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亞聖與始皇

第二章 亞聖與始皇

前言

武王伐紂,建立周朝,以封建方式制定了一種合乎當時農業擴張的統治形態,又以宗法制度使封建統治更加穩固。800年的統治中,影響之深遠,常使歷史學家難於區分,究竟某些特色是周朝的還是中國人的性格?

說來也難於相信,從個人說辯的能力和長久的功效兩方面講,孟子在傳統政④治上的地位要超過孔子,雖說他受業於孔子孫子的門人,因之被中國的皇帝和文人尊為“亞聖”,亦即第二個聖人。威利(ArthurWaley)在他的傑作《中國古代的三種思想》中即以孟子代表儒家,和道家與法家對立。

孟子的生卒日期不詳,我們只知道他活躍於公元前300年左右。《孟子》一書,是亞聖言行的紀錄,其中最後一章,縷敘周朝立國后700年的事迹。他出生於山東之鄒,在西安之東約700英里。

孟子的政④治觀念

孟子生在中國歷史上一個極為動亂的時代。周朝的王室既已衰微,諸侯開始互相攻伐吞併,到最後只剩下一個秦國。當孟子在政壇活動的時候還有12國。他訪問了當中的一國——齊。齊國的國王剛在軍事上大獲全勝,打敗了北方的敵國——燕。他企圖井吞燕國,又怕其他國家干涉。孟子沒有在戰略上或外交行動上給齊王任何吞併或是撤退的勸告。可是他倒主張尊重民意,因此他給讀者的印象則是,可能時,他會讓燕國國民自決。他在政④治上不能接受現實也不能得到齊王朝廷的歡迎,於是只好前往其他國家,希望有機會效力,得以宣揚“王道”,可是毫無成果。

然則最崇慕孟子的人也不能說他在提倡現代的民主。他所說:“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乃是針對以世襲貴族治理為數以百萬計的農民的政④治體系而言。即算盂子有時候好像提及人民有一種“公意”,如果把這觀念稍微延伸,好像可以視作“公眾的權力”,可是他所謂的自決,絕不是毫無條件的自決。嚴格說來,其範圍不外生存的權利。他在“樂歲終身飽,凶年免於死亡”的文句里已經勾畫著一個最低限度的保障。其提及生活程度,則以“五十可以衣帛,七十可以食肉”為標準。換言之,孟子之為政④治思想家,着重“君子”對多數“小人”抱着惻隱之心,而不堅持本身之私利。他的哲學以慈悲為懷,甚至以為這種悲夭憫人的心情出自人類的天性。

值得注意的,乃是孟子和孔子一樣,認為這種施政方針始自700年前的周文王。《孟子》一書與孔門子弟的《論語》同為君主時代的神聖經典,直到1905年文官考試製度停止之日,同為皇帝開科取士的不二法門,構成中國歷史中持久不變的“莖幹”。

以人心維持政府這一觀念,並無特別了不起之處,這觀念也非中國人所獨有,可是不論付諸實施與否,卻被中國的統治者當作口頭禪,前後宣唱達3000年,甚至成為公眾生活理論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有似其他國家的憲法情義。這樣一來,這才值得注意了。如果說這是中國人的特徵,也還未說盡此中的奧妙,因為其中尚有天候地理之因素在內。我們讀《孟子》時,挑選某些章節和周朝立國后700年的事迹對照,則當中的關係更為明顯。

周民族的發展

現存的資料不能使我們確定周民族的來源。他們留下來的一段簡短傳說,也和其他原始民族的傳統一樣充滿着神話與幻想,可是這傳說不斷地提及農業。周人之始祖契據說自幼就熟悉栽種食物和麻,成年之後成為商朝的農官。直到商朝末年有關周人的歷史才有相當的可靠性。這時候周民族是商所節制的部落國家之一,以西安為中心,在渭水流域擁有農業基地。到商代最後的一個國王期間,周王不是因為他的威勢,就是由於他的仲裁力量,巳開始打破局面。不少名義上受商節制的小國家,已開始向周臣服。周之勢力東漸,及於漢水,尤其威脅商在東部平原的側翼。商周武力衝突一開,周王西伯曾一度為商之階下囚,以付賠得脫。

西伯的一個兒子終能糾集多數叛商的部落國家東征,於是以周代商,事在公元前1027年或1122年。這不同的日期,由於不同的專家據史跡考證而有此差異。讀者必須知道:中國古代史里的日期只在公元前841年之後才能確定無誤。因為自此以後。古書里提及天候星象的變化,可以和外間的紀錄對照。841年前的日期帶有推算性質,不能視作絕對的可靠。

叛商的領袖,成了一代英雄。他所創建的朝代,茲后連亘約八百載,可是他未曾自稱為朝代的創始者,而以此名位加在他父親西伯頭上。西伯被溢稱“文王”。其為“文”,則是溫和謙讓,有大政④治家的風度。他的兒子名發,以後被溢為“武王”,以表彰其戰功,有此先例從此子孫不能在祖先面前逾越,文治勝過武功,成為中國政④治上的傳統。只不過口頭如此歌頌,事實發展卻不盡然。

周代的文化

我們可以相信周的青銅技術不及於商。從出土實物看來,自周代商之後,青銅的製造設計大不如前。但是這黃土地帶的統治者入主中國后,隨着就產生許多文學作品,有些至今還傳頌不絕。父位傳子的原則從此代替了商的兄終弟及。兩個民族或國家間宗教上的差異也極為明顯,商人尚鬼,大凡一切事情之成敗,從戰爭或利或不利,到牙痛發炎,都有特殊的祖宗作祟。這種萬物有靈的信念(animism)自周而中斷,代之則為周代的祖先崇拜。周人認為綿延宗嗣是後代的義務。有些學者懷疑商與周具有種族的差異,可是其間的區別不可能極深,因為文字上未因更換朝代而產生劇烈的差異。此外,我們可以相信黃土地帶很可能是中國農業的發源地。早期周人流傳的民歌,就提及很多不同種類的耕作物。

整個看來周人實為中國初期各種制度的創始者,其中最具創造性的人物為周公,他是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時至今日,歷史家對他的規劃,沒有一致的看法。不過我們綜合古籍的敘述,無妨稱之為“間架性的設計”(schematicdesign)。這種設計以極簡單的口語道出,用一種數學的觀念,夾帶着一種幾何圖案,向真人實事籠罩過去。主要在使人口統計和土地測量的技術尚未準備妥當之際,即在一個區域廣大的國家內,造成了一種人為的政④治區分。

假使以同樣的設計組織美國,則密歇根湖岸所有不規則之處即可以全部忽略不計。我們可以假設它之整飭有如懷俄明州的州界般整齊。在那種理想的方式里,縱使實際上國都偏東,我們仍可以將它與哥倫比亞區同置於地理的中心,很方便的與緬因、佛羅里達、俄勒岡、德克薩斯及亞利桑那各州等距離,就算它各為1500英里吧。國都又務必有近接的各州環繞,那麼也可以讓馬利蘭州直接與俄亥俄州接壤。這還不算,各州內的縣、鄉、鎮,也算全部方整。實際上如此磚砌的設計不可能全部認真的付諸實施,只是當日地廣人稀,有些矛盾的地方也可以馬虎不計。上層領§導人只憑一種抽象觀念即可以將全部人眾組織起來。

封建與宗法

周朝的制度,向稱“封建”,英文總是譯為feudal,其實封建制度與歐洲的feudalism(封建制度)只有某些方面相似,而且其相似處在精神方面,而不一定在實質。大致說來兩方都是以世襲貴族掌握地方政府。周代的諸侯.有王室的家屬、商之子孫,和現有各部落國家的首長。他們按國之大小,理論上以五等面積,封為五級。這些諸侯各按所封地距國王都城的距離而有不同的功能和義務。理論上封地都處在九條大型方格的地帶里,各與國都同心。事實上這種方格在地圖上也畫不出來,況且當時西安也不是全國的中心。可是這間架性的觀念則不難領會。

雖說有如此大刀闊斧而不合實際的觀念,周公很多的創設還是可以在事實上證明,而且下及纖細之處。其中奧妙不難解釋:他所有組織國家的方案着重在至美至善,符合自然法規(naturallaw)。雖說遷就融通之處所在必有,其下級則務必先竭心儘力做到理想上的境界,同時上級也不時向下級施加壓力。及至最後真是力不從心只好任其不了了之。中國政④治思想家受官僚主義影響,經常重視形式,超過實質,可算其來有自了。年久月深,當初技術上的需要,日後也就被認為是自然法規之一部。

周公另一創製是將封建與宗法關係結為一體。每個諸侯的疆域內,必有宗廟,它成為地區上神聖之殿宇,其始祖被全疆域大眾供奉,保持着一種准親屬的關係(所以時至今日,很多中國人的姓氏,源出於當日部落國家的名號)。在領域內不僅公侯伯於男的名位世襲,即主持國政的卿及大夫也仍由指定的世系所把持,他們在周朝成立時,即各在領地內擁有地產。他們也兼有軍事領§導權。在周朝的前期,世襲的武士兼統治階層,與一般人眾有別。

周朝全國的耕地據說構成一種“井田制度。一“井”,包括約40英畝方整的土地,每邊各以三分,割成9個等方塊,每塊約45英畝。八家農戶各耕耘外圍的8塊方地,並共同耕種當中一塊“公地”,亦即公侯所領之地。這樣的安排,不必全照規定一成不變的辦到,卻好像已在廣大的區域內施行。顯然當日農民認為在**地區無代價的工作,有如一種公眾的義務。流傳所及,今日中文字裏公眾之“公”也與公侯之“公”無別。

說是周朝創造了封建制度,井不言過其實。事實上周人藉著封建,廣泛地推行了農業。因為封建又與宗法相連,才保持了全局的穩定性。這後來被稱為“儒教”的和平共存的原則,日後被孔子一再稱頌,而將它歸功於文王和周公。以上一再提及的注重形式超過實際,又儘力於儀節的種種特性也與以農立國的中國結下幾千年的不解之緣。這也就是說周朝統治中國達800年,不可能沒有留下永久的影響。有時即使歷史家也很難區分究竟某種特色是周之性格抑是中國人之性格。

春秋與戰國

可是周朝王室在一個廣大的疆域內作為多數農業小國家的宗主,實際上保持着發號施令的力量,不過約250年。最初的世紀內,新耕地不斷開拓,“蠻夷戎狄”逐漸自漁獵生活改為耕耘,周朝責成他們進貢,朝廷對各種爭端的仲裁也頗有力量。只是在公元前8世紀或甚至還要早時,以上種種積極因素逐漸失效。公元前771年,國都西安被入侵的戎人毀滅,國王被殺。王子東遷,以後的周朝在歷史上稱為東周,從此政④治上長期衰退,直到周的領域全被秦國吞併,而秦最初也是向周臣服之國。

傳統上東周又被分為兩個階段。可是兩段之間,並不銜接。自公元前722年至公元前481年為“春秋時代”。公元前403年至公元前221年為“戰國時代”。如此稱呼,純系根據兩部歷史書籍而來。《春秋》是魯國的史書,以春去秋來的方式記載前一階段的重要事迹。《戰國策》是一部不具作者姓名的著作,片段敘述秦統一之前約182年各國間的軍事與外交,兩書各有獨到精采之處。

在這兩階段間,中國社會產生了一種革命性的變化,衍進了好幾世紀才成定局。周朝的組織是使一切事物按照固定的方式維持一成不變的關係,可是人口激增之後,環境更變,這種安排已無法維持。原來各國間的無人地帶,此時已不存在,各國當面接觸之後衝突時起。外交問題,也影響到內政。周王本身靠自有的地盤繼持他的軍事實力,喪失了這領域之後,對諸侯的仲裁也鮮有成效,更使王室窘迫的則是各國的進貢也告終止。

可是全部經過,並不是只有衰退和今不如昔。很顯然的,社會的流動性起先使貴族間的等級不容易保持,繼之則連貴族與平民間的界限也被衝破。生產增加,銅錢開始流行,教育普及。迄至東周末葉,以平民出身的學者也周遊列國,說辯於諸侯之間,而尤其是進入戰國這一段歷史上號稱“百家爭鳴”的時代,各種政④治哲學興起,既富有內容,又多品目,茲后2000年的中國歷史中再也無此精到之處。所謂百家爭鳴的百家,實際不過約20家。除了儒家之外,最值得注意的是道家和法家。道家對世俗的權威無好感,認為“聖人不死.大盜不止”。他們崇信宇宙間的一元組織,願意回歸到原始的簡樸,抵抗各種侵害自由的措施,不管其為威迫或是利誘。所以道家有支持泛神主義、抒情主義和無政府主義的趨向。這些思潮對當日政④治之狂瀾不能挽救,只能使明達的人退而為隱士。以後道家以一種“到自然去”的指向,策勵藝術家和詩人。他們主張的極有限度的政府,也在不少農民造反的場台里賦予大眾性的意識,成為他們解放的宗旨。法家和歐洲18世紀實證主義(positivist)的法理學家很相像。他們認為法律表彰着統治者的意志,不受習慣的羈絆,也不受世俗的道德所約束。但是中國的法家在整個社會需要團結與凝固的時候展開,因此不免留下了極壞的印象。通常他們支持獨裁者,以賞罰為不二要義,而這些獨裁者心目中的法律則不外軍法和戒嚴法。

我們該如何說明周朝末年的大混亂?我們該如何解釋此中矛盾;一方面有人在勸說所有的王侯與政④治家要具有惻隱之心,要和安徒生(HansChristianAnderson)一樣的慈悲為懷,另一方面卻有人提倡只要目的純正,便不怕手段不純正,以致施行馬基雅弗利(Machiavelli)式的政④治現實主義,弄到焚書坑儒,而這些事迹都發生於基督降世之前百年。

秦始皇統一全國

如果中國歷史和其他各國文化有唯一最重要的歧異,那就是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的統一全國。隨着青銅時代的終止,全國立即展開政④治的統一,這種政④治上初期的早熟,創造了一個驚人的紀錄,在此後千百年間樹立了一個**集權的傳統。

傳說周武王渡黃河滅商的時候,有800個商的附庸,參加他的征伐。雖說我們無從證明每一個都是一個部落國家,只以數目之眾,即表示當日自主之單位為數必多。在春秋時代,紀錄留下了170個國家的名目。當諸侯互相吞併的時候,其中之一——楚,就獨自吞併了百餘國中之40個。迄至孟子之日,只有12個可以在地圖上畫出,其中也只有7國可以實際算數。這樣的兼并不斷的繼續下去,一直發展到周之封建所劃分的各國疆域全部作廢,最後,所有土地歸一人管轄,治下延伸到東亞大陸的一大部分。

在東周的550年內,戰爭的方式也有很大的改變。春秋時代軍隊人數少,戰鬥不出一日,交戰時保持騎上風度。交戰者按儀節行事使戰鬥藝術化,符合封建時代的道德標準。一到戰國時代,這樣文明的作風已蕩然無存,強國已有今日歐洲各國的疆域規模。作戰起來其兇殘也不下於現代人物。一到戰國末年,每方投入戰鬥的兵員近50萬,實為常事。野戰之後又包圍城市,可以連亘數月。有好幾個國家已做到全民動員的地步。至少有一次,有一個國君命國內15歲以上的男子全部到一個前線的重鎮集結。當時戰死的人數和加於俘虜的殘酷事例,不論是否經過誇傳,足以使現代的讀者戰慄。在這樣鮮血淋漓的紀錄中,不免令人懷疑許多作家提及中國人的和平性格是否名副其實。

中國因秦而統一也是世界史上的一樁大事。如此大規模螺旋式的發展,其程度愈加深,速率也愈加快,在世界其他各地無此事例。很多背景上的因素無從全部縷列。可是有了現代科學的知識,我們自信可以將此中主要的原因概述有如下章。由此也可以看出為什麼盂子提倡全國慈悲為懷這種平平之論,足以在如此的長時間內,得到如此熱烈的支持。亞聖與始皇,恐怕他們自身還沒有體會到的時候,某些客觀因素已經把他們生平事業牽連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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