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星沉(1966—1970 三十一到三十五歲)

10.星沉(1966—1970 三十一到三十五歲)

1968年3月31日《文星》結束后,4月6日的英國《經濟學人》登出報道,這一報道,國民黨“新聞局”在4月19日出版的內部刊物《國際輿情分析》裏,有了秘密的翻譯:

台北《中央日報》曾刊出一節廣告說:“購買文星書刊的最後機會。”這家台灣最富生氣和最有名氣的出版機構,就這樣地宣佈它關閉之意。上月底文星書店關閉,國民黨保守派已把台灣發表自由言論的最後機構封住了。

文星書店的開辦完全為了商業利益,到了1960年它交上了好運,《文星》雜誌因刊載批評保守的文化政策,受到學生廣泛地歡迎。該雜誌曾討論過關於西方和“中國文化”的價值問題,甚至論及政治自由化和給予青年更大自由的要求。雖然這些問題是以“中國”的含蓄方法來討論,但在台灣談到這些問題需要相當的政治勇氣。

雖然它有若干作者因偶爾與當局官員發生衝突而致被免職和下獄,可是《文星》雜誌能比其他敢言的刊物壽命較長,主要是因為它有朋友高踞要津。但兩年前《文星》觸犯了台灣不成文法,指名批評國民黨第四組主任謝然之,並對“總統”亦有微詞。《文星》雜誌的登記執照被吊銷一年,《文星》書店董事會改組,使之容納更多的國民黨黨員。從此《文星》雜誌一直不准許復刊,但《文星》雜誌繼續有它影響力量,並對青年成為一種吸引力。

大約一年前,國民黨暗中支持和經常預言當局政策的《中華雜誌》攻擊《文星》“走共黨同一路線”。該雜誌要求以勘亂時期陰謀製造分裂的理由,關閉文星書店。同年三月替補的董事名單擬定了。

文星書店之關閉系根據最近台灣權力機構“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命令,其理由是禁止浪費,“改良當前社會風氣”,並指令增加大眾傳播的愛國內容。“台灣當局”顯然’害怕日趨繁榮的台灣會受到更大民主的壓力,所以盡量減少台灣目前容許的自由限度。

《經濟學人》的報道,是很簡明扼要的。其中提到國民黨暗中支持和經常預言當局政策的《中華雜誌》,正是胡秋原的雜誌。胡秋原也許高估他做了一定程度的推波助瀾的效忠工作,事實上,國民黨本身就是要消滅《文星》,沒有推波助瀾。波瀾本身還是波瀾,在波瀾之下,“星沉海底”,根本是早晚的事。李商隱寫《碧城詩》,其中兩句是:“星沉海底當牖見,雨過河源隔座看。”與文星同歸於“禁”也同歸於盡的我,目擊了《文星》的一切,不論是“當牖見’還是“隔座看”,看見它生前死後,的確有不少滄桑。其中最滄桑的是蕭同茲,他真可謂無端受累,捲入《文星》,把幾十年培養的黨國關係與人事關係,毀於一旦。如今他墓草久宿,我真願他靈魂安息;其次是蕭孟能太太朱婉堅,她為《文星》貢獻了青春,也是無端受累,捲入別人的理想活動,賠上她自己辛苦的店面和一生的事業,最後還家庭破碎,與丈夫和“新女性”對簿公堂,老境堪憐,依子而居,我要特別祝福這位既婉且堅的偉大女性。

文星書店結束后十六年,1984年6月5日,我有信給蕭太太朱婉堅,我說:

回想十九年前,在國民黨掐死《文星》雜誌的時候,我曾說:“《文星》是一道主流,雖然這主流反對國民黨,但反對之道,還有規格可尋,還可聚合各路細流,成為高明的導向;《文星》一旦沒了,主流就會變成亂流,國民黨早晚會更慘,還要賠上“國家”的命脈和別人的青春。國民黨有一天會知道:當一切情勢改變了的時候,他們將欲求有《文星》而不可得!甚至欲求有《自由中國》而不可得!他們那時候才會發現——遲來的發覺——《文星》。《自由中國》式的反對他們,是太客氣了的!可惜笨得要命的國民黨永遠不會明白,他們總是不見棺材不流淚。馬歇爾說國民黨會做好事但總做得太遲,他的看法,真是一針見血了!”

我寫這段話正值黨外雜誌亂流四起、國民黨當局焦頭爛額的當口,我佩服我李敖是最準確的預言家,還算吹牛嗎?他媽的國民黨,真是報應啊!

論斷李敖在《文星》興風作浪之功,不管《紐約時報》或《經濟學人》所登,都從正面着眼,實不足為李敖光寵,我該引一段負面觀點的論斷,以概其餘。1966年2月21日的《徵信新聞報》《中國時報》前身)上,登出國民黨文化特務徐復觀的長篇大論,其中“發展之程度,早經威脅到整個社會與民族之安全”項下,有這樣的話:

茲將其年來誹謗行為,根據初步不完全之統計,計其對個人指名之誹謗,自孔子以至胡適、錢穆,凡五十七人其對團體之誹謗,自台灣大學文學院。“中央研究院”、孔孟學會、“立法院”、“內政部”、各大學中文系、台灣研究中國文化者、全體較李敖年長之學人、“當局”官吏、國民黨員,以至整個中華民族。謂孔子之像為“恐怖”,將孔子思想與西門慶、魏忠賢,等列齊觀。對研究孔子思想之人,除加以毒詞穢語外,並謂“早應打耳括子”。對祭孔子之禮童,詆之為“小鬼”。對主祭之台北市長,指為被殺作祭品之“犧牲”。稱胡適為“大懵懂”,“把文史學風帶到這種迂腐不堪的境地”,“脫不開乾嘉餘孽的把戲”。指錢穆為“大腦在休息,小腦正在反射”;“近乎卜巫之間的人兒”。指台灣大學為“分贓”、“腐化”、“遮羞完畢”、“拚命撈錢”。“與家裏‘歐八桑’先奸后娶者有之;奸而不娶者有之”。罵年老一輩之學人都是“吃閑飯黑心飯”“使他們的子孫因他們感到羞恥”;“我們不得不狠狠地打它幾個耳括子”罵“內政部”是“愚昧”、“落伍”。罵“立法委員”是“妄人”、“可恥”。指全“政府官員”及全國民黨員是“這種人的耳括子早就該被打”;“沒人格的知識分子”。罵各大學中文系是“膿瘡”是“義和團”、“准義和團”;“非狠狠開刀一次不可”。罵台灣之法律是“荒唐的法律,任何文明國家所沒有的法律”。罵中國文化是“哪一點比那用叉子吃人肉的老哥高明”。罵我們民族是連“最野蠻的民族”都不如之民族。並向友邦挑撥“把洋鬼子綁起來,這是中華民族美夢之一”。所列資料,尚極不完全;而此處僅隨意摘舉一二。由此可知李敖不僅對一切用盡毒詞穢語;且欲見之於“開刀”“打耳括子”之行動,不僅誣盡中國一切文化;且欲挑撥台灣與世界友邦之感情,使台灣受到世界各國之輕視與敵視。共黨未到,而李敖所發動之鬥爭清算之陰影,已籠罩於全台灣。舉步方艱,而由李敖所出賣之民族立場,及向友邦之挑撥行為,已否定年來全朝野所作之“國際合作”之努力。

看了徐復觀陳列的我的“罪狀”,我真該“感謝”他,“感謝”他真是我的知己。我這些短於自知的大成績和自己不好意思說的大成績,竟這樣簡單扼要地肯定於親愛的徐之口,足證我這短短四年的努力,是石破天驚的了!

如今,在《文星》被封多年,回看它的生前死後,的確也看到不少的滄桑。在《文星》上追求理想的那些戰友們(事實上是唯李敖馬首是瞻的人們),有的已經死亡,有的已經隔世,有的已經變節,有的已經自毀歷史,賣友求榮,手數着鈔票,腳脫離戰場,不識大體地重新自文化人變回到市儈。……但是,不論怎樣地浮雲事變,我李敖絕不心灰意懶,我不在乎那些戰友的來去,不在乎個人的浮沉,我關心的只是理想的追求,在追求理想的大目標下,我不怕孤立,照樣勇往直前。

在《文星》共事和共患難的過程里,蕭孟能、朱婉堅夫婦對我言聽計從,沒有任何怨言,表現了蕭同茲的大家風度,這是很令我懷念的。現在我還保有蕭孟能寫給我的感恩信,說:“我是多麼地感謝你!”(1962年7月6日)說:“您使我揚名吐怨氣,萬分地感謝。”(196年12月17日)雖然這些感恩,在多年以後,都被“正人君子”忘光了!

《文星》的“星沉海底”並不等於李敖的“星沉海底”,因為國民黨對李敖的秋前算賬和秋後算賬一直沒有停止,所以李敖這顆文星之沉,還在進行式。首先是對我的書大撒禁網。從我在《文星》最早出版的《傳統下的獨白》,到最後自行出版的《閩變研究與文星訟案》等書,全被查禁。這時我三十一歲,眼看前路荊棘,似無靠筆桿維生的活路,乃宣佈出版《李敖告別文壇十書》,得款做本錢,改行去賣牛肉麵,在9月3日我有信給余光中,其中一段說:

我9月1日的廣告知你已經看到。“下海”賣牛肉麵,對“思想高階層”諸公而言,或是駭俗之舉,但對我這種縱觀古今興亡者而言,簡直普通又普通。自古以來,不為醜惡現狀所容的文人知識人,抱關、擊析、販牛、屠狗。賣漿、引車,乃至磨鏡片、擺書攤者,多如楊貴妃的體毛。今日李敖亦入貴妃褲中,豈足怪哉!豈足怪哉!我不入三角褲,誰入三角褲?

我又說:

我在舊書攤上買到一本宣紙的小折頁冊,正好可做簽名之用。我盼你能在這本小冊的前面,寫它一兩頁,題目無非“知識人贊助李敖賣牛肉麵啟”之類,然後由我找一些為數不多的我佩服的或至少不算討厭的人士紛紛簽它一名,最後掛於牛肉麵鍋之上,聊示“招徠”。此“啟”只負責“贊助”,不負責牛肉麵好吃與否或有毒與否,大家盡可安心簽署,不必回家抱着老婆嚇得睡不着覺也!

那時我在文壇餘威猶在,勢利眼的余光中還買賬,他寫來了贊助啟,全文如下:

近日讀報,知道李敖先生有意告別文壇,改行賣牛肉麵。果然如此,倒不失為文壇佳話。今之司馬相如,不去唐人街洗盤子,卻願留在台灣擺牛肉攤,逆流而泳,分外可喜。唯李敖先生為了賣牛肉而告別文壇,仍是一件憾事。李先生才氣橫溢,筆鋒常帶情感而咄咄逼人,竟而才未盡而筆欲停。我們贊。他賣牛肉。,但。時。不贊助他賣牛肉麵。贊助,是因為他收筆市隱之後,潛心思索,來日解牛之刀,更合桑林之舞;不贊助,是因為我們相信,以他之才,即使操用牛刀,效司馬與文君之當爐,也恐怕該是一時的現象。是為贊助。

賣面大業,後來格於環境,我只變成理論家,轉由張俊宏、黃華等小朋友變成實行家,直到他們再格於環境,做垮為止。

印《告別文壇十書》要登廣告,不料情況迭起,那時《中央日報》執各報牛耳,只好找它登,且因跟它的廣告主任商鍾認識,乃去交涉。8月30日上午十點去《中央日報》,商鍾說他正設法斡旋,總經理已同意,再與該報頭子國民黨大員曹聖芬商量云云。下午五點再給我答覆。五點再去,已同意登第四版。商鍾說曹聖芬最後還要刪去“賣牛肉麵”等話,經他建議,始全部照登。我借到錢,再去《聯合報》加登兩天,竟遭阻力。9月1日的因已收我款,不好拒絕,只好照登。《聯合報》的收費小姐並遭官腔。《徵信新聞報》《中國時報》前身)方面亦然。本已答應加登兩天,下午去繳款,竟遭拒絕,並要連9月1日的都退給我,力經交涉,答應至少9月1日的照登。《民族晚報》方面因為認識人,又看到《聯合》、《徵信》兩報收據,乃照登。《自立晚報》經找戴良等,又鑒於《民族晚報》已登,乃照登。在《自立晚報》社,在該報走紅的柏楊跑過來,高叫:“李敖哇,你自殺算了!這個島上沒有你的活路!”我笑而不答。不料麻煩還沒完,《中央日報》方面又有變化,9月5日我去找商鍾,說:“你們說我的廣告先登第四版,若一版一有空,就讓給我。你們看今天《中央日報》的第一版的喪事廣告,9月2日死的,今天就見了報,可見有位置,否則的話,難道死人還預約嗎?”經交涉結果,答應我登第一版一次,並續登二次。可是還是言而無信。這事引發我到“法院”告了曹聖芬,法院是國民黨的,當然告不成。

廣告出情況后,印書接踵而至,11月9日,情況來了。發生在台北雅江街三十五號裝訂廠,跟我共患難的陳平景有記錄如下:

……五點五十分左右,二分局派行政局員婁(山東人,濟東蓬萊,后查出名婁振岳)率彪形大漢四人(后始知其中一人姓那,又一人姓單。然不露面者,不知幾人,居民圍現狀至熱鬧),着便衣,找敖之,告以上級命查禁《烏鴉又叫了》及《孫悟空和我》二書。時左已將《孫悟空和我》約千五百本包好裝在板車上,正擬運出。

敖與婁均態度平靜,敖之談笑風生,頗見功力也。然廠主林某因事出倉卒,且無經驗,頓時面如土色,喃喃喊苦。

六時半二分局長鄭(福建人,后查出名鄭文傑)來,人矮、着西裝,狀頗文雅。詳訊印書情況,及奉命查禁之情形(只說上級,未說內容)。又市警局派黃某(福建人,認識柏楊,管書刊查禁的)來,紅色警車來三次,拉走已上車之《孫悟空和我》及已裝訂未裝訂已疊未疊里封外封等,又拉走《烏鴉又叫了》全部未裝訂、裡外封及海報。嗣因警車太慢,分局長下令雇一板車來。時張、左均離開,敖及平景與之周旋焉。

敖囑平景外出一次……

八時鄭命三警員繼續搜查工廠,請敖之到警局談,敖說:“我的朋友陳先生還要上課,他可否先回去?”鄭不準,共到二分局。

九時吃了四菜二湯。市警局副局長來,只一露面。鄭局長介紹“這是李先生”,與在吃飯之敖之打招呼。

旋由婁訊敖之,至十二時十分。鄭在分局長室與市警局副局長閉門而談。工廠林廠主十一時偕三警員來,手抱剩餘之書及紙等,在分局長室密談。林太太抱小孩來,敖之說你丈夫不出來,我絕不走,請放心(林十二時離開分局)。

十二時二十分離開二分局,共抵家,筋疲力盡矣!

到了第二天,裝訂廠四面警衛重重,對面且有便衣二人監視,當是警備總部政工人員。聲言不準帶走任何東西,林廠主懇求我們離開,我們覺察到所禁之書,絕不止於昨天那兩本。傍晚幕後人曝光,警總政治部李中校等二人出面,邀我一談。李中校即李國謹,此人握手時如癱瘓病人、手軟如棉,一點力量都不用,十足政工嘴臉,先使人了自指掌。他通知我,《李敖告別文壇十書》中,《烏鴉又叫了》、《兩性問題及其他》、《李敖寫的信》、《也有情書》、《孫悟空和我》。《不要叫吧》等六本書全被查禁;《媽離不了你》、《傳統下的再白》、《大學後期日記甲集》、《大學後期日記乙集》在塗掉蝴蝶頁及封底后,可以發行。我問他如何塗掉?他說用大橡皮印沾黑顏料蓋上去就可以了。後來我如法去蓋,他又改口不同意,因為蓋得不夠理想仍有字跡透出,讀者還是可以看到上面的字,而所謂上面的字,不過《李敖著作十九種》的書名而已!最後他同意的條件是撕掉蝴蝶頁和封底,才准放行。我當時因讀者來預約,無法應命,十本書能給讀者四本也好,只好同意。這次告別文壇十書,出得如此狼狽,使我對讀者實難交代。直到十三年後我復出,我才對向我“歸隊”的讀者表示,我願此生贈送我自己出版的所有的書,以為補償,但讀者很體諒我的處境,他們當年花了二百元預約,絕不好意思沒止境地收我自己出的書,所以送了一陣,也沒人計較了。

我“讀書破萬卷”,從沒見到古今中外有國民黨這種動輒在裝訂廠搶書的“德政”。一般干涉意見自由的當局,方式有二:一種是預防制,包含(一)檢查制、(二)許可制。(三)保證金制、(四)報告制。另一種是追懲制。按照國民黨自訂的法條,對報紙雜誌的出版,採用預防制中的許可制,兼采追懲制;對書籍或其他出版品,採用追懲制。但追懲依法應在出書上市后、送審后,豈可非法跑到裝訂廠去搶未成書、未上市、未送審前的摺紙與毛坯?由此可見,國民黨既不能假民主地去實行大大方方地事後追懲制,又不能真獨裁地去實行爽爽快快的事前預審制,只能行這種偷偷摸摸的“掛羊頭賣狗肉”制,而這種制,卻是最毒辣最整人的一種制:因為若行事後追懲制,則在送審后、查禁前,至少有兩星期讓人賣書的法律機會與活命機會;苦行事前預審制,則小民至少可以遵循文警大人的聖旨,知道何者可印、何者不行,至少不必黑字印在白紙上,再給搶走,這樣豈不是枉賠檢字費、排版費、校對費、打樣費、製版費、印刷費、紙張費、管理費?……但國民黨的毒辣與整人,作用正是在此!它就是讓你生米煮成熟飯後,再造成你的損失,使你進退兩難;使你不但賣不到錢,反倒要賠印刷廠和紙行的錢!反倒要補償讀者預約來的錢!試問這樣一次又一次的每次造成損失,又有幾個爭取言論自由的志士仁人受得住呢?國民黨統治的真不愧是“言論自由”的“民主台灣”!他們從不放棄言論自由,但可使你放棄自由言論!他們從不行獨裁的預審制,但可使你領教他們行的是“預搶制”,預審多麻煩呢!多不民主呢!審都不審,就這樣“人不知鬼不覺”地來番暗箭傷人,又多“禁書如草不聞聲”呢!又多妙呢!

在當局對我的秋後算賬外,胡秋原他們也沒閑着。他們利用他們取得的一封信,對我落井下石。1966年11月7日,在台北婦女之家舉行聲討李敖大會,“邀約了國青民三黨人士和若干文化界的朋友三十人”,(有陳啟天、胡秋原等等,最令人不可思議的,當時我已離《文星》,《文星》實際老闆蕭孟能竟然還派胡汝森去參加呢!)開會鬥倒李敖。徐高阮等當場油印公佈了我在新店山居時給胡適的信,並把我一狀告到警備總部。在聲討李敖大會後第九天,胡秋原在他的當局獎助的《中華》雜誌上(第四卷第十一號,總四十號),發表“徐高阮先生公佈的胡適先生收到的一件信”,於是我這封信,便從敵人手中公之於世。這信後來港台書刊頗多轉載的,當然是《中華》雜誌創辦以來,最好銷、最好看的一篇文章。我真的很感謝這些要把我送到警備總部的“文化人”,因為只有他們這樣為我“捧場”,這封信才得以公之於世、不被查禁。要是我自己公佈了,一定就被當局封殺。所以他們真“害之反足以成之”了!結論是,徐高阮等公佈我的信,我一點也不在乎,因為信是我寫的,我當然大丈夫敢做敢當。總之,我不怪他們公佈我的信,我只是對他們公佈的動機和目的,感到要吐白水而已。

徐高阮做了這件事後,據我所知,為他的許多朋友所不諒。有的認為他“賣友求榮”;有的認為“難道胡適把這信給你看是叫你告密的?”有的認為“信在你手中一年後,你才告密,證明你就是‘叛逆分子’!”有的認為“知識分子如此借刀殺人,太卑鄙了!”……不一而足。而我自己,卻毫無憤港之情,因為我深深了解:徐高阮等是變節的共產黨,變節的共產黨是全世界最可怕的人類,不是嗎?變節的共產黨是永遠無法調整他自己的,碰到這種人,又有什麼好意外的呢?可笑的是胡適為人坦蕩,竟誤信徐高阮這種紅色變節者,竟把李敖的信給這種人過目,結果死後給李敖險些惹來大麻煩。人世奇緣,想來不無好笑!我被告到警備總部后,由保安處魏宜智組長主持,把我約談多次,每次早出晚歸,並沒過夜。嚴僑卻被再度捕去,關了三十天,調查他同我的關係。魏宜智組長精明能幹,同我說話的時候,甚至可以整段背得出我信中的話。最後,在他研究清楚了這是徐高阮等私人的借刀殺人之計,研判若由官方出面整我,對官方不利,乃不了了之。徐高阮等的卑鄙陰謀,才沒有得售。而嚴僑本人倒有不幸中的幸事,那就是這回可真結結實實地戒了三十天的酒!——可見酒是可以戒得成的,誰說坐牢沒好處?

在整個公佈李敖給胡適的信的戲路里,最有趣的一項,是國民黨們對這封信的種種離奇解釋。胡秋原《中華》雜誌登徐高阮在聲討大會上的談話,報道徐高阮說:“這一封信是1961年門月間胡先生交給他的。當胡先生交給他的時候,態度雖不嚴肅,也不輕鬆。約四五日後胡先生即入醫院,再出院不久就逝世了。他現在對社會公開這一封信,而負一切的責任。”徐高阮的結論索性直指李敖是“對敵人投降的叛逆分子”了。《中華》雜誌又登胡秋原的讀後感則更乾脆,根本點破李敖是“匪諜”了,並且還是向胡適施用“統戰”的“匪諜”呢!我奇怪他們為什麼不鞭胡適的屍,說胡適也是“匪諜”?因為胡適也涉嫌“知匪不報”啊!不但不報,照他托姚從吾轉信給李敖的鬼蜮行為看,他不但“知匪不報”,還給“匪諜”師生牽線呢!

到了1967年,我三十二歲,秋後算賬仍不停止,國民黨“司法行政部”部長鄭彥囗親自下令“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發交偵辦我,4月8日以“妨害公務”被提起公訴。自此官方正式配合私方,以訴訟手段形成夾殺。

這年4月14日,我在極艱苦狀態下義助殷海光看病,救了殷海光一命。原委是這樣的。1961年11月,我發表《老年人和棒子》以後,殷海光在台大文學院碰到我——這時候我們已經兩年多沒見了,叫住我,說:“你在《老年人和棒子》裏,提到的江亢虎是誰啊?”我告訴了他。正巧姚從吾老師走過。殷海光叫住他,指着我說:“此一代奇才也!”姚從吾老師立刻答道:“你們兩個都是奇才!”那天小聊之下,殷海光很高興,約我到他家去談談,我隨手交給他我給胡適的信的副本,約好第二天去看他。於是,近五年以後,我又來到了殷家。殷海光這回大概真的發現了我的不簡單,他顯然承認了我的蛟龍地位。他說我給胡適的信深深感動了他,信中提到的嚴僑,是中國偉大知識分子的代表,中國有千千萬萬的嚴僑,都在國共鬥爭中犧牲了。……說到這裏,他突然哭了起來,使我大為感動。這一次談話非常投機,他要到我碧潭山居來看我,我同意了。不久他到碧潭來,他教我如何煮咖啡,我窮得買不起咖啡壺,只能提供燒開水的鋁壺做工具,他抱怨壺有油質,煮咖啡不好喝,我很驚訝他在喝咖啡上如此考究。我們大談了一下午,然後到弔橋旁小店吃魚。殷海光的怪毛病是:他剛見到一個人,經常是不講話,態度也不友善,一定要“暖車”(warmup)以後,他才逸興橫飛高談闊論不止,這時候他也有說有笑,與常人無異。但是下次見面時,他又要重新從那種死樣子開始。一些人不了解這怪毛病,常常在一開始就被他氣走了。這次殷海光到我家,怪毛病倒頗為從簡,大概他怕我以其人之術,還治其人之身,所以很快就了無拘束地聊起來了。

那時候《自由中國》已經停刊一年多了,我向殷海光談到兩點:第一,雷震搞新黨,以雷震對國民黨的了解,國民黨會動手抓人。一動手抓人,《自由中國》就完了。《自由中國》一完,就表示大家幾年來所爭取到的言論自由,會被國民黨收回去,何年何月才能恢復到《自由中國》的尺度,就不知道了。所以新黨運動對傳播思想而言,是一種連累,就像五四運動連累了新文化運動一樣(我這一點看法,印證“80年代”在《自由中國》停刊后二十二年,重印《自由中國選集》都要被查禁,可見言論自由的大逆退)。第二,《自由中國》所談的,是知識分子的、上層的、縱貫線上的台灣,在知識分子以外、在上層以外、在縱貫線上以外,對鄉土台灣、對苦難老百姓的生活,談得不夠。說到這裏,我舉我親自調查的軍中樂園為例:一個妓女每天被迫接客五十次,只分到一點點錢,這叫什麼“人間天堂”?她們這樣悲慘的生活,什麼主義、什麼人統治她們,都一樣。如果能夠改善她們的生活,即使做了亡國奴,我想她們也心甘情願。我親眼看到她們接客五十次后老鴇們放鞭炮慶祝的景象,她們的痛苦,你殷海光等高級知識分子可曾知道?聽了我的話,殷海光為之動容,他承認他們太不了解鄉土台灣,不了解苦難老百姓的生活。那時候,我的研究主題之一是《中國性史》,我拿出一些春宮畫給殷海光看,他說他從沒看過這種東西,為什麼這些漂亮的女人肯照這些照片?他不明白。我說:“可能為了救她的母親,可能為了救她的女兒,可能為了救她的丈夫。但絕不是為了愛國才照這些照片。‘國家’對不起這些苦難的人,這些人是寧肯做亡國奴的——只要她們能脫離悲慘的命運!”

碧潭之游后,殷海光跟我建立了新的友誼,這時他在台大已被剝奪了講學講演的自由,而我早就沒有了這種自由。1964年台大學生陳宏正等邀我到法學院演講,我去的時候,學校派校警將演講場所的門鎖起來,校長錢思亮控制言論自由有如是者!1965年法學院請李聲庭演講“民主與自由”,講完后聽眾鼓掌要殷海光和李敖插播幾句話,我們應聲而出,極受歡迎,這是我們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公開露面。後來胡秋原寫信給錢思亮提出二十五個問題,要殷海光答覆,如不答覆,就視同“不學無術,誤人子弟”,應該停止教書。錢思亮怕了,居然朝這一方向迫害殷海光。這一期間,由於我的支援,使他渡過不少難關,我說動蕭孟能,高價支援《中國文化的展望》的寫作,不過在我同殷海光的交往中,我覺得我對他最大的幫助,不在幫他研究、幫他印書、幫他生活、幫他在《自由中國》被封殺、台灣大學被停課後渡過許多難關。……我覺得我最大的幫助,是把他送入醫院,使他的生命得以延長兩年之久。他死後,殷大大寫信給林悅恆、羅業宏,私下承認“李敖救了殷老師一命”,即是指此。“殷門叛徒”王曉波未叛前寫《悼念我的老師殷海光先生》中說:“後來,殷先生由宏恩醫院轉往台大醫院開刀,台大醫院有公保,只要住二等病房就不必另外交費。宏恩醫院的費用是李敖付的,因為當時殷先生的學生中只有李敖有錢。”這段話最後一句說得不對,當時殷海光的學生中絕非“只有李敖有錢”,最有錢的是陳鼓應。陳鼓應繼承了他父親留下的財產和落地的房產,沒分給他妹妹陳桃桃,一個人獨吃了,他是第一有錢的,可是一毛不拔。張灝、林毓生家境很好,又在美國多年,也都有錢,至少都比我有錢,只是他們光說漂亮的話,不做漂亮的事,這些偽君子、偽殷門弟子,我是最看不起的!

在義助殷海光的時候,我當時已被官方完全封鎖,已經很難靠寫作出版維生。我的維生之業,其實是做舊電器買賣。那時候美軍顧問團在台北,市面上品質好的冰箱冷氣等電器,台灣不能生產,都靠顧問團用過的二手貨。我和李世君合作,化名“OK李”,整天登英文報兜來舊電器,然後轉賣。轉賣時候,我都親自參加搬運,與苦力無異。有一次賣一台冰箱給李翰祥,我在參加搬運的時候,被李太太張翠英看到,她說:“怎麼大作家做起苦力來?”我說:“大作家被下放了,正在勞動改造啊!”為了堅守原則,不同國民黨合作,我在謀生上的辛苦與心血,一般人是完全不清楚的,我也無須讓他們清楚。從外表上看,我滿有錢的,因為我知道在現實社會中,“充闊”比“裝窮”更容易混,“充闊”至少可以貸得到款、貼得了現、借得到錢,“裝窮”則全無用處。大家都說我有錢,可是誰知道我做苦力呢?

我不但沒有錢,當時在財務上的窘迫,甚至非常嚴重。殷海光被宏恩醫院“當場收押”“立即檢查”的時候,院方立刻要三千元住院保證金,我就掏不出。經我和會計小姐擠眉弄眼,她同意我先開一張空頭支票做抵,等我出去找到三千元后再換回。我把殷海光料理好,叫孟絕子、陳平景陪他,就直奔水牛出版社找彭誠晃,我拿出另開的一張三千元加利息的支票,向彭誠晃貼現。彭誠晃把我的支票翻過來掉過去研究着,我問:“怎麼了?是假的?你研究什麼?”他說:“你貼現幹什麼用?”我說:“本來不想說,你既然問,說也可以,老殷住院了,我要籌保證金,所以就找到你們小氣的客家人頭上來了。別啰唆了,快借錢吧!”可是彭誠晃卻不肯借,我認為他太不夠意思了,我說:“你們水牛創業,我幫了多少忙!《羅素選集》明明是我編的,你們卻掛上劉福增的名字!我不願和你們計較,可是這一次,為了老殷,我不會原諒你們了!”從此以後,我再也不肯見彭誠晃這個人了。直到十多年後,我由蕭孟能太太朱婉堅那邊取得公證授權,把當年蕭孟能賣給彭誠晃的版權全部作廢,才算徹底作弄了這個客家人、才算出了這口惡氣。

除了給水牛匿名編《羅素選集》這類事,我還為其他出版社做了很多,甚至一些暢銷書,像《胡適語粹》等都是我編的。一來是做些有益讀者的事,二來是以不正常方法賺點正常收入。編這些書,都不能由我挂名,那時候,拜官方之賜,“李敖”兩個字已像黑死病了。

另一件匿名的活動是我應屠申虹之邀,與湯炎光辦《文風》雜誌。湯炎光是老“國大”代表,想出鋒頭,要辦雜誌,當時以我之名,根本申請不下來雜誌執照,但湯炎光可以。於是達成協議,湯炎光只有挂名發行人的權利,其他編務、內容一概不得過問。於是我和屠申虹就包辦了第一期,很寒酸,只有一張紙,分出四版,但一張紙照樣闖禍。辦出來后,一方面“中央研究院”登大幅廣告斥責、抗議,一方面湯炎光被調查局局長沈之岳請去吃飯,勸他千萬不可和李某人合作,否則後患無窮,湯炎光一聽嚇壞了,立刻打退堂鼓,不辦了,我和屠申虹不便相強,相強也沒用。不過這雜誌夭折,卻給我一個方便,我陰錯陽差變成了電話階級。因為當時電話很貴,用雜誌社申請可半價優待,雜誌垮了,電話長留,從此我家有了電話。由此一例,可以想像蕭孟能待我之厚,跟他《文星》共事這麼多年,編輯部也在我家,可是他卻吝於在編輯部裝個電話!電話以外,冰箱也如此。我離開文獻會,住到安東街時候,他為我買了一個冰箱,卻不是電冷的,而是每天由人送冰塊來放進去的冰箱!我有電氣冰箱,是1964年5月1日遷入水源路十九號之八“水源大樓”三號以後的事。在“水源大樓”給我最深的印象是我與“H”同居——沒有冷氣、但有電氣冰箱享受下的同居。“H”是蘇州人,香港英文書院畢業,當時在NACC(美國海軍情報中心)做秘書,美麗無比,是我女朋友中最漂亮的,她是“北洋軍閥”唐天喜的女兒唐靜琴介紹我認識的,唐靜琴是她乾媽。那時她的未婚夫去美,她被官方限制,暫時不能出境,所以跟我在一起,我過三十歲生日時,她正在我身邊,那時正是我的盛年、《文星》的盛世。後來我搬到信義路四段二一七巷十六弄十九號之三國泰信義公寓四樓,她也過來。不久去外國了。去海外前陸建業、崔小萍拉她拍瓊瑤的《窗外》電影,做女主角,在台灣因糾紛未能放映,後來林青霞做女主角的《窗外》是第二次拍的。

我雖被官方秋前秋後算賬,但我氣派不衰,最有趣的一件鮮事,是我陰錯陽差,變成了汽車階級。原來我被《文星》請出去,為自謀生計方便,打算買輛機車,不料買機車分期付款要兩個房保,買汽車開支票只要一個房保,因為蕭孟能不肯為我做保,我只有信義公寓媽媽名下一個房保,其他別無房保可尋,故買了三百六十CC的凱莉小汽車。我就是這樣陰錯陽差之下,成為汽車階級的。那時候台北市面汽車尚少,我這輛身價連計程車都不如的小車,開起來卻拉風得很,到處可停,與凱迪拉克無異也。印象最深的兩次,一次是我跟女朋友“小Y”到淡水紅毛城,另一次是去陽明山一家日式旅館洗溫泉,都開的這輛汽車。‘小丫’也是蘇州人,政治大學中文系畢業,是女作家,所以她和我之間的情書頗多。“小丫’美麗、細膩而多情致,是最可愛的女人,洗溫泉那次,她軟語哀求、欲仙欲死,曲盡江南美女的婉轉,令人終生難忘。

後來我的汽車換了,換成了和裕隆計程車一樣的車,不過是全白的,仍舊極為拉風。那時劉家昌自費拍電影,想找一個假的製片人為他撐腰,製片人要闊,我因為是汽車階級,被他看中,遂以購買我收藏的《古今圖書集成》為交換條件,要我開着車替“演”製片人,我同意了。自此跟演藝界扯了好長一陣子。他們好賭,我的賭技亦屬一流,因此常常打梭哈。劉家昌此人嗜賭而藝不精,一意贏人而自己屢輸。有一天有次牌局,我告訴他:“今晚有一個獃子參加。”他聞之大喜,入夜聞聲而至。一賭之下,發現高手如雲,他輸得丟盔曳甲。這時他偷偷問我:“敖之,你不是說有個獃子嗎?”我說:……“是啊!獃子不是別人,就是你小子呀!”——古時阿波羅發神諭會有一大國戰敗滅亡,但沒說出是哪一大國,求神諭者欣喜而去,不知原來亡者乃自己之國也。又有一次劉家昌全部輸光,一點賭本都沒有了。他低聲下氣向劉維斌借賭本,劉維斌說:“除非你叫我爸爸,我不借。”劉家昌說:“大丈夫,怎麼可以叫人爸爸?不過,叫人‘把拔’可以。”劉維斌問:“什麼是‘把拔’?”劉家昌說:“‘把拔’什麼意思都沒有,只是發音像爸爸。這樣叫了,你以為我叫了你爸爸,我只認為叫了你‘把拔’,所以叫了等於沒叫,可是賭本卻借到了。”後來,劉家昌懷疑李翰祥給他戴了綠帽子,氣沖沖跑到片場,當眾打了李翰祥。事件發生后,我和影劇圈內深知李翰祥的導演們、朋友們,都堅信戴綠帽子是絕不可能的事,這件事,全是劉家昌疑神疑鬼的鬧劇。因此我告訴劉家昌以李翰樣不可能偷你老婆的種種證據,我說了半天,劉家昌若有所悟,但是最後大聲說:“但是,但是,敖之,我不是王八,這怎麼成?我已經招待記者,當眾宣佈我是王八了!”我聽了,大笑,我說:“難道非做三八不可嗎?難道非做工八不樂嗎?難道要做錯了王八,還要為了面子錯到底嗎?難道非說你老婆偷人,你才變得理直氣壯嗎?家昌啊!何必自尋煩惱啊!”有一次大家在劉維斌家賭錢,賭到天亮時,來了電話,劉家昌說:“一定是我老婆來查勤了,千萬別承認!”劉維斌拿起電話,果然是江青打來的,劉維斌立刻把賭枱上的生龍活虎氣概,收斂得一乾二淨,反倒裝出被電話吵醒的模樣,語調遲鈍,慢慢而斷續地說:“……不在啊……沒有啊……我昨晚拍片,今早四點才上床啊……”我們大家屏息靜坐,不敢出聲。事後鬨笑不已,深嘆劉維斌演技精絕。二十年後江青來台,到我家拜訪我,我甚感慚愧,我覺得她與劉家昌婚姻的失敗,我們這些當年的酒肉朋友不無責任。雖然我多年後,已變成律己極嚴的連清茶咖啡都戒掉了的清教徒,但是自海少作之情,猶未能免也。

當年我也去過幾次舞廳。胡秋原說舞女“形而上者不能聊,形而下者不能搞”,妙句也!有一次與居浩然上舞廳,忽聞廣播說:“居浩然先生電話。”居浩然正擁形而上而下之,置若罔聞。我提醒他有電話,居浩然正色說:“這裏沒有居浩然!我姓張——在風月場所,我都姓張。”我恍然大悟,難怪居太太查勤,永遠找不到我們的居校長!(淡江大學前身是淡江英專,居浩然做校長,我重考大學前,也考取過,所以輩分上他是我的“校長”。)還有一次余傳韜從海外歸來,透過徐鍾珮,與我結識,兩人一見如故,聊得開心。一起去王又曾開的仙樂斯舞廳,王又曾在旁作陪,點來舞女,左擁右抱之餘,余傳韜問我:“我在台灣做什麼最好?”我說:“你組織新黨最好,因為你跟他們有生殖器關係(余傳韜的父親是青年黨大員余家菊、丈人是國民黨大員陳誠)。你組織新黨,他們不會抓你。你組織新黨,頂多被打屁股而已,怕什麼?”可是余傅韜就是不敢。後來,他由“教育部”次長而“中央”大學校長,一直善保其臀,不敢造次,校長不負此臀,此臀負校長,想起“腹負將軍”的典故,不禁失笑。(《通鑒長編》記:“党太尉進食飽,捫腹嘆曰:‘我不負汝。’左右曰:‘將軍不負此腹,此腹負將軍。’”)當年我還去過幾次酒家。一次是和徐訐,一次和葉明勛、毛樹清,出來后還一起跳舞。後來我坐牢,最後一年被“洗腦”,在土城仁愛教育實驗所被所謂學者專家們“上課”,一天毛樹清來了,佯裝不認識,酒肉朋友,當如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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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回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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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星沉(1966—1970 三十一到三十五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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