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保羅·李·史坦恩
1969年10月11日,星期六
在陡峭的三藩市腳下停車可不是件容易的事。那個身材粗壯的男人把車開到路邊,拉下手閘,鎖上車門,喘着粗氣爬上了山,搭乘一輛巴士來到了劇院區。
他在郵政街與鮑爾街的交界口下車,在聯合廣場上駐足了一陣,注視着一排排淡黃色的計程車在古香古色的聖弗朗西斯大酒店門前掠過。這天晚上,他穿着一件藍黑色的皮製大衣,這樣可以抵擋從海灣吹來的刺骨寒風。
穿過鮑爾街,他開始沿着基立街前行,最終來到了馬森街。無數紅色汽車尾燈在他身邊熙攘流動,在一個街區之外的劇院區,一對對男女的黯淡身影融入炫目的燈火之中。現在是9點30分,看過了第一場《毛髮》的觀眾正從基立劇院裏蜂擁而出。在這家劇院的旁邊是更為宏偉華麗的庫林大劇院。這個身材粗壯的男人退回到哈羅德書報亭,在有紅色條紋的遮陽篷下面站住了,凝望着一輛輛計程車匯聚在劇院門外,它們屬於不同的計程車公司,包括魯克瑟計程車,狄索托計程車,退伍兵計程車,城市計程車和黃色計程車。
保羅·李·史坦恩的計程車正停在聖弗朗西斯大酒店門前的計程車停靠區里,這時一個電話打來,讓他趕去第九大街。史坦恩將車駛入鮑爾街,沒入車流之中,接着轉入基立街。在他的計程車側面可以看到“如有派遣,請撥無線電分機號626-2345”幾個字。駕駛座位一側的車門有一處凹陷,那是幾天前的一次事故留下的。
擁擠的路面迫使他放慢了車速,正當他的車緩緩前行,經過派恩克萊斯特餐館時,一個身材粗壯的男人從一個有條紋的遮陽篷下走出來,把手放在計程車駕駛座一側車門上的後視鏡旁邊,然後彎身向車內探進來。身後的光線襯托出他的輪廓,他剪着船員式的髮型,發梢中透過的光突顯出了他頭部的線條。陌生人在計程車後座上坐下,說了一個地址,就在普西迪高地住宅區那裏。史坦恩將這個地址錄入“華盛頓街與楓葉街交界口”行程記錄器中,接着打開了計價器。
計程車沿基立街西行,到達凡內斯大街的拐角處,在那兒又向右轉,順着機動車道開到加州路,繼而左轉,十一個街區之後,史坦恩一個轉彎,來到迪維沙德羅街,再向左轉,車駛上華盛頓街,繼續向西開去。在他們身後,夜的帷幕徐徐落下。
華盛頓街上燈火通明,霧氣瀰漫。街兩邊排列着富麗堂皇的別墅,各家門前都有長長的階梯和大片的金色或銀色的鐵絲網。當他們到達目的地——楓葉街與華盛頓街交界口時,計程車減速停下。這時,車後座上的那個乘客可以隱約望見他停在陡峭山崖下的車。他打算在計程車裏把事情搞定后就奔下山去,然後開車消失在夜色中。
突然,在車燈射出的光線中一個人影閃現出來,那是一個路人牽着一條狗。身材粗壯的男人傾身向前,對司機說:“再開過去一個街區。”
一絲微風吹過,從附近某個房子裏傳出了風編鐘的樂聲。到了華盛頓與徹立街的叉路口時,史坦恩將車停在兩棵樹之間,直對着華盛頓街3898號樓。
突然,身材粗壯的陌生人把一支槍的槍口緊緊貼在史坦恩右耳前方的臉頰上,左臂繞過史坦恩的頸部,勒住了他的喉嚨。史坦恩竭盡全力想要抬起左手去接近右肩,但卻是徒然。襲擊者穩穩地扣動扳機,開了火。
幾乎沒有任何聲響。在皮膚和槍口接觸點出現了一片圖章般的印跡,衝擊波擴散到身體組織內。未燃燒的火藥顆粒從槍尾噴散出來,撒落在襲擊者的手套上。子彈在頭骨上穿出了一個圓錐形的孔洞,接着,以每秒一千多英尺的速度扭轉盤旋着在體內前行,熔化的金屬顆粒四散開來,史坦恩的頭顱已支離破碎。那顆有銅覆膜的鉛彈碎裂成四塊,水平向左穿行,到達左顴弓的中央,最終駐留在左側顳肌里。
就在那一瞬,槍管和滑套在後坐力的作用下一起向後運動。槍管停下來后,滑套繼續回退,接着扳開擊錘,撞擊機匣,於是彈殼被捕獲繼而拋出槍外,落在了計程車的地板上。滑套又向前彈去,同時從雙排彈匣中取出下一顆子彈,將它頂入膛室,然後與槍管再度閉鎖。此時,槍又處於待髮狀態。
兇手猛地撞開後門,又從右側前門進到車裏。他抓住史坦恩的頭,置於自己雙腿之上,同時掏出了史坦恩的錢包,並從他的襯衫上扯下了一塊布。
晚上9點55分,在街對面那幢樓二層的一個房間裏,一個14歲的女孩向窗外張望着,此時,房間裏正進行着一個派對。她倚着窗戶,雙手遮在額前以擋住光線,凝視着窗外霧氣氤氳的街道。忽然,她把她16歲的哥哥和一個弟弟叫到了窗前。他們當時距離那輛計程車大概50英尺遠,視線之內沒有任何障礙物。
一個身材粗壯的男人把計程車司機的頭抱在腿上,似乎在與對方撕扯着,或者在對方身上尋找着某個東西。接着,他從司機身體上方朝駕駛座位一側探過身去,好像在擦拭着車體內部。
那個男人似乎對司機做了些什麼,但那幾個擠在窗前觀望的孩子卻辨識不出。計程車前排的乘客座車門敞開着,最後,那個粗壯的男人從車裏走了出來。
他手中攥着一塊破布或者毛巾之類的東西,繞着車身走了幾步,然後開始擦拭駕駛座車門,門把手,車外的後視鏡以及左側的乘客座車門。他打開了駕駛座車門,探身進去,又在儀錶板的周圍擦拭了一遍。為了站穩些,他將右手撐在前後車窗之間的窗棱上,左手仍舊握着那塊布。在那之後,他關上車門,離開了那輛車。
當他緊挨着一個郵筒拐過街角后,他的身影在孩子們的視線中消失了。他沿徹立街向北面的普西迪地區走去,卻沒有奔跑。
當這一切發生時,孩子們已經聯繫到了警訊中心。9點58分,接線員接到了他們的報案電話,他能聽得出,報案人心情十分焦慮。他邊在卡片上填寫報案人所在的地址邊問道:“犯罪正在進行么?”
“是的。”
他得到了兇犯的外觀描述,但卻犯了一個難以置信的嚴重錯誤:襲擊者竟然被記成了一個成年黑人男子。一個黑人。
“他大概是朝哪個方向去的?有武器么?”
接線員粗略記下了報案人的回答。記錄卡片隨即轉交到了調度員那裏,他俯身查看有照明裝置的面板,上面是一張複雜的三藩市街區圖。隨後,他向所有的警務小組、警車和巡邏車發出了全境通告。
“這是緊急通告。”他補充說。
徹立街和華盛頓街附近的一個警務巡邏隊驅車開往現場,在10點鐘時到達傑克遜街與徹立街交界口,這時他們看到一個身材粗壯的男人正在霧靄中向普西迪方向“步履沉重地前行”。
當時,由巡警唐納德·福柯和埃里克·澤爾姆斯組成的無線電通訊組正在尋找那個“黑人”。他們喊來了這個路過的陌生人,問他在前一分鐘左右的時間裏是否發現了什麼異常情況。那個身材粗壯的男人大聲說,他看見一個人邊揮舞着槍邊沿華盛頓街向東邊跑去了。聽到這裏,巡邏車便開足了馬力,朝那個方向駛去。
倘若這個無線電通訊組及時攔住陌生人的去路,他們就可能會發現他身上曾與史坦恩頭部接觸的地方已經被鮮血浸染。血跡隱藏在他深色的外衣下,街邊濃重的樹影更使這一切模糊難辨。那些巡警受了錯誤信息的誤導,根本不會對一個白人男子有任何懷疑。假使巡警們為了問幾個問題而把陌生人叫到他們的車旁,那麼兩人很可能會當場斃命,畢竟他們不會料到有一支槍正握在兇手的右手中。雖然那位高級巡警當時清楚地看到了陌生人的左臉,但直到許久之後兩個警察才意識到,與他們說話的正是殺死史坦恩的兇手。他們也曾低聲細語,考慮着要不要把這個陌生人抓起來。就是從那時起,這個身材粗壯的男人開始幾乎病態地與三藩市警方糾纏不休。
粗壯的男人停下腳步,在夜晚的冷風中佇立了一陣。他沒有快步返回停車地,而是徑直朝普西迪方向走去,衝進朱利尤斯·卡恩運動場裏。他倚着一片石牆蹲伏下去,稍息片刻后,便繼續向南走,回到他的車裏。
10點55分時,警官阿曼德·派利塞蒂和弗蘭克·佩達在接到警報後到達現場,同時到達的還有凶殺案調查員瓦爾特·克拉克。接到警報時,克拉克正在回家的路上,他的家就在附近。這兩輛車都在計程車後面停了下來。他們從車裏衝出來,發現保羅·史坦恩頭部中彈,上身卧倒在乘客座位上,頭抵着計程車底板。
當克拉克打開車門時,司機的左手垂落到車外,手掌向上,幾乎觸地。襲擊者似乎對他的手錶並不感興趣,警探看了一眼死者腕上的黑色錶帶。是一塊天美時手錶。兇手也留下了史坦恩的戒指。
計價器還開着,計程車的鑰匙卻沒了蹤影。
警官們叫來了救護車,併發送了一條更正過的信息:兇手應是一名成年白人男子。這是從那幾個少年口中得知的。不一會兒,其他警務小組都在案發現場匯合了。
82號救護車在10點10分抵達事發地,醫務人員宣佈史坦恩當場死亡。克拉克叫來了所有可調用的警犬隊,還有一輛配有聚光燈的火警車,以照亮整個現場。接着,他將此事通知了三藩市驗屍官。由於克拉克一接到無線電警訊就即刻採取了行動,因此,在兩名來自里士滿警察局的警官的幫助下,他完好地保存了犯罪現場。
10點20分時,正在值班的凶殺案調查組接到了電話通知。在接下來的日子裏,該組成員將負責此案的偵破,直至一切水落石出。
凶殺案調查員戴夫·托奇已然身心俱疲。他8點鐘一回到家,就倒在了床上。10點半時,電話鈴聲響了起來。
托奇接起了電話,是值夜班的警方接線員從布萊恩特街上的法院四層辦公室打來的。
“戴夫,”接線員說,“黃色計程車公司的一名司機遭到槍擊,可能是搶劫,或許也被刺傷。”
“在哪兒?”托奇嘆息着,低聲問道。
“在華盛頓街。楓葉街和徹立街之間的位置,較靠近徹立街。”
“見鬼,又發生了什麼事?”托奇心想。自10月7日以來,這是他接手的第四起謀殺案了。那晚在回家之前,他還在處理一個襲擊致死的案件。“我的上帝,四天之內,四起凶殺案!”
警探找出他常用的划有黃線的便簽簿,在上面記下了日期,收到電話通知的精確時間,以及那位接線員的名字。
托奇打電話給他的搭檔比爾·阿姆斯特朗,說自己會在10分鐘之內開車去接他。之後,托奇又仔細斟酌了一下。他撥通了接線中心的電話。“星期六的晚上會有很多人在那個地點往來經過,要盡最大可能保護好現場。讓他們盡量使人群遠離那輛計程車,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讓任何人觸碰那輛車。”
托奇給犯罪調查實驗室打了個電話,然後步履蹣跚地晃進狹小的衛生間。他用手梳理了一下黑色的捲髮,刷了牙,麻利地穿上了深褐色的休閑褲,套上他那件柔軟的暇步士休閑T恤,深色短襪,燈芯絨夾克,以及一件風雨衣。外面很冷,他常常一出門就是兩天。這些警探們共分為八組,每組兩人,各組輪流工作。“隨時待命小組”要接手在他們的工作周里發生的凶殺案件,並且在接下來的七周內將這些案件繼續調查下去。
托奇沖了一杯溫熱的福傑仕速溶咖啡,一飲而盡。接着抓起他隨身帶的文件夾,與妻子卡羅爾親吻告別。無論是早是晚,丈夫總會在接到緊急通知后就匆忙離開,對於這種事情卡羅爾早已習慣了。
托奇將家中的那輛紅色雙門的伯格瓦德車發動起來,退出車庫。幾分鐘之後,他遠遠望見他的搭檔站在街角上,身着黑色高翻領羊毛衫和黑色風衣。阿姆斯特朗坐進了車裏。在去往犯罪現場的路上,托奇通知軍警協助搜尋兇犯。11點10分,兩名警探到達了出事地點,只見這裏一片騷動。與此同時,軍警也趕來了,而三分鐘之前,驗?官就已抵達現場。
紅色車燈,閃爍着的藍色警燈,強弧光燈,刺眼的黃色照明燈:華盛頓大街明亮燥熱,形同白晝。現場已經聚集了幾百人。警探們把車停在與計程車相對的路邊,恰好在開派對的那個房間的窗戶之下。托奇很滿意地看到,按照他的指令,計程車已被嚴密封鎖了。然而儘管要將現場與湊熱鬧的人群隔離開來,托奇和阿姆斯特朗也不得不慎之又慎,既不能錯失任何重要的證人,又不能無意間讓自己的手腳破壞了現場。
一個巡警向他們描述了有關此案的一些細節。在阿姆斯特朗和托奇看來,這不過是每周在三藩市發生的許多起計程車搶劫案中的一個而已,只是劫犯的手法太過笨拙,未能達到目的,從而導致了可怕的後果。
搭檔兩人認為,此案應出自一個毫無經驗的兇犯之手:現場血跡斑斑,而且作案人很可能是白費力氣,幾無所獲。從車裏的行程記錄單上可以推測出,史坦恩身上最多僅有20到25美元。兇手拿走了他的錢包。
托奇在他黃色的記錄本上詳述了屍體的狀態以及周邊情況。兇手未能注意到,史坦恩身上有七把鑰匙,一個戒指,一本支票簿,還有一些文件:汽車及機動車登記證。屍體的衣兜里還揣有4美元12美分的零錢。
計程車裏血流成河。
當托奇在車周圍搜尋線索的時候,阿姆斯特朗記錄下了每一個目擊者的名字和住址。
托奇俯下身,仔細檢查屍體,記下了種種情況,比如死者衣物上的每一處破損和撕痕,血跡是否已經乾涸,或者在視線範圍內能否看到武器。在車座上,儀錶板上,甚至是計價器上,濕漉漉的血跡仍舊泛着微光。在駕駛座位周圍的每一個角落和縫隙中都隱約粘黏着血痕。“史坦恩大量出血。”托奇寫道。
與此同時,阿姆斯特朗命令身着制服的警員們在附近的居民中反覆核查,看是否有人曾見到或聽到了什麼。兩位警探即使不在一起,也十分清楚對方在做的事情,因而他們的工作從不會重疊。通常,一個人會選擇留在屍體旁邊,正如當晚托奇所做的那樣。托奇深信,為解開案件謎團而需明了的一切問題都可以在屍體上找到答案。
在一張空白的紙上,警探熟練自如地繪製出了現場的草圖,標明了計程車和周圍建築物的位置以及屍體與它們的關係。因為即使從各個可能的角度拍攝,照片都會多少有些失真,不能精確地反映屍體與周邊環境的關係,所以他用鋼捲尺作了精確的測量,並將所得數據標示在草圖上。
當驗屍處的工作人員將屍體從計程車裏抬出時,史坦恩的那張浸滿鮮血的三藩市街區導圖被一併帶了出來,落在了地上。他們把屍體置於一個深綠色和黑色相間的塑料裝屍袋中,拉上了長長的拉鏈,接着又抬到了擔架上。剛才在史坦恩身下藏着一些東西現在露了出來,於是他們又將照相機對準了這一小塊地方。
托奇彎腰向前看去。
沒錯,它就在那兒。在座椅之下,在靠近計程車中心位置的地方,一顆9毫米的銅彈殼正泛着金屬的光澤。在前排乘客座靠背的一角,有三條印記,可能是沾染了鮮血的三根手指留在上面的血痕。既然史坦恩手掌朝上倒在了乘客座位上,那麼這三條指印很可能就是兇手留下的。
在儀錶板下面,托奇找到了一副黯淡無光的黑色皮手套,上面沾滿了鮮血,但對於男人的手而言卻又太小了。後來他查出,這副手套是那天早些時候一個女乘客遺落在計程車裏的。
11點半時,犯罪調查實驗室作出了反應,來自聖拉斐爾市的鮑伯·達吉斯和來自帕塞菲卡的比爾·柯金達爾來到了現場。他們是警局裏最出色的兩名實驗人員,都是指紋專家。達吉斯和柯金達爾在計程車內仔細地搜尋着兇犯可能留下的任何潛在指紋。
當一個人的手接觸到頭髮或面部等油脂分泌較旺盛的部位時,沾在手掌或手指上的油脂會將指紋轉移到物體表面,從而形成潛在指紋。手上分泌的汗液不足以在物體表面留下顯現的指紋印記。除非手部曾接觸過油脂或灰塵,否則留下的指印是無法用肉眼看到的,必須在物體表面刷上一層灰色或黑色的粉末,才可使之顯現,隨後便可以用透明膠帶提取顯現的指紋,並將其敷在一張3×5英寸的紙板上,紙板的背景色要與指紋形成反差。
指紋專家們標記出了潛在指紋的分佈點,測量了在車頂部與車底板上所發現的指印之間的距離,並讓照片實驗室的工作人員對整個區域進行了拍攝。之後,根據車上的行程記錄器,所有可能在那天乘坐過該計程車的人都需要被找到,提供他們的指紋,與經實驗室處理得到的任何清晰的指紋進行對比。從車內提取的指紋中,大部分都是不完整的,抑或有多層重疊。同時還需要採集史坦恩的指紋,不過在黃色計程車公司的檔案中應該能夠找到。警方需要仔細檢查受害者的雙手,以尋找任何切口、瘀傷或被扯裂的指甲,同時還要檢查受害者的頭部。
托奇注意到,在史坦恩的左手上有兩條長長的深色印記。或許在面對槍口時,他伸出了手來保護自己。
接下來,兩名實驗人員發現了本案中最重要的一條線索:幾處右手的血手印。這條線索以及發現該手印的位置將自始至終都作為保密信息,不為外界所知。
經驗屍官批准,受害者屍體轉移到了停屍房,代理治安長官舒爾茲和金德里德負責保管屍體。
那幾個少年目擊者對兇犯外貌的描述極為模糊,托奇和阿姆斯特朗於是決定擴大搜尋範圍。“對整個地區進行徹底搜查!”托奇命令道,“尋找任何一個符合下述相貌特徵的人:深色夾克,船員式髮型,大塊頭,身材粗壯,結實……”
警犬隊開始在周邊街區搜尋,看有沒有人藏匿在房屋入口處,車道上或者樹蔭下。
托奇和阿姆斯特朗費了很大力氣尋找其他的彈殼或彈孔,但最終一無所獲。在為搜尋到的子彈作標記時,需要十二萬分的謹慎,這樣才不會破壞子彈被發現時的狀態。任何被找到的廢棄彈頭都要由警官在彈尖上留下特殊標記,而決不能在彈頭兩側作記號,這樣才能保證彈道痕迹不會被破壞。從可向法庭提交的證據被發現那一刻起,對它的保管就時刻處於追蹤之下,因而一系列的合法證據都可以得到妥善保存。而犯罪調查實驗室則需要對致命彈頭,致命彈殼以及受害者身上任何有火藥灼傷痕迹的衣物進行研究,如果可能的話,也要對致命兇器本身進行研究。
普西迪軍事基地當時是第六軍團的駐紮地,位於徹立街與華盛頓街北面,一個半街區以外。這個基地全天候開放,幾乎沒有任何保安措施或設限區域。警探們從附近居民那裏得知,有人當晚曾看到一個粗壯敦實的身影從朱利尤斯·卡恩運動場上猛衝而過,繼而鑽進了普西迪基地濃密的灌木叢中。在托奇的指揮下,從火警部門借來的高強度的探照燈被移入那個區域,以照亮整片場地。巡警們開始一棵樹又一棵樹,一個灌木叢又一個灌木叢地搜查。探照燈的光線穿透了夜晚的天空,從遠處傳來此起彼伏的呼喚聲。
他們一心希望,那個追捕目標就在前方不遠處的灌木叢中狂奔,試圖將自己隱藏在普西迪基地那片廣袤的綠地里。他們一心希望,就在前方不遠處,殺害保羅·史坦恩的兇手正悄無聲息地躲在黑暗的角落裏,束手就擒。
由當地最優秀的七隻搜尋犬組成的警犬巡邏隊,齊集在普西迪基地的前門入?處,繼而分別部署在不同的方向。在一個多小時的時間裏,這些警犬一直迅速而果敢地行動着,在高牆內的濃密灌木叢中嗅着氣味。
阿姆斯特朗和托奇考慮到了種種可能性:兇手會不會在迅速穿過了幽暗的樹林后,從普西迪基地面對理查德森大街的出口逃脫,接着跑上101高速公路,途經福特加油站,到達金門橋,最後隱入了馬林郡?他會不會在橫穿朱利尤斯·卡恩運動場之後,快步向南走,回到了傑克遜大街?
在與史坦恩的僱主,黃色計程車公司的老闆雷羅伊·史威特通過電話后,警方了解到,這個司機在晚上9點45分時接到了派給他的最後一個任務,目的地是第九大街500號。因為他遲遲未到,這份活兒便交給了另一輛計程車去做。史坦恩被發現時,車裏的計價器還開着,時間顯示為晚上10點46分,車費累計6.25美元。這些情況說明,史坦恩在前往第九大街的途中又接了一名乘客,而這名乘客正是殺害他的兇手。
依照計價器的讀數所對應的距離原路返回,便可大致確定兇手招呼這輛車停下的地點。在1969年,這個城市的車費是全美最貴的。比如一段兩英里的路程,史坦恩應向乘客收取1.35美元的車費。
“首先要弄清的是,兇犯是怎樣到達劇院區的呢?他有沒有回到自己的車裏?現在他的車是不是正停在市中心的停車場和車庫區?”托奇尋思着。
凌晨1點時,史坦恩的計程車被一路拖送到了法院,後面跟着達吉斯和柯金達爾的車。
2點鐘,警方放棄了搜捕行動。阿姆斯特朗和托奇離開了現場。
而一個殺手則從容地在這片繁華而典雅的街區中大步穿行而過,最後消失在了霧靄之中。
1969年10月12日,星期日
整整一晚,直到第二天清晨,收音機都在不停地播放着警方對案犯的外貌描述。此時,軍警在普西迪地區的搜捕行動也已終止。
警方將史坦恩的死訊電話通知了他的妻子克勞迪亞。10分鐘以後,也就是1點30分時,達吉斯和柯金達爾在法院的扣押室內開始對史坦恩的車進行搜查。這是黃色計程車公司的912號計程車,加州執照Y17413。他們全面檢查了這輛車,以尋找彈殼,彈頭,彈孔或任何其它線索。
那天上午,剛過9點半,對史坦恩屍體的解剖便開始了。
那間乳白色的,冰冷的法醫科解剖室位於法院樓后,從這裏再上三層樓就到了托奇的辦公室。儲存室里的屍體都置於抽屜式斜面金屬解剖台上,每個抽屜都像長途汽車的存物櫃一樣,外面標示着號碼。解剖室里的溫度保持在華氏60度,在它旁邊是華氏38度的不鏽鋼屍體冷藏櫃。凄冷的熒光燈驅散了所有陰影。病理師們穿着綠色的手術袍,戴着厚重的膠皮手套,衣服袖口向上捲起。通常情況下,主驗屍官將親自對屍體進行觀察或解剖。一份驗屍報告的內容至少要包括死者年齡、性別、種族、體格以及顯著的外貌特徵。種種死亡跡象,比如屍僵、屍冷、屍斑、腐爛等,也要記錄下來。除了對頭部和軀幹的外部檢查,還需要仔細觀察屍體內部器官的狀況,包括對胃內容物、頸部、脊髓、顱內、主動脈以及心臟的檢查。最後要將一個一端穿繩的紅色呂宋紙標籤系在屍體右腳大拇趾上。
在清除血跡和污漬之前,要在病理師的指導下對未褪去衣物的屍體近距離拍照。從傷口處提取的任何材料都要保留下來以進行粉狀微粒檢驗。為了排除其他任何可能的死因,即使屍體上的洞孔不是盲管創,整個驗屍過程都需要進行一遍。所謂“盲管創”是指一個物體進入體內后未脫離人體,如果物體在進入之後又脫離了人體,則稱之為“穿通創”。
驗屍官檢查了史坦恩頭部的槍傷。傷口呈鋸齒狀或星狀,火藥與煙灰在頭皮與顱骨之間形成了一個氣囊腔,在極度高溫的灼燒下已經變黑。燒焦的痕迹從傷口四周向中心匯聚。在槍火和氣態物質的作用下,一些粉狀顆粒深嵌入鋸齒形傷口周邊的皮膚中,彷彿紋身圖案一般。史坦恩太陽穴上的煙熏痕迹以及成焦炭狀的傷口都表明,開槍時槍口曾緊密接觸受害者頭部。以此種方式射擊,子彈的射出口會比射入口小得多,而在非緊密接觸射擊情況下,情形正好相反。在計程車司機一案中,子彈沒有脫離人體,而是留在了史坦恩體內。
屍斑,即在屍體上最低部位出現的紫色斑點,大概在死亡兩個小時之後產生。由屍斑可以大致推斷出死亡的時間。史坦恩頭部、頸部、下頜及眼瞼周圍的肌肉已經僵硬,這是屍僵產生的最初表現。兩到三天之後,硬化現象會開始消失。
在解剖進行的同時,那幾名少年目擊證人也接受了警方的詢問,根據他們的描述,一位人像合成專家將製作一張兇手外貌的合成素描像。他拿出了他的烏木鉛筆,橡皮擦和16鎊重的斯特拉茲摩爾繪圖板。
湯姆·馬克里斯是整個加州最優秀的警方人像合成專家。有一次,他告訴我說:“你必須要讓目擊證人充分相信自己,相信自己對事件細節的記憶力是無窮的。在整個過程中,你要引導他,同時感受他的內心,他的思維活動,他的發散而無約束的想像。”同樣,那名人像合成專家的工作也離不開他的感受與直覺。跟大部分同行一樣,他收集了一個圖庫,都是不同臉型,髮型的人物照片。目擊證人需瀏覽一遍這些照片,直到他們找到與嫌疑犯相似的面孔。接着人像合成專家以此為基礎,畫出兇手面部的全貌,因為那些面部照片就是以這種方式拍攝下來的,這樣才能便於將素描像與諸多照片加以對比。但在凶殺案中,要得到精準的兇手外貌描述通常是最困難的,因為目擊者當時的注意力很可能都集中在了兇器上面。
“他身材粗壯,”少年目擊者稱,“看上去有5英尺8英寸高,穿一件深海軍藍色或是黑色的皮製大衣,深色長褲。”
“他的臉型呢?”專家問,“三角型?圓型?還是方型?和這些中的哪一個接近?”
半個小時之後,專家將尚未完成的合成素描像給那些孩子看了看,並說在他作畫的時候他們可以從一旁看着,這樣可以協助他改正或確定人像的細節。
“前額是什麼樣的?眼睛?鼻子?耳廓大不大?頭髮什麼顏色?長發還是短髮?
“有沒有注意到他的臉上是否有傷疤?我畫的這個鼻子像么?這樣更好些?好的。還需要改一下哪個部位呢?兩眼之間的距離是這樣么?要不要再遠些?看上去與他的年齡相符么?”
根據幾個少年的描述,兇手應是一名白人男子,有略帶紅色或金色的海員式短髮,年齡在25到30歲之間,戴着眼鏡。
阿姆斯特朗和托奇決定發出87-69號公告,將完成的合成素描像公之於眾。這個城市裏的每一家計程車公司都收到了一份。警探們想要提醒計程車司機們注意,一系列針對司機的凶殺案很可能就要威脅到他們的人身安全。每個公司都收到了一百份通緝令,詳述了該兇手的作案方法:
嫌疑犯在晚9點半時於市中心地段搭乘計程車並坐在前排乘客座位上。
他讓司機前往華盛頓街或勞力爾地區,或者是金門公園或普西迪基地的周邊地區。到達目的地后,嫌疑犯舉槍脅迫司機繼續開車,直至進入公園內或到達公園附近某處,嫌疑犯繼而實施搶劫。
在一起案件中,受害者被近距離射中頭部。
兇器為一支9毫米自動手槍。
按照阿姆斯特朗和托奇的要求,任何一位司機如見過與人像相似的可疑人物,應立即與他們取得聯繫。兩位警探並不知道,事實上他們還可以找到其他的證人:那兩個曾與兇手打過照面並被其引入荒謬的追捕之路的無線電通訊組警員。
在這個時候,打扮花哨,柔聲細語的戴夫·托奇大概是警局裏最活躍的精英分子了,作為一名凶殺案調查員,他被稱為整個城市的“超級警探”。
這個警探總是穿得光鮮亮麗,時尚有型,即便在工作時,也身着短袖絲織襯衫和燈芯絨夾克,腳蹬深棕色短靴,腰間露出黃銅色的皮帶搭扣,還有那永不離身的蝴蝶領結。托奇左肩上的掛肩槍套造型很別緻,上下反轉過來,便於拔取槍支,上面有豎直向下排列的七個再充填式彈藥筒,還有一副手銬。他的配槍是.38口徑的眼鏡蛇手槍,是固定式槍身的.38特製系列六種改良型手槍之一,鋁合金製成,有外擺式彈筒。這是一把雙動/單動模式的轉輪手槍,重量僅為1磅多,全長7英寸。史蒂夫·麥奎因在1968年拍攝了一部以三藩市為背景的電影《警網鐵金剛》,在影片開拍之前,他曾與托奇見過一面。麥奎因仿製了托奇的這個獨特槍套,並且以這名出生於意大利馬利納的警探為原型塑造了影片中的人物。
托奇身材結實,肌肉發達,有一雙黑色的眼睛,厚實上翹的嘴唇,凹陷的臉頰,但最引人注目的是他那一頭濃密的黑色捲髮。多年以來,他儘可能不把因案件而生的煩心事帶到家裏,然而,當案情撲朔迷離,偵破工作毫無頭緒時,他便會心神不寧,索性開車在高速公路上無目的地遊盪,或是在午夜時分徘徊在他所居住的“日落”住宅區里。
有時,在勞累困頓了一天之後,托奇回到家中,見到卡羅爾和他們的三個不到十歲的孩子后,便懶洋洋地躺進那把棕色的皮製安樂椅中,播放一張“大樂隊”的唱片,通常是“阿蒂·肖精選集”,再倒上一杯曼哈頓酒,悠閑自得地隨着旋律哼唱,就像當年他在伽利略高中讀書和在加利福尼亞街做酒吧招待時一樣。他還曾以為自己會幹音樂這一行呢。
但結果,他卻成了一名警察。
托奇的搭檔比爾·阿姆斯特朗年紀稍長,高個子,相貌英俊,會讓人聯想到早先熱播的佩里·梅森電視節目中的保羅·德雷克。這個四十歲的警探稜角分明,下頜寬厚,頭頂披覆著銀色的捲髮,有時會戴一副眼鏡。他的頗具品味的工作裝及銀色短髮恰好與一頭黑髮,瘦小精幹的托奇形成對比。阿姆斯特朗有三個女兒,和托奇一樣,他也盡量不讓家人受到自己工作壓力的影響。
可近來,他們卻很難堅持這一原則了。
法醫科的人將史坦恩身上沾滿血跡的衣物取下,在每一件上都加了標籤,接着把它們放在烘乾燈下面。當這些衣物徹底乾燥之後,便被攤開放着,彼此之間用黃油紙隔開,以免混雜。所有衣物都列在一張清單上,轉交給負責保管死者隨身物品的工作人員,這樣它們可以得到妥善保管,以用於實驗室研究。在案件告破之前,任何一件衣物都不可以被處理掉。在死者衣袋中找到的物品也分類存放起來。
屍體被放在解剖台上,驗屍官一邊檢查屍體,一邊口述觀察到的現象。屍體被放置在斜面金屬解剖台上半部有光柵的枱面上。在台腳處有一個傾斜的淺水池,水管在光柵下方延伸,有水持續不斷地從管中流過。屍體的雙臂置於檯面兩側,一段圓木抵在肩胛骨下面,從而使胸部抬高,頭部自然後仰。從天花板上懸下來一個麥克風,錄下了驗屍官口述的每一個字,包括對所有傷口狀態及位置的精確描述。
驗屍官對法醫約翰·李口述到:
死者生前是發育及營養狀態良好的白人青年男子,外觀與所述年齡相符。頭部形狀勻稱,黑髮,發量較少,在太陽穴處更為稀疏。
在頭部右側,有一處明顯的,邊緣呈鋸齒形的,不規則形狀的大面積子彈射入傷,此傷口處於右耳上方及前方的連帶部位,傷口尺寸縱向為4厘米,橫向為2厘米。
創道內有延伸2厘米的組織發生了黑色改變。用探針檢測得知,射入子彈水平向左穿透顱內組織,到達左顴弓的中央。死者面部有大量血跡。
死者的傷口組織被取下,在顯微鏡下觀察以尋找火藥殘留。驗屍官在一張事先印好的男性人體解剖示意圖(前/後面)上作着標記。
在解剖時,需要Y形切開胸腹部,將胸腔的一塊三角形胸骨取出。在檢查過咽喉和頸部之後,驗屍官會取出心臟和肺,並將主動脈紮緊。接着檢查心臟,並將其置於一塊黑色的切割板上切割下小塊以便研究。隨後,將腎臟,胰腺,肝脾及腸胃組織從腹腔取出。還要抽取血樣,鑒定血型。最後盆骨及生殖器也要檢查一遍。
驗屍官用注射甲醛的方法固定了小腦,隨後用電圓鋸切開顱骨,此時要十分小心,避免穿透大腦。撬開頭蓋骨時,顱骨內的腦膜仍舊粘連着。在完好無損地取出大腦,並用一台白色金屬天平對其進行稱量之前,需要研究一下大腦以及頭蓋骨的內表面。之後,從大腦上切下小塊組織,以檢查是否有任何異常。
接下來便是助手的工作了。他放回內臟和各器官,並將那塊三角形胸骨置於原處,這樣便大致還原了屍體的內部形態。接着,他縫合了Y形切口,從恥骨縫起,直至胸部中央。然後將屍體用水清洗並用海綿擦拭,隨後用一塊黑色的膠皮蓋住屍體,把它送回到了停屍房裏。
法醫從屍體內提取彈頭時要萬分小心,因為槍筒留在子彈壁上的痕迹可以幫助找到射出這枚子彈的槍械。在大多數情況下,法醫都會在彈頭的尖端划刻下自己的身份標記。
從史坦恩的身上,法醫取出了一顆有銅覆膜的鉛彈,這顆子彈已經破裂。四塊金屬碎片被裝在一個薄玻璃紙袋中,紙袋隨後被密封並簽上了法醫的名字。封蓋上還註明了子彈被發現時的位置。
鑒定結果:皮膚及皮下組織槍傷,頭部傷。
死因:頭部槍傷。
史坦恩的計程車被扣押在一個上了雙重鎖的房間中,接下來的兩天裏,實驗室的技術人員將繼續對它進行檢查。在車內找到的血跡全部呈O-RH陰性,正是史坦恩的血型。
再過69天,史坦恩即將年滿30歲。他當時就讀於三藩市州立大學,為了掙足學費,他受雇於黃色計程車公司,每晚出車拉活兒。他甚至還賣過保險。在一月份時,他曾計劃在完成研究生課程之後繼續深造,讀取英文專業的博士學位。他念高中時曾做過校報的記者,後來又在特洛克雜誌社工作了一段時間。他強壯結實,很有力氣,5英尺9英寸高的骨架承擔著180磅的體重。他和妻子住在一幢綠色的維多利亞風格的老房子裏,這座有許多房間的房子位於菲爾街1842號,對面就是那條通往金門公園的狹長的綠蔭道。夫妻倆還沒有孩子。
大概就在五周前,史坦恩曾被兩個持槍歹徒攔住去路。12天前,一?星期二的晚上,另一名黃色計程車公司的司機也遭到了搶劫。這會不會是兇手在開始真正殺戮之前的演練?
1969年10月13日,星期一
上午9點,史坦恩檔案中的指紋被送到了凶殺案調查實驗室,與在車內收集到的顯性指紋作了對比。那些血手印不是史坦恩留下的。
指紋大致分為幾類:平弓型,帳弓型,平箕型,平斗型,中心對稱箕型,放射性斗型,雙箕型和雜型。指紋中的細線叫做“嵴線”,“嵴線”之間的縫隙叫做“溝”,一般的指紋有約50個“嵴線”特徵。“嵴線”構成的圖案被稱作“紋型”。不完整的指紋通常具有12個特徵項,但對於碎裂的指紋,往往不能實現絕對匹配。一旦相似點不足12個,就需要聽取專家“意見”了。
托奇與阿姆斯特朗藉助車內的行程記錄器,定位了史坦恩在周六那天拉載過的每名乘客下車的地點,挨家挨戶地敲門,最終找到了這些人中的三分之一。當天晚些時候,犯罪調查實驗室的有關人員將過來採集他們的指紋,以排除他們是凶殺案嫌疑犯的可能。
在犯罪調查實驗室里,指紋專家鮑伯·達吉斯將在車上發現的顯性指紋整理歸類。當兇手傾身向前擦拭儀錶板時,曾將右手撐在前後車窗之間的窗棱上,因此他的右手印便留在了上面。
“右手中指和無名指”達吉斯寫道,“2根手指上有8個特徵項。血指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