直到我覺得快瘋掉了。他很認真,有點生氣,脾氣也不好,我就打消了跟他說實話的念頭,等別的時候,他情緒好點的時候再說吧。

我下午跟弗蘭克打高爾夫,昨天晚上我們開車兜風去了。我想早點睡,因為我答應過沃爾特和戈登給他們寫長信,可是弗蘭克不肯帶我回來,除非我明確地說一個十二月的日子。我最後跟他說十號,他說要是我肯定那天不是星期日的話就定那天吧,我說我得查一下,但是事實上,我知道十號是星期五,因為我和沃爾特商量好我們星期六——十一號結婚。

今天又重演了一遍,又收到兩份夜間電報和芝加哥打來的一個長途電話,跟弗蘭克打高爾夫、開車兜風,還有屋裏都是鮮花。可是明天我要跟弗蘭克說了,我要給戈登寫封長信,也跟他說,因為真的不能再這樣繼續下去了。我透不過氣來了,我活不下去了。

7月21日

昨天我給戈登寫了信,可是一點也沒說沃爾特的事,因為我想這種事不應該寫到信里。等他到了紐約,我就可以告訴他了,那樣我就能確保他聽了不會太難接受,我能向他保證我跟他永遠是朋友,也讓他保證不要做任何傻事,但是如果我寫信告訴他,就根本不知道他會怎樣做,沒人在旁邊呢。

我還沒告訴弗蘭克,因為他不舒服,他被曬得很厲害,疼得幾乎打不了高爾夫,也跳不成舞,我想在我告訴他的時候,他的狀況最好,可是不管他是不是一切都好,明天我真的必須跟他說了,因為他真的打算跟我們一起坐星期六晚上的火車離開這兒,我不能讓他這麼做。

生活真是沒指望了,卻又可以這麼精彩。比如說,要是我能先嫁給弗蘭克,嫁給他五年的話,那該美上天了。他會帶我去荷里活,沒準兒我們可以跟諾曼·克里、傑克·巴里摩爾和巴斯特·科利爾、馬里恩·戴維斯、洛伊絲·莫蘭一起參加派對呢。

滿五年後,弗蘭克可以去從事新聞業,寫小說,我才只有二十三歲,可以嫁給戈登,他會準備好再來一次環球旅行,看到什麼,他能比那些才是頭一次看到的人解說得更好。

我和戈登過滿五年再分開,到時候我會是二十八歲,我知道有很多女的到二十八歲才第一次結婚,不過我想那不能怪她們。到那時我會嫁給沃爾特,因為畢竟他才是我真正愛的,想大半輩子都跟他過,等我到了那麼老的時候,不會在乎他會不會跳舞。要不了多久,我們就會像耐特姑父和朱爾姑姑一樣老。到了他們那歲數,能做的只是在舞池裏一瘸一拐地跳,我當然也不想跳舞了。可是有沃爾特作伴真是太棒了,我們會喜歡做同樣的事,會做朋友,也許我們會開始養孩子。

但那都是不可能的,儘管要是大人們只用講點理智,從正確的角度看問題,就不是不可能。

現在才十點半,好幾個星期以來,都沒這麼早上提上褲子,光床過,可是我累壞了。弗蘭克睡得早,是想往晒傷的地方抹冷霜。

你聽,日記,樂隊在演奏《萊姆豪斯布魯斯》,兩年前我跟默爾·奧利佛跳舞時第一首曲子就是這首。我受不了了。真奇怪,他們偏偏挑今天晚上演奏這首老歌,正好碰到我一天裏時不時想到默爾的時候,以前有許許多多個星期我都沒有想到過他,我也不知道他在哪兒。不知道這是碰巧呢,還是意味着我要再次見到他。我真的一定不要再想了,否則我會死掉的。

7月22日

我早就知道那不是湊巧,早就知道那意味着什麼,結果真的是。

默爾今天要來了,來這間酒店,只是為了見我。只會有一個原因,只會有一種回答。聽到他從波士頓傳來的聲音時,我就知道了。我怎麼會以為我愛過別人?我跟他說我跟喬治·摩爾斯訂了婚時,他怎麼會信以為真呢?

整整一年過去了,他還在乎,我也在乎,那說明我們一直在為了對方而等待,絕對不是為了別人。我不會讓他等到十二月,我懷疑我們甚至等不及爸爸和媽媽回來了。至於蜜月,我會跟他去長灘或者布朗克斯動物園,他想帶我去哪兒都行。

畢竟這是最好的解決辦法,也是惟一的。我什麼也不用給弗蘭克說,他看到我跟默爾在一起,會猜到的。我星期天到家后,沃爾特和戈登打電話給我時,我會請他們倆都來吃晚餐,默爾自己可以告訴他們,他們倆都在場,跟他們單個在場相比,彼此只有一半傷心。

火車準點的話兩點四十到,現在幾乎只剩下三個鐘頭了,我等不及了。火車晚點怎麼辦?我受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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