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楊漣等被捕到京

40、楊漣等被捕到京

當然,這“要人”中還有一個兵部尚書張鶴鳴,但勸魏忠賢興大獄者是馮銓,必欲殺熊廷弼者是馮銓,為坐實熊廷弼行賄,必須綰合楊、左,誣其受賄;是則馮銓雖無殺楊、左之名,而楊、左在馮銓如此用心之下,不死不可得,所以說馮銓為殺楊、左真正的兇手。

熊廷弼行賄之事並非空穴來風,只是行賄的對象不是楊、左。那麼是誰呢?試看《明史·熊廷弼傳》:

廷弼論死。后當行刑,廷弼令汪文言賄內廷四萬金祈緩,既而背之。魏忠賢大恨,誓速斬廷弼。

這件事汪文言做得大錯,與他後來的被冤,自有因果關係。君子立身處世,於此等處真是不可不慎。

當汪文言被捕送鎮撫司后,許顯純交下來一紙名單,要汪文言誣供。汪不肯,受刑大呼:“世間豈有貪贓的楊大洪?”大洪即是楊漣的號。然而汪文言的“不合作”難不倒許顯純,他略通文墨,撕掉了汪文言的供詞,自己偽造一份,東林中人“無所不牽引,而以漣、光斗、大中、化中、朝瑞、大章為受楊鎬、熊廷弼賄”。於是魏忠賢矯旨逮捕。

這六個人一半已罷斥為民,由錦衣衛派番役持“駕帖”,從他們的家鄉逮捕到京,當時的情形是:

楊漣:坐“受贓”銀二萬兩。被捕時“士民數萬人擁道攀號,所歷村市,悉焚香建醮,祈祐漣生還”。

左光斗:坐“受贓”銀二萬兩。被逮時“父老子弟擁為首,號哭聲震原野,緹騎亦為雪涕”。

魏大中:坐“受贓”銀三千兩。被逮時“鄉人號泣送者數千人”。

周朝瑞、袁化中、顧大章則猶居官,在京被捕,一齊下鎮撫司監獄,許顯純苛刑拷問,血肉狼藉。用刑之慘,如《消夏閑記摘鈔》中“左光斗識史閣部”條所記,可見一斑:

史(可法)公持五十金,涕泣謀于禁卒,卒感焉,使更敝衣草屨,偽為除不潔者,引至左公處,則席地倚牆而坐,面額焦爛不可辨,左膝以下,筋骨盡脫矣!

在刑訊中途,楊漣等人又犯了一個錯誤,以致貽累子孫,這個插曲不可不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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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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