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瑞麗》。你看不?”夏冰眼神里充滿疑惑,好像男生就不能看《瑞麗》似的。
“看!看美女!”夏冰從包裏面取了一本《瑞麗》遞給了我。
下課鈴聲響了,我把書還給了夏冰,收拾書本準備閃人。反正已經點過名了,第二節課走了也應該沒有什麼關係。
“你要蹺課?”夏冰看見我的舉動問。
“真聰明!”我向她比了一個大拇指,“你這智商不學高數太可惜了!”
班長滿面春風地向我過來,我直覺不是什麼好事,“余言,通知你一件事,學院要開迎新晚會,你作為本班的音樂才子組織個節目怎麼樣?這周六上午十點鐘各班的節目就要初選”。
我苦着臉,“不是吧”。
“為班級爭光啊!”王宇翔拍着我的肩膀說。
推是推不掉了,只能硬着頭皮上了,在節目還沒想好之前,還是先蹺課出去玩玩尋找下靈感吧。
我背着書包溜出了教室,夏冰也溜了出來。
“你蹺課幹麼?”我問她。
“你又蹺課幹麼?”她反問我。
“打街機哦。”在學校對面商場的二樓,新開了一家遊戲機廳。打遊戲比聽枯燥無味的高數要有趣多了。
夏冰一揚臉,“我正愁沒地玩,我和你一起去”。
我懷疑地看着她,“女生……會打遊戲嗎?”
“不信,那就比一比咯。”她拽拽地說。
從小學三年級開始玩街機的我,面對一個女生提出的挑戰,覺得十分地可笑。
我選了男生最愛玩而女生很少玩的射擊類遊戲《化解危機》,和她進入遊戲並肩戰鬥,看誰的殺敵數最多,能夠堅持得最久。
舉槍,瞄準,扣動扳機,槍聲大作,子彈亂飛,敵人成群結隊地湧現又源源不斷地倒下,而我只堅持到第二關就掛了,夏冰居然堅持到了第三關。
我不服氣,決定比試跳舞機。憑藉著良好的樂感,玩跳舞機對我來說輕而易舉。我一口氣跳了二十分鐘,創造了這台機器的最高得分紀錄。我得意洋洋地看着她,哼哼,還敢比嗎?
夏冰雙手插在褲兜里,隨意地站了上去,音樂響起之後,她的身體開始動了。
全身隨着節奏舞動,每一個動作都非常連貫,我第一次看到有人玩跳舞機真的在像跳舞,漸漸地,夏冰的身邊圍了一圈人,時不時發出一聲驚嘆。那一刻,她光芒四射,是整個遊戲機廳中最令人矚目的焦點。
她一直跳了半個小時左右,過了一個又一個關卡。當夏冰通關后,圍觀的人情不自禁地鼓掌。還有一個男生在吹口哨,周圍的男生也都跟着尖叫。機器上最高的紀錄創造者FISH被BING取代了。
“怎麼樣?服了吧。”她微微仰起頭,驕傲如公主。
我對她刮目相看,“服!不服不行啊”。
“廢話,怎麼說我也是學院藝術團的!跳舞還不是小菜一碟!”她得意洋洋地說。
接下來我和她各玩各的遊戲,我在打拳皇呢,忽然聽到節奏非常強勁的架子鼓聲。我回頭一看,嚯——好傢夥,夏冰居然在玩《爵士鼓3》——一款模擬架子鼓的打擊遊戲。遊戲機放着林肯公園OneStepCloser的音樂,屏幕跳動着音符,敲打相應的鼓點就可以得分。夏冰雙手揮舞着兩根鼓槌,流暢而嫻熟地打着鼓,屏幕上跳動着一串串的數字,顯示着完美的連擊。架子鼓本來是很男性的樂器,由她一個女生來玩,實在是拉風極了。她不可避免地再一次引起了圍觀。
夏冰,真是謎一般的存在。
電光火石間,我想到了迎新晚會的參演節目,等到她打完鼓,我立刻衝上去問,“你會打架子鼓?”
她看着我一臉興奮的神色,不明所以地答:“是啊。”
“太好啦!我們剛好可以組一個樂隊參加演出,我是結他手,你是鼓手!”
“組樂隊啊……”夏冰沉吟了片刻,“也行,不過,還差貝司和鍵盤哎。”
既然天賜鼓手,那麼接下來的好運也一定會讓我找到合適的人選。我信心滿滿地拍着胸脯保證:“等着吧,一定都能找到。”
中午放學后,我把本班的同學個個都問了一遍。大家聽說我準備組個樂隊都挺感興趣,關鍵是沒有人會。
我失落地回到寢室裏面,坐在凳子上發獃。馮蕭從寢室外面回來了,身上穿着球衣,估計是打完籃球,隨手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想什麼呢?”
“我想組個樂隊,還差鍵盤和貝司。對了,你會彈不?”我不抱期望地進行例行詢問。
馮蕭漫不經心地說:“不會。鋼琴嘛,還會彈一點點。小時候被我媽逼着學的,後來上高中到外地讀書就沒再碰過了。”
飢餓的我如嗅到獵物一般,立刻雙眼閃閃發光,“太好了,你可以當鍵盤手!”
馮蕭胡亂地接水洗了一把臉,水珠掛在他的額頭上,晶瑩閃爍,“開什麼玩笑,鍵盤和鋼琴又不一樣”。
我用我有限的樂理知識解答道:“鍵盤和鋼琴是不一樣,鋼琴是擊弦發聲的樂器,而電子琴是電子合成;鋼琴有八十八個琴鍵,而電子琴普遍是六十一鍵,但由於都採用的是黑白排列的琴鍵,演奏用的指法基本一樣。所以,馮蕭同學,你只要稍加練習和適應,就可以演奏鍵盤。”
他一屁股坐在對面李明耀的桌子上,撓着腦袋問:“你不會是認真的吧。”
“認真的。”我說。
他一副豁出去的表情,“好!我就答應你!”
現在就還剩下最後一個人選——貝司,離湊足樂隊只有一步之差了。
貝司是低音樂器,主要用來整合和聲和節奏,學習的人不像結他那樣多。畢竟學了結他還可以單獨演奏,可以用來耍帥泡MM,而貝司只能為他人伴奏做嫁衣裳。
一天下來,貝司手沒找到,彈結他的倒有不少。
我沮喪地從一片情侶雲集的草地旁經過,不由自主滴加快了腳步,卻忽然聽見了結他的聲音。對於樂器的聲音我一向比較敏感,循聲望去,在一棵高大筆直的槐樹下,男生倚樹而坐,邊彈邊唱着《甘心情願》,在他的對面坐着一個女生,微微側着頭傾聽。男生彈得並不熟練,不過女生卻聽得津津有味。
我繞了一下,總算看清那個男生竟然是李明耀!他手中拿的琴,是我的芬達。剛來學校的時候,他看見我會彈結他,就嚷嚷着讓我教他彈結他,他學結他的目的非常明確——扮酷耍帥追女生。
我教了他一首《甘心情願》,他不記樂譜,依樣畫葫蘆地照着姿勢比畫練習,斷斷續續接近一個月下來,總算勉強可以彈下來。今晚迫不及待地用來追女生了。為了避免被李明耀看見產生尷尬,我快步離開,心中已經有了貝司的人選。
等到李明耀回寢室,我立刻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勸說他成為貝司手。他不假思索地答應了——玩樂隊啊,太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