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狗窩裏的袁橋
袁橋住在本市西區一幢嶄新的24層高樓內,林仲傑到達他門前的時候,正趕上他打扮得整整齊齊準備出門,看見警官,袁橋顯然十分意外,但他還是適時把持住了自己的情緒,彬彬有禮地跟對方打招呼。林仲傑沒有時間跟他寒暄,直截了當地表明了來意,起初袁橋擋在門口顯得有幾分猶豫,遲疑了片刻后,他最後還是無可奈何地打開了房門。
林仲傑一踏進房間,就聞到一股濃濃的酒味,很快他就發現,這房間幾乎可以用“狗窩”兩個字來形容,茶几上橫七豎八地丟着幾個被捏扁的空啤酒罐,房間的角落裏則放着兩整箱啤酒,牆邊突兀地放着一張木製的摺疊大圓桌,沙發上堆着形形色色的衣服和兩條厚被子,地上還有紙屑和水漬。他禁不住想起簡其明曾經說過的,雜亂無章的房間往往體現焦慮浮躁,缺乏耐心的性格,也許成熟穩重只是假象而已,看這架勢他缺乏的不僅僅是耐性和平靜的心緒,沒準還有酗酒的壞毛病,這倒真是個意外的發現。
一年前,林仲傑也曾經造訪過的袁橋的住所,但他清楚地記得,那時候他所看到的房間乾淨明亮,收拾得井井有條,他想知道,這一年中袁橋的身上究竟發生了些什麼,以至於他會甘心讓自己身處這樣的環境,然後他轉念又想,或許一年前他所看到的本來就是假象。難道陳劍河房間的酒瓶是來自他?
雖然房間亂得可以,但林仲傑還是從一些細節上嗅出了女人的味道,房間的角落上有兩雙高根鞋,沙發上還有一隻黃色的毛絨玩具,林仲傑認為袁橋不會是毛絨玩具的擁有者。果然,他們剛進屋,就聽到裏屋傳來問話聲,“忘帶什麼東西了?阿橋?”緊接着,一個身材瘦小,穿着寬大外衣的矮個子女人慌慌張張地從裏屋跑出來。
看見身穿便裝的林仲傑站在客廳里,她不由地一愣,轉而問袁橋,“來客人了?”
“是啊,我們要談些事情。”袁橋平淡地回答道,隨後他回過頭來向林仲傑介紹,“她是我的女朋友。”
“這位是你的朋友嗎?”她探詢道。
林仲傑沒有接口,他想看看袁橋的反應,按照他的推斷,袁橋不會在女友的面曝露他的警察身份。果然,袁橋看了林仲傑一眼,彷彿在徵求他的意見,隨後他說:“對。我們有些日子沒見了,想單獨談談,小青你不是要去對面的超市嗎?”
小青愣愣的眼神在他們兩個身上移動,隨後她點了點頭說:“對,我的確是要去超市,雞蛋都吃完了。”
小青一邊說一邊隨便抓了兩下凌亂的頭髮,扭頭進了裏屋,不一會兒,她拿着手提袋出來了。
“好吧,我就不打擾你們了。你還想吃什麼?我給你買回來。”小青出門的時候回頭問袁橋。
“薄荷糖,還有韓國泡菜。”袁橋想了想說道。
“好的,我記住了。”小青朝他一笑,消失在門口。一個乖巧的女人,林仲傑在心裏暗暗評價道。
“女人都喜歡胡思亂想,所以我不想讓她知道那些事,而且這跟她也沒什麼關係。”袁橋關上門后,向林仲傑解釋道。
“你們住在一起嗎?”林仲傑隨口問道。
“不可以嗎?”袁橋漠然地一笑。
“當然可以。”
袁橋把沙發上的衣服一舉抱起來扔進了另一個房間,隨後他朝如今空空如也的沙發朝林仲傑做了一個邀請的動作,但林仲傑並沒有坐下。
“好吧,林警官,我想你還是為了去年的那件案子來的吧。怎麼了?案子又要重新調查了?”
“不錯。我是為李今的案子來的。”
“兇手不是陳劍河嗎?”
“有證據表明,還有另一個人參與。”
袁橋看着他,似乎沒弄明白他的意思:“那麼你想問什麼?我該說的,我去年都已經說過了。”
“我看不見得。”林仲傑停頓了一下,以確定是否已經百分百吸引了對方的注意力,隨後他繼續說道,“有人看見你那天下午回去過。但是當時你說你沒有回去過,你四點左右跟客戶分手后,隨後就去了附近的三家大賣場,按照你的說法,你是去大賣場了解零售商品的營銷策略,並且作價格比對。”
“沒錯。”袁橋的眼睛裏滿是戒備。
“我們去找過你的客戶,他證實的確是在四點左右跟你分的手,但確切時間其實是三點三刻,他認為是你的錶快了。因為他跟另一個客戶四點有約,所以他不可能在整四點跟你分手,約談前,他還需要作些準備。”林仲傑平靜地說。
“三點三刻跟四點能有什麼差別?”袁橋皺着眉頭不客氣地問道。
“當然有差別,一刻鐘足以發生一樁謀殺案。何況在那之後,一直到六點這段時間沒人可以證明你去了附近的大賣場。我們是在七點之後才從一家大賣場的監控錄像中看到你的。”林仲傑嚴肅地說。
袁橋在沙發上坐下,沒有說話。
“所以我想問的是,在那天下午三點三刻到七點之間,你究竟在哪裏?”林仲傑盯着他,袁橋還跟一年前一樣,穿着乾淨的雙排扣灰色西裝,頭髮梳得整整齊齊,說起話來表情正直,聲音低沉,跟這樣的人接觸,你會不由地對他心生好感,林仲傑就曾經相信,像袁橋這樣的人不可能是兇手,但是現在他相信,一旦這樣的人說起謊來會比任何人都可信。
“我沒什麼可說的。”隔了一會,袁橋終於開口,並且抬起眼睛正視林仲傑以表示自己毫無畏懼。
“張兆勇說看見你的公文包在死者的床上。”林仲傑不帶任何感情地說。
“他撒謊!”這次他的反應極快。
“他發誓說他看得清清楚楚。”
“這純粹是誣陷!”他忿然道,“如果你多了解他一點,你就會發現他是個什麼樣的人,說謊成性,卑鄙無恥,道德敗壞,簡直是個人渣。你知道嗎,為了錢他什麼都做得出來!”
“他說他還把你的公文包拿回到了自己的房間,以便要挾你。”
“這個混蛋!”他咬牙切齒地說。
“他曾經要挾過你嗎?”
“沒有!”
“你真的沒有把公文包放在死者的床上?”
“當然沒有!”袁橋斬釘截鐵地說。
“他提醒我,很多人都可以證明你早上出去時帶着公文包,因為你每天上班都帶着他。但是那天晚上你出現的時候,手上卻空空如也。後來我翻閱了那天我們在現場附近拍的照片,很幸運在那裏面我們找到了你,”林仲傑注意到袁橋的臉上迅速滑過一絲恐懼,“公文包的確沒在你手上。你怎麼解釋?”
一陣沉默。
“我沒什麼可說的。警官。”他再次說。
林仲傑決定先放他一馬。
“好吧,那麼我們換個話題。跟我談談李今如何?”
“你想知道什麼?”他隨手打開一罐啤酒,往喉嚨里灌了一口。
“你認為她是個怎麼樣的人?”
“她很漂亮,很出眾。”袁橋平淡地說。
“聽說你曾經追求過她。”
袁橋沉默了片刻后說:“我只是約她出去過幾次。”
“她赴約了嗎?”
“當然,但並不是每次……”他含糊其辭。
“有人證明你曾經因為李今放你的鴿子而大光其火。有這回事嗎?”
“任何人碰到這類事都會很惱火的。她根本不懂得尊重別人!”他皺起了眉頭,終於有點生氣了,“警官,你究竟想說什麼?難道你認為我是那個參與凶殺案的人嗎?”
“第一,你跟死者有過節,這就是明確的作案動機,第二,你沒有不在場證明,沒有人能證明在三點三刻到六點之間你在哪裏,幹了些什麼,第三,你對很多明顯有漏洞的說辭無法自圓其說,第四,有人證明你曾經到過現場,而且警方也已經找到了相應的證據,第五,你在發生凶殺案后便很快跟老同學斷絕了來往,似乎一心想要離開這個是非之地,……我現在正在考慮是帶你回去呢,還是耐心再聽聽你的解釋。”林仲傑盯着他說道。
他啞口無言。
“我現在再問你一遍,你有沒有回去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