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在半夢半醒之間,分不清夢境與記憶,時光回溯到最初相識的那一刻。
二零零一年,初夏,在我休學兩個月後,我回到了學校。
顏晴坐在對面二樓靠窗的位置,每天下課的時候,我從沉悶壓抑的教室裏面走出來透氣,我趴在欄杆上,假裝毫不在意地看着她——她穿質地柔軟的棉布衣服,Converse的帆布鞋,及肩的碎發總是隨意地散着。
下課的時候,她也總是在座位上坐着,偶爾托着下巴看向窗外的風景,側臉的弧度柔如新月,偶爾,她抬頭看向天空的流雲,我會慌亂地躲閃,怕她不經意間瞥見我。
當你對一個人用心的時候,你會發覺你們總會很輕易地遇見。走在路上會遇見,去餐廳會遇見……而在未相識之前,卻好像從未遇見過對方。
於我而言,遇見她就會有好心情。高三的沉重與壓抑,全因她而煙消雲散。
我會發著呆,然後微微笑,手中的鉛筆,在演算習題的筆記本上來來回回划,回過神來,才發現滿滿一頁都是她的名字——顏晴。
從什麼時候開始,顏晴這兩個字不經意地刻在我的眉間心上?
同桌問我:“你不會是喜歡上那個女生了吧?”
我說:“可能吧。”
他覺得不可思議,“你腦子沒發燒吧,高三想談戀愛”。
我準備給她寫一封信,我從試卷堆裏面抽了一張空白試卷出來,在試卷的背面寫字,用掉了一節物理課一節生物課一節自習課的時間,反反覆復地寫,又反反覆復地丟掉。又用掉了一節語文一節歷史一節化學和兩節夜自習的時間,終於寫完了這封信。我一次次鼓起勇氣準備將信送給她,又一次次喪氣而返。
次日的中午,我請假出校,懷揣着信,步行半小時走到了郵局,我用盡量工整的字體在信封上面寫上,長信中學高二(4)班顏晴收。
郵局前豎立着一隻綠色的郵筒,圓圓的身子,頭上戴着一頂帽子,又笨又可愛。在將信往郵筒投時,我又開始患得患失了,如果信丟了呢?
我轉身走向郵局的櫃枱,“寄信”。
工作人員懶懶地抬頭望了我一眼,“投到外面的郵筒里就好了”。
“我要寄挂號信。”
對方接過信,看了一眼說:“挂號信要寫寄信人地址。”
我在信封上沒有留地址,是不想讓她知道我是誰。我打聽過所有與她有關的消息,比如,給她寫信的男生有很多,她從不回信,更多時候看也不看就丟到垃圾桶。假若我寫的信也是這樣的命運,被人知道那可就糗大了!我可不想讓她知道我是誰而輕看我,我寧願這樣隱秘地喜歡她。
我問:“可不可以不填?”
工作人員也懶得和我計較,我交了錢拿着挂號信的回執迅速閃人。隱約地聽見身後傳來嘟囔的聲音,“毛病哦,這麼近的地址還來郵局寄,還不如自己送去”。
我笑得燦爛,他們哪裏知道此刻我的欣喜呢?
兩天後,我在傳達室的小黑板上看見了顏晴的名字,等到她的名字被擦掉時,我確信她收到我寫給她的信,那封我已經能夠默默背誦的信:
顏晴:
當你收到這封信時,你一定會很驚訝。收到這樣一封莫名其妙地信。
我是誰,你不用知道。我覺得我們就這樣做個秘密的朋友,很好。
認識你,是一個很偶然的機會。你知道嗎?你給我的感覺是非常嫻靜的一個女生。在人群里,你不需要多說一句話就足以吸引所有人的目光。而我,就是這樣認識了你。
簡單地自我介紹一下吧,我呢,身為一個男生,不抽煙不喝酒不打架,無不良嗜好,當然,也沒什麼特別的愛好。像我這樣的人,應該很無聊吧。
現在就讀萬惡的高三,有些壓抑,很快,你升入高三也就能體會到了。不過,我比其他的高三同學幸福一些,理由嘛,secret!
還有啊,你下課應該多出去玩一玩。總是呆在教室里多悶呀。
嗯,聽說有很多男生追你。我不是其中之一,因為我在高三啊。所以,你大可對我放心。
末了。很高興認識你。
落落
我掩蓋自己的身份用筆名給她寫信,很沒創意地用了所有男生接近女生時所用的招數,聲明只是想和她做個朋友,她單純地相信了我對她並無非分之想,所以,才有了我和她之間的開始。
十一來臨。
每個人都奔向早已預定的旅程,寢室里空無一人。
第一天,我洗了一堆衣服。
第二天,我一個人逛街,買了一個藍色的海豚抱枕,很大,放在床上可以佔整個床的三分之一。我姓余,在給她的禮物里總愛送她“魚”,吊墜也是,耳釘也是,抱枕也是。若我離去,想起她每天會抱着抱枕,心裏也會稍有慰藉。
第三天,我早早地起床。掛在晾衣桿上的衣服隨風飄揚,我取了自認為最好看的一套衣服穿在身上,仔細地剃了我並不茂盛的鬍子,然後去理髮店洗頭髮,讓髮型師做了一個好看的髮型。
我仔細地檢閱着自己,生怕自己有一絲不完美。
想起第一次和她約會,也是激動了很久,不停地照鏡子,衣服翻來覆去地換。現在唯一改變的是,這可能是最後一次約會。
我抱着海豚從寢室出門,在學校側門的花店買了一束百合,懷裏滿滿的物品,幾乎擋住了視線。
G大的校園裏面行人寥寥,空曠而又寂寞。我向著女生寢室的門前走去,間或有女生經過,紛紛側目,視線落在比我還高的海豚和百合上。
我打了電話給她,然後等她過來,她微笑着走近,看見禮物時皺了皺眉,埋怨地說:“你買這麼多東西幹什麼?我不要!”
我有些失落,“都已經帶過來了,收下吧,總不能再拿回去。”
我把海豚和百合遞了過去,她執拗地不願意接受。僵持了很久,她終於妥協,“等一下,我先拿回寢室”。
我坐在路邊的長椅上發獃。地面上一隻螞蟻匆匆爬過,遇見一片薯片的碎屑,它用觸角探了探,歡呼雀躍地圍着薯片碎屑團團轉,興奮夠了吃力地拖着薯片往回走。聽說螞蟻是要靠嗅覺探路,我惡作劇地在它回程的路上用腳來來回搓了幾下。
螞蟻忽然停下了腳步,不停地用觸角探着路,在原地茫然的亂竄,它失去了賴以回程的路線,因此而迷失了方向,我忽然覺得有些傷感,多麼像我啊。
一雙熟悉的鞋子忽然停在我的身前,我仰首看她,冉冉升起的太陽在她身後,她皎潔的面龐在燦爛的光輝中模糊得幾近不真實。
我打開旅遊地圖,翻閱市內以及周邊的旅遊景點信息。我問她:“去哪裏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