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輾轉,還是回到最初
南歌剛上車,人還沒有坐穩,司機先生就猛地一個急剎車,她的頭重重地撞在了前面的座位上。就在司機大大咧咧地罵著神經病的時候,南歌旁邊的車門被打開,她被用力地拉出車外。視線停頓在面前高大英俊的男人身上,南歌怔住,居然無法反應。
三年了,可她的沈言居然還是如從前一樣,看上去高貴優雅。這樣的男子就該是王子,就該是被所有人包圍的才對,可是為什麼他臉上的表情卻帶着一股濃重的哀愁呢。
“小姐,你到底還走不走?”司機變得有些不耐煩了。
南歌抱歉地對他笑了笑,“對不起,我還有事,你先走吧。”
那個司機此刻心裏大概在想,自己是走了什麼狗屎運,居然一下子碰到兩個神經病。
沈言顫抖着手,想抬起來摸摸南歌的臉,但又怕南歌拒絕,於是只能對着南歌輕輕地微笑。他不喜歡現在的自己,就連笑都小心翼翼,讓人感到難過。沈言已經有三年沒有這樣看過南歌了,這三年來,他日夜想着他的南歌能真真實實地出現在自己身邊,可每次午夜夢回,只有一身的冷汗伴隨着他。
他不止一次地夢到過,南歌凄厲的哭聲帶着拒絕,跟他說再見。再見,再也不見。他伸出手想把她緊緊抓住,可無數次,除了空氣,他什麼都抓不到。到最後他只能被自己的夢驚醒,然後再也睡不着,整夜整夜地坐在床上發獃。
事實上自從南歌消失之後,沈言已經幾乎每夜都會失眠了。他睡得很少,如果能睡到六個小時,真的已經算十分慶幸的了。
“南歌,我終於又見到你了。”沈言笑了笑,臉上的表情從剛才的欣喜,轉而變成了習慣性的冷漠。聲音里,帶着輕顫,更多的卻是僵硬。
南歌皺了皺眉,怎麼會是這樣生硬的話語呢。他們之間,難道就連說話,都要變得這樣公式化嗎。只是她沒有想到,會在此時此刻,會在這個時候,跟沈言再見。
南歌聳了聳肩,“我不知道這是你的畫展。”
沈言挑了挑眉,所以言下之意就是,如果她知道這是他的畫展,那麼打死她她也不會來,是這個意思嗎?
“可你還是來了。南歌,上天註定我們分不開。”
南歌搖了搖頭,“沈言,上天不可靠,只有我才知道我自己的命運如何。”
沈言的目光變得漸漸犀利起來。明明,明明他想念眼前這個女人想念得要死,可是在真的見面之後,卻又一點都表達不出自己想說的話來。他的聲音很淡漠,淡漠得連他自己都覺得該死。可這三年,他早已經習慣了用這副假象去與周圍的人打交道,於是就漸漸變成了另外一個他,再也改不掉了。
他們相視許久,南歌從他的眼眸中看出了很多東西。只是她忽然失望,沈言從前那雙澄澈的雙眸,如今已經再也看不到當初的純粹了。這雙眼睛中,如今摻雜着太多的利益和雜質,已經讓她看不清他漆黑瞳孔中最真實的自己了。
南歌回到家裏,她沒有想到三年後的再見,竟然是跟沈言不歡而散。可是現在的沈言真的不一樣了,太霸道,也太以自我為中心。他希望她跟他走,南歌搖搖頭堅決不同意,於是在話說不到三句之後甩手走人。
南歌怔怔地望着那個背影消失在夜色之中,忽然有些迷茫。是不是這些年,所有人都圍着他轉,所以他想當然地以為,全世界的人都該以他為中心了?這樣的沈言,南歌一點也懷念不起來,甚至有些厭惡。她討厭那些以為自己可以安排別人命運的人,莫名地討厭。
南歌靠在軟椅上左右搖晃。她是個懷舊的人,所以就連在S市租住的房子,都跟在A市時候的房子一樣,裏面的佈局一點兒都沒有變,依舊是南歌喜歡的陽台,坐在陽台上仰頭,可以看到許多的星星晶晶閃亮。
她閉上了眼睛。原本以為,自己真的會在這個城市安靜地生活下去,可突如其來的沈言,還是打亂了她的腳步。她沒有想到他們之間的緣分,真的只有三年。兩個三年,六年,他們被時間玩弄於股掌之中,卻在不知不覺變得開始相互傷害。
至少在今晚之前,南歌從未想過,一向對自己極好的沈言,也會對自己做出這樣的舉動來。一直想逃離他身邊的她,居然又一次被帶到了他的身邊。
時間,真是個可笑又可悲的東西。它讓人變得日漸蒼老,日漸找不到方向,卻只能無力地揮霍,直至世界盡頭。
第二天南歌是頂着紅腫的眼睛去上班的,可她沒有想到,走到樓下的時候會碰上沈言。沈言看上去也是一夜沒睡,眼睛腫腫的,看到她之後尷尬地轉過了頭。
南歌不理他,逕自從他身邊擦肩而過。這樣的沈言不是她認識的沈言,她一點兒也不想跟他有任何關係。
沈言一把抓住南歌的手,臉上顯得有些疲憊,“南歌,我們握手言和,昨天是我不好。我們不要鬧彆扭了好不好,我們有三年沒見了,可不可以……”
“沈言,你要清楚,並不是我想跟你鬧彆扭,而是你自己一廂情願的自以為是讓我們在三年後的第一次見面這樣不歡而散。”南歌粗魯地打斷沈言的話。
她直直地盯着沈言,看到沈言的臉色變得鐵青。他似乎想發作,卻又在極力忍耐着。南歌知道,從前,大概是從來沒有人敢這麼對他說話的。因為他是沈總,圍繞在他身邊的人不是想討好他就是想奉承迎合他,所以他已經開始變得不習慣她這樣的對待方式了呢。
沈言慢慢放開了手,他的眼眸在一點點地轉冷。南歌想,只有這樣才能讓這個男人趕快離開這個城市。她並不喜歡這樣的相逢,她從前以為,三年前的那天,就已經是他們的句點了,可是直到今天她才發現,那不是句點,那只是省略號。後面會發生什麼,連他們自己都不知道,而南歌也只能循着固有的軌道,一步步地走下去。
車子一路向北,南歌坐在沈言身邊,漠然地看着窗外的景色一掠而過。有些東西,刻意地想去遺忘,所以就真的忘記了。可是當這個男人再一次出現在眼前的時候,南歌才發現,原來一切都沒有變,變的只是彼此的心境。
沈言把南歌送到了公司,他們相互道別,卻沒有一句多餘的話。
中午的時候,南歌打了辭職報告交到BOSS李的辦公室。BOSS李似乎極不理解南歌這樣的行為,他推了推自己的黑色邊框眼鏡奇怪地看着南歌。
“小肖,你進公司以來的表現我們都有目共睹,我最近才剛想給你升職,你怎麼就辭職了。你是不是再考慮一下?或者公司有什麼令你不滿意的地方?”
南歌搖了搖頭,“公司很好,只是我的私人問題而已。李總,我要離開這座城市了。”
簡潔而又明了,南歌的聲音裏帶着一種堅定。她希望BOSS李不要再留她。既然沈言已經發現了這裏,她也就再也逃不掉了。她了解沈言,這個城市以後一定會是他常常光顧的城市。
BOSS李最終還是同意了南歌的辭職,但公司規定,辭職報告必須提前一個月上交,所以就意味着南歌必須還要在公司待一個月。
下午的時候,外面開始起風了。已經接近十一月的天氣,傍晚的風開始變得有些寒冷,她抱緊雙臂把衣服緊了緊。
“南歌姐,什麼時候交的男朋友,怎麼一點都沒聽你說起過?”一旁的小林賊賊地碰了一下她的胳膊笑着揶揄。
男朋友?南歌順着小林的視線看去,街口處靠在黑色轎車外面的男人,不是沈言又會是誰。南歌閉了閉眼,她就知道,沈言這樣的性格,絕對不會善罷甘休的。
“南歌姐快去啊,外面這麼冷,他都站很久了。”小林推了她一把。
“你怎麼知道他站了很久,你是神啊。”
小林皺了皺眉,“南歌姐,他從下班前一小時就等在那裏了,我從窗口看下來,正好能看到他。”
南歌點了點她的腦袋,一副警告的意味。小林這女孩兒什麼都好,就是太八卦,大概明天辦公室里的頭條新聞一定會是:兩年來從來不跟男人接近的肖南歌一夜之間冒出個男朋友來。
南歌走近沈言,她看着沈言漆黑的瞳孔中的自己,不自覺地擰起了眉。從什麼時候開始,兩個人的相處之中,開始少了那一份特有的溫暖了呢。
現在的南歌看到沈言,只想逃離。他們之間特有的那種存在方式,在三年之間已經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而南歌看得出來,眼前的這個沈言早就已經不是當初的那個了。現在的沈言,比三年前更加像一個老闆。
他開始變得功利起來,開始變得學會算計人心。因為在商場上只有這樣才能立於不敗之地,可南歌不喜歡,所以只能選擇逃離。她希望,這個決定是正確的,並不知死活地為了逃避而刻意找出的理由。
沈言送南歌回家,他的車停在南歌樓下的公寓外。他轉過頭去看南歌。
“南歌,回去吧。阿姨很想你,還有蘇玲,現在已經是一個三歲的孩子的母親了,可是她不肯結婚,她說沒有你的婚禮,她絕對不要,所以……”
“沈言,該回去的時候我自然會回去。”南歌打斷他,對他笑了笑。
她當然知道了,該回去的時候她一定會回去,其實就像現在,她一樣已經找到了回去的理由了。因為南歌忽然發現,在面對沈言的時候,自己的心竟然不會再像從前那樣悸動了,也許時間真的已經沖淡了一切,包括他們之間的感情。
可是如果,二十餘年的感情,因為三年的時間而被沖淡,那麼這段感情又算是什麼呢。很多時候,南歌在夜裏一個人的時候,靜靜地聽着耳邊的風聲呼嘯而過,她會想,如果當年爸爸沒有把還是嬰兒的沈言帶回家,他們一家人會不會還和兒時一樣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事實往往是跟現實截然相反的,而她也只能抱着這樣的現實,慢慢地行走在自己的人生軌道上。那個軌道上,沒有沈言,沒有家人,只有自己。
南歌猜測得沒錯,一個月來,沈言果然不斷地往S市跑,他三天兩頭地出現在南歌面前,並且每次都會送上一大束鮮花。一開始的時候南歌不要,沈言就毫不在意地當著她的面把花丟在垃圾桶內,後來南歌有些心軟,畢竟是新鮮的花,丟掉着實可惜了,她就收下,插在家裏的花瓶里。結果一個星期下來,她家的客廳儼然變成了一個小小的花房。
“沈言,你能別那麼浪費錢了嗎,有那閑錢倒不如多去幫助幫助那些災區的小朋友。”南歌不滿地盯着沈言。
“我現在已經贊助了十二個小朋友了,並且以後還會一個個的多起來。”沈言的眼神熾熱,讓南歌不自在地躲過。
南歌離職的那一天辦公室的人為她送行,她們一起吃飯,小林大喊着不醉不歸,可自己卻一邊喝酒一邊哭了起來。小林是個感性的人,每次一有同事離開,第一個哭的是她,但哭過之後就什麼都不在意了。
“南歌姐,我進公司以來你幫我最多,現在你要走了,以後誰來幫我啊。”
南歌拍了拍她的肩膀以示安慰。到最後很多人都醉了,唯獨南歌沒有。一個人在陌生的城市,南歌早就已經學會保護自己,在單身的情況下,她絕不容許自己喝醉,因為保持足夠的清醒才能更好地保護自己。
“南歌姐,那你接下來要去哪裏?”小林的臉蛋已經潮紅,抓住南歌的衣袖問。
南歌眨巴着眼睛想了想,去哪裏?其實南歌交辭職報告的那天也問過自己,要去哪裏,這些年來兜兜轉轉,去過不少城市,可怎麼都不適應。
所以到最後南歌告訴自己,回去吧。畢竟那是自己的家鄉,人到最後,總是要落葉歸根的。
南歌溫柔地揉着小林的頭髮,“小林,我要回家了。”
而此時,一臉潮紅的小林,早已經醉死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