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傑 一場夢 一種現實
如果你能在秋季來到
艾米莉·狄金森
如果你能在秋季來到,
我會用撣子把夏季撣掉,
一半輕蔑,一半含笑,
像管家婦把蒼蠅趕跑。
如果一年後能夠見你,
我將把月份纏繞成團——
分別存放在不同的抽屜,
免得,混淆了日期——
如果只耽擱幾個世紀,
我會用我的手算計——
把手指逐一屈起,直到
全部倒伏在亡人國里。
如果確知,聚會在生命——
你的和我的生命,結束時——
我願意把生命拋棄——
如同拋棄一片果皮——
但是現在難以確知
相隔還有多長時日——
這狀況刺痛我有如妖蜂——
秘而不宣,那是毒刺。
他是站在人群中的,那身淡灰色的衣服模糊不清,側梳的頭髮遮住了半邊臉。我不能看得分明。
擠過人群,向他靠近,可是無論我如何奮力地要想靠近他,焦急地看着他撥開人群往我這裏來,我們的距離仍然有十米之遙。
不知道過了多久,反正是很長的時間,他才衝到我身邊,將我攬進懷中。
我感覺不到他的體溫,只是感覺到他衝過來的力量,伴隨着洶湧而急切的風聲。我渾身顫抖。恐懼的力量是如此強大,將我拖向無際的黑洞。我看見自己的身體以瘋狂的速度被吸納,掉進無窮的黑影之中。
他的身形越來越小。我只記得我颯然離開時,瞥見他驚呼的嘴。
然後,我往下墜,往下墜。心悸,疼痛,慌亂。心臟落下。
眼淚滴下來的時候,我醒了。
天已經大亮,外面的陽光真好,暖洋洋地灑在薄薄的毯子上,落在胳膊上,有種體貼的溫熱。小鳥在窗外咕咕哩哩地叫,聲音從混濁到清脆,只花了短暫的二十秒鐘。
青草被曬熱的味道。腐敗的水的味道。塵土飛揚的味道。屋裏殘餘的煙味。時間就在被窩裏飛快奔走。時間的味道就是青草被曬熱的味道。腐敗的水的味道。塵土飛揚的味道。屋裏殘餘的煙味。
米蘭·昆德拉在《身份》就放在枕頭邊,昨天晚上我讀了一段話,關於夢的。
“夢將一個人生命中不同的時期一律化為同等價值,並將人所生活過的一切都拉平,使之具有一種同時性,這讓人受不了;夢否認現實的特權地位,使它變得不再那麼重要。”
是的。十年前,孫傑在我的生命中或許顯得非常重要。我每天都像朵孤獨等待的花兒,靜靜地等待他的眼神和微笑降臨。然後,又長時間地等過他的來信。可是,偏偏在我已經將他忘在腦後的今天,他出現在我的夢中,佔據了極為重要的位置。將這十年遺忘的時光拉平。
在夢中,我急切地等待他的擁抱。現實中的遺忘,已經不再重要。
窗外的空氣有些濕,呼吸起來很舒服。呼吸就是霧氣,就是白色的。窗台上有幾片覆蓋薄薄灰塵的葉子,被風掀得一起一落,跳起了舞。飛蟲落在紗窗上,又緊張地飛身而去,彷彿怕沾染病毒。
這樣清朗的天氣。我套上襯衫就往外走,邊走邊數總共掉了幾顆扣子。衣服買了幾年,扣子不停地脫落,現在已經無法系了,只能用衣角打個結,束在腰上。
酒店隔壁就是個很大的花園,從窗口看,一個人也沒有。寬敞平坦的草坪,綠色又脆又亮,長滿了花兒,金黃的,桃紅的,尖尖的葉子,像章魚的爪子。我決心去看看這個緊鎖的公園裏到底有多大,都有些什麼植物,在空曠的草坪上走走路,撿幾朵被雨打落的杜鵑花。
不知道我為什麼會夢見孫傑。我好幾年都沒想到過這個人了。而且,竟然是成年的他。
我們都是天才。我們竟然都能毫無困難地在人群中認出對方。沒有因為容顏的改變而稍有猶豫。歲月在我們臉上留下的痕迹彷彿並不存在。我被夢境分裂成兩人,一人冷靜旁觀,一人介入演出。
曾做過一個夢。夢見汪海死了。
那是在我二十二歲那年,剛剛到S城工作。剛剛經歷了畢業的離別,和同學的,和老師的,和肖泱這個曖昧而又毫無關聯的人的。
那時,汪海在腦海里仍然牢牢佔據了不可動搖的位置。我堅決地相信,汪海在我心中的位置永遠沒有人能代替。他不可改變。
在夢中,汪海的死亡震驚了我。我渾身冷汗地醒來。在黑暗中找不到鞋子,光着腳踩在冰冷而又骯髒的水泥地面上,一粒粒灰塵就這麼粘在腳上,每踩一腳,灰塵就多了些,走到陽台上時,腳下就像又長了層斑駁不平的皮膚。
我或許需要點新鮮空氣。我縮在陽台的角落裏,在抽屜里翻找。我抽屜里只有半包帶過濾嘴的大前門,是北京的同學來看我順手扔下的,裏面還塞了個粉紅色的一次性打火機。
我顫抖着手點上煙,用力地吸,彷彿要把肺都壓到小腹里去。我想吞下去什麼會使我停止顫抖,可是,無論我如何用力,渾身卻哆嗦不止。太冷了。太冷了。天實在是太冷了。我對自己說。
可是,分明,風刮在身上,是暖和的,曖昧的,溫存的。
那段記憶是個黑洞。常常想將我吸進去。我抱着自己,拚命地想抓住任何東西,想支撐住自己。我是漫畫裏的小人,被風拽得全身和地面保持水平。
和孫傑上次見面,是好些年以前的事兒了。記憶中的他仍然長着張十八九歲的臉龐,青春痘散在雙頰上,身材瘦長,足球在雙腳之間盤來兜去。可是,夢中的他,身形卻像個被妻子照顧得太好的已婚男子,已經微微有些發胖,細長的眼睛被眼泡擠得更加小,幾乎要看不見。靠近他的身體,感覺就像陷在柔軟的沙發之中。
對面走來一個男人,牽着個小姑娘,兩人都裹着長長的淡綠色浴巾,男人赤黑的小腿裸露,毛絨絨的。齊肩的頭髮還在無聲地滴水。女孩皮膚白晰得幾乎透明,梳着漂亮的童花頭,細細的雙腿黝黑健康,和上身的比例有些誇張,應該能長得很高。
好奇地盯着男人看,眼睛很大,嘴唇很薄,表情淡薄,隱隱跟肖泱有些神似。他的身材很高,大約有一米八零的樣子,手臂上還纏繞着青色的花紋。而肖泱只有一米七零,白晰清秀。
這個男人不比肖泱,這個男人潛伏着的暴虐和偏執的氣質,在舉手抬足間,散發著致命的誘惑力。但是,他看女孩的眼神如此溫柔,像是一個深愛中的父親。
男人走過我的身邊。我們的眼神互相交換。然後,我們各自走自己的路。這是種相識的模式。眼神不自覺而又冷淡的交流。突然有種潛伏的意識冒出腦海,說不定會有什麼要發生。但是,今天中午我將離開。這種發生的真實機率遠遠要低於我對離奇遭遇的期望值。
人的閃念是有罪的,常常是和真實意願無關的。父親活着的時候常常這麼說。他說,上學時大串連,他路過J城長江大橋時,第一個念頭就是拿個炸彈把橋炸掉。炸得血肉橫飛,哀鴻遍野。但顯然,當時的他就非常清楚的知道,這種念頭和他真實的意願是完全相背離的。父親終身都是個溫和的男人,完全沒有暴力傾向。
有很長很長的日子,在汪海的事情初發生后的那段日子,我看見牆就想撞上去,看見車就想倒下去,看見石頭就彷彿看見了自己倒在上面,面目被尖銳的石頭刺得血流滿面,看見湖面我就彷彿整個人被淹沒般窒息心悸。但是,我想,我並不是真的想死。我很怕死。
這種幻覺已經很久沒有出現過,我希望它已經永遠離開。
汪海的死在我的意料之外。雖然我也許曾經盼望過這一天。我希望他死。我也希望過他好好活着,希望他有一天親眼看到我活得比他強大,而且滋潤,會追悔莫及。可是,突然聽到他的死訊時。我彷彿和他一樣,跌進了冰凍的湖水之中,力竭,窒息,然後,溺水。我奮力想將自己拔離死亡深處。仇恨消失了。我不知道還有什麼能支撐我生存和奮進的慾望。
汪海已經死了。而我,還要繼續活着。
走出酒店大門。拐彎。是條沿着山林的小徑。沿山建了許多酒吧、咖啡屋、服裝店、藥材店、特產店,兩排筆直的棕櫚長得那麼修長,遠遠落不下一點點樹影,把所有的人都遺留在不算暴熱的陽光下,透明的,毫無遮蔽的。
一家店門口,蹲着個男人。
是個外表乾淨斯文的男人。戴着無邊的眼鏡。兩眼迷茫地看着腳下的水泥地。一隻手神經質地捏着煙草,另一隻手緩緩地翻弄着紙片,好像要捲煙,又好像是想拆開似的。屋檐半個角的陰影蓋住了他的左臉,明暗交錯,表情越發顯出黯然來。
男女兩種性別根本不是用來相愛的,而是用來相剋的。
孫傑在夢中的形象像是被照顧得極為妥當的已婚男人。或者我的夢是個預告。正如上次夢見汪海一樣。
我很想知道,孫傑寫來的幾百封信,是被我鎖在媽媽家的抽屜里,還是已經被通通扔進了火爐中?那些溫馨的粉紅色卡片,是否還保有當初粗糙低劣的香氣?上面龍飛鳳舞的字跡,是否已經褪得淺淡,不再能分辨清楚?我記不清楚了。我或許愛過他。他或許是我唯一愛過的人。誰知道呢?
愛只是無法抵達的彼岸。永遠只是對終極的替代。
歷史不過是相同體驗的一再重複。
能清晰地記得孫傑家的電話號碼。在分別了那麼多年以後。這個號碼,在從夢中清醒后的第一個瞬間就飄進了腦海。
太奇怪了。這些年,已經學不會記住別人的電話,所有的電話都在手機里,不需要記憶。丟了手機,也就丟了一幫人。每個人都隨時因為技術性和操作型錯誤全部中斷,丟失。但,夢醒時分,跳出腦海的竟然是他家的電話號碼。我沒有打過的這個號碼,也從來沒記錄在地址本上。然而,它整整在腦子裏盤踞了十年,如此頑固,如此堅決。
奇迹。記憶如此龐大,堆積十年以為早已埋沒的東西都可以如此不經意地跳到腦海表面。總之,還是有些東西是有生命的。比如,他和我之間仍然殘存的記憶,在某個不經意的早晨突然就鮮活了。無法預期。
公園到了。兩人高的鐵門緊緊鎖着,欄杆上有人的腳印,黃泥還是濕乎乎的,看來剛爬進去的人之前一腳踩到泥里去了。門裏面,遠遠的一株高大棕櫚邊,站了兩個男人,鏈鎖上的腳印一定是他們留下的。
門不高,而且,有橫有豎,搭配得當,就像專門為了爬過去而設計的。再打量一下自己,這套衣服是在杭州買的,在男裝櫃,一米八零高男性的尺寸。棉布襯衫,亞麻長褲,肥肥的,堆在我削瘦的身上。唯有一頭如枯草般的亂髮讓我還算像個女人。這樣的形象,正適合翻牆爬樹。
踩着水泥花壇爬上了鐵門頂端,遠處那兩個男人抱着胸抬頭看我,一臉詼諧而又得意洋洋的笑意。他們正等着我摔下來,好充當英雄。我居高臨下地看着他們。大約有二十七八的年紀,一個高點,一個矮點,但都不超過一米七三。離我想像的英雄差距太過遙遠。
我決心要跳出個優美的姿勢,杜絕他們當英雄的可能性。左邊是一片有些潮氣的草地,右邊是水泥地。渾身都是泥巴總比摔斷腿要強一點。當然,我可以沿着鐵欄杆溜下去,可是那樣的話,我勢必是趴在欄杆上左挪右蹭,不太美觀。鑒於有兩個年輕男人在旁參觀,我決定稍稍瀟洒一下,做出個漂亮的飛躍姿勢。
捏着拳頭,盯着腳下低出一米五的濕草地,我將手一松,跳了下去。那兩個男人的叫好聲和口哨聲劃破寂靜的夜。然後,還沒來的及得意,我的右腳陷進了泥中,左腳一歪,半跪下來,用手撐住地才沒倒下去,但我的發梢已經沾滿了泥水。
飛快地站起身來,右手也全是泥。還算好,沒有一跤跌進河裏。看着草地後面骯髒的河水,慶幸地想。兩個男人得意的笑聲此起彼浮,樂不可支。我咬着牙瞪了他們一眼,粗魯地用餐巾紙死命擼頭髮。
我不生氣。當然不生氣。我和他們有什麼關係?
如果我走上前去搭訕,或者,按照普遍的程式,他們和我搭訕。我相信男人們對我至少還有點興趣,我還沒有衰老枯敗到不值一看的地步,這個,我深信不疑。
通過這樣無聊有聊的搭訕,我們就多少有了點關係。除非想死,否則,和這世界有關係是件好事,有了關係,才有盤枝錯結的責任,才有了生活下去的支撐點。我們的關係不用深入,也沒辦法深入。人和人的需要就那麼淡。但至少可以一起散散步。或許,可以談談理想啊,人生啊這類生存周期比較長的話題。高空關係也許會長久存在。
但是,我們之間只是陌生,儘管我的想像力已經無限膨脹到了意淫的地步,事實上,我不打算把它從陌生向熟稔推進。如果不是因為陌生人的關注而虛榮心膨脹,我就不會盡失顏面的摔跤了。這樣的想法,讓我突然覺得自己可愛起來。至少,我還需要男人,還在意他們的看法。有些時候,我很懶,感覺不到需要。這種不再需要的感覺很平靜,懶得活着,懶得死,懶得奮鬥,懶得愛。
我決心打個電話。打電話只是個形式,用來阻障現實。現實就是,我的不遠處,有兩個年輕的男人在打量我,他們觀察了我很久。我很快就要經過他們身邊,我不知道我手往哪裏擺,眼睛往哪裏看,如果他們試圖交流,我又該如何應對?
我只能打電話,只與電話的那頭有關。我要用電話將這兩個男人和我隔開。這是一種怯懦,電話只是用來掩飾的道具。正如我的長發。
自汪海的事後,我還沒有剪過短髮。現在,已經過了六年了。六年,足以淡忘許多事情,也足以養長一頭亂髮。
我還記得肖泱曾經在某個深夜問我,你的長發意味着什麼?
我的長發意味着什麼?我抬起眼睛看他。他也直直地看着我。
有的時候,我真的非常心軟。我想我是喜歡他的。我覺得他的眼神鋒銳而又軟弱,看着他的眼睛,我就想將他抱住。
我知道,讓兩個孤獨的孩子面對這巨大而又陌生的世界,總比一個人的脆弱要堅強許多。可是,我不敢。怎麼也不敢。
你的長發意味着躲藏。你總是將自己藏在頭髮後面。自以為安全。他溫柔地說,說的時候帶着一絲笑意,裝作毫不在意,可是,他的眼神極為警惕。
他說話的神氣讓我敏感地覺得他在害怕。我想,我們的交流從來都不自如,一直到分離,都沒有達到。
我們從來就不是朋友。
想到肖泱,常常想笑。這個孩子。真的是個聰明的孩子。
肖泱最討厭的就是我這種處處把他當成孩子的態度。他總是理直氣壯地說,我心理年齡比你大。
我已經快走到那兩個男人旁邊了。他們慢吞吞地往前走,不時側臉竊竊私語,裝模作樣看路邊的花。
我想做些什麼,抵抗這種不自然的等待,等待搭訕的發生。
那麼,就是孫傑了。誰叫我記他的號碼記得如此清楚。每次給人打電話,我總是尷尬,懷疑打電話給人家是種不適當的煩擾。我不知道如何應對,我覺得一切都與我無關。我不知道我為什麼如此厭煩。
但現在,我要主動給一個陌生的男人打電話。我要告訴他翻牆的故事,我還要告訴他夢見了他。除了彼此的名字和曾經的過去。我們全無關聯,生活沒有任何接壤之處。
我覺得和陌生人相處更加自然。不用假面生存的人艱辛。用假面生存的人疲累。大半的時候,我會選擇真實。我是個相當殘酷的人,我將所有真相帶來的罪責都輕鬆地推卸給別人。我就喜歡這樣,我同樣願意承擔別人殘酷的真相,除非他們不願意讓我承擔。
孫傑在遙遠的蘇州,應該還是住在舊時的樓房裏。樓對面有個綠色塑料頂的車棚,前方是高大的松樹,斑駁地落了厚厚的灰塵。他家在三樓,綠色的窗框,昏暗的玻璃上貼着陳舊而黯然的“喜”字。這段記憶發生在好些年前,他的姐姐遠嫁香港之時。而現在,他可能將要娶個陌生的姑娘,在那個被風雨吹得殘破的喜字上再添喜字。我只能想到這麼多,我甚至不知道他在哪兒工作。我只記得他是金融專業畢業。
在離那兩個男人只有十米遠的地方,我撥通了他家的電話。一點兒也沒有膽怯,也沒有陌生感。這也是個奇迹吧。我想。
等待振鈴中斷時,我的心開始熱烈地跳動。就像那些等他的電話的日子。
所謂的戀情,所謂的永恆,不過是轉念之間。一個個的轉念,足以持續,或者斷絕最美滿的姻緣。
何況,我們所有的關係,就是毫無關係。
他的聲音沙啞,剛剛起床,沒想到我會打電話過來。他怎麼可能想到,有個多年前的陌生人會在這樣的清晨突然來電?就算是在我們關係最為密切的時候,我也從未打過他的電話。
這串數字清晰地印在腦海里十年有餘,卻從未被使用過。記憶這東西,和感情一樣,完全脫離理智的掌控,沒有預期,也沒有將來。
他驚訝。我放肆地笑出了聲。我翻牆摔了一跤。我夢到了你。孫傑。我記得你的電話。說話的時候,與那兩個先我爬進來的男人擦肩而過。我抬頭看他們,一臉平靜,眼神略有些笑意。他們也沖我快活地笑,指着我膝頭上的泥巴。走過他們身邊,聽着自己的腳步聲在草坪上瑟瑟作響,相比他們啪啪的皮鞋聲是那麼微不足道,微不足道得只有我自己才能夠注意到。
突然有個念頭躥到腦子裏來。
太多微不足道的東西曾經顯得是那麼的重大,微小總容易被放到無限重大。把飛蟲當成轟炸機。特別是,年少時候的感情,它是最溫暖的角落。
他在電話那頭笑。有些驚慌,有些不安,有些久積的陌生,有些久積的熟悉。我幾乎看見了他細細的眼睛因為笑而變得更加纖細,他蒼白修長的雙手握着電話,神經質地抖動,他窗口的綠色窗帘被風一把抓起來,掀到臉上,落下,再掀起,他暗黃色的頭髮碎碎地飄浮,比溪水還要涓細,像落在地上秋天的松針,在風浪中瑟瑟地流,流,流。
我開始自我感動,我以為我記得他的一切細節,深信自己仍然深愛着。就像所有過去的時光,被記憶的刀砍了個乾淨,他就這樣乾淨地站在手心裏,他的呼吸悠長溫和,在電流聲中輕柔而曖昧。
我不愛誰,也不被誰愛。但內心深處,我熱切渴望以一種絕對的姿態愛着誰。
這不是今天才開始的。這種強迫。這種假信。這種錯覺。
常常,我可以同時分裂成幾個自己,某個自己永遠在試圖忘記汪海的噩夢;某個自己相信自己唯一愛過孫傑;某個自己相信自己永遠疼愛肖泱;某個自己相信自己永遠都是那個孤零零地站在停屍間裏,拽着爸爸的衣角不放,生怕失去依靠的姑娘。
這樣無數個自己的背後,還站着個更加強大的自己。
這個更強大的自己,在任何尷尬的時分,在任何對自己不滿的時候跳出來,站在我旁邊,指責我。你為什麼無所事事?你有沒有方向?你這樣庸俗無為,你除了浪費糧食以外,還有任何作用嗎?這個強大的自己隨時隨地跳出來,像生活的糾察,始終督促我,要更好,要更好。我被這個自己快要逼瘋了。
我是碎片。
我彷彿真的看見了孫傑。
孫傑斜倚着的站立姿態,似笑非笑,他將運動衣裹在腦袋上瘋狂地在操場上奔跑,汗水加深了衣服的顏色,陽光熱辣辣地從樹影中穿出來,落在他光滑閃亮的額頭上,鑽進肌膚,化成水,再鑽出來。
還有,他站在我的窗口,倔強地保持落寞的笑容。
有選擇的回憶看起來比事實要複雜得多。
其實,只是一場學生時代年輕而單純的暗戀,彼此的眼神從來都是曖昧而歡喜。唯一說過的親密話語就是一起聽張艾嘉的歌時,曾經不清不楚地說過,若只剩下了一碗粥,就為對方留半碗。
理智的自己是如此冷靜,她不斷地告誡被記憶感動的自己,不要以為你真愛着他,事實並非如回憶中那些節選的鏡頭般熱烈而激昂。
在街上默默相視不過是偶然遇見的震驚;走到街邊相互攙扶不過是因為你跌了一跤歪了腳;在湖邊如果不是你掉進湖裏,他是不會把衣服脫給你披上的;他在你家陽台下面站着也只是為了通知你同學聚會。你們不過是同學之間相互激勵,相約考大學。你曾幻想上大學后再相知相愛,然後,廝守終身。但是,這只是你一個人的幻想。你們所有的關係只不過是花了些不長不短的時日耗在一起,划船,散步。然後,沒等到上大學就不再約會,只有他的信依然按時寄到,一直寄到畢業,戛然而止。音訊全無。
兩個我在內心激烈地搏鬥,都試圖說服對方,可是,兩個我的意志都那麼強大,誰也不願意屈服,我的身體在緘默中走到小徑的盡頭,內里繁雜。
他的聲音突然變得不那麼清晰,電流聲滋滋作響。在蕪亂的嘈雜聲中,他問我,夢見他什麼。我笑着說,擁抱你。他頓時啞然,只留給我深陷電流的沉默。半晌,他像從回憶中驚醒,剛剛反應過來還在講電話,哼了兩聲,然後哈哈地笑出聲來。笑聲痛快得如同是從肺里傾倒出來的。隨即,他安靜下來,彷彿剛才的笑聲根本沒有存在過。然後,我聽見他從容地說,好,你回來吧。我還沒抱過你。我要好好地抱抱你。
於是,我只有笑着回答,好啊,溫暖的擁抱一下吧,要是我還活着回來的話。然後無話,只能互道再見。一場夢。一個陌生的電話。一種現實。我全部經歷過了。
只用了一生中的一天,一天中的一個早晨,一個早晨中的一分鐘。
十二歲那年,我和孫傑都身體瘦弱矮小。他常穿一件泛黃的棕色夾克衫,眉毛粗粗的,笑起來嘴朝右邊歪,看上去很狡詐,頭髮永遠朝左邊梳,右邊厚厚的頭髮被撇過來,像一把傘一樣撐在頭頂,下雨天可以不用打傘。剛進學校,排座位的時候,全班男女生全部手忙腳亂地站在門口,按性別排成兩隊,每隊再按高矮順序分別進入教室。因為是剛剛開學,同學之間還不認識,隊伍安靜得像大家都在進監獄,或者,參加遺體告別儀式。我背着綠色的書包慢慢跟着隊伍前進。
那時候的我是只地道的醜小鴨,穿着媽媽土黃色的舊衣服,眼睛的溜亂轉。旁邊的男生讓我手足無措,我不知道在他們面前應該怎麼做才不失體面。人們告訴我女孩子應該莊重,可我不知道怎麼樣才顯得莊重些。我僵着脖子盯着前面看,可眼角的餘光仍然能看見男生,我懷疑他們都在看我,這種假想讓我難堪,挺直了身體將手插在口袋裏,擺出一副很cool的造型,越發不自然起來。
前面的人越來越少,被分配坐在一起的男女生臉色都很尷尬,笨手笨腳地坐下,刻意保持身體距離,對抗情緒的煩躁。
終於輪到我了。甚至沒看清老師把哪個男生安排在我旁邊。誰都沒有關係,我只想趕快在座位上安定下來,不用身體僵直地站在走廊上。外面的雨剛停,風有些涼,坐在座位上至少比站在走廊上被人參觀溫暖些。不光是操場上的高年級男生在乒乓球枱附近咬着樹枝指手劃腳地欣賞我們的窘樣,隔壁班也有幾個男生聚在實驗室窗口盯着我們看,不時發出放肆的笑聲。儘管我知道人們不僅僅是在笑我,可是,我卻擺脫不了那種被所有人緊盯着,並且嘲笑的臆想。我困窘得幾乎要哭出聲來。
這種對臆想的反抗,到長大,我都沒有擺脫。
成年的我,站在地板光亮的寫字樓里等待電梯時,不會再想哭泣,而是煩躁得想一腳把垃圾筒踢飛,尖叫幾聲,然後在眾人的驚訝中逃離。
旁邊的男生把書包咚地扔進了抽屜,趴在桌子上看門外還在繼續排隊的同學。一個高個子女生頭髮梳得光溜溜的,用摩絲塑了個圓弧形,像瓜果市場賣的青橄欖。天很涼,她卻穿着苯白色的棉布連衣裙,輕飄飄地把她的身體曲線勾勒得柔軟而飽滿。她抿着嘴,小心地捏着塊白手絹,鎮定自若地往窗里看。她的目光落在我身上,隨後,落在旁邊的男生身上,沖他笑了笑,眼光從容且嫵媚。
孫傑迅速地回頭看看我,不自然而又冷淡地開始翻書,沒有跟那女孩打招呼,我看着那女孩白晰的臉,她也抬眼睛看我,笑容迅速地在嘴角、眼裏消失。她把臉背了過去,不再看我們。
你認識她?我問他。他的書上大大地寫着孫傑這個名字。她跟你打招呼呢。我搭訕表示友好的時候都那麼笨拙。
孫傑沒抬頭,嗯了一聲,小學同學,不熟。
我不再吭聲了。我只是對這樣時髦而又漂亮的女孩有些好奇,我知道她是老師那種說的那種壞孩子,喜歡跟男生一起出去玩,每天不學習,只知道打扮得漂漂亮亮勾引男生。漂亮的女生誰不喜歡?我也喜歡。我對她們很好奇。只是我不敢也沒錢打扮成那樣,當然更不敢和她們多說話,怕被大人們罵。
我想我也是壞孩子,我也會注意男生,我也希望男生注意我,我也想打扮得漂亮,我也想和男生出去玩。只是大人們如此虎視眈眈,讓我什麼也不敢做,我看着別的女生被男生包圍,沉默不語。其實,嫉妒得肺都快炸了。
孫傑是個很安靜的男生。他既不划三八線,也不會用剪刀剪我頭髮,更不會往桌子上塗墨水,當然完全不可能在椅子上倒放大頭釘。
孫傑的爸爸是另一所中學的英語老師。但是,他的英語成績很差。他不但背不出簡單的單詞,而且就連朗讀都成大問題。他的英語口音像城郊的農民。只要老師喊他站起來讀課文,他還沒開口,大家就哄堂大笑。
孫傑的安靜有點悶。上課時,大家都在講笑話傳條子,他一本正經地聽課。他替我擋住老師的視線,他側着身子肘部撐在桌子上,而我則自覺地縮靠在椅背上,我們的配合幾乎天衣無縫,我從沒有被老師現場抓到過。
我們配合了一年多,他注視我的頻繁變多時間變長了,經常下課時我站在陽台上和女生講話,看見他隔着窗戶玻璃用修長的手支着下巴看我,發現我的目光時他也並不迴避,只是嘴角會浮出笑容來。每逢這種情況,我看看他,也笑,臉漲得通紅。我喜歡他這種溫暖的注視,但我故意調頭不看他,眼角的餘光卻在四處搜尋他的蹤跡。很快,我們對視時表情不自然的信息被幾個女生捕獲,迅速地傳開。我們成了大家公認的一對。經常,前前後後的人們看着我們不停地傻笑,笑到我們莫名其妙,雙頰通紅。
我們這公認的一對原本似乎有很多話說,作文課,自習課常常聊天,我告訴他什麼書好看,他告訴我什麼歌好聽。他有很多磁帶,常常借給我聽,我第一次聽黃鶯鶯、羅大佑、李宗盛都是從他那兒拿到的磁帶,他還喜歡瑪莉婭·凱莉、肯尼·羅傑斯,邁克·鮑頓。他把這些磁帶借給我,上自習課就跟我討論到底《endlesslove》好聽,還是《IjustcalltosayIloveyou》好聽,為此爭得面紅耳赤,然後以孫傑閉嘴來結束爭執。但被人民群眾公認成一對以後,我們反而沒有話說了。作文課上我們不再討論作文題目出得有多愚蠢,自習課也不用來交換對歌曲的想法。我還是能在抽屜里發現他塞過來的新磁帶,但我們不再坦然說話,如果目光相遇,我們就笑笑,幾乎在同時轉過臉去,不說話。
孫傑喜歡踢足球,大半的休息時間他都在操場上和一幫矮個子男生踢球,我則和女生們一起坐在籃球場旁邊的木馬上聊天,他中場休息時往我這兒走,滿頭汗水衝著我笑。每到這時候,旁邊的女生就捅我的胳膊,哎看啊看,他又看你了呢,他在沖你笑。好像我沒長眼睛似的。
座位是按個子高矮排的,班上的小群體也就因此區分了。男生、女生都是如此。前排的矮個子通常比較老實,成績比較好。後面的大半是老師心目中的壞孩子,和老師格格不入,也不太和其他同學來往,其中就有孫傑的那個同學,叫琴美琴,她的姓真奇怪。
琴美琴挺喜歡和孫傑說話的,經常跑到我們座位來問孫傑借筆記,借鋼筆之類的,不過,孫傑對她的態度很冷淡。琴美琴不太在乎孫傑的態度,反正她還是要來,來的時候笑面如花,臉一轉立刻冷若冰霜。他們的態度很滿足我的虛榮心。
有一次,上自習課,我和後面的男生換位置坐。和我換座位的那個男生和孫傑顯然不太和得來,他們背靠背坐着。孫傑側過大半個身子,眼睛斜斜的一會兒看書,一會兒又看我。有一會兒,他邊看我邊笑。琴美琴本來在和另一個男生湊着腦袋竊竊私語,看見孫傑的目光后伸手拍拍我,哎喲,他在看你呢,模樣好深情啊。哈哈。她大笑起來,旁邊一群人都跟着笑,還有男生吹口哨,我頓時尷尬得要命,就惡狠狠給了他一個大白眼。他愣了愣,若有所思地笑笑,迅速掃了我四周一眼,回過頭不再看我。這件事之後,我們有三天時間都沒有講話。後來,他主動把一盤恩雅的磁帶放在我抽屜里。沉默的戰役結束了。這種情況後來沒有再發生過,孫傑開始注意周圍人的眼光,我也沒有粗暴對待過他了。我們相安無事,就這樣度過了初中三年。
暴雨季節。一個多星期不見太陽,雨下得像洪水,錯綜複雜的街道就像是一條條湍急的河流,人們卷着褲腿在街中間遊走,路兩邊的水往下水道里焦急地跑。暴雨下了九天之後,終於在一個星期三的上午放晴了,中午,陽光開始從烏雲堆里往人間滲透,窗外的夾竹桃葉子也大半幹了,花兒不知道飄到哪兒去了。我脫掉外套穿着襯衫就出門了,媽媽在身後叫我帶把傘,我裝作沒聽見,關上門就走了。
學校離家隔了兩條街,兩邊都被水淹掉的街道只留下中間一條狹窄的通道,僅夠一輛車通行。我就在這條通道的旁邊趟水前行,塑料涼鞋發出“啪”“啪”的濺水聲。路旁一所大學的廣播站在放《yesterdayoncemore》,卡倫·卡篷特深情凝重的嗓音在清冷而明朗的空氣里浮遊。樹陰下,水滴不斷地滴下來砸在頭髮上、鼻尖上、面頰上,我伸手抹掉它們,抹得臉上一直是濕漉漉的。
頭頂高處的樹葉間發出輕微的“啪”“叭”聲,抬頭看看,枝葉間的天空還算晴朗,烏雲懸浮佔據了半邊天。下午應該不會下雨,也許放學回家,我可以帶着黑米米到花園裏去玩一會兒。
黑米米是我在街上揀的小黑貓,剛帶回家時爸爸、媽媽把我罵了個半死,威脅說要把我和貓一起扔出去。他們說它臟,有病,腿也是瘸的。大概是因為我哭得太厲害了,媽媽最終心軟下來了,答應把它留幾天,找到人家再把它送走。
可是,後來,黑米米在家裏一直住到現在。媽媽每次做魚,都把魚頭、內臟扔給它,還常常給它洗澡。黑米米漸漸長胖了,受傷的腿痊癒了,全身的黑毛油光滑亮,爪尖和鼻尖雪白,長長的身子彎曲起來像條蛇,棕色的眼睛總是那麼一往情深,讓人心碎。
每天晚上,我看小說時它就蹲在我腿上睡覺,它睡覺、打哈欠、伸懶腰的姿態嬌憨而無助,我不忍心叫它起來,只好耐着性子不動,生怕驚醒它,連廁所都不去。我睡覺時,它就趴在枕頭邊發出呼呼的聲音,一大早就爬到被子上妙妙地叫,直到把我叫醒為止。正想着黑米米,突然感覺到水從頭頂嘩嘩地潑下來,抬頭一看,天色已經全黑了,雨點簡直有乒乓球那麼大,砸到樹葉上,再嘩嘩地往下淌。
路沿着河,大概還有三十米左右拐彎就有商店了。反正跑着也淋雨,走着也是淋雨,我決定還是按原速度不緊不慢地走過去,然後找家商店避雨。和我一樣沒帶傘的人看上去都很着急,用手遮着腦袋,噼里啪啦地在水裏跑,濺得水花到處飛。惟獨我一個人雙手插在口袋裏,慢悠悠的,古怪,而且,孤獨。
我不知道從什麼開始,學會了孤獨這個詞。學會了體會孤獨的感覺。應該是從小學吧。小學時,有一次老師念補課名單,沒有我,也沒有同桌的女生,她高興地立刻跳起來,拉着我的手就往門口跑,我跟着她笑。我的笑惹了禍,老師不動聲色地叫住我,讓我在牆角站着等她,同學一個人走了,我等了一個小時,老師才回過頭,嘴角掛着諷刺的微笑,聲音平穩地問我,很好笑嗎?不用補課是不是很高興?
哦。老師。你叫我說什麼好?
我的眼淚掉了下來,低着頭一聲不吭,我看見紅皮鞋邊迅速染上了水跡,而且,還在擴大。
從小我就有種戲劇化的傾向,淚眼模糊地盯着鞋邊的水印看,覺得自己就像悲劇中的女主角。我的腦海里浮出了種種死亡的畫面,我希望自己立刻倒斃,給這個倒霉的老師點顏色看看。
她怎麼可以如此對待我?我究竟做錯了什麼?
我被人厭棄,可是,不是我的錯。也許我不認錯就更加應該被厭棄。我怎麼也無法融入她的世界——她的世界就是成人的世界,他們總是那麼反覆無常,無論我怎麼嘗試討好他們,他們都不滿意。
我記得非常清楚。許多許多事。這些記憶讓我絕望極了。我記得,媽媽要帶我出去玩,我不想去,她就說我犯賤,劈頭蓋臉一頓好揍。還有一次,媽媽看見我買雪糕吃,就說我亂花錢,第二次再買雪糕的時候,我只好躲在陽台上吃完,正巧她推門出來看見了,我愣在原地動彈不得,可是,她開口說的卻是為什麼不給她留一口,一點也不孝順。
我將活不到讓大人們滿意的那一天了。那些日子,我以一個十歲孩子脆弱的心和淺薄的理解力,明白了什麼是孤獨。
好不容易走到了商店門口,渾身都已經濕透了,襯衫上淡灰色的棕櫚樹緊緊地一根根長在了身上,頭髮也早就變成一縷縷的雞毛。我可憐巴巴地透過櫥窗玻璃看自己,發現自己又黑又瘦,兩眼在削瘦而又長滿雀斑的臉上大得嚇人。
我長得太難看了。我為此而自卑。我透過玻璃看身後的那些男女老少,覺得他們長得都比我好看,我實在是太悲傷了,我痛恨這世界,它竟然允許我這麼丑的人生下來。
到教室的時候正好上課鈴剛響,生物老師已經站在講台前了。她驚訝地看了我一眼,悶聲悶氣地說,進來。
回座位,我沿路留下了一灘灘長長的水跡,老師瞄了一眼地上的水,冷冰冰地大聲說,就會作怪!她的語氣如此絕斷,甚至高傲得沒有抬頭看我一眼。
我低頭繼續走我的路,轉頭間孫傑同情的目光落在了我臉上。回到座位上時,孫傑接過我的書包,幫我把書從濕淋淋的包里倒出來,我沒有看他,將書全都攬到了面前,把臉埋了進去。
我沒有哭。我是個倔強的孩子,連媽媽飛起一腳,用她的高跟鞋把我踢出幾米遠我都沒有掉眼淚,為什麼要因為一句話而哭泣呢?
我只是不想看到孫傑。一點點也不想。他同情的目光讓我自卑。我可以在全世界面前出醜,反正沒有人會心疼,會在乎,會注意。對於這個世界來說,我只是個笨拙愚蠢的孩子,我出醜毫不奇怪。
可是,我知道,在孫傑眼裏,我是不同的。他對我不同。讓我以為這世界惟有他愛我。儘管我們渺小,他對我的意義,我對他的意義,和整個世界的看法是隔絕無關的。
於是,這種微不足道的斥責也被我無限放大。我彷彿被扔進了黑暗。雖然身在有限的空間裏,我卻進入了無限的黑暗。我想死,死,死的念頭越發強烈起來。
我的頭強烈的疼痛,我渾身顫抖地站起身來,在眾目睽睽之下爬到了窗台上,毫無知覺,在那一刻間,我覺得自己已經死了,我感覺不到自己的存在,也不再感覺到別人的存在。我只是被死亡的誘惑抓住了,我忘記了他們的存在就是我的意識死亡的原因,我只是覺得,我死了。
世界真安靜。聽不到一點點聲音。我沉浸在死亡里,完全沒有了意識。我伸出腿就往窗檯外面邁。然後,我聽見嘩啦的巨大響聲,我看見自己跌倒在窗檯下面。不過,是教室的裏面,而不是外面。
然後,我驚訝地看見孫傑的手緊緊地拽着我的胳膊,他竟然也倒在了桌子下面。我搖搖頭,這才意識到前面發生了什麼事情。整個教室鴉雀無聲,沒有任何聲音,孫傑竟然笑了,我清楚地聽見了他的笑聲。
為什麼這樣做?坐在草地上,孫傑突然問我。
不為什麼。我抬起頭看他,咬着自己的嘴唇。我沒有說謊。我想。我的確不知道為了什麼。丟臉?不被愛?這些都不確切。只是個簡短的原因。原因激發的後果常常和原因無關。
老師剛才和你說什麼了?他又關切地問,他同情的臉讓我眼淚都快掉下來了。我覺得他可笑。
可笑本身沒那麼淺薄,只是我把它想得淺薄了。
有幻覺在升騰,我知道它是幻覺。我感覺自己的腦袋在拚命地漲大,漲大,我的身體已經全部被巨大的腦袋掩蓋,我找不到身體的存在。
對種種假想的恐懼堆積成了一個巨大的腦袋,壓迫着現實的身體。我痛恨自己的身體。我痛恨它需要吃喝拉撒,我痛恨它會流血流汗,我痛恨它不能像童話那樣純潔無瑕,我痛恨它不能支撐我腦袋裏含忍的種種悲傷,我想消滅它,因為它除了拖累我之外,沒有任何作用。
於是,幻覺出現,借幻覺的力量,我努力摧毀身體。孫傑的臉在我的眼睛裏越變越小,五官也模糊不清,彷彿被水泡過的衛生紙。我忘記了回答他的問題。老師說什麼了?我都不記得了。我想老師批評我來着,罵我任性,一句責備也受不得,耍脾氣,走到社會上會吃虧,勸我生命可貴之類的話。我記得她的臉誇張極了,五官劇烈的變化,濃縮出來會比較像舞枱燈光下詭異的身影,或者,也挺像課本上那些馬賽克般牽牽拌拌的染色體。
我不跟情緒激動毫無理智的人對話。這是爸爸媽媽吵架時爸爸常常說的一句話,說完了,他就再也不說話了,隨便拿張報紙或者雜誌看,臉色鐵青。我看着老師鐵青的臉和通紅的鼻頭,眼睛裏燃燒着的憤怒,真的想隨便抓張報紙上廁所去。
我不想和她對話,任何時候都不想。她隨意指責我和其他同學,威脅不成,就退一步來扮苦口婆心。除了恃強凌弱,狗屁本事也沒有。我恨的不只是她,我恨一切因為掌握力量就跋扈的人,包括我的父母。這世界讓我不可理解。為什麼人們都這樣?一旦掌握了力量就試圖操縱別人?為什麼他們想把我變得和他們一模一樣?
我總是讓他們失望,我對自己也失望透了,我想或者我太壞了,我已經不可救藥了。所以,我再也不會試圖達到了。我拒絕他們的操縱,我不要挽救自己,也不要他們再來挽救我。
爸爸把我帶回家,一路沉默。到了家,他就問我到底想幹什麼。我想對他說實話,可是,我知道在他的心裏沒有實話可言。我只是個孩子,說出來的都是荒唐話。
我抓起面前的糖果往嘴巴里塞,等媽媽訓斥我,我以為她會說,你還有臉吃啊!不過,這次她沒有說,她在旁邊用力地切菜。我猜想,她可能想把砧板剁碎了當柴燒,或者,練完刀以後一下砍死我。
我害怕,我不停地剝開一顆顆糖往嘴裏塞。他們逼我坐在沙發上,沉默地等待我說點什麼。我該說什麼?解釋我為什麼要跳樓?我不可能回答他們說,我覺得很丟臉,我覺得沒有人愛我,我覺得我渾身都是錯誤,我覺得他們看我總是不順眼。他們會反問我,十五年來,我給你吃,給你穿,哪點對你不好了?知錯就改,誰會責備你?我沒辦法跟他們說,除了吃穿,我可能還需要點兒別的。
我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開始拒絕和他們交流的。我從爸爸那兒知道,交流是個奢侈的願望。他拒絕和媽媽交流。有一次,大概我十歲左右,吃飯的時候用筷子敲桌子,被媽媽迎頭砸過來的煙灰缸砸得頭上青紫一片,我記得爸爸驚訝地看了看媽媽,看了看我,把我推到房間裏,一聲不吭地關上了門。九歲的時候,媽媽非要我打扮漂亮點去她同事家,我不想去,她伸手就給我一耳光,操起棍子打我的腿,她說我犯賤。犯賤就犯賤吧,我還能對自己有什麼高貴的願望嗎?在這樣的棍棒下。
第一次想到死,是初二那年夏天,一個人到湖邊坐了一上午,試着往水裏趟,看見有汽車開過來又嚇得跑上了岸,褲子濕了半截。中午時,我沮喪地回家。發現自己沒帶鑰匙,敲了半天門,媽媽出來開門,扔下一句你這孩子討厭死了!我是你的門房啊!和你爸爸一樣,就會使喚人!我眼淚差點湧出來。
我一句話也沒說,關上自己的房門。我真後悔沒有自殺。哪怕只是為了讓我媽後悔這句話,我也該去自殺。我想我是有罪的。我把別人對我的好理解成一種壓迫。罪惡感讓我窒息。
試圖自殺后的第二天,收到了孫傑給我的第一封信。他希望我開心。他叫我專心準備考試,預祝我中考取得好成績。我把信夾在日記本里反覆看了許多遍,激動不已。雖然我對中考不感興趣,可我還是決心好好考。或許,對我失望的人已經太多了,多孫傑一個也不算多,但我以為孫傑是惟一能理解我的人。
剛收到孫傑的信,下一堂就是英語課。小考的卷子發下來了。60分。奇怪。我已經拿了一年的58分了。盯着卷子上鮮紅的60,興奮得心砰砰直跳,嘴咧得大大的,傻乎乎地盯着卷子笑,突然看見英語老師走過來,立刻把笑容收斂。
我還記得小學時笑惹的禍。不,我並不高興,老師,我只不過剛剛及格,離優秀的道路尚且遙遠,我的進步是微不足道的。我已經想好了怎麼回答老師,如果她想知道我為什麼高興的話。
可是英語老師沒有問我,她斜倚在桌前,那張清秀的臉微笑着看我,然後,一字一頓清晰地說,我實在找不到地方再扣你兩分。所以,你今天及格了。說完,她收起了笑容,隨手翻了翻我的卷子,你下次還得小心哦。她好像什麼都沒說過一樣,輕鬆地走開了。
我木訥地盯着填空題,手帕,handkechief,應該是handkerchief。我拼錯了。她沒有發現,所以我及格了。我收起卷子,興奮一掃而空。
其實她希望自己沒辦法扣到58分,可是,她失望的是,這整整一年她都做到了。我回頭看老師的臉,她很從容,捕捉到我的目光時甚至還流露出平靜的笑意來。我回過頭,埋頭看書,我想英語或許是一門我可以學好的課。
中考分數公佈了。孫傑考上了另一所重點高中。我升本校高中部。這是我們各自的志願。毫不驚訝地發現我的總分又高了他三十分,我有些沾沾自喜。
我和孫傑即將分別。這個事實讓我傷感。我看到他的志願時就開始恨他,分數公佈時我更加恨他。他故意離開我,將我孤獨地扔在孤獨之中。我不能再感覺到他的存在,或許我就沒有了愛。
我恨他。看着高掛宣傳欄里的分數,看他站在不遠處若有所思的望着我,我轉身就走,連頭都沒有回,別提給他什麼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