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文星》(1962—1966 二十七到三十一歲)

9.《文星》(1962—1966 二十七到三十一歲)

1952年,蕭孟能、朱婉堅夫婦在台北開了文星書店;五年後,1957年,這對夫婦又創辦了《文星》。1958年,二十三歲的我寫信給馬宏祥,談到知識分子從事文化事業的構想,我構想大家“真不妨做‘文化商人’”,以利“思想的傳布”。我在信中舉“台北文星書店及敦煌書店的主持人”為例,認為他們是優秀的“文化商人”。這封信中所構想的“文化商人”,其實我們那些窮大學生是沒能力做的,因為我們都沒有有錢的老子可以資助。所以,最後我們所能做的,是提升別的“文化商人”,使他們少一點商業,多一點文化。這一構想,我在新店山居時付諸實行了。1961年冬天,我寫了《老年人和棒子》一文,投到《文星》,雜誌發起人之一陳立峰那時做主編,看了我文章,對我極為傾倒,他介紹蕭孟能認識了我。至於蕭太太朱婉堅,我倒早就認識,因為我們到衡陽街逛書店,都會看到她。她親自照顧店面,每天十二個小時,既能幹又肯為理想吃苦,早就給我們很深的印象。那時候書店已開了十年、雜誌已辦了五年,可是成績卻很平平。原因很簡單:“文化商人”受格局所限,因而他們雖“萬事俱備”,總是無法突破水準,真正的突破,有賴於“東風”型的人物,才能達成。無疑的,“東風”型的人物沒有比李敖更合適的,於是,在李敖進入《文星》以後,雜誌變色、書店改觀。

《文星》創刊在1957年11月;被封在1965年12月,共出了九十八期,它前後八年兩個月的生命,乍看雖不算短,細察卻並不長,因為它的生命,不是從第一年開始的,而是從第五年開始的。雜誌半年一卷,第五年開始正好是第九卷第一期(總號第四十九期),從這一期開始,李敖出現,《文星》改觀。

在李敖出現前四年的《文星》裏,就是1957年11月到1961年10月的這段時間裏,它只是一個正派而普通的刊物,它雖然標榜“思想的”“生活的”“藝術的”,號召“不按牌理出牌”,但事實上,它的表現卻可憐得很,在“思想上”的表現尤其可憐。大體上說,它是非常“按牌理出牌”的,而不是“不按牌理出牌”的。一個雜誌,那樣溫吞吞地辦上四年,不能鼓動風潮、不能造成時勢、不能一言而為天下法、不能使老頑固血壓高……這是在這個地區循規蹈矩“按牌理”的結果,而不是“不按牌理”的結果。所以,《文星》生命的起算,不始於第一年,而始於第五年。我進《文星》,首先以三篇文章定乾坤。在發表《老年人和棒子》以後,又發表《播種者胡適》、《給談中西文化的人看看病》,只憑三篇文章,就帶動了思想界文化界的高潮。當時正值胡適摔死,加上胡秋原等人對我疑神疑鬼等因素,於是不但高潮,且高潮迭起,形成了文化論戰。胡秋原等人在文化論戰中被“李敖之流”打敗了。因而遷怒《文星》,但《文星》在處理雙方論戰文字上,當時其實是偏袒胡秋原他們的。我在1962年4月,曾寫信給主編陳立峰(小魯)有這樣的話:

最近聽說有人批評你們偏袒“李敖之流”。我想,這些批評你們的人

的心眼兒一定長在胳肢窩裏!據“李敖之流”看來,你們偏袒的對象正好

相反。“李敖之流”深覺“陳小魯之流”在偏袒“他們”。蓋陳小魯蕭孟

能似絕捨不得拿六萬字的篇幅,讓李敖登篇“一瀉千里盡見渾水”的大文。

——但卻讓胡秋原空前絕後地開了例!同時你們似乎也絕不答應李敖寫篇

破口大罵的十二頁長文,直罵到別人的爹媽。——但卻讓鄭學稼毫無忌憚

地開了風氣之先!

唉!小魯尼!你不公平!

《文星》當時所以偏袒,因為主持人跟胡秋原他們有私交,跟李敖卻只是初識。胡秋原當時跟《文星》過從之密,已到了從小兒學費到房子押租到支票貼現,都要向蕭孟能伸手的地步(有三封他親筆信為證)。他翻臉后,對蕭孟能百般丑低,是不公平的。這種不公平,胡秋原的密友鄭學稼也參加一份。鄭學稼說蕭孟能如何如何,但他為什麼不感謝蕭孟能為他砸招牌印他翻譯的《自由論》?這本書,譯得錯謬連篇、笑話百出,文星書店竟出版這種程度的書,真丟死人!(這樣子胡亂出書,直到我進入《文星》后,才替《文星》穩住水平。)又如徐高阮在胡秋原的雜誌上痛詆《文星》利用胡適,殊不知他早就肯定“《文星》對得住胡先生,只有《文星》對得住胡先生了”(有一封他親筆信為證。)……如今我翻出這些底牌,目的就在說明,《文星》本來未嘗不是胡秋原他們的園地,只是這塊園地,最後被李敖“優勝劣敗”了而已。

早在1963年7月18日,陳立峰就讓賢,薦我為《文星》主編,我不肯。後來陳立峰離職,蕭孟能找我幫忙,我不拘形式,替《文星》穩住水平。蕭孟能的長處是能欣賞人才,麻煩是他的人事關係太好,因人情而來的稿件太多,所以清除起來,頗費口舌。蕭孟能很容易被我說服,但是要一一說服,並把他的人事關係一一破壞,也太累太沒必要,我常常提醒我自己:“《文星》只要穩住水平就好了,那是蕭孟能的雜誌,可憐可憐他吧!”於是,就在這種互相遷就下,《文星》一期期雜誌辦了出來,一本本書印了出來,嚴格地說,它不是李敖水平的產物,只是就原有水平,經李敖提升的產物而已。

有一次,蕭孟能受了壓力,在1964年9月1日第八十三期《文星》上,登出“內政部”來函,函中要求“嗣後注意改進”不要攻擊醫師法及“肆意攻擊民意代表及整個輿論界”,我就大為不滿,在次期里,我就登出“李敖的兩句話:今後我對文星雜誌的編務,不再過問。特此聲明。”在10月8日的札記里,我寫道:“我極為這封窩囊的復“內政部”函惱怒。傍晚很不客氣地指責孟能。孟能夜來寓,談到清早五時,”在《文星》共事的日子裏,我和蕭孟能從沒吵過架,但為了維護立場,我也頗為堅持我的信念。那時蕭孟能極能表現禮賢下士的大家風度,我還是繼續替《文星》穩住水平,直到大禍臨頭為止。

《文星》在我的帶頭下,主張“中國”走現代化的道路,它的自由、民主、開明、進步、戰鬥等鮮明色彩,慢慢使“官方”串連出這些推論:一、《文星》是“賣國”者。二。《文星》捧漢奸,是漢奸。三、《文星》是“匪諜頭子”。四、《文星》走《自由中國》的路。五、《文星》是生活書店翻版。六、《文星》是判亂,協助台灣獨立。七、《文星》勾結國際奸人(費正清等)。八、《文星》鼓吹兩個中國言論。九、《文星》“在海外通共”。十、《文星》“為中共宣傳,與中共隔海唱和”。十一、《文星》反對中國文化。十二、《文星》煽動青年。十三《文星》影響民心士氣。十四、《文星》誣衊先烈、元首。十五、《文星》推翻法制。十六、《文星》反對當局。十七、《文星》反對國民黨。……就這樣的,《文星》成為《自由中國》雜誌以後,官方眼中釘的遞補者。在封殺《文星》的手法裏,最耐人尋味的,是官方竟利用一批出身共產黨或左派的人兒,去羅織《文星》。沒問題,硬挑出問題,叫做“羅”;羅出問題再予以串連成罪狀,叫做“織”。就在這種羅織作業下,《文星》的被迫殞落,也就指日可待了。

例如說《文星》是“賣國者”。按照常識,有賣國可能的人是把握政權的,權在一國總統和外交部長等,《文星》有這種“資格”嗎?賣國所犯法律上罪名是刑法中的外患罪,國民黨的執法大將趙深,在“刑法分則實用”里已明說外患罪是“賣國”,《文星》既從未受過外患罪的公訴,又何能私予罪名?何況,一百六十多萬方公里的外蒙古,早就給國民黨外交部長王世傑賣光了,留下三萬六千平方公里的台灣,仍舊在國民黨手裏,要賣也輪不到《文星》來賣吧?

由此可見,國民黨利用這些人兒所給文星的罪名,竟是這些人照着鏡子的自畫像。但是,為了打擊《文星》,國民黨競縱容真正的“隔海唱和”於不問。這些離奇的現象,直到主持宣傳、管制書刊的馬壁型人兒投共以後、乃至於政工頭子王異型的人兒“親共”以後,我們才恍然大悟原來是怎麼回事了!

說“《文星》反對中國文化”,是有語病的。《文星》提倡現代化的使“中國”強大的方法,在現代化的偉大目標下,“中國文化”無助於“國富民強”,如果有助,清朝也不會國衰民弱地被外國欺負、被民國取代了。但《文星》這種立場,並不是反對研究中國文化,《文星》認為中國文化是學術的領域,所以有關中國文化的研究,《文星》反倒做得最多。翻開文星書店圖書目錄,一看便有上百冊的研究中國文化書籍,都是證據。至於出版有史以來最大的百科全書——《古今圖書集成》一萬卷,並加上現代化的索引,更是研究中國文化劃時代的巨帙。《文星》這些成績,比起誣衊《文星》的人兒來,真“好有一比”!胡秋原的中華雜誌社只印過兩冊鄭觀應的“盛世危言”,這就是他們擁護中國文化的實績!僅能呈現這樣可憐成績的人,他們居然罵《文星》,他們可真好意思啊!

用雜誌強打,使書店上壘,以書店配合雜誌運作,形成思想大圍標,本是我學生時代的計劃。這個計劃,我用在《文星》雜誌和文星書店上,造成了空前絕後的效果。以1965年5月27日到6月8日的香港書展為例,《文星》已成為通吃的局面,使國民黨的宣傳與出版黯然失色:這次參加展出的單位共有二十二個,參加種數有一千七百八十二種,冊數有兩萬七千四百冊。在兩萬七千四百冊的圖書中,《文星》一家,卻獨佔了兩萬四千五百三十五冊,竟是總冊數的百分之八十九·五四,幾乎是百分之九十。換一種說法,就是《文星》在參加書展的圖書總數中,佔了十分之九的地位,剩下的十分之一,才是其他二十一家公營私營黨營單位的展出品。

這樣子的風光,自然不是國民黨所能容忍的。所以,第二年(1966)書展一開始,文星書店負責人朱婉堅就不準出境,直到書展結束那一天才准她離開台灣,她趕到香港,只能參加閉幕式了。到了第三年(1967),就索性不準《文星》參加了。“忌者不自修而畏人修”,正此之謂也!

最後,大禍像一張禁網,終於慢慢臨頭了。先是開始查禁《文星》第九十期。1965年8月31日,警備總部以“(“54”)訓喚五九八四號”代電來,說:

查《文星》雜誌第九十期張湫濤撰寫之《陳副總統和中共禍國文件的攝製》一文中,附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條例》原文,有為匪宣傳之處,觸犯台灣省戒嚴期間新聞報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第二條第三款,應依同法第七條之規定予以查禁,並扣押其出版品。

這一查禁命令是真的,罪名卻是假的,因為這篇文章反共有據,何來“為中共宣傳”?反共文章容或要配圖片,豈可一配圖片就是“為中共宣傳”?但警總是有理講不清的衙門,《文星》雖於9月30日、10月28日先後兩次要求“撤銷對於《文星》雜誌第九十期查禁及扣押之處分”,當然毫無效果。

《文星》第九十期的查禁,只是一個動手的訊號,殺戒一開,自然就有好戲看。這年十一月,正好是孫中山百歲誕辰,台灣省醫師公會以孫中山為西醫出身,特約我寫《孫逸仙和中國西化醫學》,由《文星》出版,我同意了。不料在出版過程中,台灣省醫師公會忽然來信,要求出書前文稿“送達本會轉呈‘中央黨部’審核認可”,這是很荒唐的事,因為它依法無據。我自然嚴詞拒絕了。書出版后,山雨欲來、風聲四起,《文星》已經發發不可終日,這時已是十一月中旬。正好發生了國民黨中四組(文工會前身)主任謝然之與《徵信新聞報》《中華時報》前身)余紀忠的衝突,我索性“趁火打劫”,趁機以“清君側”的諷刺,在12月1日《文星》第九十八期發表“我們對‘國法黨限’的嚴正表示”,直指國民黨。在這篇文章中,我指出謝然之的錯誤。這種錯誤,一方面是屬於政策上和技術上的;一方面是屬於為人上和品格上的。我以反諷的口吻,指出謝然之已違反了國民黨蔣總裁“不應憑藉權力,壓制他人”的指示,違反了國民黨蔣總裁“必須放棄一切偏激的、狹隘的、不容忍的作風”的指示,違反了國民黨蔣總裁“以自反代報復”“以說服代鬥爭”的指示,違反了國民黨蔣總裁“要以組織的活動改變個人的作風”的指示。……我寫道:

從這些標準來看謝然之先生的黨務工作方式,我們不得不說他的表現是與蔣總裁的指示完全背道而馳。從他所作所為的表現中,我們似乎看不到他對“化敵為友”的努力,“注重思想啟發”的努力,或是“採取說服的態度”的努力,我們看到的只是他的“憑藉權力,壓制他人”,只是他的“偏激的、狹隘的、不容忍的作風”!

我又寫道:蔣總裁這段指示,對謝然之說來,他又做到了哪一點呢?他改善了“一反過去立門戶、分派系、拒人千里之外的作風”了嗎?正相反的,他不但沒有“以組織的活動改變個人的作風”,反倒以他個人的“活動”改變了組織的“作風”!

上面這種言論,當然不是謝然之容忍得了的,也不是國民黨容忍得了的。國民黨立刻動手了,12月26日下午,我正在家裏忙下一期的《文星》,蕭孟能走進來,平靜地說:“別忙了,休息休息吧,命令下來了,我們雜誌被罰停刊了。”就這樣的,《文星》進入了墳墓和歷史。當時雖然是以查禁一年的行政命令行使的,但是快到一年後,文星書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蕭同茲,忽收到國民黨函件,明告“茲據有關方面會商結果,認為在目前情況下‘文星’雜誌不宜復刊”。於是,就在黨的命令超過行政命令下,《文星》永不復起。這就好像先用行政命令把你打昏,然後再用黨的命令把你殺死,形式上是緩和的、寬大的,骨子裏卻是激烈的、小氣的。當然,這種事不能全怪謝然之,因為顯然不是他個人的事,他只是統計學上的抽樣罷了。這由謝然之後來雖叛黨不歸、國民黨的作風卻依然故我可以為證。不過,對國民黨的論定、對國民黨員謝然之型的論定,卻是千秋之筆,永遠無法消滅了。

整個事件的演變中,我與國民黨既無淵源也不願有淵源,且不善自保,一路死硬派;蕭孟能倒與國民黨有淵源,這種淵源不是政治的,是血緣的。蕭孟能的老子是國民黨蕭同茲。蕭同茲1932年起任國民黨’中央社”社長,做到1950年,做了十八年,后改任“中央社”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到1964年離職。隨後受聘為“總統府國策顧問”及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他在國民黨中德高望重,人事關係極佳,《文星》能夠拖那麼久,與蕭同茲擋在那兒,極有關係。雖然蕭同茲本人,卻是大而化之,從不管事。他同我吃過多次飯,也聊過多次天,我過三十歲生日時,他在他家親自招待,頗見盛情。顯然的,他把《文星》看做他兒子蕭孟能的事業,他曾說:“兒大爺難做。”意思是他管不了蕭孟能,蕭孟能有跟李敖的獨立立場,但有人或許不了解這一點,或有意不願這樣了解,自然就把蕭同茲扯進來了。這是絕對與蕭同茲的立身行事不符的,也與事實不符的。事實上,蕭同茲跟《文星》的關係,一如蕭孟能同國民黨的關係,不是政治的,是血緣的,他是《文星》蕭孟能的老子,如此而已。當然他樂見兒子事業有成,但他能置身事外的,他都置身事外。所以,怪《文星》怪到蕭同茲頭上,是對這位老先生不公平的。至於說因為他成為靠山而使《文星》得以不那麼容易被消滅,則是實情。但這種靠山作用,是國民黨權力結構的怪現象,在國民黨眼中,你兒子的事業,你是脫不了干係的。正因為如此,當國民黨中常會上,自謝然之以下的小人們向蔣介石報告《文星》鬧事應該嚴辦的時候,蔣介石說:“把蕭孟能、李敖先給黨紀處分。”小人們再說:“但蕭孟能。李敖不是黨員。”蔣介石說:“蕭孟能的父親蕭同茲是啊!要蕭同茲負責!”——青天白日下的奧妙,原來在此!蕭同茲對文星雖然無為不治,但他的老面子,卻使消滅文星的作業為之礙手礙腳不已。蕭孟能得幸有這樣的好老子,使他先天得以自保,這是不消說的。最後李敖不能免於為《文星》坐牢而蕭孟能能免,這自是主要原因。

《文星》被停刊一年,只是一個表面上的處分,骨子裏,處分卻是更嚴重的,那就是蔣介石下手今:“該書店應即迅速設法予以封閉。”在這一手令下,《文星》即將被封,就在眼前。蔣介石下令封閉《文星》,這當然會造成他和老同志蕭同茲間的不快。為防止這一不快,蕭同茲早先得到黨方高層人士傳達的三點秘密意見:

一、蕭先生為吾人夙昔敬重愛護之本黨先進,希望不致因《文星》問題使“總裁”對蕭先生有所誤會。

二、關於文星書刊中如鄧肯傳、蔣廷黻文集序、孫中山先生與西醫等文字,希望蕭先生能間看一遍,便能獲知其錯誤所在。

三、希望蕭先生能說服孟能,使其不再與李敖接近,並將此類書刊停止發行。

很顯然的,蕭同茲還未能“說服孟能,使其不再與李敖接近’之前,《文星》已被李敖惹出更大的禍事來了。於是,蔣介石不耐煩了,終於下達了封閉手。

這時候,蕭同茲在國民黨中的多年耕耘有了收穫,在蔣介石封閉手令到達“總統府”秘書長張群手中的時候,張群“黨黨相護”,偷偷壓住了公文,火速通知了蕭同茲。於是決定大家演戲如下:第一步,由黃少谷、黃傑拜訪張群,表示蕭同茲願出面整理《文星》,盼能轉陳“總統”。第二步,由張群表示應提書面報告。第三步,由蕭同茲提書面報告並向張群懇陳衷曲。第四步,由張群簽呈“總統”。以上第一次手續,顯然向蔣介石保證,蕭同茲的報告,是由黃少谷、黃傑兩人“背書”的,同時也可使張群推卸責任,表示他所以代呈報告,乃是基於黃少谷、黃傑的面請,並非他個人有私於蕭同茲也!——國民黨元老真老吏哉!

於是,在1966年2月6日,蕭同茲向蔣介石上了報告,報告措詞謹微,雖為《文星上》報告,卻處處站在蔣介石利益進言,所謂“為免於被外界利用致產生不妥傾向”、所謂“近聞海外有左傾分子托於言論自由之說陰有支援《文星》復刊之活動,同茲深慮此類活動,若不即時加以遏止,聽其發展,不唯將陷孟能輩於罪累,亦恐因此影響政府之威信”等等,都是站在這種立場進言的。報告文字洗鍊,是出於李晉芳之手,再經黃少谷改正過的。這種文字,再經張群過目后,認為可以打動蔣介石,於是張群就附上這樣的簽呈:

(四)謹查蕭同茲同志追隨鈞座深受培植擔任國民黨文化宣傳工作歷二十餘年不無微勞其所呈各節情詞尚屬懇切茲既願為文星書店負責徹底改組擬飭作如下之處理

(1)文星書店應即徹底改組由蕭同茲同志完全負責主持

(2)據報該書店正在高雄籌設分店而其主要編著人員李敖陸嘯釗等亦尚未脫離關係應即責成蕭同茲同志一併負責處理予以停辦並開除李陸兩人

(3)應切實防止台港兩地分歧分子,企圖利用該書店進行滲透活動,蕭同茲同志應對其子蕭孟能嚴加督導管束

(4)至於《文星》雜誌停刊一年期滿后應否復刊問題擬到時再行核辦以上所簽是否可行謹檢呈蕭同茲原報告一件敬祈核示謹呈“總統”

職張群1966年2月15日

張群的簽呈和蕭同茲的報告送到蔣介石面前後,蔣介石在張群、蕭同茲、黃少谷、黃傑四個人的老面子下,基於他自己的利益,終於網開一面,批示“可如擬試辦”五個字。由於這五字御批,《文星》遂由蕭同茲“老年人接了青年人棒子”。可是,我當時鐵口直斷,預言《文星》改組不會成功。我堅決相信的蔣介石縱然一時放過《文星》,但蔣經國不會放過,這一判斷,愈來愈證明準確了。在表面上,《文星》似乎惹來了私人方面的不少麻煩,從“皤然一公”(胡秋原)到“公然一婆”(胡適夫人江冬秀),都大有人在。但這些糾纏,不論當事人是自知的還是不自知的,其實都是公家方面的棋子而已。《文星》既成為《自由中國》雜誌以後,國民黨眼中釘的遞補者;封殺《文星》既成為定案,手法自然也不厭其精,是“公私合營”式的。——在“公”的手法動手前後,多次以“私”的手法打前站,先製造空氣,也就不足為奇。

1966年3月國民黨開三中全會,胡秋原“得風氣之先”,擴大事態,上書全會,說蕭同茲“背黨賣國”、“蕭同茲父子書店近四年來之活動,乃與‘匪幫’盲進運動相呼應”、‘與共黨近數年之全面盲進相呼應”、“相配合”等等;另一方面,早在1964年起,情治背景的國民黨就加入批鬥,其中最明顯的一人,就是寫《文化界中一枝毒草》、《〈文星〉與李敖》等書的侯立朝。1985年5月25日,林正傑的《前進》上透露,侯立朝告訴他們,“他曾是‘蔣經國的打手’,說他當年親奉蔣經國之命,對《文星》集團開火。”我真“感謝”林正傑背離黨外,大力批我,由於這種串連國民黨情治人員批李敖的聯合作業,我才在二十年後得知了這麼奇妙的真相,並得到蔣經國親自指揮消滅《文星》的人證!

不論“皤然一公”也好、不論“公然一婆”也罷、不論“蔣經國的打手”也行……這些都是外表的糾纏與製造空氣,最後消滅《文星》,還得靠內部作業的完成和官方正式出面動手。

早在《文星》被勒令停刊后第八天(196年1月4日),警總就以(“54”)訓喚字第九三四五號查禁了《文星》第九十七期和李敖的《孫逸仙和中國西化醫學》。3月22日,蔣介石批下了“可如擬試辦”的張群簽呈,表面上,似乎有誠意讓文星活下去;骨子裏,卻大有花樣!

在《文星》改組過程中,7月18日,警總忽然以(“55”)宮控字第四三六四號到四三七四號十一張聯號公文,查禁了殷海光的《中國文化的展望》、李敖的《為中國思想趨向求答案》、《教育與臉譜》、《歷史與人像》、《文化論戰丹火錄》、《上下古今談》、《傳統下的獨白》、陸嘯釗的《惡法錄及其他》、李聲庭的《人權·法治·民主》、《我志未酬》和於熙儉翻譯的《鄧肯女士自傳》。這種印鈔票式的聯號查禁,是很荒謬的。例如李敖的《傳統下的獨白》,此書初版於1963年9月,如今事隔四年,竟發現不妥,才予以查禁,試問這四年間幾萬本的上市流傳,若“影響民心士氣”,警總負責書刊審查諸公是吃什麼的?所以這種查禁,純屬給《文星》改組好看,並無其他玄妙也。

當時《文星》改組,總編輯請的是軍方人物胡汝森上校。胡汝森與警總政戰部副主任段春理少將、政三處副處長伍一心上校、政戰部第二處文化組主任李國道中校多次會面,1966年9月17日會面那次,據事後胡汝森記錄,有這些對話:

李國瑾中校:最近李敖登廣告要出十本書,我們對他一切來往讀者的情形十分清楚,但仍有兩點疑慮:

1.不知這十本書的內容是什麼,是不是攪什麼花樣?

2.最擔心是怕李敖藉此攪問題,而蕭孟能從中資助他。如果蕭孟能萬一在財政上幫助李敖出書,而不幸出了問題,則又將牽連“《文星》案”,一切將不好處理(李再三強調此點)。

胡汝森:

1.我對李敖出書的內容完全不知。

2.據我的常識判斷,李敖出書,可以不必別人資助。蕭孟能亦不會資助李敖。10月28日,又有這些對話:胡汝森;蕭同茲先生囑以私人身分將《文星》編委會第七次會議記錄一份,附11月份出版書目及內容表,擬出出版書籍初審意見表各一份,托轉交段副主任。

李國瑾中校:謝謝。這種私人方式的聯繫很好,可以加強互相的了解。

胡汝森:本公司原租之店鋪,業主要收回拆建大樓,現準備搬往峨嵋街五號,大約在12月份在新址營業。

李國瑾中校:

(1)並非誇大地說法,警總自總司令起下至各級官長,對蕭老先生均表敬仰,絕不會找他老人家麻煩,所有警總對《文星》的態度,均是善意的。

(2)《文星》案原是一件相當嚴重的大事,蕭老先生毅然擔負《文星》改組的責任,將來在國民黨的歷史上,將佔重要的一頁。

(3)《文星》案至今未了,仍在試辦階段中,警備及“中央”黨部對《文星》改組后的進展,都曾有報告給最高黨局,迄未認為達到試辦完成的階段,這可能需要一段較長的時間,希望以後對書刊的出版,仍多慎重,以免另生枝節。

(4)關於“保持原有風格”問題,警備已與中四組交換過意見,中四組確曾有過此表示,但希望《文星》所保持者,乃其過往良好風格的一面。

我當時自謀生路,曾計劃出版《李敖告別文壇十書》,在警總搶劫並查禁我這十本書的時候,由李國道中校主持,此人面目可憎、程度低下、口蜜腹劍,又因態度虛偽,跟口中的蜜搭配不上,所以那種蜜,尤其令人作嘔。胡汝森所說蕭孟能沒有資助李敖出書,全是事實,因為事實上,蕭孟能當時夠朋友得連個李敖在銀行開戶都不肯介紹(後來還是彭明敏看不過去,仗義介紹的),又何來資助?(胡汝森且以《文星》總編輯身分,被蕭孟能派去參加這年11月7日徐高阮。胡秋原舉辦的聲討李敖大會呢!)至於蕭同茲這邊“以私人身分”不斷把《文星》內部作業向警總交心,實際換得的,卻是空忙一場。李國瑾到了10月28日,還說“‘《文星》案’至今未了,仍在試辦階段中”、還在向“最高當局”“報告”中,可見官方毫無誠意,一定要消滅《文星》而後快的。

拖到1967年,情況愈來愈不對勁了。這時候的蕭同茲,發現他一年多的辛苦努力、一年多的賣老面子、一年多的委曲求全,似乎都無法挽救那既倒之狂瀾了。官方的禁網,顯然在愈收愈緊,他也不知如何是好,只好拖一天算一天。到了5月25日,有軍方的秘密指示出現了。指示人是神秘的代號“端木青先生”,文號是(“56”)治俠字一二一六號函:內容略開是“……軍中禁買《文星》書刊……檢扣呈部憑處。……”這是許多訊號中的一個訊號,“春江水暖鴨先知”,當局正式出面動手,為期已不遠了。

蕭同茲把他的困境,托密友轉告了張群和黃少谷,並透露了有結束《文星》的意思。密友轉來了張群的七點意見和黃少谷的六點情報:

張:

一、同茲對黨的功績與忠貞,大家都了解,不是胡秋原或其他人等所能抹殺的。

二、他很關心,也誠意幫忙,但要了解,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事如經過他,他一定設法挽救,就怕他們直接上報而逕自執行。

三、《文星》負債如許,萬一如此,同茲如何下台,所以必得維持下去。

四、要使《文星》維持下去,孟能必須徹底離開,即令不許會國外,也不可再問《文星》的事。

五、董事會要改組,另找一適當的人任董事長,在政治方面擋風。

六、同茲自任經理,另找人住理,如明勛或友德等。

七、要改變生活方式。

黃:

一、他和某已經談過數次,終不能Convince(說服)他。

二、《文星》破壞心防。

三、雜誌如復刊,則同茲和老先生的關係便瀕於破裂的邊緣,而使岳公無法下台。

四、官司一定打不贏。

五、老先生說,老一輩的人,常易受兒女的蒙蔽,如布雷(這下面,似乎還有話)。

六、對父親,百分之百相信;對兒子,半信半疑;對李某,完全不相信。

張群的七點意見中,第二點最值得注意。他說“他很關心,也誠意幫忙”,應屬可信。因為張群固不懂什麼《文星》的使命,但他懂蕭同茲,他與蕭同茲交情甚深,自然會幫忙。他說“事如經過他,他一定設法挽救”,顯然指他在“總統府”秘書長經手的事項與公文內,可以想辦法,但是如果蔣經國“他們直接上報而逕自執行”,他就幫不上忙了。黃少谷六點情報中,都值得注意。他說他不能說服“某”,“某”似是指蔣經國本人;他說《文星》的關鍵在上面已經認定“《文星》破壞心防”。他說“老先生(指蔣介石)說,老一輩的人,常易受兒女的蒙蔽”,顯然指蕭同茲被蒙蔽而言。但奇怪的是,蔣介石自己,又受誰蒙蔽?蔣經國不正是他的“兒女”嗎?他自己也不正是“老一輩的人”嗎?明於知人而昧於察己,這豈不好笑嗎?至於說“對父親(指蕭同茲),百分之百相信;對兒子(指蕭孟能),半信半疑;對李某(指李敖),完全不相信。”倒也真是符合國民黨作風與判斷之言,在這種真相與原案下,蕭同茲縱有‘中朝大官老於事”的通天本領,又能苟延幾時呢?

拖到1968年,官方終於忍不住了,首先,官方開始在稅務問題上面找《文星》的麻煩,希望能夠查出逃稅漏稅的證據,用作借口。不料,《文星》早防到這一着,稅務機關追查之下,竟發現《文星》連賣一張報紙,都會自動開發票!在這種簡直無懈可擊的情況下,官方除非走栽贓嫁禍的路,也就別無他法。於是,官方決定硬來了。

1968年1月25日的下午,警總糾合各路人馬,突擊搜查《文星》資料室。《文星》資料室本在我家隔壁,有六十六坪(1坪約合3.3平方米——編注)大,原與三十三坪的我家內部有門相通,我離《文星》,這道門就用磚封死了。這天下午我正和小情人小蕾(魯肇嵐)在家,聽到隔壁有異動,開門一看,便衣與警察甚多,立刻就明白了怎麼回事。

三天以後(1月28日),蕭同茲座車開始被跟蹤;第四天(1月29日)起,《文星》書店門口有“計程車”兩部及便衣多人駐守不去。情勢發展至此,可見蔣經國他們的確不經過張群,“直接上報而要逕自執行”了。蕭同茲感到“與人刃我,寧我自刃”,就在2月5日,寫信給張群以“財務未臻健全”為理由,要求蔣介石准他停業。蕭同茲不愧是老於世故的,明明是你蔣介石兩面做人、逼我關門,可是我絕口不提一個字,反倒字裏行間,哀哀請求你恩准我自我結束。張群收到信后,只好轉呈蔣介石,蔣介石批了一個“閱”字,意思是說知道了,你就去停業吧。於是張群以(“五七”)台統(一)仁字第三八四三號函件,回復如下:

同茲吾兄大鑒展誦2月5日

惠書敬悉一是關於文星書店財務未臻健全不能繼續維持已決定停業一節業已如囑轉陳奉“總統”批“閱”用特函復即請囗照並頒

時綏

張群敬啟1968年2月23日

於是,苟延殘喘了兩年的《文星》,終於還是難逃一死了。

雖然蔣介石那邊決定了《文星》停業,但在蔣經國這邊,卻照舊一不做二不休地開始抓人,以期把案子落實。3月15日上午十點,《文星》總經理鄭錫華以“叛亂嫌疑”被捕,警總保安處人查問他,到下午五點半才放回;第二天和第三天,又叫鄭錫華自動去報到,又查問他兩次。到了2月20日上午十點,蕭孟能的秘書錢詡平告訴他,有兩位先生受友人之託,有事找他面談。蕭孟能請錢詡平邀他們上樓,一進辦公室,兩人就出示“叛亂嫌疑”的傳票,把蕭孟能押進一五一○一九五二號黑色吉普車,開進保安處。問來問去,直問到下午四點半才放他出來。當晚十一點,蕭孟能來我家,說警總說在《文星》資料室查到“思想雜談”一禁書,想入他於罪。我說,《文星》資料室是我一手籌設的,有什麼書我一清二楚,根本就沒有這本書,這是他們趁搜查時栽贓的!既然事已如此,還是由我出來頂吧。說完我就立刻寫了一紙證明書,由蕭孟能帶走了。證明書內容如下:

《文星》資料室於1965年8月18日正式集中資料,當時由本人負責管理、添購,當然由本人負全責。本人於1966年4月1日致信蕭孟能,正式宣告離開《文星》,於8月1日正式完成交接,在這段期間內,資料室一切責任,仍應由本人擔負,特此說明如上。今晚蕭孟能來問有否“思想雜談”一書事,經回憶,似無印象。《文星》資料室中圖書太多,且無清冊,又以隔時甚久,對一些書,實難確斷其有無,合為附陳如上。

1968年2月20日夜李敖手具

附記:以上所說,如有疑義,本人願做人證。

蕭孟能把我的證明書送到警總,大概他們知道李敖有“有福先享、有難獨當”的四海作風,且他們意在整《文星》,故對證明書並沒重視。最後《文星》既聽命結束,此案也就不了了之。

1968年2月25日,段春理少將拜訪蕭同茲,當面詢問《文星》是否確實自動結束?何時結束?蕭同茲拿出他2月5日致張群的信和張群2月23日的回信給他看,說擬定在3月1日結束(后因百舉待廢,時間太促,改為4月1日)。當天下午五點,蕭家的老傭人老彭(彭吉昌)留條子給蕭孟能,請求介紹他另謀出路,晚上蕭孟能問他,說你做了這麼多年傭人,大家處得很好,為什麼不幹了?老彭痛苦地說:“在家裏做不下去了!”——原來警總逼他打主人的小報告,他不肯做不義之事,只好求去。

2月28日下午六點,《文星》召開臨時股東會,做成“同意解散”記錄。第二天,蕭同茲致信警備總司令劉玉章,附上這一記錄。3月3日,蕭孟能托我代寫結束廣告與海報,以做最後的促銷活動。3月4日,報上登出《文星》結束啟事。

在《文星》指日可垮的情況下,人情冷暖也就怪態百出。2月26日,蕭同茲的老朋友張明偉連二十四萬都不放心借給《文星》了。2月29日,蕭同茲的老朋友辜偉甫甚至派會計查問《文星》賬目以防倒賬了。3月8日,余光中來電要求收回他在《文星》出版的書,蕭孟能答以:“如果作者都做此要求,《文星》的結束工作就沒法辦了。”於是余光中只好很勉強地掛了電話。3月15日,朱婉堅電告蕭孟能,說鄭少春告訴她,聽說余光中、梁實秋、陳瑛(沉櫻)三人在與律師研討《文星》結束后,作者有無權收回已出售了的出版權。蕭孟能為之又好氣又好笑:“難道他們這班文人,最後逼我跟他們來一場官司,製造一個文化界的高潮?”……

在《文星》宣告結束的廣告與海報出現后,《文星》讀者為了搶購、為了抗議,也為了惜別,天天擠滿了書店,買個不停,場面之大與聲勢之壯,也足令自己欣慰、令他人膽寒。到了3月31日晚,是《文星》最後一天,正趕上星期日,整日書店擠得水泄不通,其中甚至有國民黨大員如陳建中等,也混進來買書而去。十點后蕭孟能親去書店,在慰問中陪讀者度過了最後的兩小時,到子夜十二點,正式結束。這時書店門口便衣與“計程車”很多,一個特殊身分的“客人”,一直陪到最後,臨出店門,還在櫥窗前看了好一會才走。

《文星》的結束,許多青年人為之惋惜、為之憤懣、為之淚下。一個雜誌、一家書店,最後下場如此感人,也真可說是有史以來絕無僅有的了。

1968年3月17日的《紐約時報》上,有了這樣的尾聲:台北文化人失去了書店治安人員的壓力迫使關門

(專為《紐約時報》而作)

台北、台灣,3月16日——《文星》書店宣佈將於4月1日關門。它的消逝,使年輕作家們、摸索中的畫家和攝影家們、現代舞的獻身者們以及數不盡的大專學生們,同時失去了一個精神上的寄託。在紐約,格林尼治村的人們(按格林尼治村是紐約文化人和新思想者的集中地)來看《文星》人物,一定認為《文星》人物太懦弱了;但在台灣,《文星》卻是最勇於追求心智真誠的表徵。

文星公司的首腦人物蕭孟能,最近在公開場合已見不到他,所以也無法找到他發表對《文星》關門的意見。但跟《文星》書店接近的人們,卻紛紛指出,《文星》在強大壓力下關門,全是治安當局的傑作。

治安審問

接近《文星》的人說,《文星》之所以用董事投票和財務困難等做為理由關門,乃是這個坐落峨眉街的現代化書店中人和蕭先生在連遭困擾和治安審問后的結果。蕭先生的朋友又說:在去年一年,蕭先生被治安人員請進去,至少就有過三次。

蕭先生另外出版過一種月刊《文星》雜誌,經常刊載台灣和世界上有關政治、社會及文藝等方面的言論,在1965年,大概出了近一百期的時候,被勒令停刊。

《文星》雜誌的主編人,生長在北京的年輕作家李敖,他的直言無諱的政治觀點,使他成了當地標準下的一個野人。李先生寫過二十本小冊子和書,其中卻有十六本被查禁在案。

除了李先生和少數幾個人外,環繞《文星》的群眾很少公然涉及政治。但是他們的朝氣和探索精神,卻足以觸當道之忌,因為當道正把台灣圈成一個故步自封“中國”的最後禁獵區。甚至舍政治和思想上的壓制不談,光看在台灣的社會,沒疑問是保守的,年紀大的才吃得開,年輕人要熬到四五十歲,才盼能有機會當行,冀得一顧。

從1960年雷震坐牢,到《時與潮》雜誌結束,一連串的文禍都使持不同意見的知識分子常遭逮捕與迫害。文星書店的關門,重新揭開了知識分子的舊仇新恨和那年復一年的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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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回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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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文星》(1962—1966 二十七到三十一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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