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三章

可是以後的日子並不那麼樂觀。他們到達池塘的邊上時,馬登和吉姆·莎伊把漁具裝上小船,開始橫穿兩英裏面積的小湖。這時天色已黑下來,他們還未到達對岸的小屋,藍色的天空已開始有昏黃的星星鑽了出來。吃過晚飯後,天氣突變。丹尼和法官兩個玩了一陣紙牌,然後走出小屋呼吸寧靜的夜空新鮮的空氣,才準備休息。

“明早準會釣到魚的,孩子,”霍爾登法官高興地說道。

可是丹尼疑慮重重地說;“不知道,法官。現在又改吹東風,看來要下雨了。”

“下點小雨算得了什麼?”老頭子不滿地說道,因為他還陶醉在悠閑之中。

丹尼還是引經據典與他爭論:

一旦東風吹

魚兒肯定飛!

可是法官喊道,“那又怎麼樣?水平高的人還是釣得到的。”

不過事實證明丹尼還是預言得很准。早飯時分下起了小雨,慢慢地下大了。雨下個不停,他們感到百無聊賴。就連經驗豐富的潘特·馬登也說不清什麼時候會有轉機。有一天法官突然問他:

“哎,這個時候看來你也心裏沒底。人們常說,‘忽暗忽亮,石頭浸脹。’看來真的是這樣。”

的確雨水很多,日復一日地下個不停。有時候法官穿着雨衣垂釣半個上午,可是他感到實在沒有意思,因為魚也好像對天不前。琳達根本就不釣。她從來就不大喜歡釣魚,她喜歡在山頂處小池塘里下餌。

“我這個人只是天氣晴朗時才釣魚,”她承認說。“我喜歡坐在西風中頂着烈日垂釣。只有那時魚兒才最肯上鉤。”這些沉悶的日子裏,她一直呆在屋裏不露面。

她和法官以及丹尼大多時間呆在屋裏。琳達和丹尼想了各種辦法給老頭子開心。丹尼陪法官玩牌。他們用菱形薄荷葉和一塊乾淨的白木板發明了一種跳棋。可是法官堅持要把它們全部吃掉,他們才放手不玩了。他們海闊天空地扯着,丹尼絞盡腦汁編造着各種奇聞讓老頭子開心。法官有時瞪大眼睛看着他,他講的東西也實在難以相信。琳達一邊聽一邊笑,說他倆都是吹牛大王。當他們猛吹一通吹累了,琳達起身去泡茶。

可是她心裏很不安。由於整天呆在屋裏不能出去走動,法官越來越煩躁。他們一天天盼着天氣變好。他們開着玩笑,把每一場大雨戲稱為淋浴,後來乾脆不去管下雨不下雨了。可是屋裏很潮濕,牆上長了霉,火柴也擦不着。第二個星期的一天,快到半下午時,前所未有的大雨傾盆而下。

那天刮著東風,狂風卷着暴雨。飄飛的雨霧使湖面一片黑暗,雨點猛打着木屋的玻璃窗。窗子上全是水,外面的景物變了形。樹木只是模糊的影子,湖面好似一團霧,遠處的山巒全消失在一片薄霧之中。不一會兒,天空黑暗得就像夜晚快要來臨。

可是屋內燈火通明、令人舒適。琳達心不在焉地看着書,不時地抬起頭看看丹尼和她父親在那邊專心致志地玩牌。霍爾登法官算着自己的得分,開心地微笑着。

“只有兩點了!”他喊道。“小子,算了吧?”

可是丹尼反駁道:“算了?還有十五點,怎麼能算了?洗牌吧!”

法官格格笑着洗牌。他們墊着牌,墊到記分牌后,丹尼抽牌,翻過來一看是黑桃4。

“我要一對,”丹尼說著打出梅花4。

霍爾登法官為了穩得滿分,拿着Q、9、6、A。“十四點,”他說著打出Q。

丹尼數着:“二十四”,加黑桃J。法官大叫:“三十”;丹尼的A得三十一,又得兩點。

過了一會兒,法官得了最後一張牌,看了看丹尼攤開的雙手,以勝者的口氣大叫:“十五比六,四六二十四,得十二分。小子,你輸慘了!”

“還有張大牌,”丹尼糾正着指着黑桃J。法官憨厚地大叫道:

“你小子偷牌了!”

丹尼溫和地說,“這是我們在緬因州的玩法,叫做正牌反打,奇中之奇,閣下。”

法官風趣地大叫着,琳達很快來到他旁邊把手放在他的肩上。“爸爸,他把你贏了嗎?”她問道。“哎,他偷牌罷了。我從一開始就懷疑他不老實。”法官直爽地說著,好似這種人該死。琳達追問丹尼。

“丹尼,你說的奇中之奇是什麼呢?”她問道。“我不信你所說的緬因州叫做奇中之奇的那種動物。你是拿我爸開心吧?”

丹尼的眼睛閃着亮光,但語氣很嚴肅。“哎喲,琳達,”他斷言道,“在林地里,每棵樹后都有一隻。你不會不知道是什麼東西吧?”

“先生,請勞大駕講一講吧,我實在是孤陋寡聞,”她要求道;他若有所思地講着:

“好啊,我不知道該從哪兒講起。那就是你從來料不到的東西的化身。在它身上,你會發現所有情況與常理相悖。”他向霍爾登法官咧着嘴笑了笑。“法官,您的千金太孤陋寡聞了。你接着給她講吧。”

法官格格笑着。“小子,你自己講吧,”他反駁道。“她不會相信我講的話!”

可是琳達喊道,“等一等。水開了!肚子空着可不能聽你瞎扯。等我泡杯茶來。”

她父親表示同意。“我得喝點東西把這奇中之奇送下去,”他說道。

琳達在火爐前忙碌着,不無焦慮地看着他。她想,有時候他顯得很蒼老,是太疲倦的原因。她希望丹尼的神吹鬍侃能使他開心。她給他們都泡上茶,從鐵盒子裏取出甜餅、糖和奶油。

“這種奇中之奇的動物嗎,”丹尼在他們準備好后,慢騰騰地攪動着茶,又講了起來。“哦,這東西還真不好描述,只有你親眼看見才會信的。它與世界上任何東西都不一樣。是最出人意料的東西,是你根本無法相信的東西。”

“再要些糖呢,丹尼?”琳達問道,“還是再加些奶油?”

“過會兒吧,”他對她講道。“我前幾天給你講過香子蘭。那東西只有三條腿,是現有的唯—一種三條腿動物。噢,這個奇中之奇嗎,它有五條腿。所有的事情都是倒着做,好像是生活在鏡子裏。它的動作和反應全是反的。比如說它的脖子,只能往下彎曲。他抬不起頭來,離不開地面。如果你馴養一隻的話,兩英尺高的欄柵就可以圈住。它不吃草以及周圍能夠到的東西。不,先生。它最喜歡吃的是楷木叢的頂端葉子和嫩白樺等。當它要吃時,用尾巴鉤住拉下來就行。這種東西很重,像鱷魚一樣重。它把幼樹拉倒,滾上去把壓在前腿之間的枝尖啃個乾淨。你知道它有兩條前腿三條後腿。”

“是不是有點像個鹿?”琳達問。“再吃塊餅吧,丹尼。”

“有點類似,”丹尼承認道。“好的,謝謝。我拿兩塊行嗎?”

“全都吃了吧,”她興高采烈地催促道。他接著說:

“哎,還真的有點像鹿。它的茸尾是白的。可是鹿的茸尾在尾巴下側,只有跑動時才看得見。奇中之奇的茸尾在尾巴尖上,跑動時看不見。它們打架時,用前腿支在地上轉,用後腿踢。有幾隻在一塊打架時聲音好像有人敲鼓。你聽到過鵓鴣鼓。噢,這聲音比鵓鴣的鼓響亮得多。”

琳達點點頭。“可是其它的鹿是用角搏鬥的,也用前腳配合,是嗎?”她問道。

“不錯,”他說道。“我告訴你,這種奇中之奇的所有情況都是你料不到的。就像你想得勝的玩牌遊戲一樣,法官。你滿以為能贏得滿分的,其實不然,讓我給贏了。這就是這一帶的小夥子稱為奇中之奇的東西。沒有人不知道的。”他又提出挑戰,“再玩一局吧!你可能會贏的。”

可是法官決定飯前睡一會兒。丹尼和琳達離開他,到停船的地方去。

這時雨很小。他們走到能看見天空時,丹尼說,“喂,看來要晴了。有好跡象。”

她厭煩地說:“但願天晴。真有你的,丹尼,我想爸爸讓這連陰雨折騰得夠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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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中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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