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資本主義”的認識(1)

我對“資本主義”的認識(1)

中國的歷史,有很多不能令人滿意的地方。旅居海外的華裔學者,大都已經領會到。但是它的組織結構之龐大,卻又要令人嘆為觀止。我們翻閱二十四史里的《食貨志》的時候,發現有些朝代用《周禮》那樣“間架性的設計”(schematicdesign)去組織億萬軍民,先造成完美的數學公式,下面的統計,又無法落實,就硬將這數學公式由上向下籠罩着過去,等於“金字塔倒砌”(apyramidbuiltupsidedown)。其行不通的地方,則傳令用意志力量克服。我們雖不能欣賞這蠻幹的辦法,對當時做事人的氣魄雄偉,卻又要嘆為觀止。

還有一點則是中國思想的體系,並不是主靜的,而是主動的二十四史中的《食貨志》,鋪陳“食貨”,實際是將國計民生綜合地解釋,也有時間上流動的意義。如《明史·食貨志》提到明代“役曰里甲,曰均徭,曰雜泛”就牽涉到不同世紀的制度,只是缺乏邏輯上的緊湊,容易使學者誤解。英國學者中強調中國思想系動態而非靜態的,有ACGraham,他從宋代理學的辯論和唐詩的修辭里看出來這種特徵。李約瑟之評朱熹,說他:“沒有達到牛頓的宇宙觀之前,先來了一個愛因斯坦式的宇宙觀”,也和這所說的特徵相映證。文見《中國科學技術史》各種不同版本的卷二。。要是我們把二十四史倒看,更可以看出各朝代間,以及一個朝代的兩三百年中,仍有它“直線式的發展”(linearprogression)。要是我們忽略這些特徵,就率爾去檢討中國近一個半世紀與歐美的衝突,其結果是不會滿意的。縱使就在故事之間加入馬可·波羅、佛郎機與呂宋,也無濟於事。因為這檢討的問題,是一個龐大的組織和另一個龐大組織的摩擦衝突。要是歷史家不顧這問題的重心,則所敘也會和顧炎武寫西洋人“喜食小兒”一樣;作史的眼光沒有參透到事物內的本質上去,已先被旁人片言隻語迷惑。

我之闖入這問題中,事在1972年。這時候我全家去英國劍橋住一整年,以便襄助李約瑟博士搜集有關《中國科學技術史》的材料。我的一部工作屬於此書卷七節四十八。其檢討的目的,在解釋何以近代科技的突出,發生於西方而不發生於中國。李博士已經在他的書里講過中國和西方的科技在1450年到1600年間仍有並駕齊驅的樣子,茲后西歐突出,才使中國望塵莫及。我和他通信交換意見,始自1967年,所以我和他第一次見面時,已經有了五年以上的筆墨接觸,也大致知道了他對歷史的看法,而我自己所作的《16世紀明代的財政與稅收》也脫稿不久,總算對當時中國社會經濟的情形,有了一些了解。但是如何能將我的一段知識,用於李公的問題上面去,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們也可以附和一般人所說,李公提出的問題過於散漫;但是反面的情形,則是現有的書籍文字缺乏綜合性,每一個作者,將一個小題目,分析之後又分析,博士論文,也以偏僻的題材為尚,又不顧與其他論文側面正面上的聯繫,所以很多資料加不起來。

在這情形之下,我們只好自己去做一段綜合工作。在中國的這一方面,只有從二十四史下手。這時要看整套全書,是很吃力而不討好的。譬如現行書籍中最容易購買和閱讀的版本,是後來中華書局出的標點本。全套二百三十三冊七萬六千八百一十五頁。假使一個學者每天看五十頁,也要四五年。況且二十四史前後文字語氣不同,內中又有很多天文地理以及孝子節婦諸種詳情,更無法做卡片索引。我們的方法是先看各書的《食貨志》。二十四史中有食貨志的計十二。此外《史記》的《平準書》和《貨殖列傳》性質類似,也可以湊算是當中的一篇,一共十三篇。其中六篇已有現代作家以外文摘要解釋(此即Swann之漢,楊聯陞之晉,Balazs之隋,Twitchett之唐,Schurmann之元,與和田清之明)。這些資料是一個很好的線索。要是一個讀者將以上五部書和楊氏論文一併仔細看過一遍,又翻閱原書各食貨志,再參考各史中其他志傳,更和今人所作各種通史和斷代史以及各種專題論文摘要比較,雖然仍是掛一漏萬,囫圇吞棗,總算是盡到一個讀書人最大的力量了。

其實西方歷史資料之不易掌握,也是大同小異。我和李博士第二次見面時,同到劍河(CamRiver)旁邊去散步,他就和我說,以他多年讀書的經驗,深覺得歐洲的文藝復興、宗教改革、資本主義的形成,和現代科技的發展,是一種“成套的”(package)的事迹,一有都有,四種情事前後發生,彼此關聯。我至今還覺得這是有識者之言。一個顯明的例證,則是現代銀行出現的次序,首先於14世紀的意大利開始,次之則於16世紀盛行於北歐,傳播於今日的荷蘭與西德,再次一步則於17世紀行於英國。我們提到歐洲文藝復興時,也有Italian、Renaissance,Trans-AlpineRenaissance和EnglishRenaissance的層次,時間上和上述商業銀行的展開大致符合。李約瑟成套的觀念,已給他書中結論賦予方針。我們可以說,西歐在14世紀至17世紀之間,產生了一個劇烈的變化,影響到哲學思想美術建築宗教經濟和社會組織,其中各種因素,互相關聯,並且這運動一經展開,就不可逆轉(irreversible),茲后歐洲再也不能回到中世紀裏面去。因之相形之下,中國的更換朝代,反可以看為小事了。可是至此這還是一個極籠統的觀念,和我們想一針見血地指出兩方為何這樣不同,其具體不同的地方在哪裏,是否有一個基本的原因,還是相去至遠。

1974年我趁學校里給我帶薪休假的機會再去歐洲,這次又在大陸遊歷一次。李約瑟所收藏的書籍中,已有很多關於歐洲資本主義形成的文章,我也照他的指示,閱讀了一遍。我們既已決定前述大規模、長時間、又不可逆轉的變化已經牽涉了各種人文因素,則資本主義的形成,不過是這多面體之一面,而它又與卷七節四十八所揭櫫的經濟因素最接近,也和中國歷史裏的“食貨”有關,照道理這些資料應當給我們的問題作爽快而直接的答覆,事實上卻又不然。我看過李公的文獻,又到劍橋大學圖書館裏翻閱,更經常到凱易思學院(Gonville&CaiusCollege,簡稱CaiusCollege,時李公任院長)貼鄰的幾家書店裏尋覓新書,翻來覆去,雖說增長了不少的見識,竟始終找不到一種解說,可以作節四十八理論上的根據。

1975年,是我第三次到劍橋,這時候我們對資本主義的形成,還沒有一個具體的看法,就不免開始感覺到焦急了。

陶蒲(MauriceDobb)作《資本主義的形成之研究》(StudiesintheDevelopmentofCapitalism),說明寫資本主義的文章大略有三類。一類注重生產關係的轉變。資本主義一行,生產者開始出賣勞動力,茲后對製成的商品無法過問。(我們也可以根據一般習慣,泛指之為馬克思學派。)一類注重資本主義精神。[我們也可以說韋伯(MaxWeber)正面支持這精神,唐尼(RHTawney)在支持之中提出疑問,而桑巴特(WernerSombart)反面譏諷這精神,同出於這疇范。]還有一類則注意自然經濟之蛻變為金融經濟,資本主義授權於批發商,使他們干預零售及製造事業。(我們也可以說,大凡不屬於以上二類的,都有接近第三類的趨勢。)

為什麼這諸子百家的學說,竟沒有一個讓我們心悅誠服,足以依賴採用呢?

說到這裏,我們也可以引用經濟史家熊彼德(JosephSchumpeter)所說,歷史家鋪陳往事,無不要把今人現在的地位解釋得合理化。以上寫作的專家或贊成資本主義,或反對資本主義,或者有些地方欣賞資本主義,有些地方否定資本主義,都不出於“內在人”(insider)的立場,這就和我們準備採取一個獨立的外間觀點有很大的出入。因為著眼的不同,也影響到技術上對材料的取捨,尤其對它們的綜合程序可以彼此相逕庭。

比如說李約瑟和我對於法國歷史家布羅代爾(FernandBraudel)有相當的景仰,他和第二次大戰中喪生的蒲拉克(MarcBloch)等提倡“全面歷史”(totalhistory)也和我們寫作的大歷史相似,又不帶政治成見,而他搜集材料的豐富,使我們的輕率簡陋自愧不如。但是布教授採取歐洲的觀點,認為資本主義的各種因素早已落地生根。我們則覺得在世界歷史上講,資本主義仍是一個方興未艾的運動,並且這運動由海洋性的國家作先鋒,它的組織和大陸性的國家不同。所以布羅代爾將中國和其他大陸國家商業上的習慣因素分成小條目,編插在歐洲事物章節之後,和我們所說“時間上的匯合”,亦即是timing完全不同。我們採取最簡捷的解說:中國明朝萬曆年間一個商人有一千兩銀子的資本和同時間一個荷蘭商人有一千兩銀子,在資本主義形成的歷史上講,因兩方社會結構不同,可能有霄壤之別。

我們也知道,關於資本主義形成的這一問題,馬克思的著作予後人的影響極大。今日我們讀《共產黨宣言》,仍覺得好像歐洲封建制度一崩潰,資本主義即取而代之,其實這兩件事相差好幾個世紀。現在倫敦北部,有一個叫聖阿班司(StAlbans)的地方,今日已和大倫敦連成一片,以前曾為莊園。黑死病(BlackDeath)之後,人口突然減少,當地的穡夫(英國的serf譯為“農奴”極不妥當,英文中這字與villien并行,實際為“村民”和“鄙夫”。今音譯為“穡夫”,因與以下說及英國土地制度有關)乘機將莊園記錄銷毀,這件事情被視為莊園制度(manorialsystem)崩潰的具體化,時為14世紀中葉,等於中國的元朝末年,而英國的封建制度(feudalsystem)之瓦解則較之還更早。

下面又有一個例子,即是劍橋正西約二十英里的地方,有一個叫聖尼亞茲()的小鎮,地處歐士河(OuseRiver)河濱,在伊莉莎白第一的初年,這地方一個有力量的鄉紳,曾投資將土地填平,裝設柵欄,蓋成了一個農作物交換的市場,鼓勵附近的農夫來此交易,他就按產品入場抽稅佣。一時生意鼎盛,也沒有人問他是否擁有地產主權、獲得市場的執照,只因為這還是青黃不接的時代,這兩件事也是可有可無之間。這位鄉紳也賺了一些錢,又將這市場頂租與人,直到接替人的第二代才有人告狀,說是在該處抽稅佣無歷史的成例,事屬違法,敘此事的書,也未提及訴訟下文關於黑死病與英國土地制度的關係見TheodorePlucknett,AConciseHistoryoftheCommonLaw5thed(London,1956),,311.聖尼亞茲的事迹,見JoanThirsk,ed.,TheAgrarianHistoryofEnglandandWales,Ⅳ,1500-1640(Cambridge,1967),。我們都知道當日這種事例尚多,也就是以前農作物以平價公買於本地固定的市場這一習慣,業已發生動搖。然則私人交易[(privatemarketing)和公開交易(openmarketing)相對]及城市資本(urbanfinance)的侵入,卻剛才發軔,還沒有成為普遍的風氣。李博士和我對這事感到興趣,曾開車到歐士河邊眺望,以滿足我們對歷史的好奇心。只是此事發生於16世紀的60年代,在中國已屬嘉靖末年和隆慶初年,和前述聖阿班司在中國元朝的事迹,相去逾兩百年。而聖尼亞茲和聖阿班司兩地的距離,又只有五十多英里。一事是封建制度早已崩潰,另一事是資本主義尚未登場,其間的醞釀,有這樣長的時間,也可以想像資本主義的形成,一定還要透過很多的因素,採取相當曲折的途徑,馬克思派學者過於簡化歷史,不能對我們作有益的指導。很多中國作家受他們的影響,還要一再縷列中國經濟在某方面特殊的發展,也不顧後面有沒有組織系統,勉強說成一個“資本主義的萌芽”,等於小孩子不叫做小孩子,提升為“預備成人”(preadult),以便更加速地縮短這段時間上的距離。

如果用“資本主義的精神”作研究的起點,這對我們更覺得抽象而浮泛了。中國思想中有無數的例子,要是不顧社會結構的共通關係,可以和外國思想家前後幾百年幾千年隨便亂比。有如“楊朱為我”,可以當做唯物主義和個人主義的開山老祖,這對我們講更不足為法了。

要是我們對旁人的解說如此吹毛求疵,難道我們自己的特殊立場不會被攻擊?這批評是無可避免的。可是本文一開始就提及,我們牽扯到資本主義這一題目,實因與中國科技的發展(或是缺乏進展)有關,起先也沒有顧及資本主義是好是壞,完全是站在中國的立場,採取了一個“無”的心情,去觀摩一個“有”的境界。有很多學者,在這題目內起居了好幾十年,他們認作當然的事,我們卻認為奇特;他們認為無關宏旨的地方,對我們卻有實踐的意義。我們覺得他們對資本主義的解釋,總是太局部。這當然不是我們心智靈巧,或者是道德高尚,所以能用新解釋作工具,去“罷免”已有地位的作者。

1975年夏天,李博士從加拿大講學后匆匆回英,他還沒有擺脫現代飛行的勞倦(jetlag),我就跑去告訴他,從現有文獻中,我們無法直接地引用有關資本主義的文字去解釋中國科技發展與否。如果我們仍要在這問題上下工夫,只能以很多作家的引用書目作線索,倒看回去,完成我們自己對歐洲資本主義演進的看法。表面看來,這和《中國科學技術史》卷七節四十八想做結論的目標越扯越遠了,也只有知道李約瑟習性的人,才能向他作此建議。此公富於幽默感,有小孩子脾氣,我們孩子培樂小時,李公常彎腰蹲在地上用食指在他鼻子上從上至下摸擦數次,也讓培樂在他鼻子上如法炮製。可是他做事看書的認真,卻又連他的至親密友都覺得凜肅畏懼。因為他從小嚴格的訓練自己,不僅一部書和一張紙片有一定的地方,甚至他的肢體筋肉都要照工作的程序發生最大效用。工作的時候不開玩笑,耳目都不旁顧,對時間絕對重視,他常常對我說:“要是我還有五十年就好了!”

另一方面是一個問題沒有找到適當的解決,李博士是決不罷休的。有時他會像中國人所說的“結繩為記”一樣地把他的手巾打一個結,直到問題解決才解松它。他對上述問題也不是沒有切身的經驗。前述的陶蒲,也是他的朋友。對這問題寫了一部書。現在牛津大學執教的伊懋可(MarkElvin),在做學生還沒有成名的時候,就經過李公賞識。他們幾十年前的通信,還在他的檔案中。我和他談論的時候,安德生(PerryAnderson)新著一本《極權國家的世系》(LineagesoftheAbsolutistState)也和這所講的大問題有關係,書中也一再提到李公。此公對於節四十八的重視,是不言可喻的。這次我和他的談話不長,但是李約瑟對我全面撤退,重新再來作有系統搜索的建議衷心地支持,以後我回美之後,他還一再由英國寄給我應看的書籍。

只是這樣一來,以前對我們作經濟支持的兩個文化基金,對我們要求繼續資助的請求,就不能通融了。過去他們對我們聯名的著作,還很熱心,現在聽到我們要在研究中國科技之間順帶地牽涉到英國土地制度和法庭程序,就覺得這種建議,總有些荒唐。而且我們的建議也要由專家評議,這些專家無法體念我們的困難。他們總是說:你們是漢學專家,要是你們做你們份內的事,我們甘拜下風,要是你們溜出你們專長之外去班門弄斧,那我們就不敢領教了。我們又解釋我們的目的無非用一種不同的看法,去重新安排已有的材料,庶幾所得的結論,平易近人,符合實況,與《中國科學技術史》的作風一致,並不是重新開礦,自鍊鋼鐵,另外設計地去製造機器。況且李博士也曾發表過討論英國歷史的文章,而我在密歇根大學念書的時候,也選讀過十六門有關近代歐洲史的課。更不說李約瑟的凱易思學院也有好多專家,可供我們的諮詢,他的貼鄰現已去世的羅賓生教授(JoanRobinson)是世界聞名的經濟專家,也曾看過我們的文稿,提出過修正的建議,可見我們並非完全鋌而走險,異想天開。只是這種解說終於沒有用。這時候我得到了古根罕基金(JohnSimonGuggenheimFoundation)的獎學金,讓我去完成明末社會側面的一本書,這就是以後的《萬曆十五年》。所以我這次從英國回來之後,除了教書之外,約一年半專註於我自己的寫作。李約瑟和魯桂珍博士於1977年夏天來美,在我們的家裏住過一晚,我們稍微提到沒有完成的研究工作,此外我們彼此都把這問題暫時擱置了。

我們所做的工作,純靠經常接頭,在劍橋,我們每周討論一次,連引用書目和寫文章應用的字眼(vocabulary)都是在喝茶和散步之間決定的,這就不容易在橫隔大西洋的距離下繼續了。

布羅代爾教授在他的著作里提及:“資本主義”這一名稱,雖經無數學者再三爭駁辯論,卻從來沒有產生過一個公認的定義。首先對這名詞作有意義的使用,似為蒲蘭克(LouisBlanc),事在1850年。馬克思,即從未提及資本主義。(馬克思用“資本家”、“資本家時代”和“資本家的生產方式”等。)這名詞被廣泛使用,還是本世紀的事。已經有些人,覺得這個充滿政治氣氛的字,一再濫用,實在是不成體統,主張凡是“有自尊心的學者”,應當將這字擯斥於他們字彙之外,永不使用。布教授就此也說明,這建議雖好,其困難就是找不到適當的替身。此字若被禁止,則會在歷史上留下一個大黑洞。

我們在1975年,還沒有看到布教授此段解說,卻早已看到英國歷史家克拉克(SirGeorgeNClark)所說:“用資本主義這一名詞去籠括現代經濟制度,是19世紀中葉社會主義者所發明的辦法”Braudel,CivilizationandCapitalism15th-18thGentury,Ⅲ,TheWheelsofCommerce,SianReynolds譯自法文(NewYork,1982),pp,TheSeventeenthCentury,2nded.(NewYork,1947),p11.。至於這名詞沒有適當的定義,我們既不能抄襲前人,又無法避免這一個題目,則早已目睹而身受。我離英返美的前夕,曾根據我和李博士以前發表的文章延伸而寫下這麼一段:現代商業習慣,注重資金活用,剩餘的資本必須通過私人貸款的方式才能此來彼往,因之得廣泛的流通。產業所有人又以聘請方式僱用經理,因之企業擴大,超過本人耳目足以監視的程度。而且技能上的支持因素,如交通通訊,還要共同使用,這樣商業活動的範圍,才能超過每個企業自己力所能及的界限。這三個條件以英文節錄則成wideextensionofcredit,impersonalmanagementandpoolingofservicefacilities。其重點當然是着重於商業資本。現代歐洲商業資本的發展,遠在工業資本之前,這是顯而易見的,即使馬克思和恩格斯寫《共產黨宣言》,仍重視國際貿易給“資本家時代”形成的影響。我這一段沒有直接指出的,則是上三個因素能夠繼續展開,全靠信用,而信用則不可能沒有法律支持。法庭的維護還不算,甚至警察權(policepower)的行使,也仍要保障私人合同里處理這上面三個條件的安排。所以這法律的後面即有一個國家的陰影。很多中國和日本的作家,寫到資本主義的形成時,不顧及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保障商業的作用,好像資本主義可以單獨由商人一手造成,這樣就把中國近代史和歐洲近代史里一個顯著的差別一筆勾銷了。

我們這樣的解釋,也不是不重視思想。資本主義之成為一種主義,則必有其意識形態。只是“資本主義的精神”務必透過真人實事,才能算數。以上所說政府耗費自己的人力物力,去強迫執行私人簽訂的合同,可見社會的風氣業已改變,也就是大多數的人,認為這信用一事,不僅是訂約兩方的利害,也直接影響全社會的福利與安全。所以韋伯一方面闡釋資本主義的精神認為賺錢不是壞事,而是好事。在這精神之下,賺錢不僅是手段,而且是人生的目的;也不受傳統“適可而止”的警惕所限制,而是越多越好。可是韋伯並沒有忽視社會組織。他提到資本主義的特徵,曾縷述企業和家庭分離,記賬有組織和條理,公司財產與個人財產在法律面前分割,貨幣和信用經常聯繫。講到資金活用,他又直接地說出:“你付一年六鎊[的利息]可以擁有一百鎊的錢存在手頭活用,只要你有誠實謹慎的聲名。”他更牽涉到法律的重要。法律不僅要確實,而且要徹底。在這時候韋伯更立竿見影地指出:“現代合理化的資本主義,不僅要有技術上生產的能力,而且還要有能讓人預為籌算的法制,並且又能經理正式的規則。”他又提出警告:“過於麻煩的法律和無法強制執行的法律,必淪為死法律”這些要點見於TheProtestantEthicandtheSpiritofCapitalism,TalcottParsons譯自德文(NewYork,1930),,48.括號內二段依次序見於p50及,以及“作者自序”,p25.。

這些條件已和我們以上草擬的一段沒有實質上的區別。何以麻煩的法律和不能強制的法律要淪為死法律?法律的實施,必有社會的強迫性(socialcompulsion)做張本。也就是十之八九的情形,人民已自動願意照立法做事。所行的事,要不是已有成例,可以算作合法(legal),則是兩方認為公平(equitable),其關鍵則是立法已和一般人民的日常生活吻合,有時縱要法官評斷一二,也只算特殊情形。倘是凡事都要開庭審問,追究成例,派法警,出傳票,貼封條,那也就是國家體制和社會情況脫節了。長期如此,則這國家必陷入內戰的狀態中去了。

韋伯用清教徒的文字作基礎,清教派則為16、17世紀英國歷史上的產物。從他的寫作中,我們也可看出在資本主義這一個大題目之下,思想、宗教與法制及經濟互相銜接。我們覺得單獨用思想作研究資本主義的線索,容易誤入迷途。但是有了這樣一個互相關聯的觀念回頭去看思想史,同時又將16、17世紀大思想家的寫作綜合地看去,則又可以對資本主義的體系,多一層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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